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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章孔雀楼

  长安城中最闻名遐迩的除了红袖坊中的十三位金簪碧玉红粉,就是孔雀楼的鸡鸣酒,连南山书院的闷倒驴都只能区居第二。

  李长风曾想,如此说来,岂不是说书院的闷倒驴和市坊的狗叫酒齐名?不知酒痴叔明月会如何作想。

  但立冬时节,长安城中最热闹的事莫过于天阙宫中的殿试,市井小贩早已将一宫两院四国七宗门的各大才俊登记造册,甚至已押出了赔率。

  南山书院的周修冶因为刚胜了寒鸦国小公子居楼,胜率节节攀升,赔率也是降了不少。

  尚未出手的钟神秀也是极被看好。

  除此之外的兜鍪国花似锦,天阙宫玄象,北国书院的大师兄苏子微,都是争夺榜首的低赔率选手,十分被看好。

  更有甚者还有长安城中的富绅显贵携着媒人登门拜访牵红搭桥,远的不说苏子微所住的酒馆早已被踏破了门槛,来往媒人络绎不绝。

  又比如解红妆下榻的闲云楼,每日都有媒婆小厮在门口张望,虽然进不去闲云楼,但候着解小姐出门总归没错,万一逮着机会这事儿就成了,皆大欢喜。

  但李长风很生气。

  因为他查不到自己的胜率和赔率,据说是因为他名不见经传且从未出手,所以查无此人,没有登记。

  自己好歹也是书院的一份子,怎么这么不给面子?

  退一万步讲,赔率什么就不计较了,但他至今还睡在柴房中,门口无人问津可罗雀,连正经叫吃饭的丫鬟小厮都没有。

  于是不免心中也怒骂一句:“你们这些人眼睛都是瞎的吗?本公子才华横溢丰神俊朗,看不上我那是你们的损失!”

  但骂归骂,他也毫无办法。

  长安城中除了热热闹闹的殿试大比,还出了一件事情。

  以往红袖坊中卖的是欢声笑颜,孔雀楼中做的是口腹生意。

  两相井水不犯河水。

  但如今孔雀楼却来了一位清倌人。

  酒馆不再卖酒,开始有清倌人卖艺,往好了说叫互相督促进步,往坏了说那就是砸场子。

  总不能叫红袖坊中的姑娘捋起袖子掌勺烧菜去。

  于是有人不免抱怨一句:做生意讲究的是个一团和气。

  但如今孔雀楼逾矩,红袖坊却无可奈何。

  因为坊间十三位京城最闻名的金钗碧玉,却比不过那孔雀楼的抚琴女子。

  她叫‘木兮’。

  没人在意她为何叫这么古怪的名字,但据说连天阙宫的太子玄象都屈尊来了孔雀楼。

  太子爱美,众人皆知,以往太子只去红袖坊,只找头牌子矜姑娘。

  但接连三日,太子都移驾孔雀楼。

  李长风今日上了街,闲云楼上到公主管家,下到丫鬟小厮都不待见他,他总不能不待见自己,等在柴房中陪着秋柴发霉,于是一席青袍,夺了门出了楼,往长安城街道上而去。

  闲云楼顶的窗口,有红白二女子。

  小白说:“小姐,要不要跟着他?”

  解红妆在犹豫,小白很少看小姐如此犹豫,这与她印象中的西境公主不符。

  良久。

  “不必了,他愿去哪里是他的事情,与我何干。”

  她嘴上虽说与她无关,但眼睛却一定盯着那远去的青袍背影。

  今日街道长日留白,喧嚣笑闹之声不绝,长安城中的摊贩自不说,这京都方圆的小镇居民都来了城中。

  殿试此等热闹事情,本就是一个集会,卖豆腐家的十八年华丫头,悬云街坐落的祭酒家小姐,常光顾福运楼顶层的赵大少爷···一众都入了尘,上了街,想看是否能遇着命中良人。

  天阙宫殿试又何尝是江湖中人的比试?这市井小坊间的故事又哪里少?ωωω.χΙυΜЬ.Cǒm

  李长风笑意盈盈,李勿执和解红妆在一起,没了这个燥弄的小丫头,他连耳根都清净了不少,总算能好好欣赏这长安美景。

  从前在陈家沟,他只去过陈家沟的小镇,后来去了南山书院,书院之地山高水长,他也只去过不远处的金牛镇,如今来了长安街,他方才知道这其中乾坤,此般热闹。

  “老板,你这个珠钗怎么卖?”

  “小爷有眼光,这珠钗五十文一只,上面的玉珠可是正正经经东海长案的蚌珠,经长安城的福珠号打磨而成,光泽透亮价格公道···”

  “三十文。”

  老板瞪眼:“这位爷,没你这么砍价的。”

  “就三十文,不卖我走了。”

  “别别,有话好商量,没你这么砍价的不是,既然这位爷诚心要,那我就勉为其难卖给你吧,还望公子多照顾小的生意···”

  李长风丢了铜板拿着珠钗就走,心中美滋滋道:等见着小雪,这珠钗若是戴到她的头上,一定很漂亮!

  却没想到那老板看着青袍走远,于是把铜板一塞怀中哟呵道:“福珠号最新珠钗,十五文一只啦!”

  不远处一红衣女子和白衣女子都是掩嘴一笑。

  小白:“小姐,你说这李公子也是有趣,被人宰了也不知,恐怕这天下没有比他更笨的人了。”

  解红妆:“平日里连口酒的钱都不愿出,也不知哪来的钱买珠钗,偏还给人骗了,真的是笨。”

  小白掩嘴笑:“或许这只珠钗是买给一位非常重要的人呢,你说是不是呀?小姐。”

  解红妆脸色略缓和了一些,脸色绯红道:“谁愿意要那只破珠钗?我肯定是不要的!”

  小白面色了然,心中却道:也不知是谁看到他出了门,匆匆跟上去偏还不愿意让对方发现。

  但这话她只能放在心里,自家小姐的面皮薄,她还是知道的。

  ······

  李长风沿着主道而行,蓦然听到些许喧闹。

  “我当是谁,原来是建章监的令公子,你如此蛮横行径挡我的马车去路,意欲何为?”

  “哦,恕罪恕罪,我前些时候从前线回来,恐怕眼神还不够利索,这不是长史家的庶出姚公子,今日怎么有空来孔雀楼饮酒?”

  长史家的小公子姚白龙身着白袍,温润如玉可眉宇尽是一片灰暗,脚步虚浮,只消一眼便能看出平日纵欲过度。

  而那建章监的长公子令起尘,虽然浑身精力旺盛,可他浑身躁动,眼神不经意间露出的尽是阴狠诡计,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胚。

  姚白龙恶狠狠道:“好好!我不与你作口舌之争,只待他日再与你算账!”

  对方也不多说,一个健步拦在他身前,两人你追我赶,一头扎进了楼中。

  李长风抬头一看,楼上写着笔力遒劲‘孔雀楼’三字。

  原来这就是名满天下的孔雀楼!

  李长风再度审视,这楼的确有出尘之姿,美轮美奂。

  楼虽美,但更美的是孔雀楼的鸡鸣酒。

  就在这时,孔雀楼中忽然有琴声飘出。

  是琴魔的《瀚海惊烟》,诡异音律中却又透出苍茫无垠的意境。

  自武王而来,古琴共七弦,但琴魔的《瀚海惊烟》须有八弦齐备,八音共聚方可演绎,因而其难度之大不可想象,乃是爱曲之人首选,然能驾驭八弦琴的却寥寥无几,想不到今日竟然在这孔雀楼中听到。

  李长风之所以知道这《瀚海惊烟》,并非读自《浮云记》,而是从前在陈家沟,有一次根叔做了一架八弦古琴,演绎了一曲《瀚海惊烟》。

  只可惜他弹完以后说这曲魔音深种,不可多沾,于是也不让李长风碰琴就毁去了八弦琴。

  想不到今日又再听余音。

  身旁一老人冷哼道:“又是这些无所事事的青年公子,都快把孔雀楼的门槛给踏破了!”

  李长风不知他莫名哪儿来的火气,于是行礼道:“老先生,最近这孔雀楼的人很多吗?”

  老人鼻子哼气道:“岂止多!这长安城中的公子哥估计都快来了个遍了!”

  “这是为何?”

  “还不是因为那‘木兮’姑娘,听说她每日只抚琴一曲,同邀协曲一首,至今已十数日,每日词曲尽是江湖名曲,也不知她从何而来,更有传言这木兮姑娘自海上瑶池仙岛而来,乃是凌波仙子,简直荒谬!无聊至极!”

  老头似乎很生气,尽是鼻子哼气,吹胡子瞪眼。

  李长风看他个头不高偏偏脾气很大,于是也不免笑道:“老先生,何事如此生气?这木兮姑娘抚她的曲,您若是不愿听,离开便是,又何须如此气坏了身体?”

  老头怒道:“还不是因为这狐媚子,也不知道施了什么法,我闺女的夫婿就差定婚期挑日子喜结连理了,可偏偏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这女人,竟让我那傻货姑爷弃了娘子,日日守在这孔雀楼中,连家都不顾了,岂不让人寒心!”

  李长风心中了然,于是笑着摇了摇头,也不听那小老头在哪叫骂了,施施然走向了孔雀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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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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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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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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