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怜看到传来热闹人声的地方,是一处院落,比周边的院落要大些,院子的大门并没有关闭,而是敞开的;他听着里面的笑声,好奇地走了过去。
院子里,厉虎带着侍卫和商队的领队带的人,在比试掰手腕,二十几人围在桌边笑着,尤安怜在门口看不清到底是在做什么,又不好意思随意进入别人的院子里。
有侍卫发现了门口的尤安怜,喊道:“喂!你小子在那边探头探脑的,干什么的?”
站在一边正笑着的厉虎,听见侍卫的喊声,转头看见一位年纪不大是少年,在门口不好意思的摆手,然后离开了。
厉虎瞧着有些眼熟,便赶到了门外,见到那少年正站在外面发呆,并没有离去,仔细一瞧,认出是那晚与自家少主在一起的少年。
“这位小少爷,您好!您是来找少主的吗?”厉虎客气地打着招呼。
尤安怜那晚并没有注意到厉虎,所以认不出他,尤安怜惊慌地摇手:“不是的,我只是路过的。”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尤安怜转过一条巷子,回到了钟落梨待的地方。
钟落梨也正好要动身回去了,尤安怜走过去说道:“师母!别太劳累了,回去还是坐车子吧,师父可是反复嘱咐过,不能累着您。”
钟落梨摸了摸尤安怜的头,柔声说:“听你的,坐车回去。”
尤安怜高兴地要马车赶了过来,钟落梨上车后,要尤安怜也上去陪着她说说话。马车驶离了这处巷子。
焦流星的身影追了出来。。。原来是厉虎想了想,还是去到了后院,和焦流星说了在门口遇到了那晚的小少爷。
焦流星连忙起身,追了出来,他也绕过了一条巷子,来到了钟落梨刚刚待过的地方,隐约看到远处有马车和一些马队消失在巷子的尽头。
焦流星没有找到人,只能回了院子。
兰倾颜回了一趟留仙宫,留仙山下,土地肥沃,大量的流民迁移过来,在此定居;得益于留仙宫的庇护,已经发展成了一座留仙城了,阿夕派了留仙宫的人在留仙城管理着,兵州府境内不断有百姓迁移过来,留仙城内不好安置,只能另外规划地方了。
兰倾颜去了阿夕新选的,安置迁移人员的地址,在留仙山往西四十里开外的地方,那边有一处平原适合耕种;兰倾颜知道,要养活几十万人马的军队,除了钱就是粮;所以他鼓励百姓耕种,除了按规定上缴留仙宫的粮食,多出来的粮食,也给了个合理的价格收购。
首批两千多名的迁移者,陆续到达了新的安置地;建造房屋的钱由留仙宫来垫付,过冬的物资,也由留仙宫免费提供,要赶快把这些人安置下来,开春前还得把土地开荒,上次降雪以后,天气也一直晴朗,阿夕得安排迁移人员,早日安住下来。
兰倾颜便把这里定名为向春,发展以后,就叫向春城。
有了留仙城的居民出工,帮助那两千多名迁移的百姓在向春搭建房屋,整个向春这个冬天都很热闹。
兵州府的莫文斋也忙得不可开交,朝都要攻打兵州游匪势在必行,兵力部署已经到位,莫天雄反复与他商量过,决定先攻打幽师城和今三里城;如今的兵州游匪内部已经出现了分裂,不过永安城外有留仙军的演习,显然是要保永安的兵州游匪了;朝廷现在还不想与留仙宫明面上起冲突,只能先放放,能把幽师城和今三里城拿下,也能把其他城池与五洲城隔离开。
朝廷的探子,在五洲城里打听到了,五洲城建了一条通往藤古国的商道,定西城如今也可以自由的出入到山牧部落,所以,留仙宫并没有因为与云琪英解除了合作关系,生意就收到影响,反而在天府国不可控的地方,快速发展起来了。
不过,莫天雄在兵州城境内剿匪,效果显著,至少有些地方的百姓不再迁移,愿意安定下来。很多商队在兵州府境内也有了安全保障。
兰倾颜本来是想,在留仙宫忙完了,就赶回均州城和巫晴煜一起过新年的,结果,留仙宫这边的事情有些多,耽搁下来,就到了二月份了,离新年也没几天了;向春的房屋也赶在新年之前都搭建好了,迁移者都已经住了进去,留仙城来帮工的居民们也返回了留仙城,天气也突然变冷,似乎又要下雪了。
兰倾颜也去信给了巫晴煜,要她来留仙宫过新年。兰心竺在留仙城调集了一批过冬的物资,发往了兰弘生与兰雁生的驻地;兰倾颜也去信,要他俩也回留仙宫过新年。
巫晴煜也购买了足够的军粮,秘密地由大榆城,发往了定西城和永安城。
金虹帮吴作与手下把黄金分了后,十二人分别带着黄金离开,结果藤古国内传出他们盗走了比他们实际盗走的多出了三倍,这让很多江湖人士眼红,纷纷盯着这批黄金的去向。
吴作有了这么一大笔的黄金,隐匿了一段时间后,沉不住气了,有钱不花,不是他的风格,其他十一人也是一样,在阔绰地花费这偷盗而来的黄金时,有人在赌场被盯上了,有人在风流时被盯上了,有人在钱庄置换白银时被盯上了;吴作也买了一座院落金屋藏娇,只是这娇浑身带毒,吴作也被毒死在这娇美的人怀里了。
巫行风没指望这批黄金能全部追回,关键是不能让这些人就此逃脱,吴作这边的人出事后,很快巫神宫也得到了消息,最终也取回了十一人的首级,其中一人死后没有找到他的尸首。
木神教的柳云海就谨慎一些,没有把黄金完全分下去,他们二十四人也没有分开,而是装扮成了商队,隐藏了下来。
五洲城内,圣月和几位老友在听风阁喝酒,这几位老友还是他在红枭时期结交的,圣月比兰涅生要大几岁,他没有和温丙阳学武功,他是云炎天的师弟,师父是狼云枭。m.χIùmЬ.CǒM
最开始,红莲圣月是云炎天手里的一把刀,为他执行了很多刺杀任务,他其中用的兵器有一把暗刺,刺尖是几枚钢刺组成的莲花状,能扎进骨头,拔出后涌出的血流干后,会是一个莲花形的血洞,红莲通常用这把钢刺从额头前插入到头颅里,使人痛苦的毙命;因此在江湖中很是有些威名,人称玉骨血花红莲;只是,圣月在一次任务中,遇到了他的所爱,他与那姑娘情投意合,在一起了;当时他夫人怀了七个月的身孕了,他去执行任务时,他夫人被人刺杀在家中,而杀死他怀孕七个月夫人的是红枭当中的红鹞。
他是奉了云炎天之令去杀的;红鹰兰涅生从红鹞那里得知了真相,找到了悲伤欲绝的红莲,把真相告诉了他,红莲一怒之下去找云炎天对质,云炎天矢口否认有这事,于是红莲到处寻找红鹞。
云炎天这时却把红鹞制作成了枭鬼王,让圣月没办法对证。也是这时,云炎天对红鹰兰涅生起了疑心。
而红莲圣月接了云炎天的任务后,也留了心眼,被天府国通缉的杀手,他不但没有杀掉,还救下了他们,也就是现在和圣月一起喝酒的这些人,因此和他们结缘,暗中保持往来。
在一次任务中,红莲圣月没有杀死当时的赤血人屠凌九卿,反而救了他,这事走漏了风声,云炎天在追查此事时,红鹰兰涅生主动替红莲圣月扛下了此事,说是自己所为。
兰涅生因此惹来云炎天的不满,设计让他也成了枭鬼王。
后来红鹰兰涅生被安青儿所救,在逃亡的路上,圣月安排了这些老友准备去接应他,结果,在红雀他们追杀红鹰的时候,红鹰兰涅生自己迎上了红雀的剑摔下了悬崖。
红莲把红雀和红狼暴揍了一顿,从此成了一名酒徒,经常烂醉不醒,云炎天也就对他不怎么上心了。
直到七年后,红鹰兰涅生又出现在他面前,而云炎天被自己的儿子杀了,蓝公公也被兰涅生杀了,他也就跟着红鹰兰涅生混了,改名为圣月了。
这些老友接到他的邀请来五洲城与他相聚了一段时间,都很开心;如今分别在即,圣月便与他们痛饮一夜的酒。
陶沫沫在听风阁坐着睡了一晚,圣月是他的师父,这师父是他捡的。
那天他从学馆放学回家的途中,见到城中河里飘着一个人,他下到水里,把这人捞上岸,发现这人一身的酒气,应该是喝醉了,掉进了河里,脸都浸在水中了,居然也没死。
这人醒来后,他就走了。
过了几天,他放学经过一家酒楼,被他喊了上去,说是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结果,圣月没带钱,把他给抵在那家酒楼,自己却溜走了。他没法子,只能抵押了家传的玉佩才得以脱身。
第二天,放学之后,圣月便在路上堵住了他,陶沫沫不想与他说话,结果圣月把他抵押的那枚家传的玉佩拿给他,陶沫沫心情才好一点,还是不想搭理他,拿过玉佩便回家了。
没过多久,陶沫沫家中便出事了,他父亲为废太子云琪祖上书求情,被毕元芳诬陷是废太子一派遗留的叛贼为由,抄了他家,并判了满门斩首之刑。
圣月直接进入大牢把他给带走了,他又苦苦哀求圣月救他双亲之命,圣月又把他的娘亲救了出来,把他们母子安顿在了灰园待了一段时间,他又苦苦哀求圣月收了他做徒弟。
三年后,他娘亲因病去世了,陶沫沫便跟在圣月身旁不肯离开他了,在他心中,圣月便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这师父武功很高,就是人不靠谱,他都不知道是第几次,被师父到处抵押过了,师父的朋友们对他也很好,经常会送些好东西给他,也会指点他几招,让陶沫沫获益匪浅。
如今的师父跟着师叔兰涅生,认了那留仙宫的宫主为主子,替留仙宫办事,不过师父心情却很好,不像以前经常以酒浇愁,喝的都是闷酒苦酒。
现在的师父,喝酒的时候,大部分心情都很好,陶沫沫就怕他喝得大醉不醒,掉进什么河里,睡在雪堆里,等等意外状况。
圣月送别老友在这听风阁喝酒,陶沫沫怕他喝醉了,从高楼上掉下去,也就在听风阁陪着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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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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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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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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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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