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旧是没搭理我,自顾自地在一个小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明天开始我跟你一起跑步吧。”我试探性地问道。
是的,我急需想用这种方式来消耗我过剩的精力,他说过如果在山里乱跑会死的,所以我想跟着他一起跑,而每天他都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过得极为充实,跑步只不过他的一个例行科目。
葛枭有些诧异地看着我:“真想跟我一起跑?”
我用力地点头,发自肺腑地说道:“想,真想!”
“那你明天早上五点起来,并且不许穿鞋。”葛枭淡淡地说了一句。
“不许穿鞋是个什么鬼?”我实在是受不了葛枭这古怪的脾气,跑步就跑步还不让穿鞋!
接着葛枭就不再说话了,一如既往地把我当成了空气。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我听话的没有穿鞋跟着他开始跑步,不,应该说跟着他开始了我的噩梦!
一百米后,我被山中细碎的石子硌的脚底传来一阵阵刺痛,而难以落脚。
五百米后,我的脚底已经满是伤口,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脚丫子“嘶嘶”喊疼。
而他却不管不顾,继续朝前跑着,好吧我承认我怕死在山里,只有咬牙跟了上去。
一千米后,我的脚彻底的失去直觉,完全依靠着那股怕死怕得不要不要的精神,套着的步伐往前艰难地迈步。
直到跑完两公里,我坐在地上两脚朝天,大口喘着粗气,说什么也不起来了:“你回去吧,我是不行了,要死要活吊朝天,爱他吗谁谁吧!”
令我意外的是,他竟然把我背起,撒丫子朝军火库的方向狂奔而去。
趴在他的背上,我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做风驰电掣,这我才知道刚才他是怕我跟不上而故意放慢了脚步。
第三天,我脚底缠着绷带,继续跟他晨跑。
第四天,第五天半个月。
我一直坚持了下来,而我们之间也渐渐的话多了起来。
逐渐的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他干什么我就跟着干什么,他到哪我就到哪。
这之中,我学会了许多许多关于丛林野战的技能,也从中了解到跑步不让我穿鞋一是为了锻炼脚底的抗性,二是让我熟悉这山里的一草一木。
他不再对我不苟言笑,会偶尔讲个非常冷的笑话给我听,往往是他自己笑了半天,我却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笑话的笑点在哪里,就这样日子慢慢变得充实起来,我便觉得不再那么枯燥。
最让我欣慰的是,我不再为睡觉的事情而发愁。
两个月后的一天,吃完午饭,他顺手扔给我一把匕首:“来,咱俩练练!”
“抽什么疯?到底要闹哪样。”我没好气地说道。
“来拿刀子可劲地捅我,手痒了,活动活动筋骨。”说着葛枭摆出了电影里黄飞鸿的起手姿势冲我挑衅了一番。
上次扔给我一对拳击手套的的时候他就是对我这么说的,结果我让他各种擒拿背摔给揍得个鼻青脸肿!
不过这次不同,俗话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这次咱有刀啊!
报仇的机会来了,我抓起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的小腹捅了上去。
“太慢!”他沉声爆喝,不慌不忙地身子朝右侧移动半米的距离,堪堪躲过我的刀锋,随之提起膝盖垫在我的手腕上,就听见我“咔吧”的一声脆响,只觉得我的手腕被锤子从下到上给砸了一锤,是以匕首脱手飞出老远。
“啊!”我疼得忍不住捂住手腕,蹲在地上,冷汗直流。
“孬兵就是孬兵,给你把刀你也不是对手。”葛枭继续向我挑衅道。
我最恶心孬兵这俩字,可怜的自尊心又开始作祟,趋使着我脑袋一热,捡起地上的匕首再度冲了上去:“老子不给你扎躺下,你就不知道老子叫林栋!”
气势绝对是够了,比起当初在食堂操刀回身追砍老兵的时候要霸道了许多,再加上这段时间的各种体能训练,肌肉逐渐的壮硕起来,力量和爆发力也达到曾经可望而不可及的层次。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还没等我的刀扎到他的身前,他就已经用令我窒息的速度消失在我的眼前,绕道我的身体左侧,一个大摆拳抡在了我的脸上。
不得不说,格斗是个让人着迷甚至上瘾的科目,尽管我屡战屡败,尽管我依旧没有用刀子扎到他一下,但是这四个月以来我从未放弃过。m.xiumb.com
半年的时间眨眼即逝,六月十三号那一天,我第一次跟他请假下了山。
因为那一天是他的生日,我准备到街市上去买一个大蛋糕,算作我的拜师礼吧。
虽然他没承认过,但我特别的想叫他一声师傅。
本挺开心的,但我偶遇了那个炊事班肥头大耳的班长吴安,顿时心情就不漂亮了。
并不是我林栋小心眼记仇,而是那个吴安正在干一件不是人的事儿,明明那女孩儿都怕得哭出声来,他还一个劲儿地把人家往怀里搂,这不是当街耍流氓吗?
葛枭曾对我说过,路见不平一声吼,方是军人的英雄本色!
我林栋算不得英雄,但却是个堂堂正正的军人,把手中的蛋糕交给一位看热闹的群众之后,毅然决然地冲了过去,一把将那女孩儿拉到我身后,瞪起俩眼珠子,盯着打扮得流里流气穿成个花猪的吴安喝道:“你敢不敢不给当兵的丢人现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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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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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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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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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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