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漫在伦敦的雾气,即致命又危险。
更何况,我只要一想到要长年累月的生活在这种被工业污染的雾气里,就觉得浑身不舒坦。
万幸,我一年有十一个月的时间都因为“需要静养”而生活在远离伦敦的乡下庄园里。
玛利亚泡红茶的技术非常卓越。
红茶优雅的香气,总算是稍微冲淡了一点我对伦敦的大雾天气的痛苦回忆。
可是因为某种原因,我不得不从乡下庄园里收拾好东西,带着我的贴身女仆,乘着马车,在并非社交季的日子里回到伦敦来。我的女管家我们都称为莉雅夫人已经先我一步去了伦敦的住所。
莉雅夫人是个个子娇,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在脑后挽出了个紧紧的发髻。即不苟言笑,也非常的注重规矩。从我时候起到现在为止,只要一见到她抿着嘴,板起脸,就吓得心里一慌但她却是个能将庄园上下打理整齐的天才。
我老是在想,莉雅夫人的天赋技能一定是将家里上上下下打点妥当。
负责驾驶马车的人,则是我的男管家劳伦斯。
“这不符合规矩。”
莉雅夫人听到在庄园里和她的地位同等重要的劳伦斯居然亲自驾驶马车,就非常的恼怒。
可是让她更加恼怒的是,家里为数不多的仆人,有几名需要留在庄园内,在主人不在的时候照顾好庄园的所有东西。
另外的那些人,都得跟着她一起去我们在伦敦的住处收拾一切的地方。她无法容忍当我到了住所的时候,可结果屋子还没收拾妥当这种事情发生。
但是劳伦斯用一句话就打消了莉雅夫人因为注重规矩而产生的犹豫。
“难道您愿意让姐和玛利亚与别的陌生男性一起待够一整天吗哪怕只是个马车夫。”
我觉得劳伦斯真是可亲极了。
我真想和时候一样亲亲他的脸颊。
就算他已经年逾五十了,可还是个非常英俊帅气的老先生。
莉雅夫人被劳伦斯服了。
于是我和玛利亚,以及负责驾驶马车的劳伦斯,一起踏上了回伦敦的旅途。
就算我每年的社交季都被父母带回伦敦我可没有到进入社交季的年纪但是显然,伦敦的空气质量实在是让我不用装病,都足够十天里面有九天半是呆在床上呻吟自己头痛得厉害的。
接下去的半天,我只需要打开窗户,在窗口坐上半天就足够再撑过下一个九天半了。
“我真的讨厌伦敦。”
我声的抱怨了一下伦敦那几乎终年不散的大雾天气。可玛利亚只是在忧心我们的马车进程的速度。
“赶不上晚饭点该怎么办。我从来没遇到这种事情过莉雅夫人一定会责备我的”
我觉得,比起赶不上晚饭点这种事情,玛利亚更加她紧张的是被莉雅夫人责怪。
她紧张的十指都搅在了一起。
我想了想,准备出声提醒一下的时候
便在这时,匀速前行的马车,猛地停了下来。
车上突然窜进来一个年轻人。
那是一个有着金色的卷发,碧绿色的双眼,如同希腊神话中的那位连太阳神阿波罗都迷住的美少年
一样的漂亮青年。
是青年也不确切,看年龄,好像和我一样大。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当然,我不敢保证他到现在还没和女性有最关键的那种接触
所以我决定姑且将他当成少年。
但是在这之前
我得让玛利亚别捂着嘴了。
她看到车上突然蹿出来的这个金发少年,吓得完全不知所措。
我想她完全没有在意过少年那漂亮的容貌了。玛利亚大多数的时候,胆子比兔子还。
“姐”
车外传来了劳伦斯的声音。
他似乎想进马车来,但是却在犹豫什么。
可是那位金发少年却在这时低低的了一声“对不起。”后,就撩开了我的裙摆,钻进了我的裙子里。
这次换我吓得要跳起来了。
现实对我还真是不留丝毫情面。
我刚刚还在心里觉得玛利亚的胆子太,然后琢磨着该用怎么样的姿势将那个突然窜上我们马车的金发少年踹下去,结果他居然钻到了我的裙子下面
这种戏剧性的剧情,可是只有太宰治的男主角叶藏才干得出来吧
总而言之,正在我们一行人对于这少年的举动震惊的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是好之时,劳伦斯的突然抬高了声音。
对我而言,在我时候,每当天塌不惊的劳伦斯提高了音量,那么都是为了提醒我父亲或者母亲要过来了。
条件反射的端坐身子,坐稳了后,就听见马车外传来了个男性的声音。
“很抱歉惊扰了您。”
这个男性使用着得体有礼的言辞,却有着一个重要的中心点。
“逃犯”
我抬高了音量。
缩在我裙子底下的金发少年身体明显的晃了晃。
“为什么会有逃犯苏格兰场的警察呢”Χiυmъ.cοΜ
我觉得就现在这个时代的男性思考角度而言,他们似乎认为女性全部都是没有大脑的一群存在。
所以我会知道苏格兰场,大概在上流社会看来,是不怎么体面的事情。
男人对女人的理解,最多是知道她们清楚知道每一季的流行服饰,又知道珠宝首饰衣服的搭配方法,并且但是她们从来不讨论也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法律运作方法或者经济的挣钱方式。
她们脑子里对这个世界是如何运作的没有什么概念。
这就是男人们的想法。
他们在现实中看上去体谅女性,尊重女性,可是从骨子里却在轻慢女性。
“啊啊啊女王陛下的治下怎么会有这种事发生”
劳伦斯在外面轻声的安慰着“受惊”的我,我在马车里听着劳伦斯和车外的那几个男人着话,交涉一番,对方道了歉后,就让我们的马车过去了。
玛利亚和劳伦斯都没有告发那个突然出现的金发少年。玛利亚大概是吓傻了。她好长一段时间里都维持着恍惚的表情。而劳伦斯大概是在担心我的名声会受到损害。犯人躲在了马车上不算,还藏在了未婚女士的裙摆下面我就别想嫁出去了。
毕竟,我父亲和母亲各自的家族,都是在上流社会名声毁誉参半的两个。
哈里斯和法多姆海恩,给人印象糟糕透顶的家族。
前者是有“毒药伯爵”这种糟糕的坏名声,而后者这位年仅十二岁的继承人已经有了“女王的走狗”这种外号。
还真是不和谐。
居然和这两个家族扯上了血缘关系
还真是麻烦的要命。
正当我打算考虑和以前一样装病不去参加前任哈里斯伯爵的葬礼时,裙子底下有了动静。
那个金发少年从我的裙子下面钻了出来,朝我无辜的天真笑了起来。
“谢谢啦。”
他在道谢,然后转身准备从马车上离开。
这次我抓住了机会,从椅子上起来,抬脚将他踹了下去。
“去死吧。”
将这脸皮奇厚的金发少年踹下了马车后,我才觉得痛快了。
劳伦斯看了不看那个趴在地上的金发少年一眼,驾着马车向着前方而去。
直到这时,玛利亚才回过了神来。
她惊呼“姐”
“下次再让丽莎夫人我不应该在衬裙里面穿长裤。”
“这能和丽莎夫人么”
我一想到可能产生的结果,就要玛利亚发誓决不能将这种事情出去。
劳伦斯劳伦斯是我非常相信的人。
我相信他不会将这种事情出去的。
我有一个不能的秘密。
就和我每次到伦敦来时,都豁出去一半装病一半生病的谢绝一切出门事情一样,我有一个必须要带进棺材里的秘密。
我其实有上一辈子的记忆。
一闭眼,一睁开眼,上一辈子的时光戛然而止,我如今成了个躺在摇篮里的婴儿,这还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思来想去,我这不能算是穿越,最多算是投胎时没喝孟婆汤罢了。
这里是十九世纪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我用了几年的时间摸清楚现在所在的国家和现在的时间,直到弄清楚了我觉得最关键的事情后,这才觉得不定投胎转世,还有往前投胎的那一类。
过去种种皆如梦幻泡影怎么可能。
曾经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我,就算没有高十九世纪人类同胞们一等的优越感,但是曾经在二十一世纪的信息大爆炸时代过了三十多年,仅凭这种经历,我也有足够的金了。
大概这就和归国华侨在国内的政府那边能得到些许优待是差不多的道理我想。
我既不懂高深的科学知识也不清楚文化风俗,没有能够改变世界的才能。
但是我比现在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清楚了解现在这个世界将来的变化,也知道现在某些错误荒谬的理论的真正答案。或者,是比现在这个时代的标准答案准确度要更高一些的。
但是某些时候,这种真相答案让我觉得痛苦极了。
你能告诉别人,“海水为什么会是蓝的”的原因,并非是现在几乎所有科学家都认为的瑞利散射由比光长还要的气体分子质点引起的。散射能力与光长的四次方成反比,波长愈短的电磁波,散射愈强烈。得到的结论引发的“因为这是倒映了天空的蓝色”,正确答案应该是拉曼散射光通过介质时由于入射光与分子运动相互作用而引起的频率发生变化的散射吗
如果没办法拿出完整的研究结果的话,这种法只会被当成疯子来看。
可明明知道正确答案,却要和周围的主流与光同尘,这种感觉太痛苦了。
万幸,我的父母是生活优渥、不用为金钱所苦却死要面子穷得只剩下个头衔的贵族阶级。并且两个人都是乐观开朗毫无忧虑的个性,我怎么想也觉得和我理解的贵族标准模板相差甚远。子女不能父母的不是。
更何况,再也没有比他们两位更加合格的双亲了。
我的父母都出自名门,我也有个子爵姐的头衔称呼。
到了我结婚的时候,还会有两万英镑的嫁妆这足够得到一门体面又生活妥当的婚事了。
可我完全不想要找个古板的男人嫁了,然后一辈子在上流社会打转。
我明明知道未来的可能性,却得死心塌地的被这个世界给同化,那也太可悲了。
幸亏现在我才十四岁呢,
到了我们家在伦敦的宅邸,连头发都梳理的一丝不苟的莉雅夫人在门口迎接我的到来。
玛利亚动作迅速的取下我肩上的披风。
披风刚刚取下,下一刻,我就被妈妈热情的抱在了怀里。
“我的爱丽丝一路平安吗”
在母亲一连串的关心问话之余,我连连点头,附和着两句重复了好几年都没什么具体变化的话“庄园的空气好极了”、“今年我们家葡萄酒庄园的葡萄尝起来味道真不赖,今年的葡萄酒一定会成为好酒的”我总算见到了握着手杖在楼梯前的父亲,以及他身边的贴身男佣卡尔斯。
还有一些在“庄园”里发生的“事故”,真希望劳伦斯千万别告诉父亲。
我如此侥幸的期待着。关注"xwu"威信公众号,看更多好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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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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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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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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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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