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喂!好,要的!把药材都送过来吧!不用炼丹,直接煲药就可以了。记得让村长备三个大锅,用来煲药的。”
给我打电话的是任晓晓,之前让她帮忙采购的药材已经送到了。她问我还要不要炼制遏虫丹,毕竟血尸蛊已经被消灭掉了。
遏虫丹是不需要炼制了,但是这些药材正是我用来灭杀虫卵用的。血尸蛊的母蛊未灭掉前,药物是杀不死虫卵的,因为它们孵化前都会被母蛊的力量保护着。如今,血尸蛊的母蛊已经被胡姬吃掉了,所以这些虫卵就失去了母蛊力量的保护,药物已经可以杀灭虫卵了。
除掉了体内的幼虫后,昏迷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地醒了过来,不过由于被血尸蛊吸食了大量血液,所以一个个都是脸青唇白的。
为此,我又写了一张药方给到任晓晓,让她去帮忙准备一下,我要炼制一些十全大补丸给这些人调理身体用。让我所料不及的是,这药后来又牵扯出来一堆怪事,我们暂且不提。
炼制遏虫丹的药材熬制好了以后就让每个中蛊的人都喝了一碗,因为这药需要一天分三次喝,所以让他们每人都装一点回家喝。
医治完这些中蛊的人之后,还有一堆伤员需要治疗,之前战斗非常剧烈,很多人都受伤了。伤势大多数都是中毒,因为巫门弟子的本命蛊大多是一些毒虫。这个好办,中毒不深的自行将体内的毒素逼出来就可以。中毒太深的,还要我帮忙施针解毒,将其体内积聚的毒素拔出来。
就这样忙前忙后,天渐渐都亮了,我都忘记自己是怎么挺回家里的,倒头就呼呼大睡,一直睡到了傍晚才醒过来。
“嗅嗅……炖鸡汤,好香啊!”
其实我是被饿醒的,一阵阵浓郁的鸡汤香味把我馋醒了。
“哎呦,小凡你终于醒了!来来,先喝一碗鸡汤,我是按照滋阴补血汤改良的,用老母鸡放一起炖,你尝尝好不好喝。”
二婶装了一大碗鸡汤给我,鸡肉都炖烂了,满满的都是精华。我哪还忍得住啊,大口吃肉大口喝汤。
“哇,好香啊!”
“二婶,又做了什么好吃的?都不等我们一起就有人先吃咯?”
就在我狼吞虎咽时,温婷一家和任晓晓一起过来了。温家二佬已经被二婶养惯了胃,自己做的饭菜都不香了,所以他们每天除了早餐,午饭和晚饭都是到二婶家里来吃的。老人觉得不好意思,每个月都会交几千块钱的伙食费,二婶都推脱不掉。
任晓晓听取了赤火灵猴的建议,决定放暑假这段时间就住在温婷家里了,名义上是监督工程进展,实际上是要跟着我锻炼身体。
“呵呵,小凡刚醒过来,他一整天没吃东西了,我就先给他装了一碗汤。好了,现在人齐了,大家坐下,准备开饭。”
二婶笑着解析道,说完她就忙着去厨房端饭菜了。
“二婶,你今天煲的这个汤可以教一下村里的妇女们,尤其是那六家感染过病毒的,他们虽然病毒治好了,但是身子比较虚,需要调理一下。喝这个汤,正好合适他们。”
我一边吃饭,一边建议道。
“我觉得干脆开个店算了,二婶的手艺那么好。你看看,我爷爷奶奶的胃都被养刁了,就认她家的饭菜,别的都吃不下。”
关于开店这事,温婷提过不少次了。但是每一次都是被二婶一笑带过,她就是这样没有野心,没有太多的想法,觉得天天看着我们一桌子人围着吃她做的饭菜就心满意足了。
“嗯!我也来这里蹬过几次饭了,温婷不说我还没发现,感觉二婶做的饭菜比我们家的御厨做的还好吃。他们做的精致好看,味道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就是觉得差了点什么。”
任晓晓夹了一颗小白菜,咬了一小口思索着用词。
“家的味道!”
我有感而发道。
“对对……就是家的味道!卜凡,你咋想到这么贴切的形容词啊?家的味道,你说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才能做出来这种味道?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家换了那么多个厨师,都做不出来的!”
任晓晓似乎对这个形容词非常满意,又纠结于自己家没有这样的厨子。
“呵呵!我爷爷说过,食物是有感情的,味觉是有记忆的。”
我回忆着说道。
山珍海味比不上饥荒时候的那一口白粥,琼浆玉液抵不过沙漠里的一口甘泉。并非是说山珍海味不如白粥好吃,琼浆玉液还不及清泉好喝,关键在于你经历了什么!琇書蛧
美食之所以有感情,是因为吃的人心中埋藏了情绪。味觉之所以有记忆,是因为吃的人有回忆!酒可以是愁的,因为有人借酒浇愁,愁更愁。酒也可以是欢喜的,酒逢知己千杯少!
二婶的饭菜之所以有家的味道,是因为她对待每一个来家里吃饭的人都如家人一般,无需刻意逢迎讨好,不必着重于形式。咸鱼青菜话家常,柴米油盐过日子。每一顿饭从选材开始就倾注了对家人的感情在里面,谁喜欢吃啥,谁吃得清淡,谁无辣不香,这就是为何温家二佬的胃都被二婶养刁了的原因。
“嘿嘿,不愧是我们班的学霸,连吃都讲得这么有学问!”
温婷抓起一只盐焗鸡爪子,一边啃一边说道。这丫头在同学们面前就是大家闺秀,潮流达人。在家里,尤其是饭桌上,完全就是一个标准吃货形象。
“呵呵,温婷,你还别说。那些药膳可都是小凡教我做的,每一道药膳都非常有讲究,不然你以为你爷爷奶奶的身体怎么会越养越年轻了。民以食为天,把饮食和健康融合一起,就是药膳最大的学问!”
二婶突然提起了我教她做药膳的事情。
“嘿嘿,这点我认可,我哥做饭确实有一手,就是喜欢跑山里自己开小灶,在家里却有点懒了!哥,要不明天你来露两手,让大家都尝尝你的手艺。”
我也是醉了,温婷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几次我上山跟赤火灵猴修炼,修炼完了就顺带搞了点野味下山烤来吃。结果,被她遇上了,那丫头吃得比我还多,居然还好意思说我开小灶。
“呵呵,把自己的嘴馋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也真有你的!”
我无奈吐槽道。
“卜凡,你能做出家的味道么?”
任晓晓却突然向我问道。
“嗯!当然可以,因为我们是一家人啊!”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不过,我话一说完,晓晓的脸都红了,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有点暧昧。
“哈哈,都一家人了?那明天的饭菜就你包了,我们民主点,支持我哥明天做饭的请举手!”
举手?除了我没有举,其他人都非常配合。坑我是温婷的日常,因此在“民主”的表决下,我明天得做饭。
也因为次日进山搜集合适食材的缘故,我和晓晓遭遇了一些特别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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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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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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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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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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