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汀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男权王朝,封建社会,嫡庶尊卑,这个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这样,类似的家庭有很多,可就是这么一个处处讲规矩的家族,这一代当家人竟然不是嫡子,而是二房的庶子,昌弘文。
不是地位超然的长房,不是备受关注的嫡子,昌弘文小时候的日子想也知道,是很难过的,从他的求学经历就看得出来,整个过程非常不尽人意,可他就是起来了,说他运气也好,努力也罢,他的仕途走的又快又稳,而今三十四岁,已官至工部尚书,至于长房的嫡子们嘛,就有点惨了,天资平平,一事无成,慢慢的被边缘化,外面的人根本不认识。
昌弘文既然是这一代的家主,特权当然很多,别的庶子不能做的,他可以,别的庶子走不了的路,他更可以,但这份特权只他一人,除他之外,家里仍然重嫡庶,规矩不变。
这个家看起来刻板又包容,严格又随意,矛盾成这样还能和谐共处,没有任何黑料传出,据说都是昌弘文的功劳,说他太过君子,谦逊不争,是个好人,妻子也温柔贤惠,勤勉持家。
死者昌弘武是昌弘文的弟弟,同样生在二房,同样是庶子,小昌弘文十几岁,一出生就克死了生母,二房太太不愿意养,就放在昌弘文生母姨娘名下,算是和昌弘文关系最亲近的弟弟,可这个弟弟和哥哥一点都不一样,文不成武不就,资质平平,脑子还笨,唯一可取的就是没脾气,是个老好人,不会争抢任何东西,书读不了,官当不了,在哥哥庇佑下,搞起了家中庶务,慢慢成了不可或缺的人。
昌弘武在这个家里是没有特权的,所有庶子该遵守的条条框框,他都得遵守,可别的庶子老老实实在自己院子里呆着,不惹事就行,他不行,管理庶务事情很多,也杂,总会需要到各处走动,安排,面临的风险责罚也就更多,遂他时常惴惴不安,生怕自己做错了,做的还不够。
他娶过一房妻子,婚姻存续不到一年,发妻就急病去世,于三个月前,续娶了商户之女张氏,张氏貌美性娇,二人感情很好。
九月十七这日,老太太寿宴,高朋满座,昌弘武非常忙,这也得管,那也得看,时不时还得解决突发问题,陪陪男客,累了一整日,腰都快直不起来了,用丫鬟的话就说:嘴角都打起白沫了,都不知道多久没喝过水了。
叶白汀指尖滑过口供纸,落在‘书房’两个字,
这么高强度的忙累一天,好不容易最后一波客人也都送走了,和新婚妻子感情也好,昌弘武为什么不回房,要转去书房,看书?和妻子闹别扭了?还是当天发生了什么事,需要和谁交待,讨论?
从时间上看,死者掌理家中庶务很久,早就游刃有余,应该没什么和谁需要交代讨论的,就算有,第二天也不迟,不用这么赶;从脾性上看,死者是个老好人,平时对家人算的上是悉心照顾,常感叹自己做的还不够,应该也不会和人有什么积怨?要有早闹过了,不会在这样一天无缘无故搞事。
这一天下来,昌家从上到下,所有人都很累,凶手也不能免俗,为什么不早一点或迟一点,非选这一晚动手?就算不累,不怕人多眼杂,被看到?
叶白汀大脑转动,一刻未停的思考,做梦都似乎身处犯罪现场,环境,动机,方式方法的选择……
第二天起来,还差点因神思不属,分粥时把属于自己的多的那一份给出去。
他以为今天申姜会早早过来,可等了很久人都没来……这傻逼不想升官发财了?
午时过了很久,他才等来了姗姗来迟的申姜。
“起来,跟我走。”申姜看看左右,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
叶白汀不明所以,跟着他溜着墙边,专门挑阴暗的地方走,拐过一道门,走进了一个房间,房间很小,正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有一套锦衣卫小兵常服。
“换衣服。”
“换……你们的衣服?”叶白汀皱眉。
“怎么,少爷还瞧不上?”
“不敢,只是——”叶白汀刚想说为什么,眼神一顿,唇角勾了起来,“只是不知申总旗今日吃了什么,胆子肥的紧。”
太明显了,这是让他出诏狱,穿小兵的衣服才能掩人耳目!
申姜啧了一声:“没劲,还想卖个关子的,就知道你这心机,唬不住。”
叶白汀:“废话少说,去哪?做什么?”
申姜嘿嘿一笑:“头儿手里的事有大进展,不知道要祸害谁去,点了一堆人跟着,今儿个北镇抚司空虚,我申总旗独大了!有这机会,还跑什么腿问什么供,老子直接把人给请过来了,少爷你亲自问!”
叶白汀十分意外:“昌家人来了北镇抚司?昌弘文可是工部尚书……”也能请到?
申姜瞪眼:“工部尚书怎么了?爷还是锦衣卫呢!那诏狱里,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官身!爷亲自请,他昌弘文敢不来!”
行叭。你是锦衣卫,你牛逼。
叶白汀拿起衣服,换上,穿最后一件时,有些下不去手。
小兵的常服是靛青色,不丑,料子厚实,还挺阔有型,可这常服是配了战裙的,黄色底,镶边还绣有紫色小花。这……猛男们穿着比武配箭,倒没那么显眼,他穿上,是不是有点娘?
“这个能不穿么?”
“不能!”申姜坚定摇头,“北镇抚司规矩,衣冠不整者,杖二十!”
叶白汀:……
总旗制服配金丝缠纽的罩甲帛带,不管头戴万字巾还是头盔,都很有派头,你当然愿意了!
见娇少爷战裙穿的磨磨蹭蹭,挑挑剔剔,眉心都皱成小疙瘩了,申姜瞧不过去:“快点,不就是战裙,指挥使也穿的!”
叶白汀好悬控制不住,一肘戳在对方死穴。
仇疑青穿的那是飞鱼服!就是裙子也是高贵奢华有气场的,跟着能一样么!
他忍不住阴阳怪气:“申总旗这般念叨指挥使,可别人家遭不住,提前回来看你。”
申姜:“祖宗!你可别乌鸦嘴了,快点的吧!”
外人不得进诏狱,进去了就出不来,手上没公文,锦衣卫也不能胡来,好在北镇抚司地盘相当大,问供的地方,随便收拾就能有。m.χIùmЬ.CǒM
申姜叫人离诏狱最近的小厅收拾出来,里里外外带人布置好,保证出不了岔子,娇少爷越不了狱,这才请叶白汀过去。
两边的门是连着的,叶白汀根本算不上出去,没见到半点阳光,就是空气干净不少,比诏狱里味道清新多了。小厅故意打造肃穆氛围,没窗户,大白天的点着灯烛,靠墙只放了一张案几,往中间隔了一道屏风,梅花映雪的图案,够冷,够素。
叶白汀眼梢垂下:“你就让我站着?”
“不然呢?让你坐我这?”申姜看了眼略透光的屏风,“不怕被看到?”
“申总旗可以多吃些核桃。”
“啊?”
“益智补脑。”
申姜瞬间瞪眼。
叶白汀问他:“我问你,叫我过来是干什么的?”
申姜:“问供啊。”
叶白汀:“我张嘴问?别人透过屏风能看到人影,就分辨不出谁在张嘴?”
“对哦。”
“下面添个案几,上笔墨纸砚——”叶白汀转头看申姜,“我写,你问。”
申姜一拍大腿,指挥下边去办:“这样好!”
他坐首位,他问问题,就算慢一点,别人也只会以为他思想深邃,从容不迫,胸有成竹!
迅速让人将小几摆在下侧,申姜很兴奋:“来!带人——少爷,咱们先问谁?”
叶白汀没说话,写了行字给他。
草——
申姜眼底兴奋瞬间变成脏话,这他娘哪是问别人供,这是考他吧!什么狗爪子字,本事不够就别学什么狂草好么,他认不出啊!
“嗯?”叶白汀斜斜看他,“我的字不好认?”
申姜哪敢说不好,敢惹娇少爷生气,娇少爷就敢算计的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只能自己努力辨认那笔狗爪子字:“挺,挺好的,有大家风采,你想第一个问死者续弦张氏是吧?来人,带张氏——”
张氏很快带到,杏眼桃腮,削肩柳腰,素衣玉镯,体态极尽风流。
申姜费劲的认叶白汀写的字,一个一个字问:“听说你与死者感情很好?”
“是啊,”张氏帕子遮眼,梨花带雨,“夫君最疼我了,但有闲暇,就会过来陪我,衣服首饰,吃的喝的,从不吝惜钱财,什么都给我买,我不高兴了,更是花尽心思哄……他对我再好不过了,而今撒手就走,我可怎么活……”
进了诏狱便没有了未来,所有人最少最少,也会哭一次,可能是进来的时候,可能是无望的时候,可能是想开的时候,拜此包赐,叶白汀熟练的掌握了哭的各种层次,真哭假哭一下就能明白。
观察了片刻,他提起毛笔,刷刷刷在纸上写字,转给申姜看——
申姜静了更久,才开口问:“死者体贴听话,你被哄得开心的同时,是不是也觉得他没出息?是不是偶尔在外头,会觉得抬不起头?”
“啊这……”张氏目光微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有什么法子?日子还不是得这么过……”
叶白汀又刷刷写字,申姜又问:“案发时你在哪里?”
“卧房。”
“可有人证?”
“这个……没有。”
“你可曾去过书房?”
问题越来越快,张氏很紧张:“没,没有的!那天白天太忙了,妾身累的不行,到了晚上恨不得瘫在床上,根本走不动,茶都忘了给夫君送……”
“死者身上的衣服什么时候换的?”
“这……”张氏仔细想了想,“当天客人多,夫君衣服换了很多套,大人说的是哪一身?”
“就你记得的,全部说一遍。”
张氏就回想着,一句句说:“妾身记得的,早间穿的是喜庆的团花锦那套……”
“你的手指伤了,怎么来的?”
张氏缩了缩手指:“剪,剪花枝。”
“行了,你出去吧。”
整个过程相当的快。
申姜狐疑的看向叶白汀:“这都问出了啥?”并没有什么关键之处啊,不是跟没问一样,“你可不能看着人小媳妇长得好看就放水偏私啊!”
叶白汀都懒得看他:“丈夫新死,着素衣也要配亮玉,鞋头缀南珠,颈间衣服压着别人瞧不见,也要戴五彩璎珞,表情浮夸张扬,说话永远抬着下巴,站姿妩媚——张氏是个喜欢炫富,好面子的人,吃穿用度皆好固然能让她有面子,丈夫不能独挡一面一事无成却让她觉得丢脸;她哭的太假,就算死者对她是真的,她对死者不一定是真的;她经常出入死者书房,会以亲自换茶的方式表现自己的‘爱意’;对现场环境熟悉,哪怕是紧张时间下的激情作案,也能有收拾还原的能力;再有——她手指有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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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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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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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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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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