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夏之雨就是这场盛宴的主角。
此时此刻,晚宴已进行到一半,夏之雨被众人拥簇着去了化妆间,因为,她要为下半场的主题,更衣补妆。
晚宴上半场的主题是生日,而下半场的主题则是订婚。
所以,华盛文得到的消息不假,夏之雨与顾季初确实将在今晚对外宣布订婚。
今晚的夏之雨是当之无愧的绝对的主角。
“好了好了,我们之雨要换衣了,大家都出去吧,季初,你送大家出去。”夏之雨的妈妈杨雪花,一到化妆间,便笑容满面的要顾季初请其他人离开。
“是是是,我们都先走,新郎官也是,不准偷看,等下丈母娘一定还你一个明艳动人的新媳妇。”众人起哄,又拥簇着顾季初离开。
从始至终,顾季初都面带微笑,温文得体,只是那笑容怎么看都未达眼底。
众人相继离开,却有一个小女孩留了下来,身边还跟着一名身着护士服的专属女佣。
“之雨姐姐,我有些累,我走不动了,我可以在你的化妆室休息一下吗?”小女孩大概十一二岁的模样,穿着公主裙,长得很可爱,但却十分消瘦,面上的气色也不好。
“当然可以。”夏之雨冲小女孩微微一笑,伸手摸摸小女孩的头,声音温柔充满宠爱,道:“那我们的琴琴就在这坐会儿,姐姐去里间换衣。”
“嗯嗯!”小女孩点头,然后有些虚弱的卷进了旁边的沙发里。
跟在小女孩身边的护士女佣立即蹲到小女孩面前,担心的问:“小姐,你感觉怎么样?很不舒服吗?要不,我们现在回医院吧?”
小女孩却摇摇头,“我不,我才不要回医院,我讨厌医院,我好不容易今天能出来,你就不要跟我提医院两字好吗?”
护士女佣仍然担心,“小姐,你……”话未说完,便被夏之雨打断。
“不会有事的,就让琴琴好好玩一玩吧,过了今晚,明天我与琴琴一起去医院。”夏之雨道。
“之雨姐姐,你明天真的陪我去医院吗?”小孩子仰着脸,眸子清澈、天真。
“当然。”夏之雨再次伸手宠溺的揉了揉小女孩的头发,“我若不去,琴琴会死的,姐姐那么喜欢琴琴,绝对不会让琴琴有事的。”Χiυmъ.cοΜ
小女孩感动不已,满目濡慕的看着夏之雨,“之雨你真是太好了,为什么爹爹这么晚才把你认回家呢,要是你能早点出现就更好了。”
“现在也不晚,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夏之雨的声音越发宠溺。
“嗯嗯。”小女孩重重点头,她太喜欢这个漂亮又温柔的大姐姐了,“之雨姐姐你快去换衣吧,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之雨姐姐换上婚纱的模样,那一定很漂亮,我要第一个看到。”小女孩笑得两眼弯弯。
“好。”夏之雨再次冲小女孩温婉的笑了笑,然后对自己妈妈杨雪花道:“妈,你跟我一起进去,帮我一起穿吧。”
如小女孩所说,她接下来要换的晚礼服确实就是婚纱,一个人是搞不定的。
杨雪花自然一口答应,母女俩进到里间更衣室,夏之雨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不见。
“妈,我讨厌她!”夏之雨一屁股坐在梳妆镜前,咬牙切齿的将自己所佩戴的手饰扯下来重重的扔在梳妆桌上。
杨雪花当然知道夏之雨口中的这个她指的是谁,她无奈一声叹,道:“这样的话以后千万千万不要说了,要是被你父亲听到,不得了的,琴琴毕竟是你的妹妹。”
“同父异母,这样的妹妹,没有更好。”夏之雨翻了个白眼。
是的,这小女孩是夏之雨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名叫姜晚琴,是姜家名正言顺的千金,其生母出身名门望族,身份尊贵,远非夏之雨母女能比。
“之雨啊,你给我小声点!”杨雪花赶紧去看了看房门有没有关紧,生怕这话给外面的姜晚琴或是那个护士女佣给听到。
“妈,你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为了讨好姜坤,你简直把自己低贱到尘埃里了,连我都要看不起你了。”夏之雨黑着脸道。
“夏之雨!”正将婚纱取了拿过来的杨雪花,听了夏之雨的话,顿时忍无可忍,一伸手,用力的点了两下夏之雨的额头,既而,厉色道:“你还想不想成为姜家的千金了,啊?你要知道,这一次你父亲之所以要将你认祖归宗,之所以为你举行今晚的这场盛宴,完全是因为外面的姜晚琴。你再口出怨言,小心你现在好不容易得到一切,瞬间化作乌有。”
夏之雨的脸上顿时一阵青白,随即她冷笑道:“妈,你有点脑子行不行?我现在还没将肾移给姜晚琴呢,他姜坤敢得罪我?”
见夏之雨连换肾这个事儿都拿出来说了,杨雪花直气得原地一阵跺脚。
因为,这就是夏之雨为什么能一朝野鸡变凤凰的根本原因。
一切皆因姜晚琴患有肾衰竭,很严重,已经到了不换肾就会死的地步,但因其血型特殊,一直找不到匹配的肾源,直到姜坤突然想起他年轻时曾与杨雪花生过一个孩子,所以他费尽心力找到了杨雪花母女。
功夫不负有心,一检测,同父异母的夏之雨与姜晚琴配型完全达标。
于是,无论杨雪花要求什么,只要是能办到的,姜坤无一不应。
短短不过半月,光金钱就陆陆续续给了好几百万,甚至还将夏之雨认祖归宗,给她姜家千金的身份,同时,还利用他在社会的影响力,半威逼半利诱的令顾季初答应了娶夏之雨。
总之就是夏之雨想要的一切,姜坤都满足了她,但代价是:夏之雨必须将一颗肾移植给姜晚琴。
站在夏之雨的角度而言,她当然是不愿意将自己好好的肾贡献出来的,可是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她又不得不妥协。
但她心不甘,更有怨恨。
同为女儿,姜坤这个父亲只对从小在他身边长大的姜晚琴有感情,对她完全不管死活,她真的好怨好恨。
可是她又没撤,只敢在背后在妈妈杨雪花的面前发泄几句怨言。偏妈妈杨雪花还不准她说这些,她心里就更不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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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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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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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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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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