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芷洗好,爬到最里面的那个床位躺了下来。
韩雪和吴美娟也都上了床,在闲聊。
看到林芷上了床,吴美娟用手肘捣捣韩雪,韩雪拍了她一下。
“林芷,你脚如果明天还没好,我就帮你请假吧。”
“谢谢你韩雪姐,睡一觉应该就会好了,再说今天我已经耽搁了,明天再不上工,就耽误进度了。”
“笑死人,你耽误进度还少啊,整个大队的知青,就属你最会偷懒。”
“好了,林芷不是说了要改正嘛。”
“韩雪姐,你知道今天救我的是谁吗?”
“听村里的人说,好像是隔壁三生产队的,是个军人,刚好这段时间回家探亲,他把你救起来就走了,我们也没看到。”
没想到是个军人,原著中没有提,不知道长得怎么样。
一天的慌乱终于在虫鸣声中过去了,林芷乱想着,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
当林芷想着,是谁救她的时候,救她的那个人,脑海中也闪过林芷。
梁毅躺在床上想着他妈话里话外,都在提点他该找媳妇了,再不找,她就请人讲了。
军队里也不是没有人给他介绍,只是他都不感兴趣,回绝了。他现在没这方面的想法,一心只想着在军营好好发展。
脑海中突然闪过中午的画面,他中午刚到家,家里就他妈和一两岁的小侄子在家,说了会话,他妈让他去东边的河边找他大哥家的儿子狗蛋。
刚到河边就听到喊声,有人落水了。这一块水流最深,不会水的都不敢下去,梁毅冲过去,看到有个人在水中挣扎,他立刻跳了下去,把人救了上来。
救人的时候没想那么多,现在回想起来,软绵绵的手感好像还在,他不禁捏了捏手指。
突然他用力拍了下脑袋:梁毅你想什么呢,龌龊。
…….
第二天天一亮,林芷被各种嘈杂声吵醒。
睁开眼,她在心中叹了一口气,不是梦啊!
知青点是女生轮流做饭的,男生就做些苦力活,砍柴,挑水浇菜等。
她们就着咸豆角,喝稀饭。
还好每个人有一个粗面馒头,不然林芷怕走路,肚子里的水都会晃出声。
他们其实都在观察林芷,怕昨晚是假象,毕竟之前每天她都能挑出别人的刺。现在看她真的没有作妖,并且脸上还扬着笑,吃早饭也没有抱怨,也就放心了。
看到她走路还有点不利索,问候了下,知道没事后,就陆陆续续出去上工了。
林芷也和韩雪她们一起出去,今天她们女知青和村里的几个妇女们,要把西边的那一片地垄好,种上玉米。
现在是五月份,正是种玉米、大豆的好时节。
……
一路上遇到村民,林芷都用一张笑脸对着他们。
她不管别人怎么想,既然想要改变,就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笑脸总比之前的臭脸好吧,笑多了他们也就习惯了。
等她们几个拿了工具来到地里,地里已经有两三个妇女在闲聊了。
她们看到林芷,正打算讥笑她几句,就看到林芷笑着和她们打招呼,到嘴的话,吐也不是,憋也不是,梗在那难受的很。
刘婶看到林芷走路一拐一拐的,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大声地问:“哎呦,林知青这是怎么了?”
林芷就怕没人问,这人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嘴巴,她一知道,村里的人就都知道了。刚好,省了她不少力气。
林芷也大声回她:“刘婶,还不是昨天我脾气大和梁同志吵了几句,转身的时候不小心扭脚了,没控制住掉河里了。”
她把裤腿卷起来,露出脚踝给刘婶看,上面比昨晚看起来更可怕,一片青紫,周围还泛着黄,在雪白的腿上尤为显眼。
刘婶看到这样,也是一惊。
“不都说,你因为小娟和张知青说了几句话,气的跳河的吗?怎么是崴脚了。”
林芷声音更大了:“刘婶,这话可不能乱说,我是和梁小娟同志拌了几句嘴,那也不至于跳河吧,我脾气是不好,但脑子还是好的,我经常和人吵架,每吵一次,都要跳河,这村里的河都不够我跳的,您说是不是?”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倒也是,但是你——”
林芷打断她,接着说:“我和张家栋同志是一个地方长大的,我把他当大哥看,但是呢,经过这次我也知道了,这毕竟不是亲大哥,还是要避讳点,万一传点啥,我是不要紧,我脸皮厚,但是不能影响张大哥的名声,您说对不?以后啊,我就自己独立,不再想着偷懒,总依靠别人。”
她拿起锄头像模像样的薅地。
“刘婶,我不跟您说了,我要干活。我想明白了,当初下乡我是打算来建设乡村的,可是我没干过活,犯了懒病,所以这次掉水里了,是老天给的惩罚。
这次被救了过来,就是是老天给的改过机会,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以后请你们监督,哪做的不好,你们指出来,我保证会改。”
地里的人都竖着耳朵,听到林芷说这样的话,心里多多少少有点相信。
农村里的人大多数都很淳朴,虽然林芷平时眼高手低,恨不得拿鼻孔对着人,但是听到她现在的这番话,想想也是,一个小姑娘,还是城里来的,从小就没干过活,猛然来到农村下地干活,是不适应。
这次也算是遭了罪,连老天爷都被她扯出来了,估计是吓坏了,想要自力更生了,不敢投机取巧了。
……
就这样过了几天,大家看她是真的在认认真真的干活,不偷懒,不给人添麻烦,一直笑脸迎人。
原本还不相信的人,心里多少也改变了当初的想法。
就连村长也在开会的时候表扬了她,夸她进步很大,希望她能够一直保持。
林芷只能苦逼的笑着——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能说,不能说啊,这该死的命运。
连续上了几天的工,明天终于可以休息了。
几个知青商量了一下,打算明天去不远的山上散散心,顺带挖点野菜。
林芷还是很期待的,来了这么多天,除了下地干活,都没机会出去。
也不知道山上都有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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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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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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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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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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