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林芷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看到梁毅转错道,赶紧拍拍他的后背,“哎哎哎——拐错啦!”
“没错,你不是一直说要过二人世界吗,今晚不回家吃。”
这话挺让人意外的,林芷没忍住笑了,“难得今天有这个觉悟,说,是不是有高人指点你了?”
梁毅捏捏她的指尖,好笑道:“嗯,是有一位林高人经常提点我。”
林芷掐了他一把,她哪有经常说嘛。Χiυmъ.cοΜ
“你和孩子说了吗?”
“说了,送向阳走的时候和他们说好了,晚上不回去吃。”
自从有了孩子,两人单独在外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一般在外面吃饭,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以照顾孩子的心意为主。
像现在这样下着班,她悠哉地坐在他身后,不用时刻注意着孩子,不用去想他会带她去哪里,反正一切都有他拿主意,她只要享受就好。
是那种由内而外的放松。
“岳父身体还好吧?”
“挺好的,现在没有什么烦心事,我看他还长胖了点。”
“胖点比瘦好。”
人到中老年,最怕的是暴瘦。
想到林父,林芷止不住地笑,“谁说不是呢,但我爸对自己的身材看得还挺重的。现在每天早上都和人打半小时的太极拳再去上班,生怕再长胖,以后被安安他们嫌弃。”
林父原话是这样说的——我是有外孙的人,要是长得太胖,以后和孙子辈出去,是要被嫌弃的,哪个小孩爱和糟老头玩?
“他们这个年纪还愿意锻炼,值得鼓励。”梁毅挺佩服他老丈人的,心态是真好。
“是该鼓励,等会吃完饭,我俩去鞋店,看看有没有软底适合老人穿的鞋子,给爸妈他们都买一双。”
“给岳父买就行了,爸妈他们应该不需要,买回去又要打电话说我。”梁毅语气里有微微的抱怨。
今年他们一家没有回去过年,林芷和孩子们给家里的人都选了礼物,寄了回去,给梁父梁母买的是一套衣服。
梁父梁母现在不缺衣服穿,孩子们每年都要买,家里的衣服都穿不完,这对他们来说可不就是浪费嘛。
乡下人,要那么多新衣服没用,平时干活穿不上的。
他们不好打电话给儿媳妇直说,那就只能打电话给儿子唠叨了,让他和他媳妇儿说,不用经常给他们买衣服鞋子什么的。
“爸妈打电话说你了?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林芷乐死了,公公婆婆每次对她都是好话一箩筐,过年给买的新衣服,两位老人在电话里说很喜欢,谢谢她和两个孩子这么用心。
“也没说什么,就说你每次给他们买东西,我都在一旁看着不讲话,不知道拦着点。”
梁毅可冤枉死了,孩子还小的时候,媳妇儿买东西还会问问他的意见。
现在安安马上都要上初中的人了,媳妇有贴心的闺女陪着逛街给意见,哪还有他什么事?
他都是事后被告知的,极少参与买东西的过程。
甚至有时候,梁父梁母打电话说他的时候,他才知道媳妇又给家里人买东西了。
梁毅明白自己媳妇的,有时候在逛街的某一瞬间,看上的一样东西,觉得很适合家里的老人,那就两边都给买一份。
这东西不一定是贵的,其实有不少是便宜的,但这份心意不是钱多钱少能去定义的。
所以他对林芷一直心存感激。
他因为工作,所忽略了家里人的那份情感,她都给弥补上了,这一弥补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到现在的十几年。
他和家里亲人的关系,因为她而变得更加亲密紧凑。
不仅是爱情、友情需要维护,亲情同样需要。
以前他还没有结婚的时候,他常年在外,也很思念挂念自己的家人,但那些感情他都不宣之于口,因为不是那样性格的人。
家里人也不会有谁说想他或者怎么样,写信都是些家里长短的事。
因为他是军人,怕他在外面执行任务,不敢过多的影响他的情绪。
双方都克制着。
常年下来,其实多少都会有种陌生的微妙情绪在里面。加上他回家的次数少,待的时间又短,每次和家人的感情还没有捂热,就又要离家去远方。
现在他和家里人联系这么密切,感情融洽,全都是他媳妇的功劳。
也许换一个人,就是天差地别。
对于他来说,这辈子收获最大的就是娶了这么好的一个媳妇。
一个好的人生伴侣,不仅是陪伴他走完一生,为他孕育生命,更可贵的是为他和家人的关系,建一条温馨的小路。
让他在四十岁的年纪,不用体会大家庭和小家庭之间的矛盾冲突。
这些年,他可没少见队友因为家庭的琐碎,而苦哈哈的一张脸。
身边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
相比来说,他可以借用女儿常说的一句话——我简直不要太幸福!
林芷是侧身坐在车后座的,这会儿正靠着他的背笑他,“现在你已经不是爸妈的好大儿了。”
“早就不是了。”梁毅无奈摇头,有了安安和乐乐,现在在他父母眼里,哪还有他的位置。
嘘寒问暖,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什么心肝啊,心头肉啊,那更别提,早八辈子就换人了!
当然了,他只是这样在心里想的,要是梁父梁母真的喊他心肝什么的,他这个年纪,只怕是晚上要做噩梦的。
哪怕是安安乐乐小时候,他也没有这样叫过,因为实在是说不出口。
不得不说梁毅给自己脸了,要是梁父梁母听到他的心声,恐怕都要嫌弃地砸砸嘴。
“心肝脾肺”,那是面对隔代才能脱口而出的话语,谁没事喊自己的孩子“哎呦,我的心肝嘞!”
他们要是喊了,都怕别人听了牙疼。
就他们家老三小时候那个闷声调皮劲,没给打死就不错了,还心肝?
不叫你死孩子就不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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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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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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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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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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