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零:我竟成了恶毒女配>第408章 电灯泡
  寒假,林芷和谭婉婉的补习班一般是不安排课程的,她们的课程主要就集中在休息日和暑假。

  所以一放假,林芷就带着两个孩子去梁毅那儿。

  之前带孩子住过几次,虽然天数不长,但屋里该有的都布置齐全了。

  这次过来,没有大包小包的带,只带了三个人的换洗衣物、书本笔纸,还有一些吃食。

  一到年边上,来部队的家属比平日里要多得多,管理也比平日里严格。

  林芷登记好,等着梁毅来大门口接她们。

  别看安安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今天来这里,她不敢造次,老老实实站在林芷身边,毕竟六年级的大姑娘了,知道轻重。

  更何况大门口站着的守卫一脸的严肃,脚下还立着长枪,上面的刀尖泛着冷白的光芒。

  她倒是对那枪感兴趣,但眼睛可不敢造次,瞟了一眼后就抬头望望天,想看清楚一点,就又瞟一眼,再望望地。

  来回抬头——低头。

  守卫的士兵眼睛比鬼都尖,即使是余光,也把安安一系列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他们年龄都不大,看安安就跟看自家妹妹一样,有些想笑,觉得梁副师家的闺女挺有趣的,胆子比一般孩子要大。

  乐乐对这些不感兴趣,他背着自己的书包,轻靠在林芷身边,慢慢吃着手里的冰糖葫芦。

  啃一路了。

  别看他是男孩子,但就爱这一口,酸酸甜甜的,吃不腻。

  等梁毅出来的时候,糖葫芦还剩一个,是专门留给他的。

  乐乐吃相好,虽然只剩最后一个,但上面的签子干干净净的,不埋汰。

  不过对于梁毅来说,就算是埋汰得要命,他也不嫌弃就是了。

  接过来,一口就解决了。

  家里的两个孩子有一个好习惯,就算是再喜欢吃的东西,也不会一个人独占,拿到手第一件事是和家人分享。

  梁毅顺手把签子折断,放进垃圾桶。

  在外人面前,还是大门口处,他表现得很含蓄,只拍了拍两个孩子的肩膀,然后接过林芷手里的行李,带他们进去。

  等进了大门,梁毅体贴地问了媳妇一句:“累不累?”

  “不累,又不是走着过来的,你还要忙吧?我和孩子进去就行了,你先去工作。”

  “没事,耽误不了几分钟。”媳妇孩子好不容易过来,势必要服务到位,“中午不用做饭,我们去食堂吃。”

  “行啊,你的地盘你做主,我和孩子都听你的。”林芷悄咪咪挽了挽他的胳膊,打趣道。

  安安走在前头,听到这句话,笑得很大声,“爸爸现在是山大王,我们都是他手下。”

  梁毅脸上平日里的严肃被模糊了边角,笑意从眼底一圈圈扩散。

  还是媳妇和孩子来了好,这里的家总算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了温度。

  梁毅分到的屋在二楼,是个三居室,厨房、卫生间都有。他现在的级别还没有到可以住独栋的房子,能分到三居室也很不错了。

  家里被梁毅收拾得干干净净,不需要林芷重新打扫,只需要把带来的东西整理好就行了。

  梁毅放下东西,背着孩子在林芷的脸上轻贴了贴,“我先去上班,等会回来带你们去食堂。”

  林芷怕孩子看到,娇嗔地瞪他一眼,“知道了,你快去吧。”

  “嗯,”梁毅眼角的细纹加深,转身朝孩子房间的方向说了句,“安安乐乐,爸爸先去上班,等会就回来。”

  “好,爸爸你快去吧,我和弟弟收拾下书桌。”

  他们一家四口都不是乱糟糟的人,到一个地方,都喜欢把自己带的东西收拾好。

  当然了,安安是个例,她完全是因为长大后才有这样的觉悟,小时候放东西可乱可乱了,林芷看着都糟心。

  好在家里有三个“朱”,她这个“墨”最终被同化了。

  他们这层有四户人家,听到梁毅家的动静,知道是他媳妇和孩子过来了。

  家里没事的,就过来打声招呼。

  林芷客气地招待着,带来的零食也派上了用场。

  这里不像以前的部队,那个时候,地方偏僻,出去买东西都不方便,更别说玩了。大家伙只能一天到晚聚在一起聊天八卦,好奇每一个不熟悉的面孔,打听别人家里的事。

  同样是军嫂们在一起,但是是两种不同的感受,这里的人明显没有那么高的好奇心,真的就是来看看,打声招呼。

  比较注重自己家里的生活,简单来说,就是素质普遍要高一些。

  对于还不怎么熟悉的军人家属,都有一定的距离感。

  林芷喜欢这样有边界的感觉。

  和各色家长打交道久了,林芷和谭婉婉在不是办公的情况下,都不想过多的和不熟悉的人交流沟通。

  觉得累。

  这大概就是职业带来的一些毛病吧。

  这里的家属太多太多,即使他们一家四口去食堂吃饭,也没有人过多的关注,顶多在眼神撞上的时候,双方都善意地点头微笑。

  只有碰上和梁毅熟悉的,双方才招呼几声,摸摸乐乐的头。

  现阶段,乐乐就是他们家的吉祥物,还是代表性的。

  他这个角色恐怕还要充当几年,毕竟人家不好摸安安的脑袋以示亲近。

  乐乐在心里叹口气,等人走了,才伸手顺顺自己的头发,扒拉了好多下。

  他好想快点长大,和他爸爸一样高,这样就没有人再摸他的头了。

  安安在一旁不厚道地笑着,她这个年纪的小女生,可不喜欢别人摸自己的头发,除了家里亲近的长辈。

  林芷看着儿子的苦瓜脸,笑着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快吃,等吃完,我们去逛逛这里的商店。”

  “好耶!”安安欢呼。

  老父亲梁毅只有羡慕的份了,一边羡慕,一边还不忘交代自己的钱放在什么地方。

  林芷能不知道?好笑地看着他一副也想去的样子,“我很公平,中午陪孩子逛,晚上陪你逛,你就安心地上班吧。”

  “我也公平的爸爸,晚上我们陪你一起逛。”

  梁毅瞟了自己闺女一眼,这电灯泡越大越亮,你还不能明着嫌弃她闪着你的眼。

  “晚上冷,你和弟弟早点上床,听听收音机。”

  “爸爸,你小看我了不是,收音机哪有陪我亲爱的爸爸重要!”

  梁毅:……今天并不是太想做你亲爱的爸爸呢。

  林芷憋笑,老父亲是那么好做的?现在嫌弃孩子当电灯泡,等以后她找到另一半,你想让她陪你逛逛,人家都不一定乐意。

  在他们一家快要吃完的时候,老李的媳妇带着两个女儿过来了。

  老李的媳妇是京市本地的,嫁给老李的时候是二婚,和前头丈夫有一个女儿。

  老李因为长得显老气,家又是农村的,一般家庭条件好的女人看不上他,但是条件一般的,老李自己又看不上。

  蹉跎到三十大几,他上头的领导才给他介绍了现在的媳妇张小玲。

  张小玲虽然是二婚,但是长得好,身段也好,家庭条件就不用说了,领导介绍的人,哪会太差的?

  两人就这么相看上了。

  张小玲上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太强势,她前夫受不了,两人才离得婚。

  这第二段婚姻也没差,虽然是二婚,可她不觉得嫁给老李是高嫁,要不是离过婚带着孩子,加上老李老实,她还看不上老李呢。

  看到林芷一家坐在这里吃饭,吊着眉毛客客气气招呼了一声。

  “小林和孩子来啦,有时间来家里坐坐。”

  “好的嫂子,那你们吃,我们吃完回去了。”

  林芷对她不喜欢,但也算不上厌恶,她讨厌的是老李,你媳妇强势是一回事,但是作为儿子该有的孝顺是另一回事。

  说得名声好听些,是他媳妇不让他回家看望生病的老母亲,说得难听就是良心被狗吃了。

  你自己亲娘生病了,你要真想回家看看,你媳妇能拦得住?

  说到底,你就不重视那个生你、养你的老母亲。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好过,不愿意来回折腾,花点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大钱就给打发了。

  这样的男人,林芷是最看不上的。

  梁毅揽了揽她的肩,很快就放下,“别想那些不开心的。”

  “没想,就是觉得这样的人不配——”林芷看了看四周,到底没把那话说出来。

  梁毅知道她没说出来的话,想了片刻,道:“每行每业都不乏好人,但也不缺坏的,甚至有时候越坏的、越自私的人,更能往上走,这样的情况避免不了。我们能做的不是去感化,而是做好自己,教好我们的后代,或者等将来我们有足够的自身魅力,那个时候你的一些言论,或许可以影响身边的人。”

  林芷听得认真,彻底想通了,“谢谢梁老师的小课堂,我以后不为这事烦恼了,你说得没错,先做好自己。”

  “不过这样一说,我突然对我爸有些愧疚,一直以来,我自己做得也不够好。”

  看吧,自己的人生课题还没做好,就操心别人的,有时候你看别人的某些事情上不顺眼,但自己不一定做得足够好,就像她一样。

  她爸的付出远比她回报的多。

  “唉,要是外公和爷爷奶奶他们都在京市就好了,大家都在一块,就像我们和谭爷爷家一样近,想他们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去看看。”wWW.ΧìǔΜЬ.CǒΜ

  安安有感而发,但也知道是不现实的。

  “妈妈,要不等过完年我和弟弟陪你去外公家住几天?”

  在安安的感觉里,她们和爷爷奶奶见面的次数要比外公多得多,外公是妈妈的爸爸,妈妈肯定也想外公。

  带入一下妈妈,要是她一年见不到爸爸,肯定要想疯了。

  林芷是有这个打算的。

  “好,那我们今年去给外公拜个年。”

  往年都是暑假去得多,因为寒假冷,带东西多不说,住、行也都麻烦。

  也许对于她们来说是麻烦,但是对于老人来说,一年中,最期待团圆的,应该就是过年期间了。

  就算有些麻烦,那也甘之如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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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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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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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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