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1日早上七点钟,林芷一家四口人整整齐齐地坐在饭桌上吃饭,没到三周岁的乐乐坐在以前安安坐过的儿童餐椅上,他穿着蓝白相间的背带短裤,白生生的两条小肉腿一嗒一嗒地晃着,悠闲自在。
梁毅见不得他吃饭也慢吞吞的,曲手在桌子上敲敲,“乐乐,吃快点,等会爸爸送完你,还要送姐姐。”
林芷见他急了,在一旁幸灾乐祸,平时她受的罪,也要让他感受感受。
乐乐这个小家伙从小就乖,不哭不闹的什么都好,就是这个性子,对于没有耐心的人来说,能被逼急眼。
他学走路慢,说话也晚,干什么好像都不急不躁的样子,慢吞吞的。
相比调皮到要上天的男孩子,林芷还是满意自己儿子这样的性格,但其他都好说,就这个吃饭,真的能急死人。
你要是赶时间,根本就不能看乐乐吃饭,不然你会恨不得直接把碗塞进他嘴里,哦,不,直接塞他肚子里,省的他还要在嘴里嚼。
他吃的慢,还不喜欢别人喂,非要自己用勺子一口一口舀着吃。
这会爸爸发话了,他也只是抬眼看了下,白嫩的脸上还有两道红色的印子,是晚上睡觉压的,这会还没有消下去。
梁毅看着儿子糯糯的小脸,心里的火气慢慢往下走,他不断安慰自己,儿子还小,长大就好了,长大就利索了。
安安就没有爸爸的好耐心了,今天是她正式上小学的日子,是她人生中第一、二、三……个最重要的日子,她已经等待多年,不能出一点的差错。
她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就盯着弟弟看,见他无视,开始捏捏手指骨,但是她手上肉多,加上学的不对,没有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安安原本想造势的,奈何手指不配合,于是她蛮横地夺走乐乐手里的勺子,大声道:“我来喂,你要是不吃快点,哼哼——就等着我的拳头吧!”
她也想当个温柔的好姐姐,但是时势造英雄啊!
安安舀了一大勺菜粥怼到乐乐的嘴边,小家伙面对姐姐的威势,还是不敢造次的,乖乖张嘴。
“我数一二三,你要是没咽下去——”安安很懂得断句,犀利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切。
“一——二——”
“啊——”二还没有数到,乐乐就朝着姐姐张嘴了。
“嗯,这才是好孩子嘛,再来一口。”
林芷和梁毅对视一眼,各自扭头偷笑,恶人自有恶人磨。
就这样,大半碗粥不到五分钟就被安安喂完了,要是放在平时,没个二十分钟恐怕是不行的。
主要是林芷面对儿子的小脸,狠不下心凶他,按理说,安安没少被她训,到了儿子身上不至于啊,她又不重男轻女。
林芷把原因归结于乐乐平时的无声撒娇,小家伙亲近人的方式不像安安,搂着你的脖子咋咋呼呼的,他是那种在你不经意间,歪到你身上和你贴贴脸,贴贴脖子,贴贴手这样的。
润物细无声,林芷一颗心都化了无数次,就连梁毅这样的硬性子,都不怎么下得来心对小家伙红脸。
有时候梁毅被他贴着脖子,都怀疑这小家伙投错胎了,他应该是他家小闺女才对,这哪是儿子这种生物,他就没见过这样的。
尽管心里吐槽再多,梁毅被贴贴的时候,也没有推开过小家伙,他只会轻柔地亲亲小家伙的额头,问他要不要出去玩。
一家人吃完早饭,都开始赶时间了,林芷骑车去学校上学,梁毅骑车送两个娃去学校上学。
这个暑假林芷把学校附近的房子退了,之前在那边是因为乐乐小,她中午要回家看看他,现在乐乐可以上托儿所了,房子也没有必要租了。
反正除了她去学校的路远一点,两个小家伙上学的路程都差不多,现在两个孩子渐大,东西也多,还是在自己家里住得舒服些。
蔡大娘还在家里帮忙,只不过这几天梁毅在家休假,林芷让她回去休息几天再过来。
乐乐上的托儿所还是安安上的那个,姐姐在托儿所出了名的,现在姐姐走了,弟弟又送了进来,老师们还是很期待乐乐的到来的。
昨天梁毅已经带乐乐过来报名了,今天正式开学,老师们在门口欢迎着学生。
梁毅还没来得及带着乐乐去老师跟前,安安就接替了他的工作,她一手按住身后的书包,一手拽着乐乐往老师跟前跑,嘴里还没个停歇,“老师,这是我弟弟,他叫梁知乐,小名乐乐,他也在这里上学。”
老师们认识安安,见小丫头还是咋乎的样子,都被她逗笑了,原以为要上小学了,小丫头能装上几天安静的学生。
昨天见过乐乐的老师笑着牵过乐乐的手,对后面过来的梁毅点点头,然后摸摸安安的脸蛋道:“好,老师知道了,你现在上一年级了,在学校要表现得更好点,老师希望能看到你的大奖状。”
“嗯嗯,我一定会好好表现的!”安安膨胀的心,激动的手无处安放,要不是时间不够,她一定还要和老师表决心的。
梁毅蹲下身子在乐乐的头上揉了两下,早上的那点急气一点也没有了,他放低声音道:“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爸爸中午就来接你,好不好?”
老师在梁毅蹲下身子的时候就已经松开乐乐的手了,孩子第一天来托儿所多少都有点不适应,家长能够好好安抚是最好不过了。
乐乐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只是不停地用手揉着眼睛。
梁毅叹口气,搂住了他小小的身子,拍着他的背一下一下的,“乐乐是小男子汉,要坚强,爸爸中午做你最喜欢吃的肉末蒸蛋,好不好?”
“要多多的~”
见他开口,梁毅知道小家伙听进去了,他又揉了下他的脑袋应道:“好,多多的。”
乐乐搂着他的脖子贴了会,终于站直了身体,“送姐姐~”
“嗯,爸爸要去送姐姐了,和姐姐拜拜。”
“拜拜~”
听到爸爸和弟弟的话,安安不再和老师甜言蜜语,哒哒跑过来给了乐乐一个窒息拥抱,还有一个热情的吻“吧唧”。
“小乐乐姐姐上学去啦,你要乖乖听话,谁要是欺负你,你回家和我说,我替你揍——教育他!”
作为姐姐的使命感,安安不允许有人欺负她的弟弟,谁欺负她的弟弟就是与她为敌。
看来平时收音机里的故事,她没少听。
………………………………………………
安安做梦都想去小学,现在终于开学了,她一点也不难过,相反的,她快要开心地上天了。
梁毅刚将她抱下车,她的火眼金睛就发现了她托儿所的同班同学,留下一句短促的“爸爸拜拜”,安安开始了狂奔。
“花花——”
那个叫花花的小朋友文文静静的,扎着两个小辫子,一步一步稳稳地走在路上。
梁毅刚想夸这孩子稳妥,就见——
“啊啊,安安——”
两个小朋友在校门口紧紧拥抱,像极了分离数年重逢后激动到无法言语的样子,只一个劲的搂着转圈,地上的灰尘都被她俩扬起来了。
周围的家长看到这样的场景,嘴都咧老大,这两个孩子可真有意思。
梁毅拿起挂在车前被主人遗忘的水壶,走到安安跟前,给她的后脑勺一个轻轻的巴掌,“再磨蹭要迟到了。”
“知道啦知道啦,爸爸,这是我的好朋友花花,”说着,她又对花花道,“这是我的好爸爸。”
“叔叔好!”
“花花好,以后来家里玩。”
“嗯嗯,谢谢叔叔。”花花在大人面前,一直都保持着淑女的样子。
梁毅不得不感叹,他们那个时候的孩子和现在的孩子没法比。
他把水壶挂到安安的脖子上,边调整带子的位置,边叮嘱道:“现在天气热,要多喝水,喝完了,中午把壶带回来,我再给你装。”
“好哒,爸爸你快回去吧,我们进学校啦!”
“嗯,去吧。”
送完两个孩子,梁毅觉得比带兵训练还累,他一个人骑车就要快很多,骑着骑着他乐了,他家这两个孩子应该互换性别才对。
他可以肯定自己的性格和乐乐那样的不沾边,据他和媳妇儿这些年的相处,他媳妇也不是那样的性格,那这个孩子到底像谁了,他百思不得其解。
林芷开学大四了,三年的学习,让她整个人都沉淀了下来,以前她对未来还没有什么方向,但是到了大三下学期,她突然有了奋斗的目标——开一个专门辅导英语的辅导班!
英语是国际语言,而且在考试中占比也越来越重,所以想要学好英语的人就越来越多。
这些都不需要她调查的,因为她是被四六级打击过的人。
她想要挣钱的想法一直没有变过,但是她想有意义的挣钱,她想让自己在这个社会中变得有正真意义上的价值。
当然,这个价值是不会轻易实现的,它需要你脚踏实地,从点点滴滴中慢慢积累起来的。
开头很难,她知道,所以她从大三下学期就在思考,方方面面都要思考到,该怎么迈出第一步。
一个人的想法会有局限性,所以林芷向梅教授请教过这个问题,想听听她的看法。
后世有那么多的成功机构,她为什么不借鉴,而是来问对这方面没有研究的梅教授?
因为在后世她没有想过要做这方面的事业,所以她并没有刻意了解那些成功机构背后的故事。
她不后悔自己没有了解,因为你了解了,和你自己做是两码事,而且时代不同。
只有你自己深入去研究,多角度去分析,才能清晰地得出目前所处的这个环境真正的需求。
梅教授虽然是老教授了,但是她的远见和接受能力并不比林芷这个穿越的人差,她在林芷提出这个想法时,思考了很久,最后她给了林芷简单的两个字——可行。
之后,梅教授又单独找她聊了这个问题,她说,你要只是单纯的为了赚钱,应该也不会来问我的意见。既然你来问我,我想你肯定是想做一个特别的,别人超越不了的经营模式。
那个时候,林芷坐在有些暗沉的办公室里,但是她的眼睛却是无比的亮,因为梅教授懂她,那天两人讨论了很久,太阳早就下班回家了。
有了目标之后,不是马上就能实施的,她打算先利用空闲时间,包括寒暑假做调研工作,等她一毕业,就开始稳扎稳打的第一步。
这个“稳扎稳打”不是真的稳了,而是她知道该如何去迈出这个脚步,到时候不至于无处下脚。
这件事她和盛辉也说过,因为她想拉盛辉一起,奈何盛辉一心就想走翻译这条路,对于林芷的提议不是太感兴趣。ωωω.χΙυΜЬ.Cǒm
他认为林芷所说的,和在学校当老师没什么区别,那干嘛还要折腾呢,他们这个文凭,去哪不行?
林芷没想着一下子就能说服他,反正他现在感兴趣的也是和英语挂钩的工作,到时候慢慢磨呗。
为什么想找盛辉合作,那是因为两人都跟在梅教授身边学习翻译,她对他有一定的了解,他亦然。他们合作的话,磨合期会比其他人少很多。
而且盛辉是男的,有些时候,男的出面解决一些事要比女性出面的好。
看,考虑的就是这么周到。
除了盛辉,林芷还想到了刘金凤,刘金凤的英语水平也在逐年增加,她板着脸的时候能够镇住场子。
她们俩因为刚开学时结的缘,到现在也有三年的友谊,彼此都很了解对方,都是值得深交的人。
最后她还想找谭婉婉,她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口语非常好,这很难得。但是她讨厌当老师,因为她家里都是老师教授的,她受够了说教,所以想劝动她来教人英语,好像有点难。
众人拾柴火焰高,林芷没打算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她想找的这些人,每个人的身上都有长处,结合在一起,才能合成一个圆。
不过要说服这些人,还任重道远呐!
毕竟毕业之后国家只给你一次分配工作的机会,你要是没有抓住,往后再后悔也没用,所以说,敢冒险的都是勇士。这样的勇士,在生活中可不常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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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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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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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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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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