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而后立,这是林思面对新环境时一贯的方式,而且百试不爽。所谓定,就是找到适合自己的群体,让自己有自己的阵营和位置,这个是很重要的,选错阵营会让自己之后的路很难很难。在这一方面,林思是很敏锐的,他总是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适合自己的群体,然后再发展自己的优势,自己的风格,为自己赢取更大的资源和舞台,如是以为立。
然而这次林思却吃瘪了,原来选择对象,类别简单,无非就是学习的好坏,家境的差距,而现在却不是了,由于大家刚入校,而且能来这所高中的,大家的学习能力都没话说,所以很难分辨出学习成绩的好坏,同时,教学条件的差距对于教学成果的影响力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能进入这所高中的,多数都是名校出来的,家境最起码是小康之家,而出身山野小村像林思这样的,太少了,还要分进一个班,概率真的太低了,所以,周围基本上都是家境比林思好千倍百倍的同学。就连周聪,都是让林思羡慕不已的,所以圈子变了,规则也就变了,一切都不是原来的样子,而这一点,是林思没有想到的,所以,他久久没有融入这个新环境,这也第一次让林思感到吃力和紧张。
林思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虽然没有很好的融入这个环境,但他已经发现了这个环境新的规则,那就是潮,到了这个年岁,早已不是小孩子,思想已经无法被传统的观念所控制,这些城区的孩子,开化的自然更早,而且恰恰是因为被传统的单调和沉重束缚压抑了太久,任何一点新奇的东西,就能被理解为所谓的潮。
帅是潮,痞也是潮,会唱歌是潮,会跳舞是潮,如果再会点乐器,那你就是偶像。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你与众不同,就总有人发现你的潮点,换句话说,与众不同就是潮。
潮就会成为焦点,成为中心,就会有很多人围在你左右,或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些“潮”有什么值得追捧的,但他们追求标新立异的心,会盲目地把“潮”捧出头,因为枪打出头鸟,他们不敢出头,但内心又渴望,“潮”的出现就是他们的寄托,他们自然回去追捧,或者说他们在追捧着内心的期望,这份期望让他们对一切都有很大的包容性。他们不求内容,只求那种让他们满足的快感,就仿佛吸毒一样,吸的是什么没有关系,能让自己爽就是值得的,这个年纪的他们,想接收和探索的能力都太强太强,而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教育,他们的价值观念都太贫乏了,加上生活给他们的不是补充,而是压迫和榨取,他们便以这种方式逃避现实,向往美好。ωωω.χΙυΜЬ.Cǒm
林思是理智的,他虽然羡慕别人有能去学习更多东西的机会,比如乐器,他也喜欢乐器,尤其是箫,山花烂漫,白衣飘飘,眼蕴秋波,风送靡音,那一袭古衣长发飘然,于花前月下音箫的男子,是林思认为男生最美的时刻和形态。他虽然羡慕别人追求自我的勇气,他也有自我,也有个性,他喜欢古风,喜欢雅韵,神游江南雨巷,梦回湘江湖畔,那种对于美的追求,是林思对生活最好的理解和向往,但他不去盲从,不会为了取宠而哗众,为了赢取他人的注意而改校裤,留长发,学痞耍帅。林思不觉的那是个性,而是一种迷茫和躁动,他也不觉得追崇那些东西而发出的欢呼和赞美有多大的价值,他中意的,是那撑着油纸伞的姑娘的回眸一笑,是七步成诗的才情之后的击节叹赏,现在的种种,和他对于美的认知和感悟存在着太大太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对于美的误导让林思没有办法接受,所以,他宁愿不去融入这个环境,也不愿去破坏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存在的美好的向往和追求。
天无绝人之路,林思还是幸运的,军训时的分班只是临时的,军训后才会正式分班,而他被分到了一个特殊的班,这个班不仅要求学生的学习好,而且家境要属于贫困家庭,因为有人资助,被资助的学生称为“珍珠生”,所以这个班也叫珍珠班,这让林思感到这个社会的温暖,如果说那个时期,让林思说一个他心目中最伟大的人,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基金会的发起人,比起那些夸夸而谈,过分美宣的人,他这个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让林思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温暖,这温暖真实,浓厚,而且不求回报,让林思对这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社会一直是那个社会,真正冷暖的,从来都只是人而已。
在这个班级里,林思能找到太多让他心安的东西,纯洁,朴实,憨厚,太多太多美好的东西又出现在林思的面前,让他无比舒心。很快,他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团体和空间,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和学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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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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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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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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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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