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蕊不是武恬,林思对她不像对武恬,没有丝毫自卑和不安,也就没有逃避,两人微笑着注视了好久,虽然一句话没说,却已胜过千言万语,直到王蕊旁边的同学拉她去聊天,两人才回到各自的境态,结束了这一次交流和回暖。
看着和同学娇笑连连的王蕊,林思知道自己多虑了,王蕊的境遇可能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窘迫,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所以他们汲取养分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就像自己比起同性之间的打闹,结派和求胜,更喜欢安静地去发现和欣赏异性所散发的美,那种美能满足自己对于生存所需的一切养料。而王蕊可能就喜欢恬静,有一两个小姐妹陪在身边,说说笑笑,就像现在这样,就是她的需求,而不是一定要万人瞩目,万人争宠。看着王蕊的笑,林思也不再伤怀,而是在心里祝福王蕊,祝福她开心,每一天都像此刻一样开开心心。
释怀之后,林思的心思自然而然又转到武恬身上,他跑到靠窗户的座位上坐下,眼睛开始在操场上扫掠,而目标就是武恬的身影,哪怕此刻陪她欢笑的人不是自己,但只要看着她笑,林思就会很满足。
在操场上的武恬也是如此,她的眼神也在四处探寻着林思的身影,但和林思不同的是,在她的眼里,每到自由活动的时候,林思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到处找不到,她心里满是疑惑,但又不好意思明目张胆到处寻找,她可能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男生逃体育课,独自待在教室里,永远也不会想到。这就是林思和武恬两人之间最遥远的距离。
有太多太多的人如此这般走不出世俗,走不出别人的指指点点,而此刻的林思却是走不出自己,与他人恰恰相反的是,否定林思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此刻的林思呆呆望着操场上的武恬,那优雅柔美的一举一动既让他的心如岩浆奔涌般热烈沸腾,同时又让他的心如冰川覆压般层层冻结,他又开心又伤感,慢慢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悲还是该喜,只是痴痴望着窗外,尽管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林思,有人找你。”
一声呼叫,打断了林思的神游,林思转头看去,母亲正站在呼叫自己的同学的身后,出现在教室的门口。
之前林思的脚受伤,是小妈请的假,同学们大都以为那是林思的母亲,谁也不会想到这位女性才是林思真正的母亲,所以不知道她是林思的母亲,所以唤林思说有人找他。
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林思平时把自己隐藏的很好,多数时间说普通话,仪容仪表不说奢华,但也是干干净净,大方得体,实在无法和眼前的林母对应起来。
此刻的林母穿着不合时宜的厚皮鞋,而且很旧。鞋底被抹掉些许,看着高低不一,裤子都是洗的有些泛白,全然没有它原来的样子,上衣用夹克裹得严严实实的,脸上被晒得黑红黑红的,头发也只是简单的扎了一下,而且好久没有洗的样子,裤脚上还有点点的泥巴,就像是刚从建筑工地走出来的模样,而事实也是如此,看见林思也不吱声,只是等他走向自己。
林思看见母亲也没说话,而是连忙跑到母亲身边,然后两人便默契地离开教室门口,走向没人的角落。
“妈,你咋来了?”
“给你拿了些种的菜,还有面和馍馍,但忘记拿钥匙了,所以来拿你的,你爸还在校门口等着,我们还要赶回工地,你赶紧把钥匙给我,就教室去吧。”Χiυmъ.cοΜ
“哦,我周末的时候自己拿就好了,你们干嘛跑一趟,这么热的天,有时间多休息休息。”
林母听到这话,心里满是舒服和幸福,她很自豪于这个懂事早的儿子,这也是她被周围人羡慕的唯一原因,常常有人打趣她,说林思是不是她生的,肯定是抱错了,但她也知道大家是开玩笑,她也就跟着笑笑,但同时,她也越发的有心劲,以至于像个男人一样,和林父一起在建筑工地打小工,累的自己没有一点女性的魅力,但她不在乎,看着优秀的孩子,她就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
而看着这般样子的母亲,林思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他知道母亲的脸本来很白的,母亲的头发也是又黑又直,就两三年的时间,母亲就累成了这个样子,而且有了白头发,这是他永远不想看到的,但他又实在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尽可能的懂事,以减少父母所受的累和麻烦,本来这样肉麻的话,林思永远只会压在心底,绝对不会说出口,他表达情感的方式永远是行动而不是语言,但看到今天的母亲,他没法压制自己的倔强不说,父母为他付出的真的太多太多了。
“你现在学习压力越来越大了,要多吃,每次自己拿的那点东西哪里够,对了,你们班怎么就这么几个人?”
“肯定不会就这么几个人啊,这节是体育课,人家都在操场。”
“哦,你也要多和人家去玩,不要就知道学习,适当的休息是必要的,要和人家打好关系,别老一个人窝着。”
林母说着,满脸的笑意,儿子连体育课都不上,而是偷偷的用功学习,这要不是她亲眼看见,她都不敢相信,她越来越觉得这个孩子懂事的让她这个母亲都不敢相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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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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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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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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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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