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了?老师怎么说?”汪明问到。
“没事了,以后别再犯就好了,以后你们谁也别再把学校禁止的东西拿到学校里来了,谁再拿我和谁翻脸。”
“哎呀,肯定不会了,我们又不傻,今天第一次看见魏老师发那么大火,吓死人了,我们还以为赵老师平时骂骂人就已经很凶了,没想到魏老师才是最厉害的。”李伟国一边晃着自己的小胖脑袋一边嘟囔着。
“好了,不说了,你们去玩吧,我还有点作业先写一会儿。”
“好吧,你写完了就过来,我们先去玩了。”
大家看着林思都明白,知道他今天肯定没心情玩了,就都散了。
林思就那么坐着,心里却是迷茫的,别人都怕挨打,觉得挨打是最难受的,但林思不那么认为,他多想魏老师只是打了他,没有把他叫去谈话,因为打完疼痛过去了,也就没事了,但是骂你或者和你交流的东西却可能一直留在你的心里。
林思现在的脑袋里就全是魏老师的话,他最在意的就是魏老师把他和安海比,说安海比自己强,这是林思不能接受的,一直以来,林思都觉得自己才是最厉害的,无论什么方面他和安海都是平分秋色,甚至比安海要厉害的多,比如班级有什么事,他的号召力就比安海强,班级里杂七杂八的事情,他干的也比安海多,除了玩玻璃球确实没有安海厉害,但如果玩斗鸡,三个安海也不如一个自己,凭什么魏老师说安海比自己强呢?还有让林思苦恼的就是那句“学习的第一目的是学做人”,学习都第一目的不就是成绩吗?还有“做人”具体是指什么方面,难道自己不会做人?自己不好?可是自己和同学们的关系很好啊,一起玩的可好了,难道就因为自己带着几个好伙伴玩扑克?
但他不认为魏老师是错的,魏老师是十里八村走出去的唯一一个大学生,虽然只是本市师范学院毕业的,撑死就是个三本,但在林思眼里,魏老师是最有文化的,比赵老师他们老一辈的老师更有见识,更有文化。只是此刻的他的的确确无法完完全全理解魏老师的话,而且越想越迷茫,所以他索性就不想了,先按老师说的做,或许自己以后慢慢就理解了,按老师说的做,总该不会有错了吧,这样想着,自己也释怀了很多,心情也轻松了很多,咧嘴一笑便冲向操场,他要先在玻璃球上赢过安海。
转眼已到周末,林思早在周六上午就做完了所有的作业,因为他要和二姑家的哥哥去玩,之前就说好的,只是不知道要去哪儿玩,等吃完午饭就冲向二姑家去了。
“哥哥,哥哥,走啊?”林思林维两兄弟在二姑家墙外喊着。
“先进来,站外面干啥?”回话的是二姑。
林思两人便走了进去。
“来,先吃饭,吃完饭你们再去玩。”二姑家正在吃饭,二姑给两兄弟打了饭端了过来。
“不吃了,我们刚吃完,姑姑”
“妈,我也吃好了,我们先出去了。”二哥袖子一抹嘴,就跳下炕来。姑姑家有两个孩子,大哥在城里上学,考上了市一中,学习可好了,将来是要考好大学的,几乎很少回来,他可是姑姑家的颜面,这十里八村,初中毕业的就没几个,更别说考上市一中。所以一提起大哥,姑姑一家就满脸荣光。wWW.ΧìǔΜЬ.CǒΜ
“好,去吧去吧!”二姑一笑。
兄弟三人就来到院子里。
“哥哥,去哪儿玩?”
“等文虎一起,我带你们去捉野鸡”
“捉野鸡?那个不是用枪打的吗?你有猎枪?”
“你个书呆子,和你大哥一样笨,我怎么可能有枪?”
“嘿嘿,那我们怎么抓?”
看见林思一直追问,二哥掏出一个小木桩,直径三厘米左右,长20厘米左右,一端削的很尖,另一端距离端面一厘米处有一道凹槽,上面系着一个线绳,线绳上串着一粒一粒的玉米颗粒,每颗相距10厘米左右,有二三十粒。
“用这个。”二哥说着给林思他们看了一眼自己做的装备,然后指着远处丢的一个长方体的小铁笼。
“把那个也带上,捉松鼠。”
林思神情尴尬,二哥看看林思咧嘴一笑。
“怎么?你不信能捉到?”说着又在兜里掏了起来,这次掏出来的却是一个活物,林思定睛一看,却是真真正正的一只活生生的小松鼠,用一根绳子在脖子上系着,另一端在二哥系裤子的绳子上系着,小家伙很警觉,林思刚想去摸,那小家伙又钻进二哥裤兜里去了。
“哈哈哈,好了,再捉到的给你一只”二哥说着又指了一下那个铁笼子。
“好好好。”不等二哥再吩咐,林思便去拿铁笼子了,这次他可是真信了。
三人拿上东西便去找文虎了。
等人到齐,兄弟几个便向野坡梯田里的种苜蓿的地方走去。
捉野鸡要看好时机,最好是刚下完雪,厚厚的大雪覆盖了整个地面,大地一片银装素裹的时候,野鸡就没地方去找吃的,就会挨饿,进而饥不择食,看见能吃的就吃,这时候只要它吃了被线绳串起来的玉米粒,就会被拴在那里走不了,它不可能把吃进肚子里的玉米粒吐出来,也就无法摆脱线绳的束缚,这就是二哥给林思看的工具的奥秘,只是以前捉的人太多,这几年野鸡数量少了,能不能捉到就看运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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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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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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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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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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