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该去大学报到了,由于是林思有生以来第一次出远门,父亲说送他。他知道自己一个人是可以的,反而更加方便,但他没有反对父亲,一是父亲在他心中是绝对威严的,二是他也很享受父亲的关怀,这是有生以来父亲第一次陪他做一件事情。
同行的是自己初中很要好的同学王文旭,王文旭和自己一样大,却比自己长得憨厚了许多,相别三年,相貌变化不大,头上却已经有了不少的白发,一眼望去,脑子里就刻下了三个字“老实人”。同样是父亲陪送,一切是那样的相似,和谐。唯一不同的是,林思没有王文旭笑的那样单纯,林思虽然笑着,眼神却在窗外不知多遥远的地方。
“我去给你泡个方便面吧,你饿不饿?”林父笑着问到。
“文旭吃不吃,我去给你泡?”没等发呆的林思缓过神来,王文旭的父亲也同样问着自己的儿子。
“不饿,饿了我自己会去泡的”林思回到,王文旭和林思一样做了类似的回答。
“热水和厕所在车厢两头。”林父追述到。
“人家娃娃知道的,人家是大学生了,你以为人家和我们一样,大字不识几个,离了家连厕所也找不到。”王父笑着拍打林父的肩膀说道,
“就是就是。”林父随述到,两人脸上不是对自己没文化的尴尬,却是真真切切的喜悦。
林思只是低头一笑,此刻他才发现,父亲内心深处依然觉得自己是个小孩子。虽然自打初中开始,就是自己一个人租房子,做饭,生活,但出远门还是第一次,而且还是那么远,普通火车30多个小时的坐铺可是让他一生难忘的,完完全全冲垮了他第一次坐火车以及跳出大山所建立起来的欣喜。
同时他也发现,自己初中三年的同窗好友,当初的无话不谈,如今考入同一所大学,却除了一两句寒暄,其他一句话也没有,反而是刚认识的两位父亲相谈盛欢,看了一眼盯着手机欢笑的王文旭,林思又望向了车窗外,心里却是一种莫名的滋味。
“蒙绥大学的同学请往这边来!”
随着接车学长们的呼喊,林思一行人到了车站坐上了去学校的大巴。到校后,一行人分开了,各自去了自己的寝室收拾报到。相约之后在校门口相聚。
林思选的专业是农业机械,王文旭选的是生命科学,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选择,至少王文旭的专业听上去要比林思的高大上很多,而林思却完完全全是他自己的决定,没人给他指导,在他当时的圈子里,也没人能给他指导,唯一能给他帮助的是那本看完完全找不到北的报考指南。他之所以选那个专业是因为他的分数能报考的最好的学校就是录取他的学校,而他所能了解到的这个学校最有名的专业就是他报考的这个专业,和什么就业啊,个人喜好啊没有一点关系,而且那时的他没那么幸运,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想要做什么,将来要成为什么。
根据现有的资源,做最好的选择,林思无疑做的是极好的,毕竟对于那个在别人牵手花前月下的年纪,而自己却刷了三遍《三国演义》的怪人,这份成熟和理智就显的那样正常。但他获取信息的能力真的太渺小了,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是他所不了解的,以至于这个当时他以为最优的选择对他的未来造成多大的影响也是他无法想象的,此是后话,表过不提。
“人家这学校好大啊,真的好大!”
林父环视着周围的一切,不由得感叹着,心中的一切美好都凝聚在这一个“大”字上。
“嗯。”
林思简单的回答着,但他心中的惊喜和感慨却和林父一样。这就是他未来四年要生活的地方,一个简简单单的角落就能媲美他的高中,他们市最好的高中,楼比那儿高,人比那儿多,却全然没有那种压迫感,一切是那么的轻松,舒适。一路上林荫环绕,柳絮飘飘,隐约显现着各种风格的教学楼,路旁还有一处偏野小地却是最具风韵的所在,没有巍峨的大楼,没有标志性的建筑,却是一片小田野,田野四周围种着各种花草,中心却是各种农作物,小径两旁摆有旧时期的磨盘,犁具等,却是那样的精致,别有一番雅韵。
好一个田园诗境,全然没有自己家农田给人的劳累和辛苦的感觉,伴着花颜麦香,林思一时恍惚,感觉自己仿佛就是陶渊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涌上心头。
“五谷园”。
好名字!林思看着小园名字不禁暗自心喜,自己来对了地方。
伴随一路的观赏,很快就已经到了寝室楼下。
“到了?”
林父看着三栋高大的寝室楼问到,不等林思回答,眼里满是欢喜。
“嗯。”
林思还是简单的回答着,他想要和父亲有更多的交流,但每每的尴尬总是让他无所是从,更多的只是一句简单的应答,此时此景能完美的解释一个词“相敬如宾”。
林父也不多说什么,在这一点上,他似乎能完全理解林思,这或许就是男人之间的感情交流,一切都在不言中。
打开寝室门,对面便是大窗,很亮堂,刚刷的粉白,显得整个房子特别干净,左右两旁是7个床位,也预示着林思将有6个室友。中间放着一张大长桌。这个空间对7个人而言有点紧巴,但此时林思父子没有想那么多,能想到的只有开心,这小寝室比起自家的土房农院,虽然简洁确也要精致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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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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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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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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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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