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权没搭理那几个人,低头看看佟夕,抬手搂着她的肩膀,拍了拍:“以后谁再欺负你,你跟我说,我剁了他的手,扔到河里喂鱼。”
这话显然是说给对面的人听的。那几个人不声不响地走了。
佟夕以前听叔叔说过很多次,沈希权是个笑面虎,心狠手辣,小混混都不敢惹他,她没怎么相信,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识到,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好奇。
“他们好像挺怕你的。”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你比他们还狠,他们自然就怕你。我十几岁时打架厉害在镇上是出了名的。”
佟夕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心里盘算着等回了T市去报个跆拳道班,是不是年纪大了有点晚呢?抬胳膊的时候,她才发觉沈希权的手还放在她的肩膀上,不禁悄悄地缩了一下肩膀。
沈希权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看着还是个小姑娘,再加上是佟鑫的堂妹,心里也就没把她当外人,把手搭在她的肩膀时心无杂念。此刻察觉到她往后缩,他才突然想起来,小丫头已经十四岁了。
他把手从她的肩上抬起来,不轻不重地敲了下她的脑门,板着脸说:“别自作多情了,你这种小丫头片子,我看不上。”
佟夕脸色腾地一下红了,捂着脑门,眼睛里透着不服气。
“我喜欢这样的。”沈希权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部刚刚面世的智能机,薄薄的,十分漂亮,屏保是一个外国女人,身材火爆,妩媚妖娆,烈焰红唇。
佟夕认真地看了看,撇着嘴说:“还没我姐好看呢,权哥,你眼光不怎么样啊。”
沈希权又敲了她的脑袋一下:“小孩儿懂什么。”
后来,她为了报考编导专业疯狂地看片子,才知道那是70年代的一个好莱坞女明星。当时她单看照片,也并未觉得多么惊艳,直到看了几部老电影,才发现那女明星的的确确是个大美人,一颦一笑,风情万种。
莫丹的论调是人要看动态,静态美不算真的美。比如,某小鲜肉,照片上美绝人寰,演技惨绝人寰。然后,她又举了布拉德·皮特的例子:“我原先看他的照片觉得他一点也不帅,后来看《史密斯夫妇》和《特洛伊》的时候,哎哟,天哪,帅到爆啊。”
佟夕:“……”
莫丹和那位好莱坞女明显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娇小玲珑,一个高挑性感,一个樱桃小嘴,一个烈焰红唇。
沈希权打算追莫丹的时候,佟夕有次忍不住私下问他,你不是喜欢那谁谁吗,莫丹和你喜欢的那一款不一样啊。
沈希权想了想说:“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论调,你听过吧?”
佟夕啧啧:“权哥,你这样就不对了啊。小心我告诉莫丹。”
沈希权摊着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关系啊,莫丹喜欢布拉德·皮特,你看我哪点像他。”
佟夕叹气:“你们这些一心两用的人啊。”
沈希权笑:这和喜欢古董、喜欢名画一样,不见得非要到手,过我眼,即我有。世上美人千千万,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守着眼前的这一个,就算是真爱。
后来她和聂修讨论过这个问题。
聂修正在写报告,手指如飞地敲着键盘,忙到没时间看她,却很严肃地说:“那不行,守着眼前的还不够,心里也不能有别人。”
佟夕笑起来:“你这人好霸道,连放在心里欣赏一下都不行喽?”
聂修突然停下手里的事情,走到她的面前,跟班主任似的,盯着她:“你难道还想在心里再放一个人,偷偷地欣赏倾慕?”
当然不是,我欣赏倾慕的人只有你。佟夕正要说,忽然想起,他追她的时候,都不曾说过一句情话,于是临时改变主意,抿唇笑着不回答,偏要他着急上火。
聂修没作声,抬起她的下巴,低下头……
两分钟后,佟夕求饶:“我眼里只有你一个,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你满意吗?”
佟夕被那几个小混混扯住辫子,差点吃了大亏,一气之下跑去理发店剪了头发。
傍晚,她在院墙外浇花的时候,沈希权从度假村的工地上回来,差点没认出来,她最近正在快速长个,原本就很纤细的身材,愈发看着单薄瘦削,乍一看,像个男孩。
沈希权还以为理发店的师傅手艺太烂,打抱不平地说:“这是哪家理发店?这手艺是想关门啊!”
佟夕眼睛里含着笑,一点没有头发被剪毁了的郁闷:“是我让师傅剪成这样的,我本来要剃光头,那师傅死活不肯,怕我后悔了去讹他。”
沈希权心里微微一沉,看不出来,这小姑娘有股子狠劲。
她剪完头发的第二天,佟建文去鹭鸶巷吊唁一位同学的母亲,回来后,就在院子里和佟春晓聊起这位同学的故事,权当给侄女提供一个写作素材。
他的同学叫江若菡,年少时就是镇上出了名的美女,在医学院念书的时候,被星探发现,请去拍过广告。那时候很流行挂历,她的照片还被印成了挂历,卖得十分火爆。毕业后,她进了省医院。她丈夫聂振,高干家庭出身,是家里幼子,聂父住院的时候,他偶然遇见她,就这么一见钟情。
聂父讲究门当户对,认为江若菡是个寒门陋巷出来的小家碧玉,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后来一调查,她还拍过广告上过挂历,更坚决反对这桩婚事,但是,聂振一直不肯放弃,磨了好几年,才得到了聂父的许可,和她结婚。婚后,老公对她体贴入微,生个儿子还特别争气,小学连跳两级,今年刚被B大录取,才十六岁。
佟春晓忍不住说:“这真是人生赢家啊。”
佟建文摇着蒲扇,感叹:“可不是嘛,四十多岁了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出头的模样,和我站在一起,说我们是中学同学,鬼都不信。”
旁听了许久的佟夕接过话头:“叔叔,你一点不老,我们同学都说你很酷。”
佟建文笑着拿扇子拍她:“别哄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我的外号是佟包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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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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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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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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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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