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她和她的眼镜先生>第444章 我喜欢就行
  临近年关,公司忙成一团,沈希权偏偏在这个时候生病,出于对公司好的考虑,张秘书只能求助于佟夕。她在沈希权身边做了三年的秘书,非常清楚,除了莫丹,能让沈希权听得进去话的人唯有佟夕。

  佟夕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好已经到了星园小区。

  对于张秘书的嘱托,她很爽快地应承下来:“张姐,你放心,我下午过去看看,要是严重了,就催他去医院。”

  佟夕知道沈希权的这个习惯,据他自己说,年少时经常和人打架斗殴,又没钱次次去医院,就自己买药硬扛下来,长此以往,习以为常。

  佟夕接完电话,聂修将车钥匙递给她。她面无表情地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进了电梯。聂修站在台阶前,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着她,目光和以前每一个约会结束时那样,有不舍的意味。

  佟夕从未觉得电梯门合得那么慢,简直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最后终于合上了。

  她悄无声息地舒了一口气,全身都有一种来历不明的累。她拿出手机给沈希权发了条微信,说下午有事要去拜访他一次。

  佟夕等了很久,沈希权才回复一个“好”字,佟夕仿佛看到了他有气无力的样子。

  下午出门前,佟夕站住窗前,向外面看了看。连着两次聂修的突然出现,弄得她都开始疑神疑鬼起来。还好,他不在。

  气温回升了一些,路上的冰雪还是没融化,佟夕对自己的车技不放心,她将昌河车停在楼下,自己打车去了沈家。

  保姆给佟夕开了门,说沈希权在一楼的客房里休息。佟夕扫了一眼客房,房门半开着,一只男式拖鞋就被扔在门口,看来他是病得不轻,二楼都懒得爬上去了,就这样,还硬扛着不去医院,也是让人佩服。

  保姆说:“沈先生午饭没吃什么东西。”

  佟夕问她做的什么食物,保姆说米饭,还有四菜一汤。

  “他一犯咳嗽就喜欢喝粥。你换着样儿给他熬粥就行,咸的、甜的轮着来。”

  保姆小声解释:“沈先生也不说,我哪儿知道呢。”

  沈希权和莫丹都不喜欢家里有外人,这保姆是他们两人离婚后才从家政公司请来的,平素也不住家,就负责过来做午饭和晚饭。

  佟夕低声说:“你回去吧,晚饭我给他做。”

  保姆求之不得,提前下了班。

  佟夕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来,目光落到茶几上,看见一本《凯旋门》。奇怪,沈希权何时喜欢看这种书?她翻开扉页,才发现那是莫丹的书。书中有个书签,书签上有几片玫瑰花瓣,花瓣下面是一段对话——

  “从那个时候起——当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不再知道该往哪儿去——是你给我的这一年,这是时间的礼物。”她慢慢地转过头来对着他,“为什么我不能跟你待在一块呢?”

  “那是我的过失,琼。”

  佟夕轻轻合上书,回忆起当年莫丹看这本书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她那会儿正和沈希权新婚,被沈希权宠到天上,发的朋友圈就是一幕幕的现实版言情剧。日子过得太甜了,她就特别喜欢看虐文,经常让佟夕给她推荐超级虐的书看。结果,没多久,生活真的虐了她一把。

  沈希权移情别恋,不计代价地和她离了婚。听到这个消息,佟夕受到的打击,不比她小。

  如果说佟春晓的婚姻让佟夕产生了恐惧,聂修的无情让她对感情寒心,那么,沈希权对莫丹的背叛,真是让她彻底失去了婚恋的信心。

  房间里响起咳嗽声,佟夕放下书,轻轻走过去。通过半开的房门,沈希权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不禁一惊,支起半个身体,再一看并非是莫丹,松了口气:“你什么时候来的?”

  佟夕看着他的脸色:“你病了怎么不去医院?”

  沈希用手指理了理头发,无所谓地说:“就是咳嗽,老毛病,你也知道。”

  “要不叫社区医院的人过来给你输液?”

  “我哪有那么娇气。”沈希权从床上下来,单腿跳着去找拖鞋。佟夕看他动作还算利索,倒是放了心,病情并没有张秘书说得那么重。

  “你晚上想吃什么?皮蛋瘦肉粥可以吗?”

  沈希权点头:“你也别走了,多做点,晚上一起吃。我等会儿还有要紧事和你说。”

  佟夕问:“什么事?”

  沈希权卖了一个关子,说吃饭的时候再说。

  佟夕顾若他中午都没吃饭,晚饭还是早点做好了,便转身去厨房准备东西。保姆挺尽责的,冰箱里满满当当什么都有。佟夕拿出一块儿肉化冻,又去淘米。

  没离婚的时候,都是沈希权给莫丹做饭,哪怕是晚上有应酬,也要先回家给她做了晚饭再出门。当年在浠镇谁都敬畏三分的沈希权,若不是亲眼见到,谁能想到他身披围裙为老婆做饭。

  可惜,琉璃易碎浮云散,谁又能想到他会移情别恋。在感情方面,他是个渣男,可是对朋友,又能两肋插刀。

  在佟夕最需要支撑和帮助的时候,替她遮风挡雨、替她摆平一切的是亦兄亦友的沈希权。

  佟春晓对佟夕好,那是因为佟春晓是她的亲姐姐,沈希权作为外人,可没义务对她好,所以,这份情义对她来说,更难能可贵,也难以回报。

  佟夕是个恩怨分明、知恩图报的人,她实在无法把他的好与不好割裂开来,只能以一种很矛盾的心态去对待他。

  她切肉丝的时候,客厅的门铃响了。沈希权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这个时候谁会来?他那个新欢模特?还没等佟夕猜出第二个人,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听错了。

  而紧接着,从玄关处走进来的高大男人,将佟夕认为的不可能,变成了现实。

  她愕然地看着聂修。不知道这是碰巧,还是沈希权的安排。而聂修看到她时,目光平静,神色丝毫不惊讶,显然是知道她在这里。

  佟夕立刻想到上午租车行里的事情,气不打一处来,立刻对沈希权扔了一记眼刀。

  沈希权皮糙肉厚地接了下来:“我生病了,聂修来看看我不行啊。”

  佟夕的火气被勾起来:“你生病了,你的新欢怎么没来看看你?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是她来积极表现、送温暖?你看看,你现在跟个孤寡老人似的。”

  沈希权:“……你个死丫头,你一天不怼我,你就难受是不是?”

  佟夕哼道:“本来我看到你和莫丹还觉得世上是有真爱的,可是,你转眼就让我看到真爱是个笑话。你让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对我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怼你两句是轻的,还没找你要精神损失费呢。”

  沈希权举手投降:“行、行、行,都是我的错,我把公司赔给你行不行?”

  佟夕一本正经地答:“好啊,那你呢,改行当红娘?”

  她意有所指,沈希权不会听不出来,他却故意装糊涂:“我环游世界去啊。我年轻的时候,总想着等老子有了钱就不上班、到处玩,后来,钱越来越多,老子却越来越忙,倒是一点玩的时间都没了。”

  “所以,你打算让我越来越忙?”佟夕笑笑,“你对我这么好,良心不会痛吗?”

  聂修从进了门,就一直默然,表情严肃,此刻,终于忍不住眼中浮起笑意。

  沈希权叹气:“你现在好厉害,我好怕你。”

  佟夕哼哼:“对你这种婚后出轨的男人,我没有拳打脚踢已经很客气了。”

  沈希权委屈不已:“你到底站在我这边,还是莫丹那边。咱俩才是同乡啊,十余年的交情啊!”

  佟夕瞪着他:“我帮理不帮亲,我是正义的使者。”

  沈希权转向聂修,抱怨道:“你看看她现在凶成什么样了,你还想和她复合。”

  “复合”两个字,像是猝不及防被扔出的炸弹,房间里有片刻的静默。佟夕不知道沈希权是不是信口胡说,立刻看向聂修。很巧,他也正看向她。视线相接,她便知道沈希权没有胡说八道。

  她熟悉聂修的一切眼神,肯定的、否定的、不满的、嫌弃的……

  聂修直视着她,说:“我喜欢就行了。”这句话与其说是对沈希权说的,不如说是对她说的。

  沈希权眼里含着笑,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聂修也看着她,目光深邃坚定。

  佟夕没想到聂修这次突然出现,竟有这样的打算。震惊、难以置信,还有很多复杂的情绪,如同一股狂潮疯狂地涌上来,比那天她乍然见到聂修时,来势更猛。

  她第一反应就是起身离开,可是理智让她停步。

  聂修的性格,她很清楚,既然他打定主意回来复合,那必定是有备而来,不会轻易放弃。她离开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他觉得还有希望,还会更加努力地争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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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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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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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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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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