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金风玉露>第二十四章 新婚之夜
  “殿下偶尔来我屋里,不过也去其他姬那儿,只是不经常来。”赵碧凡别过头去,“他若不来,我也不能绑着他。再说,说不定他命中无子呢,就算他不好女色,可也这么多年了,他膝却无一儿半女。”

  “若真如此,金氏女也未必能生出儿子。”赵知信露出嘲弄笑意,“裕王娶金氏女,全是皇上的意思,他不喜欢金家的丫头。”

  “爹怎么知道?”

  “从宫里传出一件秘事……皇上想捂,但没捂严实。”

  赵知信低声把金旖晨在明月宫几乎失贞的事说了,虽不大全面,但却足以让赵碧凡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他心里不会有他的正妃的。”赵碧凡想,忽然很畅快,“她的敌人,也只有石中玉一个而已。可是一个男人,是做不了皇后的。”

  而此时,那个“男皇后”的人选,正呆呆地坐在自个儿的屋子里,心中五味杂阵。

  宣旨的太监走后不久,全王府就传来皇上赐婚的消息,石中玉当然也就知道了。本来,金旖晨嫁给慕容恪不是她所期望的吗?为此,她还替慕容恪泡妞来着。可为什么,当这个消息确切传来,她心里却特别难受,空洞的疼。

  或者,是因为早上那差点走火的一刻,她的心不由自主的软弱。

  想到这儿,她站起身来,脱掉了衣服,从镜子中观察自己的后背。那上面,有他留下的吻痕,就好像盖章一样,似乎宣布着所有权。

  可是,他们终究是有缘无份的吧。和金旖晨算是朋友,抢朋友的男人,这种事她不做。跟朋友共侍一夫,她也绝对不愿意。女人,也是应该骄傲的,不然就不值得他喜欢。

  还有七天,元后的大祭礼就开始了。为时三天。然后再三天后的九月初二,就是裕王大婚的日子。他和她,还有不到两周的时间可以相聚,因为她选择,在他大婚的那天离开。

  无关乎感情,全是因为理智。那一天,慕容恪也好,金敬仕也好,全在忙着婚礼。而陵王做为贵客,出了什么事也扯不到他身上。那一天,说不定举城欢庆,谁会注意两个失意的人呢?

  她会永远失去裕王殿下吧?而她可怜的哥哥,也将永远失去第一个喜欢的女人。想来他们兄妹还真是悲催,有爹是禽兽,有家不能回,各自的心上人凑成了一对儿。

  幸好,他们都陷得不深。

  石中玉穿好衣裳,对着镜子狠狠拧了下自己的脸。求仁得仁,这正是自己希望的,有什么好难过呢?一直寻找逃走的契机,上天不就给了一个?如果再熬下去,她真怕金敬仕哪天会对哥哥下毒手。

  她叫上屈忽昀和牛蛮,三人偷偷溜到西山堂。正愁怎么把哥哥叫来,没想到哥哥已经等在那儿了。一看哥哥的脸色,就知道赐婚的事,金府也知道了。

  而他们兄妹,不约而同的把出走日定在了那一天。

  “来之前,我见过陵王。”叶明闻说,“他说裕王有可能到成亲第二日才能回府,皇上怕他闹腾,直接关在宫里了。”

  石中玉闻言,心就扭起来了。本以为还能相见,难道说早上那一幕是最后的相聚?

  “他为什么会闹,娶个正妃而已。”石中玉无意识地问。

  “听说……他有喜欢的人。”叶明闻说着,瞄了妹妹一眼。

  石中玉的心扭曲得更厉害,似乎都翻转了过来,脑海中浮现那句话:小玉,我喜欢你,就算是男人,也没有关系。

  他为了她,不肯娶正妃吗?可那时,他并不知道她是女的。他要为了个“男人”抗旨?现在又为什么遵旨了?他遭遇了什么事?

  一连串的疑问,她却不敢想。

  “虽然婚礼要在皇宫中进行,但王府也一样会忙碌,当天……确实是最佳时机。如果你同意,哥哥自会去同陵王商量。”叶明闻见石中玉不语,连忙把话题扯开。

  妹妹的心思,他了解一点。因为,他的心在同样疼痛。可同样,他们全都要割舍。

  “需要我帮什么忙吗?要不要……见陵王殿下一面?”石中玉问。

  虽然哥哥信任陵王,可她持保留意见。只是他们兄妹现在没有选择,而本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再嘀嘀咕咕、瞻前顾后就太小家子气了。

  “不,这件事陵王表面上不插手,全是他的暗中力量在帮我们。”叶明闻说,“你和他不宜在太府都见面,一切由哥哥居中联络,你只要安排好你的事就行。另外,我们得研究那天你怎么从裕王府出来而不怕发现。”

  “走后街的西角门,我弄来了那边的钥匙。”石中玉早就想好了,“西角门是走死去的妾室和夭折的婴儿的,有点不吉利,没人看着,好几年也没开过了,更不会有人过去。”

  “可是……真的很不吉利。”叶明闻有些犹豫。他毕竟是古人,而且太在意妹妹,听说是走死人的地方,就有点不太乐意。

  “一不忌,百不忌,那是死门,对我却意味着逃出生天。”石中玉劝道,“再者那天,虽然全府里有地位的人都去皇宫观礼,但越是这个时候,王府的门禁越森严,除了西角门,别的地方难以出去。”她没说的是,她担心那天赵碧凡会派人盯着她,老实了很久的魏锁魏大管家也不是吃素的。

  叶明闻想了想,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于是兄妹俩又商量了一些细节,约定九月初一再到西山堂相会,确定最后的行程,然后就是行动了。

  随后,兄妹二人各自回府。

  石中玉怕自己胡思乱想,找各种事让自己忙碌起来。可她想念却又不敢想念的那个人,此时就在宫中,像困兽一样,不停的转悠,不断回忆着父子交锋的情景。

  “朕不拦着你,以你的武功,满宫的侍卫加起来,也未必拦得住。只是朕的人就在你府里潜着,你敢走出皇宫一步,你的心肝宝贝就没命了。”皇上说。

  “父皇,你何必如此。”慕容恪冷笑,“我已经答应父皇,娶金氏女为妻了。”

  “你就当在宫中多陪陪父皇吧。”皇上这回出奇的强硬,“先沐浴斋戒七天,等着为你母后主持大祭礼,然后修心养性三天,在宫里成亲后,第二天就可以带着新妇回府了。”

  慕容恪一口气闷在胸中,可是有没有办法。

  事关石中玉的命,他不敢赌。和他的父皇不一样,那个老头子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但他不同,他有失去不起的。

  殿下的出生,是我的幸福。

  那几个字好像咒语,瞬间刻在他的心上,让他悲,让他喜,让他绝望,也让他快活。

  他没有什么好责怪的,一切全是他的错,他永远错误估计父皇狠毒程度。从母后的死,到他幼年的大火,现在再到小玉的生命。就因为他的疏忽,造成他有那么多人好用,那么多暗中的保护网可以张开,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小玉处于危险之中。

  不过,自怨自艾没有用,他得想办法联络到他的人,查查潜伏在王府中的人是谁。在抓出那个人之前,就算他派人保护小玉,他也不能冒险回去,因为有隐藏在暗中的人,他不能轻举妄动,也绝不能冒险。wWW.ΧìǔΜЬ.CǒΜ

  可是他的心一直像被火烧,强烈的思念令他坐立不安。现在回想起那差点燃烧的一幕,他忽然想再验证一下:小玉,真的是男人吗?没错,他上回看到了男人的胸,可是……可是……兴许是他那天眼花了。因为,早上抱着小玉的感觉……太不同了。

  那腿、那腰身、那皮肤、那唇舌、那雪背、还有身上那奇异的香味……

  他强烈的渴望脱掉那小东西的衣服,这回要从上到下,仔细检查。他突然想到一件从没有想过的事,戏子可以男扮女装,为什么女人不可以扮男人?

  这想法一生出,就让他坐立不安,盼着日子过点过去。

  “就依父皇。”他阴沉着脸说,“不过,儿臣府里有人抄了佛经给母后,着墨时掺了儿臣的指尖血的,父皇派人给儿臣拿来,好在母后灵前焚化。”

  皇上沉吟不语,目光闪烁的望着自己的儿子。

  “父皇不会连这点小小的要求也不答应吧?”慕容恪脸带嘲讽,“父皇对不对得起母后,儿臣不知道,但儿臣的一片孝心,难道父皇不愿意成全?”

  小玉抄的佛经,掉在了久思院的地上,相信四大美婢定会收起来。只要府里来一个人,或者有皇宫中的太监回王府,他就有办法通知孙福珩,保护小玉,并找出潜伏者。

  而他这话,正刺上皇上的心。元后经常入梦,令他寝食难安,这才办大祭礼,并着手妥善安排老七的生活。现在听七子这么说,虽然恼火,阻拦的话却就是说不出来,只得答应。

  十三天的时间,转眼即过。各方人马都为了自己的事忙碌着,直到裕王的大婚日。

  连日来,裕王府的上下人等都要忙翻了,却不包括醉醒院和水局院的人。夏公公态度平静中带着古怪,似乎一切与他无关,可偏偏又似乎注视着一切。石中玉则是紧张起来,因为她未来的人生,在这一夜将有定数。

  就在那九月初二的晚上,慕容恪的新婚之夜。

  石中玉,终于要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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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好吧,明天早上11点见。

  谢谢大家,顺便再说一句,粉票明天投,一张当两张,多划算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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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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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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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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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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