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奋斗在残明>第034节 大同再战(三)
  不得已,孙徙只得亲自上前,和清军对射火炮。孙徙清楚,无论清军还是雁北军,用的都是西洋的红衣大炮,射程威力都差不多,炮手的准确水平的因素就显得很重要。大明风格是凭城用炮,很少和对方炮击互射。而孙徙作为雁北军的火炮最高将领,必须将这一战赢下来。

  在明清,火炮都是工匠来负责。但是清军火炮射手已经经历多场战斗,经验丰富。而雁北军是第一次面对与敌军火炮对射的情况,有些手足无措。但是凭借大同城墙又高又厚,暂时也不见下风。

  姜小轩皱着眉头,看着远方巨大的英字旗。那是英亲王阿济格的帅旗,此刻,他在想什么呢?

  这时,耳边传来刘晨宇的声音:“姜小帅,东门有变!”

  “什么?”姜小轩身子一颤,东门的王辅臣等人只是佯攻,怎么会有变?

  姜小轩匆匆跑到东门,正好看到王辅臣过来。王辅臣抄起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看到姜小轩又要说话,不禁呛了起来。

  姜小轩连忙安慰他,看着王辅臣战袍上全是血迹,知道也是血战一场,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王辅臣解释道:“清军在东面设了埋伏,姜灵将军和我失散了。”

  “怎么会这样?”姜小轩不解。王辅臣身边的人也不多,姜植也不见踪影。姜小轩不敢托大,连忙叫来姜踏、姜文泰等人:“你们出城,和王辅臣一起,将姜灵将军等救回,怎么样?”

  王辅臣阻拦:“不用,我有不好的预感,但又说不出来。鞑子骑兵并不多,但是进入他们的战阵不知为何,总觉得晕乎乎的,我就是那时和姜灵将军失散的。”

  姜小轩摇头:“那要怎么做,将姜灵将军扔到城外不管么?”

  作为雁北军同袍,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袍泽扔到战场上的。当初松锦大战,整个大明军队在洪承畴督师的命令下,让雁北军断后,就是让雁北军送死。就是这样,高鼎等人还是将一部分雁北军残兵带回大同。此番就是和清军血战,姜踏和姜文泰并不怯战:“姜小帅,我等愿意出战!清军中骑兵并不多,我等步兵有一战之力。”

  经过一天的战事大家已经发现,清军中骑兵很少,和高敏宗预计的一样,清军没有足够的粮草来喂马,所以清军大营中大多都是步兵,而没有足够骑兵。

  王辅臣接过旁人送来的羊杂,大口囫囵的吞了一口,然后说道:“我也去。黑旗军不能就这样折在鞑子那里。”

  黑旗军是雁北军中,姜瓖带领的军队。此番就是因为黑旗军出动,姜瓖才能带着姜镔的白毦兵从西面偷偷出发。姜小轩也知道黑旗军若是折在清军中,对大同守军是怎样的打击。姜小轩当下也不犹豫,回头对姜植说道:“你们一起,姜植你跟着王辅臣,姜踏姜文泰你们带着步兵,去和鞑子作战,把袍泽们从鞑子那里带回来!”

  王辅臣没有想到,此番出阵,会遇到一支清军骑兵,他们由多尔衮率领。

  多尔衮是从北面杀过来的。

  多尔衮带兵从北京城出发,目标就是集宁城。

  多尔衮带领大军的目的并不是作战,而是在草原上闲逛,碰到蒙古人就摆出和善嘴脸,表示现在姜瓖作乱,蒙古人不要帮助汉人。一路上多尔衮大军走的很慢,如果蒙古人同意清军所说,多尔衮大军就没什么举动。如果有人稍有不服,多尔衮就命令大军将蒙古人全部杀掉。

  所以多尔衮姗姗来迟,来到集宁城下,大同第二场战斗已经打响,阿济格奉命在大同与姜瓖展开了会战,所以集宁城不会有大同的援军。这座以百里芸名字命名的城市,位于乌兰察布,在草原上的人们也称为七娘子城。多尔衮站在集宁城下呵呵冷笑:“本王灭了一座三娘子城(呼和浩特),就不在乎再灭一座七娘子城!”

  就多尔衮所了解,集宁城中并没有太多防御力量,连城门都未曾关闭,远远都能看到城中混乱的样子。多尔衮用马鞭一挥:“想要女人吗?想要马匹吗?想要金银吗?去里面抢吧。”

  七娘子城集宁城素来以繁华在草原上著称,多尔衮带着都是满清的亲年贵胄,全是热血,一听到这个消息,奋勇朝着城市冲了过去。

  出乎预料的,一支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到军队从一个小山丘之后拦腰将八旗军斩断。这些人身穿黑色军甲,与雁北军极像。为首一人胖胖的,挥舞马朔,将几十个挥舞长刀的八旗军士兵斩掉马下。他的身后有人挥舞一支紫色旗子,上面挥动的大大的姜字。

  多尔衮连忙命人将队伍集合好,自己拔马过去,对着那人喊道:“你不是姜瓖,你是谁?”

  “问人名字之前,先回答自己的名字吧。”

  多尔衮哈哈大笑:“本王乃是大清皇父摄政王多尔衮是也!汝是谁,莫要辱了自家性命!”

  胖子将领高声喊道:“在下阳城(阳高)总兵姜瑄,特来应战。”

  多尔衮一愣:“大同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姜瑄眉头一横:“你是不明白邻居的意思,我们汉人有句话,远亲不如近邻。七娘子城就是大同的邻居,我们不能让它受到伤害。”说着拔马上前。

  姜瑄已经发现多尔衮在拖时间,几句话的时间就将混乱的八旗军整理在一起。若他知道那不过是八旗的青年贵胄,连正式军队都不是,不知该怎么想。

  多尔衮冷笑,用马鞭一挥,八旗军就冲了过去。多尔衮觉得姜瑄这是在找死,在草原上和八旗军对战,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姜瑄虽勇,屠杀朝鲜兵可以,却绝不是清军主力的对手。多尔衮手下一万多人,论人数、论素养,都比姜瑄的明军要高出不少。但是明军为部位均,做的就是和清军硬拼的打算。平均每劈死两个明军,就要死去一个清军。但是明军人数本来就少,就看在清军八种颜色的旗子中,大明的日月旗越来越少,终于,最后一个日月旗也倒下了。

  姜瑄和他手下的五千士兵,全部战死在集宁城前。

  不过半个时辰,草原上已经层层血迹,不见一个明军活人。多尔衮按照成吉思汗在草原上留下的规矩,每数千人尸体,就在草原上倒吊一具尸体,现在已经四具尸体,就是说,明军来了至少四千人。多尔衮狐疑,这些人为什么慨然赴死,难不成有什么诡计?

  就在这时有人汇报:“英亲王大同急令,大同城主力已经出城,对我军造成极大冲击,英亲王请求援助。”

  多尔衮瞬间明白,自己遇上的大概是大同的一支伏兵。都说雁北军势力强,没想到碰到自己这么硬,竟然自损了两千人。但是不合逻辑啊,这些人为什么慨然赴死?一般军队碰到硬的队伍,很少有硬拼的道理。

  有埋伏!

  这个思维刚刚拂过脑袋,多尔衮就看到集宁城北面出现滚滚沙尘,一支军队飞奔而来。为首一人伸手一挥,隔着老远,多尔衮就看到自己的刀鞘上一道橘色光芒,刀便拔不出鞘。

  不仅他一个人,所有八旗军士兵刀都拔不出鞘。

  “大萨满?!”多尔衮大喝。

  大萨满鬼魂一样出现在多尔衮身边,淡淡的说:“贞廉星力,特点是封。我军尽早撤离为妙。”

  多尔衮看也不看身后浮尘,大喝:“往南,目标大同。”

  罗雅克带着所尚。伯颜和脱脱带领本部人马赶到集宁城下,多尔衮已经远去。罗雅克暗叹多尔衮狡诈,大同姜瑄率领五千多骑兵阻挡他,竟然被杀个一个不留。

  当然罗雅克使用星术需要时间准备,特别是大范围星术,但是不到半个时辰的准备时间已经是自己的极限,没想到多尔衮一击即中,立即撤走,连个报仇的机会都不留。

  所尚望着满地明军尸体不忍:“我们用不用掩埋他们?”

  这时城门那里传来声音,集宁城中的居民自发走出来,为明军掩埋。没有棺材,只有草席,或者麻布。但是每个人都干得十分专注。因为这些集宁城的居民知道,他们捡到的一条命,就是从面前这些牺牲的明军用生命换来的。

  在大同城外,阿济格站在空地,周围都是到处奔走的清军士兵。身旁,鳌拜和满达海等人都在劝:“英亲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是先撤再说。”

  大同城中的明军发出了殊死反扑,兵力竟然和清兵不相上下,多达十万以上!但是在阿济格的部署下,已经将很多明军引入阵中。从大同东门一直延续到大同北门,长达数十里的地方,都被击杀的两军战士布满。清军和明军在阿济格布置的陷阱中到处厮杀,已经有明军进入到阿济格的本阵附近。但是阿济格也知道,将明军从大同城中钓出来的计策,已经成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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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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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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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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