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涯从背包中抽出一柄一尺来长的短刀,砍下两根树枝削成木棍,分别递给牛仁和兰若亭:“你们两个用木棍在我身后探路,一来可以拨开荆棘杂草,二来也能驱赶蛇虫之类。万一遇到什么突发事情,手里也有个防身之物。”Χiυmъ.cοΜ
牛仁接过木棍在手上舞了舞,倒还觉得挺结实称手。有了这根木棍,在这片莽莽丛林中行走的确是方便多了。至于防身武器,他身上倒还准备了一把匕首,以备危机之用。
看着任天涯在前面持刀披荆斩棘的开路,牛仁对兰若亭说:“天涯在前面开路,我在后断路,你走中间。”
兰若亭却说:“你走中间,我走后面。”
听兰若亭这么说,牛仁倒是想不通了。一般来说,三个人无论是在野外走还是夜晚走,走中间的相对来说是最安全的,走前面和走后面的多少有些风险。对于一些胆子小的人,一般都不敢在夜晚或野外走前后,多半是希望走中间,这样才觉得有安全感。
可兰若亭这么一个女孩子,却主动要求走后面,这的确是让牛仁大感意外!
“若亭,你还是走中间安全些,这样一旦有什么危险发生,我和天涯也好照顾你。”牛仁向她解释说。
兰若亭冷哼一声:“你少在这装好人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等我和天涯两个人在前面探过路踩过路之后,你就跟在后面走得更舒服。我才不上你的当呢!”
牛仁一听不由无语了!暗想:她居然有这种想法,都把我当成什么人了?这可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唉,在西城刚认识的那个聪慧娴淑的兰若亭哪里去了,现在怎么变成这么一个刁蛮泼辣的兰若亭了?算了,懒得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既然她怀疑我让她走中间别有用心,那我就让她走后面好了。
当下,牛仁也懒得再理兰若亭,背着行囊就跟在任天涯后面走去。
三人闷不哼声的走了一段路之后,牛仁望着四处一片茫茫无边的丛林,遮天蔽日连方向都难以辨清,他不由上前快跑几步,追上任天涯,拍了拍他的背包说:“喂,老任,是不是该把地图打开看看了?你这样胡乱走,可别越走越远,到最后都迷路了。”
任天涯停下脚步,掏出指南针对了对方向,说:“放心吧,方向没有错。地图上的标志显示,从入口进入之后一直往西南方向走,先寻到一处像莲花般的地形,再穿过一条大峡谷,最后再折东南方向行,翻过几座山脉,最后进入一个盆地山谷,就能找到最终目的地——圆眼。”
牛仁听了任天涯的话之后,心中不由略安。心想看来这家伙果然有丛林生存的经验,对地图的了解那么在行,昨晚才看了一会,到现在居然不用对照地图看都能记都那么清楚。
“莲花地形,在哪里呢?”牛仁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四处瞭望,只见四周层林叠叠,哪里看得出什么莲花地形来。
任天涯一把摘下他的望远镜:“现在看什么看,还早着呢!按照地图上的尺寸比例,我们至少要走两天才能找到莲花地形了。”
“什么,要走两天?那照这么说的话,我们要到达目的地,岂不至少也得四五天了?”牛仁睁大双眼吃惊的问。
任天涯点头说:“不错,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四五天应该差不多可以找到目标了。”
牛仁一听不由懵了!心道要是照任天涯所说的话,顺利都至少要走四五天,那要是不顺利的话岂不是要七八天?还有,再算上返回,那不是要在这片原始丛林中呆上半个月了?
这时,牛仁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食物。
“老任,糟了!我们的食物都忘在面包车上了,得回去拿才行啊!要不然,我们只怕还没找到地方,人就早饿死了。”牛仁心急如焚的说完,转向就要往回走。
正好碰上兰若亭过来,她见牛仁往回走,不由一愣:“牛哥,你这是干嘛?怎么往回走呀?”
牛仁一脸焦急的说:“下车时忘带食物了,我们必须回去拿才行,要不然到时饿了怎么办?”
不等兰若亭答话,任天涯却伸手一把将牛仁拽了回来:“你以为是在旅游呢?还带食物?丛林生存的第一法则就是,就地取材,什么能吃就吃什么。如果连这点生存能力都没有,那我们还来这片原始丛林不是送死吗?”
“话虽没错,可我们既然有那么多食品在车上,为什么不带上呢?”牛仁倒不是心疼那点食品,只是怕跟着任天涯到时生吃青蛙老鼠之类,那他可就受不了。
任天涯拍了拍牛仁的肩:“老牛,我知道你以前没吃过什么苦,成天坐在办公室养尊处优惯了,现在要你跟我突然过这种饮血茹毛的野人生活,一时难以接受。可我们现在毕竟是在原始丛林中探险,你必须面对现实,学会坚强才行。再说了,我们身上的行囊已经够多了,还要去拿食物你背得动么?一来一去,我们又和浪费多少时间?就算能带走,这点食品又能够我们三个人吃十天半个月吗?”
兰若亭也在一旁揶揄说:“牛哥,不是我说你,你一个大男人还不如我这么一个小女子呢!本姑娘都不怕过这种饮血茹毛的生活,你还好意思说吗?什么叫丛林探险,这才叫真正意义的丛林探险!像你这样想着背一大包食物去,那叫游山玩水。”
在任天涯的一番老气横秋的劝导之下,以及兰若亭的冷嘲热讽之下,牛仁最终还是放弃了去取食物的想法。他心中暗想:我就不信,你一个小妮子都能过这种野人生活,我堂堂五尺男子汉难不成还不如你吗?走着瞧吧,到时她要是吃不下老鼠青蛙时,看我怎么挖苦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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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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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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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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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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