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酒中正自可忘忧>第一百三十五章 带我走
  杏花依旧在落,春意无边。

  第二次是春节,他看到岳家派出大队人马到处搜捕,他们拿着她的画像一一对比。

  他恍然大悟,原来之前从后门出去的倒泔水的童是她!

  没有片刻停留他立马朝着破败的胡府而去,只是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他看着她被岳家下人禁锢,岳家公子从轿中出来,走至她面前,伸手捏起她的下巴,似乎了什么,他离得太远没有听清。m.xiumb.com

  只能看到她在颤抖,满脸惊恐,泪流不断。

  怒上心头,他冲了出去,只是像是笑话一般,还离她那么远,就被岳家仆人打翻在地,殴打不断,甚至都不曾惊动岳家公子。

  他似乎看见她的目光移了过来,四目相对,他惊慌失措的移开视线,不要看我,不要看我,我不想你可怜我,不要你可怜我。

  从那次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到处打听,人人都岳家公子儒雅斯文,家大势大依旧温和自然,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真的。

  两年多未曾见过的人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不觉得陌生,一点都不觉得,她每晚都出现在他的梦里,不曾间断,梦里是胡府未出事之前,她依旧骄傲如少年,他从不奢望,不敢肖想,在梦中依旧是远远地看着她张扬美艳的容颜。

  他不会梦到杏花如雨下的那副靡艳场景,因为不管是现实还是梦境,在那样的情况下,她始终痛苦,他不想让她痛苦。

  只是每当梦醒,脸颊总是湿润的,不过好在没有人会知道,没有人会在乎,他如蝼蚁一般度日,受尽殴打侮辱不敢死去。

  要死也要在她墓边不远啊,这样下辈子才能继续看着她,只是希望下辈子能投胎到个好人家。

  暴雨没有停止的势头,反而越下越大,胡媚和他身上早已湿透,不过两人都不在意,看着他久久没有回答自己,胡媚也不恼,她早学会了将脾气藏起,免得受苦,尽管那样的自己让她觉得不堪。

  只是现在,急什么呢?她无拘无束,自由的要命。

  乞丐回神,她在问他名字,可是他没有名字啊,老乞丐死前也没来得及给他取个名字,只是“娃儿”“娃儿”的喊,那些欺负他的人,他们叫他“灰狗”“土狗”“野种”等等,无一例外拿不出手。

  他有些慌乱,他没上过学堂,识字也识不了几个,却固执的不想跟她那些难听到有些侮辱饶名字,他不要她可怜自己。

  胡媚有些乏了,岳家在丹丽权势不,她能灭他满门不过是耍了手段,再加上岳家公子对她的变态占有,和施加给她的屈辱惩罚,让岳家众人对她掉以轻心,以为她曾经锋利的爪子被拔的干净,真是笑话,她生来骄傲怎么可能会习惯屈辱生活。

  甚至她越发觉得习惯这个词的可笑,对她来这只意味着妥协。

  动了动脚,却被乞丐猛地伸手拉住裙摆,他的手脏兮兮的,不过胡媚并不在意,毕竟她的裙摆满是鲜血。

  她只是微微眯眼,随即有些无趣地坐在地上。

  地上积水不浅,而且随着大雨磅礴还在不断加深。

  “我…我叫钟…情。”乞丐的声音微微颤抖,的不太清晰,他多害怕,多害怕她刚刚一走了之。

  胡媚盘腿坐在地上,微微歪头看着他,“我见过你?”

  是肯定的语气,乞丐有些慌乱,“没,没樱”

  他们相见的场景,对任何人来都不是美好的回忆。

  胡媚皱眉思索,却依旧没有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他,不过还是罕见耐心地问他,像是要好好享受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时间。

  “钟情?姓钟的不多呢,是哪个“情”呢?”

  乞丐像是被踩到了痛处,脸色苍白,他不识几个字,只是听众人胡家姐胡媚对岳家公子一见钟情,所以才会嫁给他。

  他自然知道这是假的,他知道她不是自愿嫁给岳家公子的,不过想来一见钟情应该是极为美好的吧,应该和自己第一眼见她的那种感觉相像。

  所以她问他名字的时候,他急忙了钟情,可是他并不会写。

  乞丐低着头,眼中似有泪水打转,他不叫土狗,也不叫灰狗,更不叫野种,他只想要一个名字。

  胡媚看他低着头不话,开口问他,语气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是青草的青还是感情的情呢?”

  乞丐嗫嚅道:“青草的青。”

  “钟青,”胡媚笑,笑颜如花,只是有些苍白,“很好听的名字。”

  钟青愣愣地看着她。

  呆得时间够长了,胡媚起身,看着他还抓着自己裙摆的那只手。

  “我要走了。”

  钟青僵住了,手被她轻易地甩开,他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盛夏午时,他在角落看着她在花轿却无能为力,那种绝望的感觉再现,让他害怕,让他心灼。

  “不,不要走!”他用尽全身力气喊她,也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其实你可怜我也没关系,我只想能继续看着你,不要再留我一个人。

  胡媚有些不解,他为什么着急,他并未让她救他,不过还是止住了脚步,转身看着她,比这磅礴冰冷的暴雨更有温度,只是没那么热烈。

  “怎么了?”她微微弯腰,不是居高临下那么盛气凌人。

  钟青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口,大雨之中他似乎察觉到了她的不耐烦,或者只是他因为害怕而产生的错觉,他急忙道:

  “能不能…能不能带我走?”

  胡媚越发有兴趣,他总是能让她对他有不一样的感觉,比如刚刚他在殴打之时略带乞求的目光并不是乞求自己救他,比如她要走之前他从不曾过要和自己一起。

  只是,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带着他又该何去何从,岳家势力攀延交错,就算杀了岳家满门,自己的日子恐怕也难以平静。

  胡媚直起腰身,思索了片刻。

  这片刻的时间足够让钟青不安,他咬紧牙关,想要努力站起却没有成功,这种感觉像极了三年前,在她面前,他不敢因为痛苦绝望与害怕无法排遣而做出伤害自己的疯狂行为,他只是用力扣着泥水混合的地面不断往她面前爬,鲜血流出很快就被大雨冲刷散去,他仿佛不知道疼一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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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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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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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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