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帝国再起>第七十三章 不一样的新会之战(完)
  大军前出,李定国迅速的下达一个又一个的命令给前方的众将,重新规定了入城顺序,以及入城后的进攻方向,以免各部争竞功劳和城内财货而自乱阵脚。与此同时,他也在从前沿的各部中调集后续部队,以免巷战出现胶着,摆明了就是要一口气彻底压死新会的清军,不给他们以任何翻盘的机会。

  命令连番下达,行进间,各部已经开始调整着各自的行进速度,以便于从那一处缺口进入。

  片刻之后,吴子圣的右营在前,郭有名的强弩营在后,王兴的一个营头紧随其后,这三支兵马组成了大军破城的锋矢。而陈凯的抚标则在第二梯队,但却并非是指向豁口,却是直奔着城门——豁口与城门之间只有二三十米的距离,明军一旦入城,第一件事就是夺下北门,由此便可以有更多的部队自此杀入,加速双方在城内兵力的反转速度。Χiυmъ.cοΜ

  陈凯早已算得明白,李定国更是用兵如神,甚至就连他的部将吴子圣、郭有名,乃至是王兴都明白的道理。

  战鼓轰鸣,明军大踏步的前进。城外的动静,城内依稀可闻,甚至城上也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奈何,烟尘吹散,靠近爆破点的那一片很大的区域中,建筑物被爆炸的威力,被飞溅的砖石打得破损不堪,到处都是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到处都是被打得骨断筋折的藩兵、绿营以及辅兵,到处都是凄厉的惨叫声,时不时的还会从掩埋之中冒出一两声衰微的求救。

  周遭如斯,爆炸点上方的那段城墙已经不复存在了,左近的清军尽没,再远一些,倒有些幸存的,但也多是被震得昏倒在地。到了北门那里,亦是一片的东倒西歪,脸上、身上,皆是厚厚的灰土,早已掩盖了本来的颜色。口腔、鼻孔、甚至是眼底、耳洞中,血从里到外的渗了出来,在面上的灰土中淌过了一道道的河流。

  未免威力不够,陈凯特别放了两口棺材进去,每口棺材都是用油纸防潮,填满了潮州生产的提纯过的颗粒化火药,在威力上,陈凯相信哪怕是同等的药量也绝非是穷困潦倒的粤西明军,以及从来不以军事科学技术见长的李定国所部生产的火药所能够比拟的。这是科学技术的威力,从来不是说着玩的!

  明军是如何做到的,有的人已经摸到了一些门径,但更多的则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无论如何,现在城墙已经少了一段了,眼下最重要的却是尽可能快的堵住城墙,防止明军就此杀入,这才是真正的关键。

  距离更远一些,受到波及较小的一些军官已经反应了过来,连忙指挥部下向豁口处冲去。路上,更是抓上了所见的每一个清军,只是越往豁口处跑去,幸存的清军就越少,哪怕是那些幸存下来的,此间也无不是耳中嗡鸣作响,眼花缭乱的,好像脑浆子都成了浆糊似的,哪里还听得明白什么军令啊。

  时间,伴随着不断从城墙上松动、滑落的砖石而不断消逝。对于任何一方,都是须得争分夺秒的。

  第一批赶到豁口的清军是一队五六十人的藩兵,后面浑浑噩噩的还跟着二三十个路上被拽来的藩兵、绿营甚至是辅兵。这一队藩兵的军官是吴进功的部下,此间能够迅速反应过来,亦是他离得恰好不远不近,受到波及较小,路程上也比其他清军更占优势。

  军官侧目望去,由云龙的前沿指挥所,那处新会城北颇为有名的酒楼已经被砖石轰得不成样子了,若非是他曾到此强征粮饷,对老板的那个八九岁的小女儿有过一段印象深刻的记忆,故而记得此处的方位的话,只怕是已经没办法将其认出来了。

  李定国抵达后,由云龙就一直在此坐镇,现在此间变得这副模样,其人的情状如何,可想而知。

  然而,时间紧迫,军官顾不得去搜救这位主帅,也没功夫为他的大帅吴进功去了骑在头上的汉军旗大帅而高兴。就在他带队冲到豁口之际,一支狂奔而来的明军小队正与他们撞了个满怀,连转瞬的错愕也无,当即就是砍杀成了一团!

  豁口的地形对于城内城外的双方没有太大的区别,最多就是城墙为清军控制,他们是有机会从上方利用砖石、弓箭发起进攻的。但是,爆破的威力直接倾注在城墙上,城墙上的清军受到的震动远胜于城墙下的,即便是没有在爆炸中受伤的,也基本上都是浑浑噩噩的倒在地上,反应速度未必能有城下的清军来得更快。更何况,陈凯的战术所致,使得由云龙根本就没有调派太多的清军登城,城上更多的只是观察哨而已,极其有限。

  城池的攻守重点已经从城墙的争夺变成了针对豁口的争夺,清军拼命赶来,明军那边前出的攻城部队也在不断向那里增兵。

  双方奋力厮杀,当即就是一个血流成河,奈何爆破是针对城池的,守军受到的损伤何其巨大,很快的,迅速增多的明军就将清军杀得节节败退,没过一会儿,就连豁口的控制权也宣告易手了。

  假攻城部队、真突击队击破了把在豁口的清军,迅速的扩大控制区,将看到的每一个清军都补上一刀。紧接着,已经不要什么阵型了,几乎是跑步赶来的吴子圣所部率先抵近豁口,一拥而入。随着吴子圣的将令下达,大队的右营战兵扑向北门,其他的则配合突击队清剿左近的清军,甚至从豁口斜拉拉的残壁和城墙内侧的城梯处冲上城墙。

  豁口易手,接下来就是北门,突击队在吴子圣的亲兵家丁队的配合下,果断出击,迅速的夺下北门,将左近的清军杀得精光。大门洞开,已经抵近城下的抚标前营挺着一丈五尺的长矛,迈着整齐的步伐列阵而入,顺着脚下的主干道便直指新会县的县衙。

  最初赶到豁口的清军已经化作了一地的尸骸,倒是那军官经验丰富,在组织部下控制豁口之际,也不忘了派人去禀报吴进功。

  奈何,陈凯是有心算无心,吴进功反应再快,也快不过突击队的距离优势。等他反应过来,在军营组织部队反击只是,就连吴子圣的右营也已经冲入了豁口,甚至没等他冲出营门,就连北门也已经被明军打开了。

  方才的爆破,受损、波及的不仅仅是爆破点及其附近的区域,整个新会县城都有着或重或轻的震感。

  城中距离县衙不算太远的一处大宅院,能够居住于此,自然是本地的富贵大族。只是照壁前后、大门左近的垃圾遍地,就连大门上的两个灯笼也只剩下了一个破败的不成样子的,也实在把富贵这两个字糟蹋得不轻。

  这是本县举人莫芝莲家的宅子,莫氏一族世居于此。这家族,凭着读书传家,仰仗着明廷的优待,积攒了莫大的家业。在城内有店铺、工坊,在乡间有田产、宅院,有大批的仆人、婢女伺候,甚至还有海船,将收购来的、自家产的货物贩卖到南洋。

  如此家族,在地方上是极具影响力的,哪怕是知县这样的百里侯,到了地方上也是要给予足够的尊重的。天下世家大族概莫如是,莫家如此,到了清季,本县的知县黄之正也从来都是极其重视他们的感官的。但是,围城一起,甚至只是五月时藩兵抵达,这几百年的常态就彻底不作数了。

  藩兵自持是王府的部下,是汉军旗的旗人,对于本县的百姓盘剥极苦也就罢了,就连他们这些乡绅和城内的大族也不能豁免。寻常的征粮征饷,莫芝莲也就忍了,后来更是变本加厉,逼着他家出更多的财货。

  那一次,莫芝莲只是上去与那军官稍微理论了一下,甚至只是为讨价还价做个起手,哪知道那些藩兵便毫不犹豫的将其暴打了一顿。若非是家里拿出了更多的钱粮来,只怕是当时就被藩兵活活打死在自家的宅院之中。

  为此,莫芝莲特别去了一趟县衙,恳请黄之正为他向由云龙和吴进功说项一二。哪知道那黄知县亦是一脸的愁容,全然管不了的。再看看那些衙役,甚至也有几个鼻青脸肿的,不猜也知道到底是谁干的。

  藩兵嚣张如斯,这是莫芝莲从来没有想过的。不说明时士绅的优待,只说当初李成栋的那些虎狼之师到了新会,也没有说拿他们这样的富贵家族怎么着的。只要跟着官府走,无论是从明,还是从清,总少不了好处的,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

  哀叹了一番连知识阶层都得不到尊重的末世气象,对于藩兵的横征暴敛,他也只能苦苦支撑着。家里的财货供出去,城池围困,乡下的哪怕是还有也送不进来。为了能够活下去,只能不断地缩减开支,甚至到了现在,家中的仆人都已经遣散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只有一些家生子儿,他也已经在琢磨着将其轰出门去自求多福,而且这样的念头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家中粮食的消耗也不断的在他的脑海中膨胀。

  仆人遣散,他也要求族人们尽可能的减少活动,如此就可以省下更多的粮食来。宅子里已经破败得不成样子了,到处都是落叶、垃圾,乃至是粪便。倒是此富贵人家的男男女女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份恶臭。或者说,他们身上的味道也未必能够比那些垃圾好上哪去的。

  起码,脏是脏了些,总比城东的那个鲁秀才一家子被藩兵杀光了,带回去做了腊肉要强吧!

  今日又是攻城,莫芝莲照例登上藏书楼,眺望城北。他抱着何等心思,是盼着清军援兵抵达,是盼着由云龙击破明军,还是盼着明军攻陷城池,没有人知道。但是连续几个月下来,他都是这般,所见者千篇一律,却从未变更,求得无非是一个希望罢了。

  坐在窗前,眺望了一上午的时间,甚至他都已经困了,伏在窗前的案上迷糊了起来。奈何,巨响传来,震动得仿佛是就连藏书楼都摇晃了一下子,莫芝莲当即便惊醒了过来,抬眼再看,亦是临近北门处烟雾缭绕,一股浑浊直冲云霄。

  “老天爷啊,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了?”

  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直到硝烟散尽,依稀可以从亭台楼阁的夹缝中看到豁口的部分。

  城,塌了。莫芝莲的心境也仿佛是被一块巨石砸得水花腾起,只是站在那里,保持着瞪大了眼珠子、嘴巴大了一圈的模样,就这么喝了一肚子夹杂着爆破灰尘的冷风,连将那些灰土渣滓吐出去也没有来得及做,就一股脑的咽了下去。

  到了这个时候,明军的火红色军器已经在豁口处立了起来,大队的明军涌入,很快的就连北门那里亦是如此。莫芝莲看不清楚旗帜上写的是什么,但是那颜色已经证明了当前的情状。

  眼见于此,莫芝莲连滚带爬的跑下了藏书楼,立刻召集族人和所剩无几的仆人,看着这些几乎已经站不住的男男女女,他立刻将他的所见所闻尽数道来。只不过,反应,却远比他想象中的要来得迟钝。

  “大伯,是不是这就意味着那些藩兵不会再来抢咱们了?”

  好半晌,一个远房的侄子才怯生生的说出这话来,当即便是引起了一片的轰动,甚至比得知明军入城时的反应还要剧烈个几百倍。

  告知,只是其一,莫芝莲连忙喝令肃静,分配这些族中子弟以任务——大多是找些木棒什么的作为武器,护卫宅院。但也有一些,是要尽快赶去寻其他士绅以及故交,总要有个同气连枝才好应对接下来的变局。

  莫家迅速的行动了起来,其他的大族、士绅家庭也多是如此。倒是这时候了,明军的行动速度却远比他们要快速,各部明军迅速入城,城池是被四面围困得结结实实的,吴进功无路可逃,只能做困兽之斗。结果带着所部兵马以及纠集起来的其他藩兵、绿营冲上了大街,直接就撞上了陈凯的抚标。

  密集的方阵,明军列阵而战,有着大军入城,胜负已定的心理优势,很快就击破了早已丧胆的藩兵,旋即便挨着城内的坊巷展开了残酷的追杀。

  明军已经大举入城了,各部按照李定国的指挥扑向城内各片区域。溃卒之中,一个藩兵军官丢了武器,一边跑,一边扯着身上的汉军旗军服。

  他是久经征战的,溃败时逃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早已驾轻就熟。正常情况下,无非是设法逃出城去,可是现在城池被围得那么严实,出城是不可能的了,只有变兵为民,暂且躲进无人居住的民居,逃过第一轮的搜捕,就能多上一重的生机。

  被那支大多是长矛方阵的抚标击破,军官夺路而逃。太近了,是不行的,总要跑远了,找处一猫,才有更大的机会。就这么,一路逃窜,几次差点儿被入城的明军撞上,七拐八拐的就拐到了东隅街靠南的一处坊巷的坊墙之外。而此时,就在他来时的方向,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军官顾不得再去找寻,踩着一辆没了驴的驴车的车棒子,直接就翻进了坊墙。

  一如其他坊巷的百姓,爆破的惊天动地不分贵贱的惊醒了此间的蛰伏。坊墙之内,百姓们惶恐不安的走出门来,凭着往日的交情凑成了一个个的小团体,窃窃私语着。

  是守军击破了城外的明军,还是清军的援军抵达,两厢里应外合,亦或是明军破城,这些对他们来说都不是最重要的——眼下都快饿死了,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关心旁的什么。只盼着尽快恢复太平了,有活儿干,有口饭吃,能够养活家人,还敢奢求什么?

  “可惜了鲁秀才一家,多好的人啊,虽说是有几分臭脾气,但是当初还给我那蠢笨的儿子指点过两回识字呢。”

  “是啊,还有他那娘子,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一点儿也不摆架子。”

  “哎,好人不长命啊。”

  话说着,北面的坊墙传来了咚的一声,似乎是有人从高处掉了下来。坊门是关闭的,百姓们心存恐惧,连忙把各自的家眷都轰了回去。倒是有几个天生大胆的,各自鼓舞着士气,抄着棍棒便寻了过去。

  从坊墙上摔下来的自然是那军官,他也是逼得急了,一个不小心就从上面掉了下来,直接崴了一下子,把左脚给扭伤了。

  未免有太大的动静,惊动了旁人,他是死咬着牙不肯出声。细细听去,很快的,一支明军便从外面的街巷冲了过去,大呼小叫着要奔着东门那里杀去。

  外间的危险暂且过去了,军官稍微松了口气,可也就在这时,坊内的脚步声传来。还是惊动了旁人,军官不由得暗骂了一句,便连忙拖着崴了左脚找寻藏身之所,哪里还敢耽搁片刻。

  军官前脚离开坊墙那边,后脚那几个汉子就寻了过来。确定了是有人翻了进来,他们不由得开始为家人担忧。但是,相邻多年,本坊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对外人从来都是同气连枝的,眼见于此,几个汉子立刻便就着痕迹追了下去。

  围城数月,再加上藩兵的横征暴敛,莫说是牛羊猪驴了,猫啊狗啊,就算是麻雀、老鼠的都已经吃光了。此间军官到惧怕有狗会循着味道找到他,奈何那几个汉子都是从小到大居住于此的,对于此间的环境远比他要熟悉无数倍,循着他留下的痕迹便一路追了过来。

  军官不敢藏身,只得是夺路而逃。但是背后被一群熟悉环境之人追着,他对此又算不得太过熟悉,跑着跑着便慌不择路的跑到了方才众人窃窃私语的那条坊内街巷之上。

  街上无人,但是一双双的眼睛却从门缝里瞧着。进来了个外人,很快的,便有人注意到了他来不及换下去的官靴的样式,一嗓子“藩兵来了”当即便引起了一阵的哭叫。然而,惊恐的哭叫很快就过去了,似乎是反应了过来明军入城的当前现实,越来越多的门打开,不断的有男男女女的拿着棍棒、菜刀什么的走出来,连带着那群追击而至的汉子,很快就将军官围在了大街上。

  “是他,就是他平日里来强征的,还把鲁秀才一家子杀了!”

  一声尖叫,方才还惊恐的环顾众人的军官当即便软倒在了地上。他是万万没有想到,这鬼使神差的竟逃到了这个坊来,转头一看,他杀人运尸的那个鲁秀才家,不正是就在他刚才拐进这大街的那条小巷吗?

  “宰了这畜生,为鲁秀才一家子报仇!”

  明军已经进城了,城内的清军算是完了,此刻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些鸡骨不支的百姓闻言,当即便是一拥而上,将那倒下的军官围在正中。凄厉的惨叫声中,人群里飞出一串串的血珠肉块,不时的,还有人退出来,手里拿着一截截的断肢、肉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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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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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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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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