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现在不让我带走啊?”
封寒:“你不觉得它现在和兄弟姐妹们在一起更快乐吗,你让它一个人怎么玩啊?而且您贵人事忙,照顾的过来吗,所以我建议回国之后你再领走,让小宝或者曾老照顾。”
“我的猫当然是我自己养了,不过你说的有道理,现在你们先帮我带着,记号嘛,等等,”曾乐心拿出口红,在这只猫的背上画了几道,“这下子不会弄混了。”
封寒看到后,急了,“你的口红会不会有毒啊,猫特别喜欢舔毛的,你把我一窝毛毒死,我跟你没完!”
“怎么会有毒呢,我用的牌子都是高档货,不信你尝尝,糯米味儿的呢~”曾乐心拿着口红往封寒嘴里怼。
封寒怒斥,“成何体统!”这是她用过的,这不就是间接接吻嘛!
男人硬起来的时候,女人就软了,见封寒这副威严模样,曾乐心收起口红,“开个玩笑咯~”
趁着自己余威犹在,封寒继续道,“还有一件事要事先说清楚,这猫的繁育问题要由我说了算。”
“凭什么啊,我自己的猫,她想生就生,想跟谁生就跟谁生,为什么要你说了算,你又不是它爸~”曾乐心反驳道,不过气焰上并不强势。
封寒心平气和道:“因为它们是如今世界上仅存的,因为意外杂交而诞生的布偶猫,我希望能另外培养出布偶猫,然后让着两支布偶猫互相交配,生出更健康,血统更纯正的后代,我跟你说,这猫长大之后起码十几斤,是一般成年猫的两倍,可没那么好配。”
“啊?那么大只吗!”
“当然!”封寒见曾乐心似乎有些松动,劝道,“我把它们买下来,肯定是希望它们能好,你听我的准没错!”
“那……”曾乐心刚要说话,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是催她的。
“乐心,你到了没有啊,就差你了!”
“就差我?”曾乐心心儿一颤,“同学们都来了?”
对方答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错,他也来了,而且还带着老婆一起来的,原来说是不来的,所以我才叫了你,真是不好意思啊。”
曾乐心故作淡定道,“怎么会呢,就算他来了,你的婚礼我也没有不参加的道理啊~”
“那你快点来吧,打扮的漂亮点,最好能带个男伴把他比下去!”对方鼓励道。
放下电话,曾乐心心里憋得难受,去哪儿找男伴才能不跌份儿啊!
然后她看到了封寒,死死地看着他。
封寒想起曾乐心突然出现在拉城,肯定不是单纯地旅游或者玩两把的,他迎上美女城主的犀利眼神,笑笑,“城主姐姐,还没问你来拉城做什么啊?”
曾乐心突然笑容绽放,拉着封寒的手和蔼道,“是这样的,姐姐有两个大学同学在拉城举办婚礼,我们班的同学都到了,而且都带着家属,所以,你看~”
曾乐心话说一半,让封寒自己领会,封寒想了想,急忙摇头,“让我演你儿子啊,不干不干,太吃亏了!”
曾乐心气的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就演我朋友就行!一个人总觉得有点底气不足,你帮我壮壮声势就好~”
即便十年过去了,曾乐心还是不愿面对那个人,有封寒在,起码如果打起来的话,是二对二的局面。
“这样啊~”封寒看了看鹿幼溪。
鹿幼溪点点头,“反正我们明天才去领证,就当今天是你的单身夜吧,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见鹿幼溪都答应了,曾乐心就当封寒也同意了,“那你快点换身帅气的礼服,我也回去换衣服了!”
十五分钟后,两人来到了三楼的宴客大厅,能在皇家大酒店办婚礼,曾乐心的这两位同学够壕的,封寒时不时打量着身侧的曾乐心,这位姐姐今天可真是明媚照人啊!xǐυmь.℃òm
虽然年过三十,但绝美的脸蛋,柔和的气质,让人根本挪不开眼睛,而且大姐你穿的这么漂亮,让新娘子如何自处啊!
为了让自己显得正常一些,封寒问,“乐心啊,这些同学里,哪些是朋友,哪些是敌人啊,你提前告诉我,好让我提前做好战斗准备啊。”
曾乐心哼道,“哪有敌人,都是朋友,你给我乖乖的!”
封寒不信,“难道就没有什么初恋情人之类的存在吗?”
大学四年,曾乐心又这么漂亮优秀,反正封寒不信她没谈过恋爱。
封寒一句话戳中了曾乐心的内心,“都是过去的事了,大家还是向前看吧,反正你只要多吃少说就行了,就当是跟姐姐来蹭吃蹭喝的小屁孩好了。”
新娘子徐沫是曾乐心的好友,她的意思自然是找个和那人旗鼓相当的大帅哥优质男,好挽回自己当初被抛弃的面子。
可自己在拉城人生地不熟的,你徐沫不给我发一个,只能拉封寒这种小男生凑数了,而且自己堂堂婺城城主,又何须靠男人来增色,自己坐在那,就足以让那个姓沈的后悔终生!
做足心理建设的曾乐心重新霸气侧漏起来,挽着她胳膊的封寒已经感觉到自己的气场被对方遮住了。
欢庆的现场,新郎和新娘站在门口迎接宾客,封寒也看到了正主儿的名字,新郎叫程思归,新娘徐沫,既然是同学,想来跟曾乐心应该是同龄人,不过看上去要大不少,乐心姐姐果然显嫩。
其实他有所不知,曾乐心上学早,她的同学都比她大两三岁,上学早,毕业早,参加工作也就早,这也是她能在32岁的年龄履历婺城城主的次要原因,主要原因当然是姐姐长的美咯。
程思归带着一个黑框眼镜,看着跟曾乐心就像两代人,不过还算温文尔雅,她为封寒介绍,“他们都是我在光华大学历史学院的同学,这是徐沫,在家族拍卖行工作,这是程思归,收藏家,也是光华大学历史学院最年轻的教授。”
程思归谦虚道,“收藏爱好者而已~”
徐沫看着曾乐心旁边虽然高大挺拔,但明显嫩的能掐出水的小帅哥,一把拉过曾乐心,兴奋道,“比下去了,彻底把沈白那个混蛋比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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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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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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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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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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