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州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文教昌盛,是《萌芽》最大的市场,如今这个市场已经趋于饱和,几次加印的总共9万册杂志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消化。
地头蛇韩士群已经把自己能做的做到了极致,杨州目前也就这样了,就在这时,开始有外地的书商主动找上门来,谋求合作。
没办法,很多书店杂志亭老板总是听到学生们问,“有没有《萌芽》啊?”“就是三重门连载的那个萌芽?”
学生,尤其是高中生是杂志消费的生力军,电话订购终究还是麻烦,而且看不到摸不到,谁知道费尽周折买到手上的是否满意呢,所以实体书店依然是杂志销售的绝对主体。
学生们找不到这本杂志,书店只好自己找,雍州也是文教发达的地区,出过无数大文豪,千年古都长安就在那里,也是封寒的另一个老家,长安启明书店的高层秦季亲自跑到东扬,想引进《萌芽》。
启明书店是雍州、梁州二州最大的私营连锁书店,占据雍州图书销售市场的七分之一,梁州的九分之一,是实体书店巨头。
启明书店是值得交往的对象,而且对方派来的人层次也高,对于韩士群建立全国的图书发行系统是有巨大帮助的,他当即同意了合作,并决定把伍陆这个原本负责内容的副主编派到长安,负责公司的发行业务。
他了解伍陆,这小子和内容打交道的水平远不如和人打交道的实力,而伍陆自己也是欣然应允的,杨州的发行体系早就被韩士群搭建完成,这次长安之行是他第一次大展拳脚,那才应该是他的舞台!
随着秦季和伍陆的离开,雍梁二州的很大一大部分读者都将可以看到《萌芽》了,这会大大提升《萌芽》的销量,萌芽也开始了第四次加印!
没想到东扬文艺周刊一直没能走出杨州,《萌芽》的创刊号却轻易做到了,坐在办公室的韩士群此时很想笑。
就在这时,对于封寒又传来一个利好消息,《书香》月刊出来了,这次书香又刊登了封寒的三首诗。
其中第一首是应景的重阳节菊花诗,名字很怪《不去后赋菊》,但内容却雄浑壮丽,和以前的写菊诗迥异,果然没有辱没封寒的天才之名。
后面两首算是组诗,当时封寒随便取了个名字,叫《至吾苏·其一》、《至吾苏·其二》。
终于,东扬一中的人终于知道了“曾经沧海难为水”下面那句是“除却巫山不是云。”这是何等绝美的诗句,还有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天啊,念上一念都觉得身子酥掉了,这真真是最高级的情话,百听不厌!
这是封寒对苏嬛爱意赤裸裸的表达,然而晚上回家被老妈知道后,她指着杂志上的两首诗对苏苏说,“苏苏,看,这是你哥给你写的诗啊!诗名意思是:写给我的苏苏·第一首、第二首~”
苏苏感动坏了,“锅锅,你又给我讲故事,又给我写诗,让苏苏亲亲吧~”
封寒把脸递过去,得到了妹妹的奖励,心中却暗自庆幸,幸好老妈在文学方面没什么造诣。
然而她看不懂,不代表老韩看不懂,而且他是书香的忠实读者,临睡前,他又找封寒谈话了。
“小寒啊,是不是谈恋爱了?”关上门,男人间轻声细谈。
“您觉得我像吗?”封寒反问。
“可是那两首诗?”韩士群指的是《至吾苏二首》。
“没错,我谈了。”封寒爽快承认,如果是亲爸,他估计是不会说的,但继父,这里面的周旋空间就很大了。
果不其然,见封寒一点狡辩的意思都没有,这么反套路,韩士群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是该大义凛然还是应该苦口婆心呢?
见他纠结,封寒直接替他说了,“你是不是要问她是不是我同学,多大了,叫什么,哪里人士啊?”
“对对对,我是这么想的!”太感谢封寒牌提词器了。
封寒叹了口气,“她是我在会稽国际电影节上认识的,一个京城的大学生,比我大点,姓苏不是名苏,总之,我挺喜欢她的,也决定将来考京城的大学了,叔,我都招了,您可不兴跟我妈说,我怕她望子成龙,认为谈恋爱会耽误我学习,到时候再给我来个棒打鸳鸯,那我找谁哭去。”
韩士群却持相反态度,“恐怕她要是知道了,只会让你尽快把姑娘带回家,然后再商量一下婚期,你是不知道她得知大熊小鹿的婚事后有多羡慕。”
“那这样更不行了,我们的感情是慢热型的,她上来就是高压猛火,会吓跑人家的。”封寒摇摇头。
韩士群这点跟封寒意见相同,老婆这人是有点风风火火,“那就先这样,你呢慢慢享受自己的恋爱时光,我帮你瞒着你妈,但是呢,你也不要因为恋爱荒废了自己的学业,知道吗。”
封寒乖巧点头,然而心里想的却是,要想荒废,起码得有点成绩吧,而他,已经不存在荒废这回事儿了,都已经触底了,只剩反弹了。Χiυmъ.cοΜ
次日,下午有节体育课,封寒选择玩一玩游泳,自从上次在会稽救了鹿幼溪一次后,就再没下水了。
他还邀请鹿幼溪跟他一起去泳池,他绝不是为了看鹿幼溪泳装,只是想让她多一些运动,增进新陈代谢,促进食欲。
鹿幼溪当然是拒绝的,“我没带泳衣,我还是散步吧。”
然而让封寒想不到的是,竟然有一大群人跟着鹿幼溪一起散步,多数为女生,也有少数几个以云大川为首的不要碧莲的男生,跟着女生一起在操场上招摇过市,美得屁颠屁颠的。
封寒看不下去了,到了游泳池,一个猛子扎进去,像一只小马达一样,掀起一条白浪。
当他从水里冒出来的时候,他的女粉丝早就忘了他是靠才华吃饭的,看着他的肉体狂呼不止,“封寒我爱你!”
“我要嫁给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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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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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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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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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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