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文骚>第140章 爆火《三重门》
  “韩总,已经接到了11个售罄的电话,催着让咱们发杂志呢!”韩士群的另一个手下王敏激动地向他汇报。

  “都是学校的书店吧?”韩士群猜测。

  王敏摇摇头,“10个校园书店,还有一个是东扬文艺集团楼下的那家报刊亭。”

  齐轨哈哈大笑起来,“看来屎一坨正在动员全公司的人学习萌芽呢!”

  韩士群却觉得这不像是石一拓的风格,“王敏,到时候你问一下那个老板,是不是一个秃顶的中年胖男人买的。”

  “好的,”不一会儿,王敏回复过来,“还真让韩总说对了,这,这不会是石梁石总吧?”

  齐轨诧异道,“石老头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竟然帮咱们冲销量,这不是他的风格啊!”

  韩士群却道,“石总干得出这种事,他这是不想让普通读者看到咱们的杂志,我记得前两年乌县出了一个和东扬文艺周刊定位差不多的乌县文苑,他也是这样,每次人家的杂志刚上架,他就把自己能看到的杂志买光扔掉。”

  众人一时无言,这位石总的格局也真是太小了吧。

  揭过他不题,王敏问,“韩总,要不要考虑加印,我们的订刊电话很火爆啊!”

  伍陆点点头,“还真要感谢小寒,竟然能让鹿幼溪和蓝荆苓两个大人物帮忙!尤其鹿幼溪,她的粉丝基本都是初高中生,和我们的目标定位人群非常接近。”

  韩士群想了想,“销售情况基本符合我的预期,再加印两万册!”

  其实现在那三万册还没有完全送出去,不过势头这么好,韩士群觉得完全可以提前加印了,应该不会出现轻歌那本《夜味》首印30万册结果卖不出去,还需要到处送人的尴尬情况吧。

  刚才伍陆的一句话给他了启发,他问大家,“你们说,如果鹿幼溪能在萌芽发表文章,那会是什么效果?”

  伍陆揪着头发,“那就炸了,她的狂热学生粉丝太多了,为了一睹偶像的文章,买本杂志算什么!”

  编辑队伍中一个鹿幼溪的粉丝表示,“我平时都不看时尚杂志的,可是有一次溪溪登上了某杂志的封面,然后我想都不想就买了,30块一本呢!齁贵齁贵的!”

  看来偶像的魅力是巨大的,韩士群觉得回家后可以跟封寒问问。

  紧接着,陆续有售罄的电话打进来,到了下午,再打进来的就要等等了,现存的已经全部发出去了,加印的四万册还没完成,没错,加印从两万变成了四万,势头比韩士群预期的要好很多!

  此时在菊班,流传着4本《萌芽》,封寒两本,鹿幼溪一本,还有云大川同桌的一本,再想买都买不到了,有杂志一起传着看嘛。

  封寒早早就把杂志撒了出去,反正他是早早看完了,感觉有些感慨和钦佩。

  少年人的写作往往灵性十足,不重章法,而能被选中的都是个中翘楚,如果仅凭他自己的真实水平,可能比那些登上杂志的高中生强不了多少。

  毕竟他的长项不是玩弄词藻修辞,不是在1000多字的篇幅里玩风格,而是用最高效的速度,写出刺激性强,吸引力大又不那么考究的文字,并且很长很长。

  让他自己写这种小文章的话,封寒虽然也能写,但跟那些高中生不会拉开明显的差距。

  幸好封寒写的是长篇,而且不需要跟人比较,萌芽上就这么一篇长篇,另有两篇连载的中篇小说是社会上的作家写的,也非常优秀,封寒看的津津有味,老韩的眼光果然独到。

  不过根据同学们的反应,对于这三部连载的中长篇小说,他们最喜欢的是《三重门》。

  封寒问其中一个女同学,“真不是因为我长得帅才这么说的吗?”

  女同学诚恳道,“当然不是,你这部小说太逗了,而且很贴近我们的生活,我现在就想知道,林雨翔和苏仙最后到底怎么样了?”

  “对啊,我太喜欢苏仙了,一定要让男主角和她在一起啊!”另一个男同学说,苏仙这才出场不久,就已经有铁粉了?

  陈晴也趁机和同桌一起看完了《三重门》的连载部分,仗着自己漂亮,羞答答地问封寒,“封寒,能告诉我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吗?”

  “对啊,还要等半个月呢,怎么等得了啊!”陈晴同桌梁晨问。

  面对群众们求剧透的热情,封寒问,“那要不要我把后面的稿子给你们看啊?”

  “可以吗?”陈晴以为自己的面子起了效果。

  “做梦去吧,”封寒笑道,“我的原稿都让杂志社拿走了,我自己都忘了后面写的什么了。”琇書蛧

  虽然封寒拒绝了大家,不过他的人缘倒是一如既往的——一般,只是大家对他的崇拜又多几分。

  他以前的作品,要么就是太高雅,有点曲高和寡,要么就是太低幼,早过了他们喜欢的年纪,直到《三重门》的出现,封寒终于得到了同龄人的认可。

  此时在婺城,在杨州的很多高中教室,都掀起了阅读《萌芽》的风潮,尤其是那些学校里有稿子被杂志选中的,看到人家被工作人员亲自找上门,送上杂志,那风头出的,那脸上的荣光,刺激到了每一个稍微有点文学梦的年轻人!

  为什么他们可以,自己就不可以!于是更多人开始提笔写起了自己的故事。

  而那些已经得到了认可的小小撰稿人,全都把目光投向一个人,封寒!

  大家都是同龄人,他们都是短文、小文章,只有封寒,写的竟然是长篇小说!而且标题字体都比他们的粗!

  他真的这么能?真的不是因为和主编的裙带关系!

  看完《三重门》之后,有的认可了封寒的才华,又幽默又犀利的文字不是他们能写出来的,有的觉得不过尔尔,不过是卖弄笑话而已,更有人把封寒式的幽默和才思扁的一文不值。

  徐睿是婺城一中的一名高二学生,也有文章被萌芽选中,本来是喜事,可是从学校食堂出现封寒的《悯农》开始,他就对这个写出鹊桥仙的同龄人不服。

  因为之前的他是婺城高中界赫赫有名的文学才子,是响当当的别人家的孩子,可是出了封寒之后,再也没人提他了,封寒的名气从东扬县横扫整个婺城,现在他班里那些浅薄的同学也都被封寒的《三重门》征服,都说是本好书,是全场最佳!

  哼,全场最佳是吧,长篇小说是吧,我也可以写,我也可以写得比他好!

  像这种被封寒刺激的孩子,并非个例,一个搞不好,本来是十大名校的苗子,估计就要归到专科那一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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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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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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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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