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王首辅>第1399章 寻踪(中)
  昆仑山脉西起葱岭,在我国境内跨越新疆、西藏、四川和青海四省,全长两千五百多公里,其间峰峦林立无数,高耸入云,山峰平均海拔在五千五百米以上,总面积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无怪乎被称作“万山之祖”。

  公格尔峰乃昆仑山脉的最高峰,位于喀什辖下的阿克陶悬境内,海拔达七千七百多米,山上终年积雪,冰川密布,山势之险峻,环境之恶劣,真个飞鸟难渡,猿猴难攀。

  此刻,徐晋就驻马在这座公格尔峰的山脚下,剑眉紧锁,面色冷沉地打量着眼前这座巍峨雪峰。尽管眼下只是中秋八月的清晨,但依旧呼气成雾,气温估计也就七八摄氏度的样子,寒意侵肌透骨。

  这还只是在山外,若再往上两三千米就是冰雪线,那儿的温度肯定在零度以下,那个巴布尔竟然慌不择路地逃进了山里,看来也是走投无路了,只是苦了翘儿主仆,若身上无御寒的衣物,说不得要活活冻死在山上。

  今日是嘉靖七年八月十五日,亦即是中秋节,三天前徐晋就从莎车赶到了喀什,亲自坐镇指挥搜寻巴布尔一行,合计撒出去的兵力已达一万人之多,只是布伦山口周边的地形十分复杂,群山巍巍,人迹罕至,所以连日来竟然一无所获。

  而正当徐晋一筹莫展时,布伦山口再次遭到了冲击,发起冲击者正是巴布尔王子一伙人,估计是寻觅不到别的道路通往葱岭,只能冒险回转,试图冲卡突围,不过还是失败了,反被明军围追堵截,最后逃往昆仑山中。

  徐晋恰好坐镇喀什城中,闻报后立即亲率三百亲兵赶往,途中恰好遇上了小将李光启,于是便合兵一处循迹追踪,这一追就追到了公格尔峰下。

  徐晋等人此刻处身的地方正是公格尔峰脚下的一块谷地,冰雪融水在这里汇集成一道道纵横交错的溪流,放眼望去,都是半枯黄的牧草,正是典型的高山草甸地貌,可以想像得出,当春夏放牧季来临时,这里一定是绿草如茵,鲜花遍地的美丽牧场。

  顺着山势再往上看,但见生长茂密的灌木丛,还有东一片,西一堆的雪岭云杉,躲个百来号人还真的不容易发现。

  徐晋这次来得仓促,所以只带了三百亲兵,再加上小将李光启麾下有五百骑,合计兵力才八百骑,不过,八百骑兵要收拾只剩下百余骑残兵的巴布尔王子,应该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徐晋观察了一会地形便毫不犹豫地下令进山搜索了。

  正所谓关心则乱,要不是因为担心王翠翘主仆二人,以徐晋一向的从容,断然是不会以身犯险进山的,顶多就是命人封锁山外各处道路,把对方困死在山里。

  至于李光启这小子,本来就是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再加上有机会在大帅面前表现,自然更加卖力,所以毫不犹豫便率着五百骑在前面开路,若换了刘显在此,肯定会力劝徐晋勿以身犯险,最不济也要等援兵到齐了再行动。

  且说徐晋一行人沿着山谷往里走,地形越走越窄,地势越来越陡,大家只能小心翼翼地策马前行,最后干脆连马也不能走了,众人只能牵马步行。

  “大帅,道路崎岖难行,骑马根本上不去,附近也没有蹄迹,对方恐怕根本没有进山,咱们之前在谷口附近发现的痕迹有可能只是对方故意留下迷惑咱们的伎俩而已。”宋大眼一边说着话,一边把熟铜棍往旁边的山石上一搁,然后将衣服的扣子松开了几颗。

  本来越往山中气温便越低,但宋大眼提着四五十斤重的熟铜棍走了一路,加上跳高扑低的,反而热得冒汗了。

  在进山之前,徐晋的心情还有点焦灼的,此刻反而冷静下来,沉声问道:“老郭,你怎么看?”

  郭金雕目光炯炯地道:“大眼的话不无道理,但对方要隐去蹄迹也不是没办法,譬如从溪水里走。”说着指了指身边潺潺而流的清澈小溪。

  宋大眼摇头道:“这确实是一种方法,可是也不可能一直从溪水里走吧,总会有些落差高的位置马过不去。”

  郭金雕点头道:“确实是这样,但如果只是一小段的话,痕迹抹除起来也容易,毕竟对方的人不多。”

  宋大眼两手一摊:“那就继续往上找吧,如果跟我猜的一样,等大这家搜完再出山,那巴布尔王子怕是已经跑到天脚底了。”

  赵大头不以为然地道:“哪鸟王子能跑哪去?要真能跑,日前何必又回头闯布伦山口呢,所以只要还在叶尔羌汗国境内,抓到他是迟早的事,就怕他对王大家下毒手……咳咳。”

  郭金雕和宋大眼不约而同地瞪了赵大头一眼,后者这才意识到这话无疑是在大帅焦急的心里插刀,于是讪讪地干咳了两声。

  徐晋倒是神色平静,反倒二牛那货急得抓耳挠腮的,婢女秋雁可是他的婆娘啊,虽然还没正式过门。

  二牛嗖的一下跳上旁边的山石,手搭凉棚东瞅西瞅,扎了个屙屎马步,扯开喉咙就要喊叫,亏得宋大眼手疾眼快把这货揪了下来,斥道:“快别喊。”

  哐当……

  宋大眼刚才搁在山石上的熟棍估计是被二牛碰倒了,重重地摔倒落下来,把溪边一块拳头大的石子也给砸成了两半。

  “为啥?”二牛被宋大眼从山石上揪下来,有点不满地道。

  “你这条大傻牛,你这一喊,敌人不是知道咱们追来了吗,还不藏得更密起来。”赵大头道。

  二牛不好意思地哦了一声,弯要便要帮宋大眼捡起那熟铜棍,徐晋却突然低喝道:“别动!”

  二牛的动作顿时僵住,大家也不解地望向徐晋,后者却快步走到二牛身边,目光死死地盯着溪边一处乱石。众人循着徐晋的目光望去,不由一头雾水,不就是很常见的一些溪石嘛,大帅为何如此激动?

  徐晋自然激动了,因为那些溪石正好依稀摆成了“SOS”的形状,不过,由于石头的颜色与周围其他石头的颜色差不多,又是简单拼凑的,所以并不显眼,不仔细看还真的发现不了。

  “老爷,怎么了?”二牛不解地嗡声问道。Χiυmъ.cοΜ

  徐晋没有理会二牛,只是抬头快速地扫了一眼四周,然后用肯定的语气道:“人就在此山中,说不定就藏在左近,传令下,所有人仔细搜索周围,一草一木也不能遗留。”

  徐晋之所以如此肯定,自然是因为地上那些石头了,如果只是单独一个“S”或一个“O”,还有可能是凑巧被流水冲涮而堆积成的,但是刚好冲成“SOS”三个字母的可能几乎为零,再加上徐晋曾向王翠翘介绍过英文字母,其中就有“SOS”这个后世国际通用的求救信号,所以徐晋敢肯定,这些石头就是翘儿留下的。

  而且,这且石头摆得很简单“潦草”,只有仔细看才能分辨出形状来,可见完成得十分仓促,说不定还是用脚拨拉在一起的,估计当时有人在旁边看守,所以翘儿不能明目张胆地用手摆出这些图案。

  赵大头等人并不认识什么“SOS”,不过见大帅如此肯定,立即便警惕起来。郭金雕纵身跃上了山石,持枪举目四望,犀利的目光最后定格在左边山坡上方的一片云杉林,举枪低喝道:“小心,那里有情况!”

  郭金雕是神机营的第一神枪手,枪法神准,目力远异于常人,外号金眼雕,正因为如此,徐晋这次到喀什才特意带上了老郭,而神机营和大军主力还留在莎车坐镇,毕竟莎车才刚拿下,周边形势也未曾彻底稳定,需要大军镇压威慑,以防不死心的叶尔羌人反扑。

  郭金雕说那里有情况,那就肯定有情况了,所以一众亲兵呼啦地将徐晋围拢在中间,免得暗箭来袭。

  这时,在前方开路的李光启折返了回来,见到大帅的众亲卫如临大敌,不禁奇道:“大帅,发生什么事了?”

  徐晋指了指山坡上方那片云杉林道:“李千户,马上派人去查一查那片林子,小心有埋伏。”

  李光启一声得令,立即便亲自率五百弟兄往那片云杉林扑上去,势如猛虎上山。赵大头见状不禁咧嘴道:“这小子还真猛,就不怕中了人家埋伏?”

  徐晋却是露出一丝欣赏之色,年轻人就应该敢冲敢打,拥有一往无前的决心和气势,至于那片树林后有没有埋伏,徐晋却一点也不担心,毕竟对方只剩百来号人,就算有埋伏有如何,如果五打一还打不过,那李光启这小还是回家种田好了。

  很快,李光启便率人扑入了那片云杉林,紧接着便传来了一阵杂乱的马嘶声,约莫半炷香的功夫,李光启便屁颠屁颠地跑回来禀报道:“大帅,那片林子后面拴了七八十匹马,肯定是那波斯王子一伙留下的,所以他们就在此山中,没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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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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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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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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