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王首辅>第1274章 警惕
  喀什西枕葱岭,东临塔克拉马干沙漠,北倚天山,南临昆仑,乃古丝绸之路南北两条线的交汇点,翻越葱岭的必经之路,自古便是商旅云集,极尽繁华之地,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

  且说王翠翘一行人离开了布伦山口,在附近村子住宿了一晚,第二日便动身前往喀什,由于伤员众多,行进得并不快,所以五日后方抵达喀什。

  喀什这个地方的住民主要是维吾尔族人种,还有纯白种的塔吉克族,所以满大街的异域风情,仿佛置身于欧洲,像宋大眼这种蓝眼睛的混血人种,走在街上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乌斯率领的数十骑射好手进了喀什便悄然消失了,王翠翘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有动问,在巴布尔的安排下住落。

  这一住就是半个月,直到一众老卒和二牛等人的伤没有大碍了,王翠翘这才打算次日重新起程赶路回大明。

  嘉靖六年十月初八早上,王翠翘一行人离开了喀什,往叶尔姜汗国的首府莎车进发,巴布尔十分贴心给王翠翘和秋雁两主仆准备了一辆马车,这样赶路会舒服很多,而且喀什到莎车的官道还是修整得不错的,毕竟是一国首府。

  离开了喀什约莫十里路,王翠翘忽然叫停了马车,宋大眼和六名老卒见状均停下了脚步等候。只见马车的窗帘掀起,婢女秋雁探出头来道:“请巴布尔王子殿下近前来,我们家小姐有话与你说。”

  巴布尔闻言连忙翻身下身,快步来到马车旁,笑道:“翠翘姑娘有何吩咐?”

  王翠翘如同黄莺出谷一般的声音从车内传了出来:“不敢当,这一路上承蒙殿下照顾,小女子感激不尽,只是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小女子便在此与殿下别过吧,他年殿下若再到大明游历,小女子定一尽地主之宜,报答殿下今日这份恩情。”

  巴布尔脸上的笑容瞬时凝固了,神色有些不自然地支吾道:“这个……翠翘姑娘此番回国道阻且远……不如,不如本王子还是再送一送吧。”

  “真的不必了,殿下一番好意,翠翘心领,就此别过吧!”王翠翘的声音很平静,但态度显然十分坚决。

  巴布尔不由有些急了,连忙道:“翠翘姑娘,莎车乃叶尔羌汗国的国都,本王子正好跟该国的宰桑有些交情,到时见面打个招呼,顺便讨要一个通行手令,以后翠翘姑娘在叶尔羌汗国的地面上行走便会顺当许多,至少地方的官吏和军卒断无敢留难的,所以无论如何,翠翘姑娘至少也该让本王子把你送到莎车吧。”

  “小姐……!”婢女秋雁轻轻地碰了碰了王翠翘肘侧,使眼色让她答应下来。

  “那……好吧,劳烦王子殿下了!”王翠翘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答应下来,从莎车回大明,起码有四五千里路途,而且绝大部份路程都在叶尔羌汗国的国土上,若是有通行证就再好不过了,会少却很多麻烦。ωωω.χΙυΜЬ.Cǒm

  巴布尔见王翠翘答应了,不由喜上眉梢,重新上马启程,并且一马当先在前面开道。乌斯骑马紧跟在巴布尔的身后,行了数里地,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宋大眼和一众老卒落后了几十米,于是策马便赶上了巴布尔,两人齐头并驾而行。

  “王子殿下,难道您真要把王大家亲自送回明国去?”乌斯皱眉着不解地问。

  巴布尔淡定地反问道:“有问题吗?”

  乌斯小心翼翼地道:“王子殿下,殿下听说王大家在明国是有男人的,而且对方的权势还不小,若是回到了明国……只怕殿下到时会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啊。倒不如此时直接把王大家带回波斯去,虽说强扭的瓜不甜,但总比得不偿失要强不是?女人嘛,不能总是顺着惯着的,该收拾就得收拾,她才会服服帖帖。”

  巴布尔皱了皱眉,在他的价值观里,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委实是王翠翘太吸引人,若是能令对方甘心情愿地从了自己,那才是一等美妙的,用强终究是不美,所以这一年多来,他一直耐着性子,但愿自己的“深情厚意”最后能俘获王翠翘的芳心,只是直到现在,王翠翘显然还是对他丝毫也不动心,这让他感到泄气之余,耐心也快要耗尽了。

  乌斯见巴布尔沉默,自觉揣摸对了王子殿下的心思,于是便低声续道:“王子殿下,不如属下派人扮作剪径的强盗,半路上把人给劫了,然后直接掳回波斯去,到时殿下再上演一出英雄救美?说不定王大家感动之下就对殿下以身相许了。”

  巴布尔闻言显然也有些动心,但琢磨再三,最后还是摇了摇头道:“不妥,此女看似恬淡无争,实际聪慧过人,难保看出个端倪来,如此反而不美,而且那宋大眼有万夫不当之勇,并不好对付。”

  乌斯有点不以为然,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强弓硬弩之下,那宋大眼就算再厉害,能抵挡得几何?说白了,殿下还是不想破坏自己在美人心目中的好形象啊。

  “那怎么办?莫非殿下真要把人送回明国去?”乌斯提醒道。

  巴布尔脸上露出胸有成竹的淡笑道:“放心,本王子会让她困在莎车走不了。”

  乌斯目光一闪,便不再多言了,以王子殿下在莎车的人脉,要暗中留难王翠翘,确实不成问题。

  此时的马车内,王翠翘和秋雁主仆也在低声地说着话,只听秋雁感叹道:“巴布尔王子果真是个情义深重的人啊,对小姐你一往情深,连性命都可以抛诸不顾,而且人也长得英俊,还是一国王子,说不定以后还会是波斯的国王呢。”

  王翠翘瞥了秋雁一眼淡道:“你这小蹄子要是稀罕,倒不如留下来当王后如何?”

  秋雁笑嘻嘻地道:“婢子就算稀罕,人家也瞧不上婢子啊。”

  王翠翘没好气地道:“你就别发花痴了。”说完便合上眼睛养精神。

  正如巴布尔所言,王翠翘虽气质恬淡出尘,总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实则却是聪慧过人,乌斯的出现已经引起了她的怀疑,一个别国的王子,能在其他国家境内调动一支如此厉害的骑兵,虽然人数不多,但也极不寻常。

  所以在王翠翘看来,巴布尔并不像表面那般的简单,而且那个苏曼尼也说了,巴布尔显然在波斯国内也暗中招兵买马了,这种人物真的会淡泊到不在乎王位?只醉心于游山玩水吗?

  而且,最让王翠翘产生警惕的是,苏曼尼死在了布伦山口,即使宋大眼不杀他,最后他恐怕也会死在乌斯这支突然杀到的骑兵手里。

  如果这一切都是精心安排好的,包括自己这一路从波斯逃命到此,都包括这在这个局中,那么巴布尔的心机实在深沉得可怕,光是想想都不寒而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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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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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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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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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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