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六年九月十八日,大同府右玉县,长城杀胡口,秋高气爽,黄土高原上空的蓝天白云似乎触手可及,让人心旷神怡。
第一次迈出长城关隘,踏足塞外的大明天子嘉靖,此刻兴奋得浑身血液澎湃,就跟打了好几斤鸡血似的,高声吟诵完唐朝诗人刘禹锡的《秋词》后,立即一鞭抽在马屁股上,胯下的坐骑便像箭一般飙了出去,倾刻间跑出几十米远。
“皇上小心啊,等等奴才,快,大家快追上皇上。”黄锦这货一边尖叫,一边打马追了上去,一众锦衣卫和大内士侍卫也纷纷策马扬鞭,生恐怕皇上出了意外。
徐晋吓了一跳,不过是被黄锦那把刺耳的尖叫声吓的,至于嘉靖的安危,他根本不担心,如今鞑靼已经被扫平了,再加上有神机营在前方十里开道,根本没有危险能威胁到嘉靖的安全。
当然,事无绝对,要是嘉靖骑术太锉,自己从马背上摔下来又另当别论了,所以徐晋也敢不怠慢,连忙也提速追了上去,同时回头向身后的薛冰馨使了个眼色。
冰妞儿会意地点了点头,带着女扮男装的贺芝儿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贺芝儿也会骑马,只是骑术不怎么行,还不敢纵马飞驰,她看着嘉靖一溜烟跑得没了影儿,不由气呼呼地撅起了小嘴,男人果然没有靠得住的,还说带人家领略塞外风光呢,结果兴奋起来便自己跑了去,太过份了!
薛冰馨安慰道:“芝儿妹妹别急,他们会在前边等咱们的。”
贺芝儿本来还有点怕眼前这个总是冷冰冰的新嫂子的,但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很快便发现这个冰嫂子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主,彼此也渐渐熟稔起来。
且说嘉靖一路纵马飞驰,仿似一只脱了樊笼的飞鸟,心情说不出的畅快,恣意享受着疾风扑面的快感。wWW.ΧìǔΜЬ.CǒΜ
话说嘉靖最崇拜的人就是明太宗朱棣,总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跟这位雄才大略的先祖一般,纵马驰骋塞外,威震漠南漠北,而现在,梦想终于实现了……一半。
虽然不能像太宗皇帝那般亲自征战沙场,但自己善用人啊,太宗纵然厉害,却未能把鞑靼彻底征服,而自己呢,虽然没御驾亲征,却把鞑靼收入了大明版图,还割了瓦剌的部份疆土,嘿嘿,相比之下,朕似乎更胜太宗一筹!
嘉靖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是得意,他扭头对着追上来的徐晋大声道:“徐卿啊,等鞑靼人归化后,朕打算把长城拆掉,反正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啥?”高速飞驰之下,耳畔风声呼呼的,徐晋根本听不清嘉靖在嚎什么。
嘉靖放慢了马速,待徐晋并驾齐驱后,这才得意洋洋地道:“朕打算以后把长城拆了,徐卿以为如何?”
徐晋像看白痴一般看着嘉靖:“为何要拆掉长城?”
“鞑靼人归化后再无边患,还留着长城干嘛?”嘉靖理所当然地道。
徐晋哭笑不得:“那也没必要拆啊,皇上以为拆长城不用花银子?留着它见证历史不好吗?更何况万里长城可是咱中华……华夏民族的历史象征,乃无阶的文化瑰宝啊,拆掉多可惜。”
“咦,好像也是,那就不拆了!”嘉靖点了点头道:“糟糕……朕好像……把芝儿妹妹给落下了!”
徐晋没好气地道:“皇上这才醒起啊,臣现在都要琢磨到底该不该让芝儿入宫了。”
嘉靖尴尬地干笑了两声,调转马头便一溜烟往回跑……
嘉靖六年九月二十日,嘉靖和徐晋一行终于抵达了阴山下的丰州川,也就是曾经鞑靼土默特的本部汗帐,先行一步的神机营已经安排好一切了,再加上锦衣卫,以及腾骧卫的保护,嘉靖的安全绝对没有问题。
如果以前,夏言和翟銮两人是打死都不会同意嘉靖出塞逛浪的,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鞑靼已经被徐晋扫平,鞑靼人也被打怕了,即使还残留有部份激进分子,短时间内也难以形成气候,而且这数月来,大明已经派遣驻军,陆续接管了鞑靼六个万户的主要牧区,正式将鞑靼地区纳入大明的统治。
丰州川水草丰美,阴山之下,大黑河和小黑河蜿蜒流过,如果是夏天来,这里确实美不胜收,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可惜眼下已经是农历九月底了,百草枯黄,气温也很冷了,入目一片萧条孤寂,倒是没什么看头的,不过嘉靖和贺芝儿还是玩得很开心,毕竟大草原的壮阔还是极具视觉冲击力的,看看日出,看看日落也不错,住一住蒙古包同样挺新鲜。
在丰州川玩了五天,嘉靖还不满足,忽然想起了徐晋在燕然山勒石刻功的事,于是嘉靖同志心血来潮,也跑到阴山下,命人寻了一处崖壁刻字,只是憋了半天,嘉靖同志也想不出到底刻些什么好,诗词他不擅长,写文章又费脑子,最后干脆便让人在石璧上刻下“朕,到此一游”五字大字,下面再标注日期:嘉靖六年秋,九月二十五日。
估计是觉得还缺少了一种气势,于是嘉靖又让人把自己的皇帝宝印也刻了上去,再涂上大红朱色,气势果然噌噌噌地上来了。
得意洋洋地欣赏完自己的“杰作”后,嘉靖这才满意地离开,毕日便启程返回大同。
接下来又在大同盘桓了两日,嘉靖终于结束了他的巡边之行,率着群臣摆驾回京,不过回程当中,嘉靖不再大张旗鼓,而是换乘了速度更快的马车赶路,因为按照太医推算的日子,德妃的预产期就在十月上旬,嘉靖自然心急赶路了,毕竟这是他大婚六年以来第一次当爹。
结果嘉靖一行刚刚回到京城西郊,还来不及入城,喜报便送来了,德妃提前分娩,产下一枚小公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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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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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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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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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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