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军和山西军四万人马结好军阵,把谷口牢牢堵住,成了瓮中捉鳖之势,虽然偷袭失败,却也占了先机,给谷中的敌人造成极大的压力,无论是心理上,还是兵力上都占据了上风。
谷中的鞑子自然不肯坐以待毙,经过短暂的慌乱后,立即组织起兵力突围,一场惨烈的大战随即在谷口展开了……
震天动地的马蹄声中,鞑靼骑兵就像龙卷一样向着明军的阵地冲杀过来,马队掀起的罡风吹得飞沙走石,杀气直冲霄汉。
“开炮!”余林生和裴行谨此刻均是目眦尽裂,几乎同时下达了炮击的命令。
轰轰轰……
由于是急行军偷袭,所以大同军和榆林军所携带的火炮均是中小型的马上佛郎机炮,威力相对较小一些,但是两支人马的火炮加起来有八十门之多,这一通齐射还是相当恐怖的。
只见密集的炮火从明军的中咆哮呼啸而出,炮弹就好像雨点般在鞑靼骑兵队伍中炸开花,瞬时人仰马翻,残碎的马尸人尸被炸得高高抛起,随即下起了一阵腥风血雨。
明军堵住了谷口,由于受地形所限,鞑靼骑兵没有足够的空间展开,所以队形相对密集,明军这一波覆盖式的炮火打击,顿时让鞑靼人损失参重,死伤估计超过千人之众。
然而,正所谓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强悍的鞑靼骑兵?明军堵住了山谷的唯一出入口,鞑靼人不拼命才怪,所以鞑靼骑兵虽然损失惨重,但依旧悍不畏死地继续冲锋,闯过了密集的炮火,迅速杀到了明军阵前。
其实,早在明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前,明军已经开始大量使用火器了,立国之后更是大力发展火器,等到永乐时期,明军更是把火器玩得相当熟溜,在与北元的战斗中,明军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而且行之有效的火器作战方式。
简单的来讲,这套装作战方式的第一板斧就是炮轰,先一轮火炮震烁敌胆,接着第二板斧就是火枪三段击,最大限度地杀伤对方;第三板斧就是骑兵,经过前两轮打击,敌军已经受到重创,这时再派出骑兵迎短兵相接,必收到奇效;最后第四板斧就是步兵压上。
基本上这四板斧使完,就算是铁打的蒙古骑兵都顶不住,只有掉头逃命的份,明军就是靠着这几板斧杀得北元军队望风披靡的,最后灭了北元政权的。
所以此时鞑子骑兵们趟过了炮火,马上就迎来了明军的第二板斧,爆豆般的枪声中,子弹就像雨点般倾泻而来,冲在前面那批鞑靼骑兵瞬时遭了灭顶之灾,像割麦子一般,倒下一茬又一茬。
“嘿嘿,还是这燧发枪好使啊,比火铳强太多了。”余林生咧着大嘴直乐,一边狞声大笑道:“鞑子们都往这边来,老子请你们吃花生米。”
话说如今燧发枪已经装备到大同镇了,但是由于产量有限,造价也不低,所以榆林镇的边兵只装备了少量的燧发枪,眼下榆林军的火枪兵们使用的主要还是老式火铳。
老式火铳跟新式的燧发枪相比,实在差得太远了,无论是射程、射速、准头都及不上燧发枪,还得使用明火点燃引线,十分麻烦。
所以大同军的火枪阵守得密不透风,而榆林军这边就寒碜多了,鞑子的骑兵越杀越近,抬手就是一波波的箭雨抛射过来,榆林军前沿的火枪兵和刀盾手不断有人中箭倒下。
裴行谨看着隔壁大同军清一色的新式燧发枪,眼馋得直咽口水,骂骂咧咧地道:“玛的,大家都是边军,凭啥余林生这小子全军用上燧发枪,而咱们的弟兄还得用这破鸟铳!”
“余林生是大帅的嫡系,是亲娘养的,咱们是后娘养的,那比得了!”旁边一名亲兵愤愤不平地插嘴道。
裴行谨狠狠地呸了一口道:“呸,等打完这一仗,老子向大帅讨要燧发枪,若是不给,老子就上奏本向皇上讨要。”
裴行谨话刚下,忽然面色急变,只见天空突然一暗,数不清的短矛从天而降。
“盾!”裴行谨声嘶力竭地大吼。
咚咚咚……
只见势大力沉的短矛击穿了盾牌,榆林军兵阵前沿的火枪枪和刀盾顿时遭了灭顶之灾,哗啦啦地倒下了一大片,击中要害的当场钉死在地,没有击中要害的也大多重伤,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惨不忍睹。
裴行谨肉痛得直骂娘,果断让阵前的火枪兵后撤,然后命骑兵冲杀出去,与杀到近前的鞑靼骑兵迎面对砍,战斗随之也进入到白热化的阶段。
鞑靼骑兵显然打算一鼓作气把明军的包围圈冲破,所以尽管损失惨重,依旧源源不断地发起冲击,无论是榆林军,还是大同军,均感压力剧增,尤其是榆林军,已经使出了第三板斧,就差最后的步兵压上了,可是鞑子骑兵根本没有退却的迹象,还打了鸡血不停地发起冲击。
正如古人打仗,在攻打城池的时候一般都会留出一处城门不攻,目的就是为了给城中的守军留一条退路,因为只要还有退路,守军知道有逃生的机会,抵抗的意志便不会那么强烈,而一旦没有退路,横竖都是死,守军就该跟你拼命了。
此时鞑子被堵在山谷中,跑没得跑,逃没得逃,再加上谷中都是土默特的贵族头头们,鞑子骑兵们不跟明军拼命就奇了,这也是谢二剑为何要联合余林生和裴行谨这两支人马的原因之一,要不然还真的吃不了兜着走。
驾……
薛冰馨见到榆林军快顶不住了,一夹马腹,率着山寨的六百余骑弟兄便杀上前支援,雷钧也来了,率领厉兄妹麾下的两百多骑弟兄,两支人马加起来便超过九百骑。
虽然只有九百多骑,但是薛冰馨等人都是马上征战的老手,战力比边军强得不是一星半点,有他们这支生力军一加入,榆林军的战线很快便稳住了。
榆林军总兵裴行谨不由大喜过望,连忙抓紧时间重新集结起了火枪阵和炮阵,火炮再次轰鸣起来,猛烈的炮火不断轰向后方增援过来的鞑子骑兵。
“总兵大人快看,那个女子应该就是香山薛参将了。”这时一名亲兵指着阵前左冲右杀的薛冰馨大声道。
裴行谨循着亲兵所指望去,果然见到马上一名女将手执腰刀纵横斩杀,刀光所及之处,鞑子纷纷落马,不由咋舌道:“厉害,这娘们儿愣是要得,老子估计也不是她对手。”
“早就听说这位原来是右玉县黑台山的大当家,被当地人称为三娘子,当成守护神一样来拜,果然名不虚传啊。”裴行谨的亲兵队长亦禁不住吞了吞口水道。
……
话说负责统领山谷中两万鞑子骑兵的将领叫禄东赞,乃土默特万户的一名鄂托克领主,俺答把守护本部的重任交给他,可见对此人的信重。
这个禄东赞生得并不雄壮威武,反而身材矮小瘦削,不过长了一对鹰眼和勾鼻,看着精明而强势,此刻他正骑在马背上关注着谷口的战局,而他旁边一人赫然正是李福达。
之前厉飞沙确实猜得没错,李福达的确是逃到了土默特本部了,这几天一直藏身于此。
此刻李福达死死地盯住了阵中激战的薛冰馨,面色变幻不定,忽然又意识什么似的,抬眼往明军阵中仔细观察,既然薛冰馨来了,那么谢二剑所率的神机营肯定也在附近。
可是李福达找来找去,竟然没有发现神机营的踪影,心中不由生出一丝丝不安了,他也是被神机营杀怕了。
正当李福达疑神疑鬼时,旁边的禄东赞忽然转过头来,一对鹰眼盯着李福达问道:“福王,阵中那个女将可就是击败你的薛姓女子?”
李福达只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禄东赞的面色瞬时变得不善起来,冷冷道:“这么说来,明军就是跟着你的踪迹寻到这里来的啦!”
李福达倒也光棍,不卑不亢地道:“尊敬的宰桑大人,话可不能这么说,说不定是明军的斥候自己搜索到这儿来的呢?更何况现在大敌当前,当务之急是要退敌,不是追究谁的责任的时候。”
禄东赞的职位是宰桑,相当于宰相,专门负责管理土默本部的事务,地位仅次于俺答,可谓是位高权重,而跟大多数鞑靼人一般,禄东赞也打心眼里瞧不起汉人,自然也瞧不起李福达。
之前李福达麾下还有两万人马,禄东赞倒是愿意给他几分面子,但是李福达现在吃了败仗,老底几乎都败光了,仅率两百多骑逃到这里来寻求庇护,禄东赞那里还会再给他好脸色,更何况明军很有可能就是李福达引来的。
所以此刻的禄东赞简直把李福达当成了扫帚星,他黑着脸冷声道:“李福达,若日后查明明军是你引来的,你的福王就别想再当了,因为你的疏忽,害我部损失了这么多勇士,还连累本部上下所有人均陷于险境。”
李福达不由暗怒,眼底闪过一丝歹毒,他本来还想提醒禄东赞小心神机营的,此时索性提也不提了,闭上嘴默不作声,心中冷笑不已。
李福达并不担心,即使鞑靼人不敌明军,但山谷两侧都是山峰,以他的本事要逃跑还不容易。
然而禄东赞似乎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李福达,那双鹰眼骨碌一转道:“福王说得不错,当务之急是退敌,那便麻烦福王率领你的属下上前支持我们的勇士吧。”
李福达面色微变,眼中杀机隐晦地一闪而过,而禄东赞一对鹰眼顿时危险地眯缝起来,寒声道:“莫非福王想违抗本宰相的命令?”
李福达忽然哈哈一笑道:“宰桑大人不必气恼,本王遵命便是。”说完率着麾下两百骑亲兵向着谷口冲出去。
禄东赞看着李福达的背影,冷笑道:“废物,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禄东赞的话音刚下,谷后突然传来了阵阵喊杀声,紧接着惨叫哭喊声此起披伏,谷后的蒙古包一顶接一顶地着了火,倾刻间便火光冲天,土默特本部那些贵族老爷和家眷们哭爹喊娘地四处逃窜,秩序大乱。
“宰桑大人,不好啦,明军从谷后杀进来了。”
“明军杀进来啦,快逃命啊!”
禄东赞心头狂震,谷后就是高山,明军是从哪里杀进来的,莫非他们会飞不成?
此时的山谷后确有一支明军杀进来了,正是谢二剑和戚景通所率的神机营,不过他们不是飞进来的,而是翻山越岭爬进来的Χiυmъ.cοΜ
原来,前两年谢戚两人不是带着神机营的千余弟兄躲进了大青山中吗?这一躲就是大半年时间,这半年时间里,为了在生存,即使是大雪封山,谢二剑也带着部份身手好的弟兄外出打猎寻找食物,所以对大青山中的道路状况已经摸得很熟了,也练就了一身翻山越领的本事。
而就在前天,谢戚两人便带着弟兄们潜入了大青山中,悄然摸到了山谷后面,然后利用绳索翻越了谷后那座山峰。
本来谢二剑的打算是等他们就位后再发出进攻信号的,结果余林生和裴行谨这两货根本没等信号就抢先发动进攻了,当时谢二剑等人才刚刚攀上了山顶呢,气都来不及喘上一口,就听到炮声隆隆了。
谢二剑和戚景通在山顶上用千里眼一望,好家伙,谷口竟然已经打起来了,当下不敢怠慢,连休息都不休息,立即又从山峰上往下爬。
当神机营所有弟兄下了山峰,谷口前已经激战了近个时辰了,当下,谢戚两人便立即下令向谷中的蒙古包杀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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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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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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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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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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