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王首辅>第1117章 牛刀小试(上)
  浑善达克沙漠纵横数百里,由草原退化而成,是距离北京最近的沙漠,所以京津地区的沙尘暴多是来自这里,不过,浑善达克沙漠并不是一片不毛之地,这里泉水湖泊众多,所以其间有不少绿洲,因此称之为沙地更加恰当。

  嘉靖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风沙停了,本来黄蒙蒙的天空竟然变得湛蓝如洗,朵朵白云如同棉絮,在天底下静静地流淌而过,仿佛触手可及,美得让人迷醉。

  天空中艳阳高照,一方圆形的湖泊倒映着蓝天白云,宛如一块镶嵌在沙漠中的翡翠。数只水鸟和小兽正在湖边悠闲地喝着水,互不打扰,平静而美好,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

  然而,这幅美好的画卷很快就被突如其来的马蹄声碾得粉碎了,但见飞扬的尘头中,三骑快马由北往南飞驰而来,马上骑士清一色的鸳鸯战袄,头上的制式笠帽压得很低,帽尖上的红缨随风飘扬,其中一人的笠帽上分明插着一支羽箭,箭头贯穿了帽沿,鲜血正顺着骑士的脸颊汩汩地流。

  扑楞楞……

  湖泊中的水鸟惊得振翅高飞,小兽们狼奔豕突,一下子便全跑光了,三骑明军斥候从湖边呼啸而过,数息间,身后的沙丘上便出现了十数骑鞑子的斥候。

  斥候也就是侦察兵,乃军中最危险的兵种,负责侦察敌情,以及反侦察,譬如猎杀敌军的斥候等,所以这个兵种的死亡率是最高的,而能被挑选为斥候的,无一不是军中的精锐,当精锐对上精锐,战斗无疑更加惨烈。

  很明显,这三骑明军斥候在侦察敌情的时候暴露了,正被数倍的鞑靼斥候围猎。

  黄沙漫漫,蹄声急如骤雨,三骑明军斥候在前面亡命飞逃,鞑子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忽然,一名明军斥候马失前蹄,轰然滚落下马,随即被身后飞来的羽箭射死,血染黄沙,他的两名同伴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来不及便绝尘而去了,倒不是他们贪生怕死,也不是他们冷漠无情,而是因为斥候的第一职责是打探和传递军情。

  一条及时的消息往往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决定成千上万名袍泽的生死,所以把消息及时送回军中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这甚至高于他们的性命。

  十数骑鞑靼斥候纵马飞驰而过,马蹄踢起的黄沙掩盖了那名明军斥候的尸体。正是:黄沙有幸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剩下的两名明军斥候打马狂奔,前方忽见尘头飞场,轰隆的马蹄声中,一支同样穿着鸳鸯战袄的明军骑兵出现在视线中。

  两骑明军斥候见状不逃了,蓦地勒定马,调转头冷冷地盯着身后追来的十数骑鞑子,其中一人拔下了笠帽上的插着的羽箭,弯弓就是一箭射出,迎面那名鞑子当场惨叫一声坠于马下。

  这时,一众鞑子均发觉对方的援兵来了,果断拨转马头便撤退,一般情况下,以少打多,只有傻子才干,鞑子也不是傻子。

  砰砰砰……

  爆豆般的枪声中,两名跑得稍慢的鞑子被当场射杀,其余的都一溜烟跑没了影。

  原来这支突然杀到的援兵正是神机营的游骑,以五十骑为一队,专门游走在大军前方十里,一方面负责警戒,一方面掩护我方的斥候。

  神机营众游骑打跑了鞑子,为首那人策马回到两名斥候旁边,关心地问:“皮百户,你的伤没事吧?”xiumb.com

  原来被箭射穿了帽沿的那名斥候正是皮十一,这小子现在已经升为百户了,带着斥候营的兄弟专门负责侦察敌情。

  皮十一脱下笠帽,只见其左耳鲜血淋漓,半边耳朵几乎都被利箭削去了,不过这小子似乎并不在乎,沉声道:“速速通知大帅,前方五十里发现了鞑子骑兵,兵力约莫五千之众。”

  神机营众游骑闻言不惊反喜,他奶奶的,这一路走来连鬼影都没遇到一只,好啊,这些鞑子总算忍不住冒头了,莫不成躲在沙漠中准备玩伏击?嘿嘿,想得倒是挺美的,可惜藏头不顾腚,伏击技术不行啊!

  很快,前方出现五千鞑子骑兵的消息便传回了中军,徐晋果断命令全军停止前进,收拢部队列阵准备迎敌。

  虽然斥候传回来的消息说对方只有五千骑,但是,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在人家的地头上浪,还是悠着点儿好,天知道还有没有更多敌军潜伏在这片茫茫的沙海中?

  不过徐晋这次却是多虑了,他这边刚刚结好阵势,便见远处的天边尘土漫天,很快,一支鞑子骑兵便出现在视线之内。

  这支鞑子骑兵正是阿尔斯楞和特木尔所率的五千骑,两人本打算埋伏起来搞突然袭击的,可惜运气不是很好,又或者说明军的斥候太机警了,竟然发现了他们藏身的位置。

  既然消息已经走漏,突袭肯定是搞不成了,阿尔斯楞和特木尔干脆十分光棍地朝着明军正面杀去,反正这次也是佯攻诈败,大不了虚晃一枪便溜之大吉。

  尽管是以五千对五万,阿尔斯楞和特木尔却是丝毫也不怵,因为明军的坐骑和骑术都及不上鞑靼骑兵,只要他们想逃,明军的骑兵只能跟在后面吃灰,这就是他们的底气所在。

  轰隆隆隆……轰隆隆隆……

  不过不得不说,鞑靼骑兵确实强大无比,五千铁骑风驰电掣一般冲过来,那轰鸣的蹄声震得地动山摇,恐怖的气势委实吓人,明军的阵营明显发生了骚动。

  徐晋虽然身在中军,四周层层保护,但依旧觉得浑身汗毛炸起,在开阔平坦的地方遇上鞑子骑兵,假如没有有效的手段阻击,简直就是一场恶梦。此时此刻,徐晋总算有点明白为何边军会如此惧怕鞑子的骑兵了。

  “特木尔,本将向来一言九鼎,这头阵便让给你吧。”阿尔斯楞不怀好意地大声道。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特木尔显然还没意识到自己被算计了,一心想拿个头彩,以证明自己才是俺答汗麾下的第二猛将,只见他咆哮一声,举起獠牙棒狞声大喝:“儿郎们,跟着老子杀过去,斩掉明军的头颅,敲碎他们的骨头,嗬嗬!”

  特木尔高举着狼牙棒,一马当先,闪电般冲了出去。

  “嗬嗬——!”三千鞑靼铁骑如同洪流激泻,怪叫着扑向明军阵营的右翼。

  阿尔斯楞不由轻咦了一声,他本为特木尔会直接冲击明军的正面,没想到这家伙也有“精明”的一面。

  位于明军右翼的正是五军营右哨军,主要由江浙一带的卫所军精锐抽调组成的,当年参加过平倭之战,并不缺乏勇力和胆气,但是,当他们看到鞑子骑兵冲杀过来,依旧为之色变,没办法,数千鞑子骑兵高速冲锋的气势实在太可怕了,那种恐怖的冲击力,仿佛连一座大山也能瞬间撞倒,更别说血肉之躯了。

  右哨军的指挥使叫袁宏,此时头脑也是一片空白,竟然忘记了指挥,整个右哨军都开始微微骚动起来,正在中军负责总指挥的王林儿远远见到右哨军的动静,不由暗叫槽糕,立即打出旗语命令神机营准备补位救火。

  幸好,平时刻苦训练的效果显露出来了,右哨军虽然有骚动,但并没有乱了阵脚,前排的火枪兵按照平时演习那般迅速蹲下,刀盾手亦各就各位,为火枪兵提供掩护。

  此时,特木尔已经率着三千铁骑冲到百米开外了,看到明军神色慌乱地仓皇应对,不由兴奋地舔了舔嘴唇,狞声怪叫:“颤抖吧,两脚羊们,好好感受咱们鞑靼铁骑的强大吧,射!”

  刷……

  三千鞑靼铁骑一边纵马飞驰,一边齐刷刷举起了弓箭,只听得一阵可怕的嗡嗡声,天空瞬时为之一暗,铺天盖地的箭雨便抛射向明军。

  “盾!”右哨军指挥袁宏终于反应过来,挥动令旗大喝,刷的一下,所有刀盾手条件反射般举起了长短盾,形成一片密匝匝的斜盾阵。

  咚咚咚……

  箭雨飞洒而下击在盾阵上,只是寥寥杀伤了数人而已,王林儿见状不由松了口气,好在,这段时没有白练!

  右哨军指挥使袁宏暗捏了把汗,不得不感激大帅近段时间带着大家玩命训练,平时多流汗,战时果然能少流血。

  “射击!”

  挡住了鞑子骑兵的第一轮攻击,袁指挥倒是镇定下来,果断下令火枪兵射击。

  砰砰砰……

  第一排的火枪兵扣动了板机,子弹一窝锋攒射而出,瞬时像割草一般将最前面的数十名鞑子骑兵扫落马下。

  “儿郎们,杀呀,冲过去,胜利就是属于我们的,杀光他们!”

  特木尔夷然不惧,继续鼓动冲锋,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冲到明军阵前三十米,这些家伙就该崩溃,哭爹喊娘地抱头鼠窜了。明军的火枪只是远距离杀伤,近战就变成没用的烧火棍了。

  然而,特木尔显然失算了,他似乎正在重蹈阿尔斯楞的覆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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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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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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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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