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王首辅>第1087章 福王
  寒冬腊月,苍头河结冰了,陵水也结冰了,夹河两岸,千山万壑均白雪皑皑,动物都冬眠了,但人是不会冬眠的,尤其是一群极度渴求食物的人。

  此时,靠近和林一带的某处山坡下,正有一群马贼驱赶着牛羊在雪地上前进,他们刚刚打劫了一个鞑靼小部落,抢到了数十头牛羊,现在正打算返回山寨。

  这群马贼约莫有五十来人,衣着打扮杂出杂八的,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而这群马贼为首之人竟是一名年轻女子。该名女匪首穿着豹子皮做的上衣,头戴貂皮做的黑色毡帽,身材火爆,野性十足。最让人咋舌的是,此女的坐骑竟然不带马鞍,就那样坐在光溜溜的马背上,驱马行进间稳如泰山,这份高超的骑术令人叹为观止。

  没错,此女正是当初与薛冰馨争抢地盘的厉氏双煞,其中的妹妹厉曼纱,今日她负责带队外出抢掠。

  在弱肉强食的塞外,抢掠是生存法则中的第一条,鞑靼人抢掠大明百姓,不同部落之间也经常互相抢掠,而马贼呢,只要觉得自己的实力能吞得下,他们什么人都抢,厉氏双煞就是草原上的马贼,他们不事生产,以抢掠为职业。xiumb.com

  厉氏双煞去年从贺兰山一带迁徙到陵水下游,却遇上了薛冰馨,争抢地盘失败后,无奈搬到了丰州川外围的和林附近。

  这一年,厉氏双煞率领麾下马贼在和林一带“兢兢业业”地抢掠放牧的鞑靼人,以及过往的商旅,竟然抢出了名气。由于他们骑术精湛,纵掠如风,所以人送外号过山风,提起这股马匪,附近的鞑靼部落都既恨又怕。

  叱……

  厉曼纱轻夹马腹,手提一柄明晃晃的马刀在前开道,马贼们把抢来的牛羊裹在马队中间,不停地挥鞭驱赶,动作娴熟,行进的速度并不慢。

  然而就在此时,一支劲箭从山坡上激射而来,直取厉曼纱的咽喉,此女反应倒是迅捷,马刀疾斩而出,把来箭劈得斜飞上半空,不过其握刀的手却被震得发麻,来箭力道之强,让她大吃一惊。

  这时山坡上突然竖起一杆大旗,喊杀声震天,一支骑兵风驰电掣地杀了下来,约莫有两三百人之众,仿似一股洪流飞瀑。

  厉曼纱面色剧变,十分干脆地大喝一声:“风紧,扯呼!”

  马匪们立即丢弃掉抢夺来的牛羊,拨转马头落荒而逃,对方人数是己方的数倍,只要脑子不是进水了,都知道不能硬拼,而且他们本来就是马匪,气节和面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然而,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的,而且是来要命的,马匪刚调转马头,另一侧马蹄声大作,亦杀出一支人马来,倾刻把马匪这几十人团团围在中间。

  厉曼纱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此时她才突然间明白,自己落入对方的圈套了,今日被抢的小部落根本就是个诱铒,难怪这么轻松就搞定了。

  两支人马共计五六百人,把厉曼纱等五十多名马匪团团围住,却没有发动进攻。厉曼纱既惊且疑,仔细打量对方的人马,发现竟是汉人面孔,而且不少人还手持火铳。

  “明军?”

  正当厉曼纱惊疑不定时,却闻山坡上传来一声鼓响,只见又有一支人马不紧不慢地走下来,一杆红色旗帜迎风猎猎,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白色字体——李。

  但见红旗下一员中年将领长须飘飘,身披银甲,腰挂长剑,手挽长弓,颇有点儒将的味道,赫然正是化名张寅的弥勒教首李福达。

  李福达身边簇拥着五十名亲兵,一个个黑盔黑甲,除了腰刀还配有火枪,装备极为精良。

  话说李福达去年带着一万余叛兵出塞投靠了俺答,受到了俺答的重用,被俺答封为福王,并在鄂尔多斯附近的黄河边上划给他一块地。

  李福达受了俺答的封赏,随即也投桃报李,协助俺答进攻鞑靼左翼,立下了不少功劳。李福达手下虽然只有万余人,不过此人善于将兵,再加上从大明带来了大量火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骑兵战力上的不足。

  幸好,当初李福达化名为张寅担任大同总兵时,燧发枪还未曾装备到大同,所以如今李福达麾下所用的都是老式火铳,要是都用上燧发枪,那麻烦就大了。

  李福达在亲兵的护卫下来到包围圈的外围,目光凌厉地扫过一众马匪,最后落在厉曼纱身上,扬声喝道:“本人李福达,尔等投降,或者死!”

  一众马匪面面相觑,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厉曼纱,后者面色变幻,显然还拿不定主意。

  “父王,俱俱几个马贼而已,直接砍掉得了,何必跟他们废话?”李大礼不以为然地道。

  李福达淡道:“这伙马贼的实力不俗,山寨中还有上百人,若是能招揽过来也不错,关键他们都是汉人,用起来也放心。”

  李大礼闻言点了点头,便不再出声了。

  话说李福达虽然投靠了俺答,但并不是真心臣服于俺答,两人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李福达要壮大实力自然不能招揽鞑靼人,相信俺答也不会允许,所以李福达只招汉人,经过一年的发展,现在李福达麾下已经接近两万人了,大多是被掳来的汉奴,还有一些是主动出塞投靠的流民。

  所以像厉氏双煞这样一支颇具战力的马贼,李福达自然是不会放过的,为了困住厉曼沙一伙,一个多月前他就在和林一带布局了。

  果然,这群贪婪的马匪一头便撞入了自己布下的圈套中,此时的李福达颇有点自得。

  “本王再给你们十息时间,十息之后不投降,格杀勿论!”李福达杀气腾腾地喝道。

  隆隆隆……

  李福达话音刚下,西南侧忽然传来轰隆的马蹄声,随即,马坡后面绕出来一支骑兵。这支骑兵约莫有百来人,清一色黑衣黑裤,以黑巾罩面,只露出一双双慑的眼睛,他们的右手都斜斜地高举着,手上是一片凛冽的刀光,即使还隔着上百米远,杀气已经挟着狂风扫来!

  “三娘子?”马贼们失声惊呼,厉曼纱惊疑不定地看着杀过来的这支黑衣骑兵。

  李福达面色一变,目光死死地盯着黑衣马队最前面那条窈窕而矫健的身形,虽然对方蒙着脸面,但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当初他化名张寅围剿黑台山时,可是跟薛冰馨正面交过手的。

  “来得好,正好一并解决了。”李福达寒声道。

  顷刻之间,黑衣马队已经杀到近前,而厉曼纱趁机率领众马贼突围。

  “找死!”李福达暴喝一声,亲率五十亲兵朝黑衣骑兵迎了上前。

  砰砰砰……

  李福达的亲兵击发了火铳,黑衣骑兵当即有数人中弹落马,幸而,他们使用的是老式火铳,骑在马上使用准头奇差,而且只有一次击发的机会。

  轰蓬……

  两支骑兵激烈相撞,瞬时血肉横飞!

  李福达拔剑单手架住了当头劈过来的一刀,神色戏谑地盯着对方面巾上方淡蓝色的眼睛,左手捋须道:“薛师侄女,久违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呸,本姑娘与白莲教已无瓜葛!”薛冰馨冷斥道。

  李福达摇了摇头道:“这又是何必呢,以你的身份定不容于大明,不如投靠本王,他日大明江山可分你一份,也算是告慰汝父安化王在天之灵了。”

  “闭嘴,本姑娘对当汉奸丝毫不感兴趣,身为汉人竟甘当鞑子的狗,可耻!”薛冰馨娇叱一声挥刀劈。

  李福达目光一寒,冷道:“既然你找死,本王便成全你。”

  当当当……

  李福达出剑如飞,倾刻便与薛冰馨过了数招,只闻哧啦一声,后者的披风被利剑削去了半边,险象横生。

  “大当家,俺来助你,李福达,还认得俺薛良不?拿命来!”四当家薛良拍马冲了上来,他跟李福达有仇。

  好一个李福达,在薛冰馨和薛良的合力围攻之下,依旧游刃有余,一边狞笑道:“好,今日便把你们一并料理了。”

  “爹,姓薛的要抓活的,这贱人是徐晋的姘头,孩儿要用尽一切手段来折辱她,给二哥报仇!”李大礼大声道。

  李福达闻言神色徒然变得狰狞起来,次子李大义是他最为看重的儿子,结果却在午门被一枪爆头了,而徐晋就是罪魁祸首!

  话说李福达虽然身在塞外,但还是有办法获得大明京城的消息的,当初他得知儿子竟然当选为驸马时,还颇为激动了一番,只以为儿子当了驸马,日后会成为自己入关伐明的一大内应,结果这件好事却被从倭国赶回来的徐晋搞砸了,儿子连公主的手都没摸到就被一枪爆头了,可气,可恨啊!

  李福达恨不得将徐晋挫骨扬灰,此时经李大礼提醒,这才记起薛冰馨跟徐晋的关系,刻骨的仇恨登时涌上心头。

  铮的一剑,鲜血飞溅,一颗硕大的马头应声掉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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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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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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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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