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晋忙碌地大半天,总算把曹州县衙的人事安排妥当,让整个衙门重新运作起来,并且安排专人负责开仓赈济灾民,曹州城的局势算是暂时稳定下来了。
但是形势还不容乐观,因为曹州城的粮仓本来就亏空严重,再加上距离上次洪灾才过了不久,粮仓中的存粮已经所剩无几,即使每天只给灾民施一顿粥,最多也只能支撑个七八天。
徐晋今日下午还召集了本县的士绅开会,号召大家捐钱捐粮,但灾后粮食奇缺,这些士绅显然都不太愿意把粮食捐出来,不过碍于徐晋钦差的身份,勉强还是捐了一些,加起来也不够一百石。所以,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调运粮食。
徐晋吃完晚饭后,在一名婢女的服侍下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回到书房写奏本,他已经从司马辕处得知,萧淮同样遭遇了洪水,如今还下落不明,这件事他必须得马上加急上奏朝廷。
徐晋写完奏本后,马上又修书一封,交给一名锦衣卫,着他第二天送往濮州交给太监黄锦,让他加紧调运粮食来曹州救急。
一切工作安排定当,徐晋这才上床休息,这些天他真的累极了,自从洪灾发生的当天起,七天时间内他都没沾过床,所以几乎一躺下便睡着了,直到第二天大亮才醒来。
徐晋起床洗漱完毕,立即又马不停蹄地在城中收购药物、烈酒、醋、生石灰这些物品。
大灾过后,城中物价飞涨,这些东西可不便宜,甚至有钱也未必能买到,不过,锦衣卫要的东西,那些店家也不敢不给,只能自认倒霉,以赊账的形式把货物给了徐晋。
待一切物品准备就绪,徐晋立即火急火燎地离开曹州城,现在的集安村就是一个定时炸弹,瘟疫一旦爆发开来就不是死几个人那么简单了,灭绝附近几座城镇还是轻易的,所以半刻也耽搁不得。
话说徐晋等人刚出了城,迎面就在官道遇到另一批赶来的锦衣卫(20人),于是两批人合在一处,驮上药物和粮食,快马加鞭地赶往集安村。
……
仁心堂是曹州城内规模较大的一家医馆,老板名叫曹仁德,也是医馆的坐馆大夫,医术在曹州城中还算有点名气。
此刻,曹老板正一脸肉痛地拨打着算盘,计算今天的损失。今天锦衣卫在他的药房赊取了大量的药材,价值达到五十两“之巨”,虽然带队那名司马把总信誓旦旦地表示会还,而且还立了欠条,但“官”字两张口,当官的讲话能信?更何况赊药的是锦衣卫,到时他们就算不还钱,小老百姓还能跑到京城追债不成?
所以说,这药基本是老虎借猪——有借无还了。
因此,曹仁德此时沮丧之极,五十两银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讲可是一笔巨款,而对于曹仁德来说,也差不多是一个季度的利润了。
正在此时,有两人走进了药房,均是三十许岁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人背着一只药箱,頜下留了三缕长须,看上去神清气爽,气质颇为沉稳。另一名男子高大壮实,长相十分勇武,但是却拄着手杖,大腿上似乎有伤。
背药箱的长须男子打量了曹仁德一眼,捋须微笑道:“曹老板的脸色似乎不太好,怒伤肝,忧伤肺,看样子曹老板今天伤肝又伤肺啊”
曹仁德抬头看了长须男子一眼,痛不欲生地道:“李大夫就别说风凉话了,反正鄙人今天心肝脾肺肾都受伤了。”
拄手杖的汉子咧了咧嘴打趣道:“我咋看曹老板像是伤了荷包呢!”
“可不就是伤了荷包,整整五十两银子呀,那些锦衣卫真是吃人不吐骨头。”曹仁德痛心疾首地扬了扬手中的欠条。
李大夫皱了皱眉道:“曹老板,锦衣卫也在你这里赊了药材?”
曹仁德悻悻地点了点头。
李大夫连忙问:“那曹老板这里还有雄黄散吗?”
曹仁德摇头道:“没有了,全部让那些锦衣卫拿走喽!”
李大夫不由皱眉道:“锦衣卫要这么多雄黄散干嘛?”
曹仁德撇嘴道:“不仅雄黄散,本店的玉枢丹、人中黄散、增损双解散都被他们要光了,另外我还听说锦衣卫赊了大量的烈酒和醋,十有八九是发生瘟疫了,可笑的是,那些锦衣卫还遮遮掩掩呢,嘿嘿,骗骗外行可以,但在咱们这些行家面前简直就是贻笑大方。”
李大夫面色一变,脱口道:“莫不成是疙瘩瘟?”
曹仁德点头道:“估计是了,连续两场大水灾,发生瘟疫很正常,但愿不要传到曹州城来才好,要不然鄙人得收拾一下往京师暂避了。”
疙瘩瘟凶名赫赫,虽然历代医者已经摸索出一套医治的方法,但是治愈率并不高,因为这病来得急,死得快,一旦病发,基本无救,只能听天由命,只有在前期未发作时及早发现治疗才有一线生机。所以即使是大夫,也没有几个愿意进入疫区给患者诊治的。
李大夫皱眉道:“曹老板,正所谓医者仁心,明知发生瘟疫却选择退缩躲避,这可不是有德医者所为。枉你还取名仁德!”
曹仁德脸上顿时挂不住了,胀红脸讽刺道:“李言闻,你医术高明,你医德仁心,有本事便去集安村医治那些发瘟的村民啊,若能扑灭那里的瘟疫,我曹仁德便拜你为师。”www.xiumb.com
“疫病发生在集安村?”李言闻脱口道。
曹仁德悻悻地道:“老夫也是偶然偷听到那些锦衣卫提及集安村,倒是不敢确定是不是那儿。”
李言闻二话不说,背着药箱便往医馆外行去,拄拐杖的大汉连忙跟了出去。
“哎……李言闻,子郁兄,老李,唉……这头倔驴哟!”曹仁德连叫了数声,结果李言闻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这时,拄拐杖的大汉已经追上了李言闻,后者停住脚步歉然地道:“戚兄,你的腿伤只要再换两次便无大碍,记得不要沾水。现在本人要赶去集安村,那里发生瘟疫,十分危险,你还是不要跟着了,留在曹州城中养伤吧。”
戚景通却是摇头道:“李大夫,在下虽然腿上有伤,但自问一身武艺还算了得,只要一刀在手,打发三五个毛贼还是轻易的。如今大灾过后遍地贼子,城外的治安极差,还是让戚某跟随保护您吧,这样至少安全一些。”
李言闻犹豫道:“可是疙瘩瘟相当可怕,戚兄跟着我恐有性命之忧。”
戚景通拍着胸膛慨然道:“大丈夫立于世,生亦何欢,死亦何惧。李大夫既不惜死,戚某赳赳武夫又何惧之。更何况戚某这条命便是李大夫救回的,陪李大夫到鬼门关再走一遭又何妨!”
李言闻抚掌大声道:“好,生亦何欢,死亦何惧,那戚兄便与某同往。”
当下两人准备了一些粮食和水,结伴离开了曹州城,两人都不认识去集安村的道路,不过没关系,锦衣卫的马队留下了大量的蹄迹,他们跟随马迹一路追踪便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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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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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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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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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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