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王首辅>第91章 闯营
  夜色如墨,天空还在下着雨,官道上的积水反射出微弱的光芒,隐约可辨别出道路,嘀哒的马蹄声敲碎了积水泥泞,也敲碎了雨夜的宁静。

  两匹马正沿着官道往铅山方面驰去,马上的骑士浑身湿透,手上擎着的火把均被雨水所浇灭。

  忽然一声凄厉的马嘶,前面那匹马踩中了一个较深的积水坑,顿时失了前蹄,轰隆一声倒地,马上的骑士也被甩飞出去,掉入道旁的杂草丛中。xǐυmь.℃òm

  后面那名骑士急忙勒紧缰绳,整匹马都嘶叫着人立起来,这才避免跟前面那匹马撞上。

  “牟大哥,你没事吧!”后面的骑士灵活地跃下马奔前查看。

  “幸好是草丛,要不然老命都得丢掉半条!”前面那名骑士从草丛中站起来,正是护院牟勇,而后面那位自然就是谢二剑了。

  两人在赶往铅山县城的途中遇到大雨,牟勇竟然走错了方向,再绕回来时已经耽搁了几小时,所以当两人进入铅山县城已经是傍晚了。

  结果一打听,巡抚孙遂根本不在铅山县城,而是亲自到了铅山外围督军剿匪了,于是两人又匆匆出城赶往铅山,所带的火把都被雨水给浇灭了。

  “二剑兄弟,这乌灯瞎火的骑马很危险,要不先找个地方避雨,等天亮了再赶路吧。”牟勇心有余悸地道。

  谢二剑摇了摇头道:“不行,妹夫让我尽快把信送到孙巡抚手中,路上已经耽搁了几小时,若再等到天亮就太迟了。牟大哥,沿着这条道一直走就是铅山了吧?”

  牟勇点了点头道:“估计还有十里路左右!”

  “行,那我自己去行了,牟大哥自己先找个地方过夜,到时你径直回徐家村即可。”

  牟勇只好点头答应,他所骑的马断了腿,是不能再跑了。谢二剑翻身上马继续赶路。

  ……

  余林生今年二十二岁,去年接了父亲的班,年纪轻轻便成了一名百户(正六品的武官),其驻守的千户所在弋阳县。

  这次巡抚孙遂为了剿灭流窜铅山一带的贼匪,把附近州县的驻军都调来了,其中便包括余林生所在的弋阳千户所。

  明朝的军队实行卫所制,在全国各地设立卫所,扼守要冲之地。

  一卫编制有5600人,分为五个千户所,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各由一名百户统率,而每个百户所满编的情况下有112人。

  然而,余林生手下的兵却不足百人,兵员严重缺损。因为到了明朝中叶,大明朝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兵备废弛,各地卫所的军丁出逃现象十分严重。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明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初,听从了刘伯温的建议,设立了卫所制,驻守全国要地,并且推行军丁世袭的方式。

  所谓军丁世袭,就是父死子继,即父亲挂了,儿子顶上,大儿子挂了,二儿子顶上,没有儿子了就孙子,要么就是旁支子侄补缺,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军户,户籍统一由五军都督府管辖,不受地方管制,而且享有一定的差役赋税优免权利。

  军户家庭祖辈世代都居住在所属卫所驻地,农时耕田种地,闲时参加训练,战时上阵杀敌,粮饷靠自给自足,朝廷不会拨一分银子。

  这种军屯卫所制度,在刚立国之初确实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大大减轻了中央财政的负担,朱元璋就曾经自豪地表示,自己不花一文钱,就养了百万雄兵!

  然而,这种军制的弊端随着时间的推移便显现出来了。首先,各地豪强权贵私占田地,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军屯遭到严重破坏,军户赖以生存的土地没了,生活越来越艰难;其次,卫所的将领随意奴役普通军士,把他们当成佃户来压榨。正因为如此,军丁都纷纷出逃,有些甚至全家逃跑。

  正统年间兵部尚书王琼便给皇帝打过报告,说全国卫所军丁逃亡者超五成之数,由此可见情况之严峻,到了目前的正德朝,这种情况更是进一步加剧。

  所以,孙遂虽然调来了两卫人马,号称一万多人,实际上只有八九千人,甚至可能更少,余林生手下的军士便只有八十来人,兵员缺口近三成,战斗力就更不用提了,连吃饭都成问题,谁还肯卖力训练?

  当然,余林生这个百户还是很卖力的,毕竟年轻力壮,棱角还没被磨平,二十二岁便继承了百户的位置,正是雄心勃勃,准备干一番大事业。然而,江西地处南方,局势稳定,很难有立军功的机会,自然就没有升迁的希望,只能一辈子老实地当个种地兵。

  不过,现在机会来了,孙巡抚调兵围剿铅山的山寨,这可是难得的立功机会啊,所以余林生十分积极,准备抓住机会搏一个好前程。

  所以,此时虽然下着大雨,余百户还是披着蓑衣,手持火把巡营,督促值守的士兵提高警惕。

  余林生所属负责扼守的是一条进山小道,兵营就扎在道旁的一块坡地上。

  “妈的,这帮土匪真能躲,两三个月了,愣是不见冒头,莫不成躲在山里头吃泥过日子?”余林生巡完营,骂骂咧咧地往自己的营帐行去。

  话说自从今年三月初围山以来,官兵只与贼匪有过零星的几次接触,连贼毛都没能捞着半根,余林生手下的弟兄早已怨声载道,要知道现在可是农忙时节,战功和好处又捞不着,又耽搁了农时,谁心里也不舒服。

  正在此时,一阵马蹄声传来,余林生不由精神一振,这乌灯黑火的还下着雨,莫不成贼人终于按奈不住要逃出山了?

  余林生抽出腰刀大喝示警,带着几名心腹弟兄率先冲到路中严阵以待。

  “余老大,好像是从山外来的啊!”一名军士疑惑道。

  余林生这时也听出马蹄声是从山外的方向传来的,不禁暗道一声晦气。

  这时雨势已经减弱了许多,零星地飘着雨点,很快,一匹马便在远处的山坳转了出来,火把的光芒照射之下,隐约可见到马上骑着一名男子。

  不用余林生吩咐,手下的军士便厉声喝令来人停下。

  骑在马上的正是谢二剑,见到火光下众军士的装束,不由大喜,终于找对地头了,连忙翻身下马,牵着马匹行前,免得引起误会,一边喊道:“军爷,在下只是个送信的,不是山贼,千万不要放箭。”

  “废话少说,先把人绑了!”余林生一挥手,手下的弟兄一拥而上,把谢二剑给捆起。

  谢二剑皱了皱眉,却也不敢反抗,大声道:“军爷,在下确是送信的,有重要事情求见巡抚大人。”

  “嘿,小子,你当自己是根葱啊,巡抚大人你想见就见?”一名军士嘲笑道。

  余林生借着火光打量了一遍谢二剑,见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皱眉问道:“谁派你来的,送什么信?”

  谢二剑刚想回答,远处黑越越的山间突然冒出大量的火光,喊杀声阵阵传来。

  余林生面色一变,大声道:“是千户大人那边,十有八九是贼匪闯营了,弟兄们,立功的时候到了,全部给老子抄家伙准备迎战。”

  余林生说着提刀吆喝整队,气氛空前紧张起来。至于谢二剑就被两军士押着送去营账,任由谢二剑怎么解释也没有人理会他。

  余林生还没整好队,一名传令兵便飞奔而来,大声吆喝:“余百户,千户大人让你马上带人支援,贼人正分两路突围。”

  “哈哈,这帮贼厮果然躲不住了,走,弟兄们,跟老子杀贼立功去!”余林生一马当先,带着几十名军士,趟着泥水,往火光的方向冲去。

  密林中,二当家李镇正牵住马,冒着细雨小心翼翼地往小道靠近,身后还跟着五十名山贼。

  这些山贼均牵着马匹,屏息静气,尽量避免发出大的响动。众贼悉悉索索地走出树林,顺利走上了山道。

  李镇翻身上马,望向远方两处火光,那是大当家吴三八,三当家周伯龄率领的另外两路弟兄,在引开官军的注意。

  李镇手提着熟铜棍,咧嘴宁笑道:“这些官军就是一帮白痴,弟兄们,点起火把跟着老子闯营!”

  一众贼人翻身上马,点燃了火把便向远处山道旁的官兵营地冲去。

  为了完成宁王世子下达的任务,吴三八把手下仅有的五十匹马都派出去了,而且五十名匪人都是精壮的小伙,战斗力是最强悍的。

  “不好,中计了,杀回去!”余林生刚跑到一半,突然见到身后火光大亮,一队山贼策马呼啸冲向营地。

  余林生带着手下的弟兄急急回援,但是两条腿如何跑得过四条腿呢。

  李镇带着一众悍匪冲到营前,一名留守的军士还没来得及跑开就被李镇一棍砸得脑瓜开瓢,剩着的几名军士吓得连滚带爬地逃离路边。

  李镇轻蔑地哈哈一笑,熟桐棍把横在路中的拒马挑飞,然后带着五十名悍匪绝尘而去。

  余林生跑回到营前,李镇贼匪早就跑远了,只能望着远去的火把咬牙切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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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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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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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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