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主她有靠山[快穿年代]>第 12 章 第 12 章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国芳的大哥燕国栋、二哥燕国梁回来了。初高中稍远点,有时老师还会拖堂,他们经常比弟弟妹妹晚回来几分钟。

  跟他们前后脚的功夫,燕老大夫妻、燕老二夫妻、燕老四夫妻全都回来了。

  上初高中的学生走路回来,上班远的骑自行车回来,每次回来的点都差不了多少。

  没错,除了去世的燕长丰,剩下的三个儿子家都买了自行车。他们前后在城里都有工作,媳妇不管是不是临时工,也赚一份儿钱,在家吃饭只交将将够的生活费,剩下的钱都能攒起来。

  这年月自行车对于平常百姓家,是不亚于汽车的存在,三家有余款,妯娌之间又有攀比之心,于是先后便都买了自行车。

  说起来还是燕薇爸倒霉。当初下乡时,他高中毕业正赶上第一批,家里也没来得及给他买工作或托关系找工作便下了乡。后来在乡下呆了好几年,见回城遥遥无期,又跟美丽贤惠的燕薇妈看对了眼,才结了婚。

  当年燕奶奶也想给老三找个工作让他返城来着,可是因为那时他才下乡那两年,知青办管的严,好多人又一窝蜂儿给自家儿女找工作,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再后来,燕老四高中毕业后,他不想下乡,家里恰好找了个工作,他给截了胡。

  老四燕长荣跟老五燕珍珍是龙凤胎,又是最小的,自是更受宠些。燕长荣的工作是家里花钱买的。他媳妇是高中同学赵玲,家里找关系在锁厂安排了工作,两人有个儿子叫燕国强。小强才两岁多,这两天在姥姥家住着呢。

  当初他抢着要工作,除了知道没工作必须下乡外,他还怕娶不到赵玲。毕竟他真下乡了,有工作的赵玲肯定不嫁给他。他认为当时三哥已经在乡下呆了好几年,都习惯了乡下生活,换他去还不一定适应。他不想跟三哥一样可能一辈子回不了城,只能厚着脸皮,不顾兄弟情义抢了那个工作。

  而燕珍珍是早料到家里只能给一个儿子安排工作,可能有工作机会也轮不上她,她直接嫁给追她的高中同学胡立坤。

  胡立坤家里条件不错,他妈是服装厂车间主任,她爸在钢厂是管后勤的科长,他们家就在附近住。因为两家男人都在钢厂上班,两家还算熟悉。

  而胡立坤家里就姐弟两人,姐姐早已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他本人高中毕业后,亲爸安排他进钢厂考试,考上后被安排在工会工作。燕珍珍则是被婆婆安排在服装厂当临时工,有婆婆在,她早晚有转正的机会。

  胡丽菲就是两人的大闺女,今年六岁;他们还有个小儿子叫胡明远,今年才三岁。

  至于老大燕长喜,自出生就是爷爷奶奶眼中的宝贝大孙子,除了龙凤胎,他最受宠。其实说起来,龙凤胎不如他受宠,毕竟其中相差十一二岁呢。他被爷奶从小宠到大;龙凤胎被爷奶宠了几年,爷奶就先后去世了。Χiυmъ.cοΜ

  反正燕长喜作为兄弟姐妹中的老大,脾气大、护短,结婚前经常打架,偶尔会发挥长兄精神护着自家弟弟妹妹,大部分时候他更为自私,有好事只顾着自己,顾着自己的小家。

  他媳妇跟他才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当初燕长喜因为张燕长得好看娶了她。年轻时张燕杨柳细腰皮肤白,娘家得力,有五个兄弟护着;嫁过来后又连着生了俩儿子,更有了底气,之后便闹着让婆婆把工作让给她。让婆婆在家看孩子,她自己去上班。因为上班赚了钱是她自己的。婆婆上班得了工资不可能给她,这个账她会算。

  那年燕奶奶让出工作时,除了老大结了婚,底下小的都没结婚,没有别的儿媳妇攀比,不然她一个工作怕是不够分。

  当时燕奶奶亲妈的身体不太好,看不了孩子,还得有人照顾,自然是燕奶奶这个亲闺女照顾亲妈更合适,顺便还能看孩子。

  大儿子又跟大儿媳一个意思,非得要工作。于是燕奶奶把工作让给大儿媳。虽然只是个食堂杂工,可到底是赚固定工资的,张燕领了工资一分不花,都攒了起来。

  之后燕家又是买宅子,又给几个孙辈结婚找工作,前前后后还真没少花钱,花钱最少的便是燕薇爸。燕家的家底都是祖上传下的,燕奶奶这辈,爹妈就她一个闺女,招赘结婚,家里的财产没外流,都归了燕奶奶。当初战乱时,燕家还幸运地捡过到外财,悄悄藏了起来。

  总之,燕家看着是小门小户,但家底还是有些的。

  燕家孩子都上过学,最差的还上过初中,没上高中是因为考不上并且不想上学。

  老二燕长庆是兄弟中学历最高的,当年他考上了师范,毕业后当了高中老师。不过刚当老师没多久,轰轰烈烈的运动开始了。刚毕业那几年,他的教书生涯不是很顺利。好在他一个刚毕业的老师,平时又谨慎,运动中并没吃多少苦头。

  他上学最多,结婚也晚点,媳妇王秀娟是小学老师。自从恢复高考后,两个当老师日子才真正好过起来。他们有俩儿子,就是燕国华和燕国伟,正在读小学。

  当年燕爷爷是童养夫,在燕家长大,最大的特点便是听媳妇话。燕家基本都是燕奶奶当家。当然,遇到大事两人会私下商量的。燕爷爷平时言语不多,是个有心数的人。他在钢厂当工人,已经混成老师傅,目前还没退休。

  燕家人基本到齐了,他们看到李舅妈和李舅舅,还有燕薇,知道这两大一小是谁后,反应不一。尤其是在知道燕薇即将留下后,反应最大、最不高兴的便是燕老大媳妇张燕。

  “在姥姥的家呆得好好的,怎么给送回来了?她亲爸亲妈都没了,谁养着?”张燕知道燕薇肯定是有公婆接手,不用麻烦任何一个儿子和儿媳。

  可是公婆存下的那点东西是有数的,多一个人分,她就少分一点。燕薇回来,相当于在某种程度上占用了她的资源,她当然不高兴。

  没想到这次燕老大竟然训斥了媳妇一句:“就你话多,又不让你养,你操那闲心干嘛?”

  别看他是老大,这孩子还真轮不到自己照顾。要真论起来,得老四负点责任。那时候明明是给老三找的工作,不是给老四抢了去,老三能一直呆在乡下?

  老二两口子是当老师的,对孩子有耐心,再说他们没有女儿,看到漂亮可爱的燕薇,免不了心生几分喜欢。

  王秀娟听到大嫂的话,看不上她。大嫂这人真是没有长嫂气度,跟一个孩子计较什么。老三就这一个孩子,还不是在爷奶身边长大的,现在接过来养又怎么了。孩子爸妈都不在了,爷奶肯定得管,人家舅舅送回来也正常。你不心疼孩子也就算了,瞎说什么难听的话。

  至于老四和他媳妇,他们都知道当年抢工作的事儿。偏偏他们觉得,三哥丢命是他烂好心,跟自家没关系。当然细想的话,老四心里总会有那么点不自在,只不过被他刻意忽略,当做不存在。

  老四两口子看到燕薇,只看了几眼便别开眼光,又对视一眼,打算回头私下说话。

  最后只有老大媳妇张燕,嘴里不听地叨叨:“家里又多个孩子,口粮哪里来?她得穿衣服吧,布票哪里来?还有以后上学不得花钱?”

  燕奶奶不耐烦地说:“养孙女的钱我还有,不牢你操心。你有闲心多管管自家孩子。”

  老大家仨孩子都是她看大的不说,就连吃穿都是她负责,那时她可没少往里添钱。现在换她养老三的闺女,老大媳妇有意见了,当初给老大家养孩子,老大媳妇怎么不长志气自己养?

  张燕等端着饭菜回了屋,才对丈夫提起:“哎,你说老三住的那房子以后怎么分?”

  原来燕长丰下乡后,他住的两间屋子一直留着。在房子上面,他跟其他兄弟待遇一样,都是两大间房子。本来这房子就是留着给他们结婚后住的,有了孩子暂时也能住得开。

  就算他不在,房子也没被人占了。等他没了,张燕倒是提过把房子分了给孩子们住,老太太没同意。老太太说留着是个念想。等家里房子实在住不开了再说。

  老太太意思就是等孙辈长大结婚再说房子的事。

  老大家孩子最多,不是有两儿吗,张燕早就相中那两间大房子了。分不分的先不说,她想先占下。她寻思得挺好,住着住着不就是自家的了吗。

  这不燕薇来了,房子肯定给燕薇住,张燕能不着急?

  燕长喜倒是没着急:“燕薇是个女孩子,以后嫁人还能把房子带走?她顶多就是多住两年,急什么急?咱家又不是住不开,等以后再说不晚。”

  “咱可是俩儿子,以后结婚不得用房。”

  “那你也用不着这么急,你现在就是提了,老太太也不能让给你住。”燕长喜慢悠悠地说:“老二家也俩儿子,没见人家着急。”

  虽然当初娶媳妇是图她长得好看,可等结婚过日子,有时还真看不上媳妇某些性子,小气、不顾大局,有时燕长喜会觉得媳妇不分场合乱说话,会让他丢面子。

  可是自己选的媳妇,已经有仨孩子了,跪着也得过一辈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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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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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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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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