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夜烟雨扰人清梦,并不是入黑甜梦乡的好时候,更何况许乐一行人紧接着还有很多正事要做,所以他们占了十一号公馆开始喝酒,那位在利家排行十二的少爷热情地陪了几杯,便识趣的提前离开。
这时候许乐看到了利孝通身旁的曾哥,他敬重曾哥这样的像把长枪样的汉子,很规矩地上前问候数句。曾哥点点头,依然像当年那样沉默地守候在利七少爷的身后,只是鬓角看着终是多了几粒雪花白。
利孝通看着这幕不禁有些感慨,这个联邦只有许乐这个家伙,每每看见自己的保镖,却比看见自己还要更加礼貌很认真,大概就是因为这种性格,所以很多人非常欣赏许乐,比如总统先生,然后有更多的人非常想许乐去死,比如政府和军队里的那些大人物。
把杯中残酒倒进烟灰缸淋熄烟草,利孝通蹙眉斟酌片刻,说道:“没有人希望你这时候回到首都星圈。”
许乐举起酒杯和远处的队员们遥碰一下,抿了两口,叼着烟卷含糊回应道:“很多人表达过类似的意思。”
利孝通摇头说道:“所有人都明白,你为什么被放逐到西林,大致也能猜得到,那位施先生做的事情是基于什么发生。现在拜伦阁下死了,他也死了,古钟号调查却没有重启的信号,这时候你回来……”
他的眉头像雪中被冻凝了的梅花枝一样,轻轻皱着:“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不安,担心你会像那年杀死麦德林一样强悍直接的发疯,就连我们家那位老爷子,这两天摸小圆帽的次数都比以前要多了很多次,很明显他老人家都为你的归来感到焦虑。”
“结果谁都想不到,这个雨夜你除了去警署大楼走了一遭外,居然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发疯的内容,反而却花了很大的精力替那个女人争风吃醋,这事儿实在是令人有些想不明白。”
“主要是替施清海过把瘾。”许乐望着他笑着说道:“这种事情劳动你亲自出马,这时候想起来确实有些不好意思。”
利孝通摇了摇头,自嘲笑着说道:“只要你不发疯,别说是让我来替你演一场打脸的无聊戏,就算让我脱了衣服扮小丑,我也心甘情愿。”
“有这么夸张吗?”许乐好笑地皱了皱墨眉。
“你是我人生最大的投资。”利孝通很严肃地望着他,缓声说道:“过往这几年的实践证明,家里那些老人也早已接受——不管你是个小兵,还是被关进倾城的重犯,只要你不死,那么我所下的投资就一定会获益,所以我恳请你一定会学会制怒,学会珍惜自己的身体,在我眼中,你的性命比别人要宝贵太多。”wWW.ΧìǔΜЬ.CǒΜ
……
……
在任何人眼中自己的生命肯定是宇宙中最宝贵的那一种,然而因为自然规律早已铸死了生物必将凋零的咒文,所以人们只好悲伤的接受,然后试图寻找一种能够离开时能够愉悦些的方法,比如寻找某种在情感上比死亡更加浓郁的理由,比如死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
春雨缠绵落下的昨夜,许乐和他的战友们悄无声息替车中那个家伙挑好了长眠的墓地。此时是清晨,这里是星河公墓,许乐将手中的白色花束搁在沈老教授的墓前,然后走到旁边的墓碑前,看着碑上被雨水浇湿的字迹,微微一笑。
墓碑上写着施清海的籍贯家世和简要说明,墓志铭是许乐挑的,从多年前那封信件里挑出来的很有力量的语句,这些语句铿锵有力却并不一味严肃正经,很像施公子的性格。
“我已死在我选择走的道路上,而你们要活着,好好活着,活的心安理得。”
当年在餐厅里看施清海留下的那封信时,许乐看到选择道路那句话,便有某种感悟,人如果能够死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真的是一种很平静的幸福,所以今天他把这行字刻在了对方的墓碑上。
“文艺青年一般都比较短命。”
举着黑色雨伞,牵着儿子手的邹郁,站在微凉的雨中望着面前的坟墓,面无表情嘲讽说道。
已经四五岁的邹流火好奇地睁着黑漆漆的大眼睛,望着面前的水泥圆丘。他当然不知道里面躺着的人是自己的父亲,却非常不高兴母亲牵着自己手的手是那么的冰冷和用力,有些痛。
小男孩儿和动物一样危险而令人手忙脚乱,但他们同样拥有某种敏感的感知能力,按照平时性格肯定早就已经大吵大闹起来的邹流火小朋友,感受着公墓园林里的异样气氛和手上传来的痛楚,竟是吭都没有吭一声。
许乐看了邹郁一眼,发现她今天鬓角居然还是夹了一朵小红花,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成的艳红花瓣上沾惹着春雨播散的水粉,显得鲜艳欲滴,十分漂亮。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当年痛苦于梦幻破碎,墨雨痛哭于高速公路,极高速成熟之后,邹郁除了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外,也爱上了戴红花。
“虽然直到最后你们也没能再走到一起。”许乐摊开手说道:“但我本以为今天这种场合,你总该把花换个颜色。”
邹郁沉默了很长时间,虽宁静却天然妩媚的眉眼间忽然闪过一丝笑意,说道:“他说过红花好看。”
五年前,同样在这片墓园之中,同样在雨中,许乐正式替施清海扛起了照顾邹郁和她腹中孩子黑锅的重任。五年后,腹中的小生命已然健康长成了虎虎有生气的小男孩儿,邹郁依旧美丽,许乐依旧在背着各式各样的锅,施清海已经沉睡在了地底,时间,原来真的改变了很多事情。
“晚上流火要弹琴,宵夜吧。”她说道。
“好。”许乐回答道。
邹郁带着孩子转身离开,毫不拖泥带水,凛冽简单至极。
许乐看着穿风衣的她消失于春雨中的背影,沉默片刻后打了一个电话,在雨丝中压低声音皱眉说道:“黛儿小姐,你好,我是许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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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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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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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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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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