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乐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的外衣,样式有些像制服,为面容普通的他添了几分年轻人应有的朝气。他这时候正坐在香兰大街的修理铺橱窗外,看似无意,实则警惕地注视着街对面的动静。
就在第四街区的斜对角,便是河西州第二警察分局的建筑所在。一个穿着风衣的中年人意兴阑珊地走下微湿的台阶,钻进了汽车,汽车四周的警察纷纷敬礼,目光却有些同情。
看着这一幕,许乐的心情轻松了一些,已经盯了鲍龙涛一个月了,看样子这位副局长真的被所谓联邦特工的身份吓的不轻,再也没有敢去查钟楼街游行的事情,甚至连李维那一群孤儿都没有受到什么打压。m.χIùmЬ.CǒM
许乐有超乎他年龄的冷静,而且对于某些事情有一种先天的敏感,他绝对不会为了试探鲍龙涛是不是认出了自己,而傻乎乎地借用另一个身份去接近对方,他也不会因为表面的平静便放松了对鲍副局长的观察,他只是以极好的耐性平静地注视着,直到一切真的风平浪静。
虽然他和修理铺老板一样,都是简水儿的狂热支持者,可如果说因为要看电视,便做这么大风险的事情,实在是很不符合他的性格。如果不是老板用操作间诱惑他,关于23频道的事情,他顶多只是会叹息几声,然后去多买几张简水儿的光盘。
他有些害怕,一想到是在和州长办公室做对,许乐就难以自抑的恐惧。尤其是每每想到那个被鲍龙涛盯住的晚上,他的大腿根处都忍不住会抽搐两下,这是他害怕到了某种程度之后的自然反应。
在那个夜里,如果不是他急智之下,用两粒扣子冒充了联络工具,用那根军方制式电击棍吓住了鲍龙涛,他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处理此事。那根在夜风里对准电子监控器的手指,看似稳定而嚣张,实际上却是无比的恐惧。
“冒充联邦特工……”一想到这一点,许乐的脸色便有些难看,低下头自言自语道:“我可不喜欢装酷,我只是想做个好人。”
“当好人本来就比装酷难很多。”封余老板刚刚从休闲中心归来,像一阵风般从许乐的身边掠过,上楼休息去了。
……
……
过往两年间,许乐并没有出现在香兰大街的修理铺,只是在矿坑的操作间进行修复工作,所以在李维这些孤儿们的眼中,他等于是从城市里失踪了两年的白昼。
一直到一个月前,许乐替封余完成了那件事,封余答应他将操作间的无尘级别提升一个层级,然而这位大叔后来又犯了懒,所以干脆把许乐带回了修理铺,也算是正式向第四街区的邻居们介绍了这个少年学徒工的存在。
老板既然回来了,许乐也不用再盯着铺子,反正铺子的生意再好也有限,虽说整个第四街区的居民们都知道封余和这个小徒弟的手艺,然而谁也顶不住封余一个电视晶屏也要修三个月的速度。
将身上学生制服一般服装的扣子紧了紧,许乐冲着楼上喊了一句什么,便走出了铺子,坐上了街口的电车。
数百年前,静农高能蓄电池发明出来之后,无论是有轨无轨电车,都挣脱了头顶那两根辫子的束缚,开始自由地城市里通行。当然,一般的人家肯定会拥有自己的交通工具,而上林区那三颗星球上面的有钱人,更是早已拥有了……
只有贫穷的人,或者是满腹复古幽情的人,才会继续乘坐电车。许乐身兼二者之短,自然也是电车的长年乘客。他斜靠在车门上,怔怔看着在眼前闪过的城市建筑,不禁有些遗憾,再也听不到那些文学作品里的当当响声了。
电车的终点站是东林区河西州立大学。许乐下了车以后,并没有对幽深的校园环境投予羡慕的眼光,而是直接顺着学校的围墙,穿过了一株大树,走进了图书馆。
他早已经没有上学了,但他必须读书。一来这是封余对他的要求,二来也是他自己的渴求,除了大部分的机修类书籍和联邦标准条例之外,他最喜欢看各式各样的小说。特别是在州立大学办了借书证之后,他更是每天都要来一趟,似乎这些书籍里有无穷无尽的美女,有无穷无尽光彩的将来在等待着他。
在图书馆里没有奇遇,没有美女,许乐抱着一大堆书出了图书馆的门,脸上没有丝毫沮丧的神情,然后在州立大学的校门前见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人。
一个月没有见到的李维,就这样出现在了许乐的面前。看着孤儿首领有些憔悴和疲累的面容,许乐忽然觉得嘴唇有些发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沙哑着声音问道:“你不要告诉我,你还有报考大学的野心。”
“我只有占领整个河西州黑夜的野心。”李维的声音也有些嘶哑,不过他的神情并不怎么紧张,所以许乐的心略放松了一些。
“你给我的那个东西……被二局的人没收了,不过你放心,没有人知道是我的。”李维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昨天夜里和另一个帮派打了一整夜,确实是有些疲惫。
许乐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是兴奋的亮,而是紧张的亮,大腿根处不受控制的开始微微抽搐,感觉怀里的书籍越来越沉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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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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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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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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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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