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娇妻嫁到:慕少别傲娇>【傲娇451】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血气上涌。

  小腹愈发地灼热。

  季明礼垂放在双膝的双手用力地攥紧,勉强开口,“不用了。”

  “季老师,真的不用吗?”

  季明礼咬牙,“不用。”

  陶夭看了眼不知道眼睛睁得大大的,在床上踢着小腿,一个人挥舞着拳头,嘴里吹着奶泡,自娱自乐的陶小宝,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是了。怪我想得不够周到。”

  季明礼眼露茫然,一时间没能理解陶夭话里的话,只见陶夭冲他暧昧地眨了眨眼,“季老师,我们去洗手间鸭?”

  季明礼稍退的耳根再一次烧红了起来。

  心上人貌似懂得有点多。

  “季老师,真的不用我陪你去么?”

  季明礼终于听出陶夭话语里的揶揄,那句我去趟洗手间便迟迟地说不出口。

  季明礼涨红着俊脸,一时间进退不得。

  最后,还是陶夭看不下去,当真穿了拖鞋,拽着季明礼去了洗手间。

  “不……”

  季明礼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陶夭就已经招呼上了。

  季明礼身体彻底僵住,呼吸在瞬间变得急促起来。

  十几分分钟过后。

  “还没有好吗?”

  陶夭催促。

  季明礼耳后的肌肤殷红了一片,分心回答,“应该,应该快了。”

  陶夭怒,“这句话你五分钟之前就说过了!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事后。

  累大发了的陶爷怒目相视,季老师使用美男计,用自己的一个深吻,总算成功地保住了性命。

  所以说,没有什么事是亲吻所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多亲一次。

  当然了,陶夭一开始是拒绝的,奈何身体太过诚实,推拒的手也改成了圈住季明礼的脖颈。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什么的,果然是会上瘾的。

  就在陶夭沉浸在这个亲吻里时,季明礼突然略微仓促地结束了这个亲吻,身体还往后退了退。

  陶夭睁开一双润着水雾的眼,视线逐渐地聚焦,最终,落在季明礼发红的耳根上。

  沾过荤腥的男人完全经不起撩拨,这会儿又血气方刚上了。

  陶夭微微地眯了眯眼

  “幺幺,我想……”

  “不,你不想。”

  冷艳无情地抛下这句话,陶夭“嘭”地一声,干脆利落地关上了洗手间的门。

  季明礼:“……”

  季明礼再次从洗手间走出,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卧房的灯亮着,陶小宝一个人玩累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闭着眼睛,睡着了,陶夭半个身体趴在床上,一只手撑着下巴,在看小孩儿的睡颜。

  “小宝睡着了?”

  明知故问,找话题痕迹不要太明显。

  陶夭不理他,只当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季明礼也不尴尬,经过方才的两次,他是怎么也不敢再挨陶夭太近了。

  他坐到了床的另一边,陶夭在看小宝,他则是温柔地凝视着他们母子两人,怎么看都看不够。

  不一会儿,咕噜噜,陶夭的肚子响了起来。

  “要去夜市吗?”

  不等陶夭开口,季明礼便积极地主动问道。

  陶夭也不是当真在季明礼的气,有点恼倒是真的。

  只是季明礼周一有课,至多在这里待个一两天的就要回去,逛夜市的机会可能也就这么一次,陶夭也舍不得把时间浪费在赌气上,她微小弧度,勉勉强请地点了点头。

  季明礼整个人便又像是光照充足的植物,就又活了过来。

  “我现在就把东西先搬到总统套房去。”

  其实,在看见季明礼的时候,陶夭就猜到了,总统套房十有八九是季明礼替她升级的,因此这会儿听了也没有觉得有多意外。

  从家里负债,到父亲陶忘机去世,陶夭其实很长时间没有住过总统套房了,不是真的没钱,是没舍得。

  难得有人把她的房间从标准间升到总统套房,还是五星级的总统套房,陶夭哪里有不同意的?

  左右她的那些洗漱用品,还有瓶瓶罐罐也都还在行李箱里,根本不用拿出来,直接把行李箱一拎,就好了。

  “嗯。这个标间先不退吧。我去喊多多过来,顺便让她帮忙看下小宝。反正剧组出的钱,不住白不住。”

  钱多多也是住的标间,不过助理的标间跟演员的标间肯定是有所不同。

  季明礼:“……”

  只要不是让他住这间标间,他没有异议。

  钱多多本来就是陶夭的迷妹,但凡陶夭的命令,她鲜少有不从的,现在又痴迷上了小宝,陶夭让她把她那个标间退了,住到她的房间里来,顺便晚上帮她看一下娃,钱多多立马答应了。

  至于陶夭把房间让给了她,她跟季明礼要住哪里,钱多多根本就不考虑这个问题。

  陶夭把陶小宝托付给了钱多多,就跟季明礼一起,把东西放到总统套房去,两人就出去逛夜市去了。

  是夜,桐花的小吃街相当地热闹。

  叫卖的小贩,如织的游客,闪烁的霓虹街灯,繁华一点不输云城市中心。

  季明礼不是第一次逛夜市,却是第一次坐在卫生条件一看就知道不达标的简易摊位上,手里还被强制性塞进一个杯关东煮。

  “嘿呀。出来都出来了。季老师你就不要这么端着了嘛。晚上我请客啊!管饱!季老师尽管敞开肚皮吃!”

  说罢,陶夭一口气解决了一串牛肉丸,又从一次性杯子里取出一串鸡爪。

  人生,凡是难免会有第一次,不管是主动,亦或者是……被动。

  季明礼依言,从杯子里取出一串牛肉丸,犹豫地,咬了一口。

  “等等,这个是撒……”

  陶夭的话还没说完,“噗嗤——”一声,肉丸里的汤汁溅了出来,大部分都溅在了季明礼的脸上。

  “我去!抱歉,抱歉啊。我刚刚就是要告诉你,你手里拿的这串是撒尿肉丸。怎么样,你吃的撒尿肉丸烫不烫?烫到了没有?我看看……”

  陶夭连忙从桌上抽取纸巾,又是给季明礼擦脸,又是捧住他的脸,来回左右仔细观察地一番,脸上是有点红,不过没有蜕皮,想来是没有那么烫,“吓死我了,幸好没破相。”

  季明礼:“……”

  心上人到底是紧张我这个人多一点,还是我的相貌多一点?

  经过撒尿肉丸这一出,接下来,陶夭无论如何安利,季明礼就是再没动过夜市里的小吃。

  一个人吃能有什么劲?

  在经过一个小吃摊时,陶夭被肉燕的香味所吸引。在问季明礼要不要坐下一起吃时,后者依然摇头拒绝了。

  陶夭最后还是在那家摊贩坐了下来,招呼老板叫了一碗肉眼。

  陶夭胃口大,对于她一路上都吃过来,又在此时叫了一碗肉燕的行径,季明礼是见怪不怪。

  老板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一碗撒着香菜、紫菜、虾米的肉燕便被端上了桌。

  季明礼的口味极刁,对这种小吃实在没什么兴趣,闲着无事,便转过身,看这座繁华小镇的街景夜色。

  忽地,盛着肉燕的汤勺递至他的唇边,“张嘴。不然等会儿喂你吃臭豆腐!”

  季明礼眼神挣扎。

  最终,仍是妥协地张开了嘴。

  心上人喂的肉燕,就算是穿肠毒药,也是要眼也不眨地吃入腹中的。

  陶夭眼睛发亮,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是不是超级好吃的?”

  实在没有在外面用餐,迫于心上人的要求,不得不张嘴,因而一口吞下食物,完全不知气味的季老师,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老板,再来一碗!”

  陶夭笑弯了眼,抬手招呼老板再来一碗。

  季明礼:“!”

  小吃街的街头,梁知微挽着哥哥梁知著的手臂,新奇地看着与街道两旁的小吃摊点。

  倏地,当梁知微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某个摊位上,某个身姿笔挺的身影时,她的身体微微一僵。

  ------题外话------

  妈呀,晚上跟老公大扫除到凌晨,胳膊都抬不动了。

  明儿也不知道几点才能道酒店,怕到时候太晚,让你们久等,晚上大扫除后又熬夜写了一点,别嫌我短小,实在写不动了~明天还要早起出发~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肉燕?肉燕不是真的燕子做的肉哈,也是猪肉做的,不过敲好次!xǐυmь.℃òm

  有兴趣的亲可以百度下,反正很香,很好吃的。好像是福州那边的特色吧,不过渣笑在的地方跟福州挨得近,两地饮食文化差异不是很大。

  PS,说到撒尿肉丸。妈呀,我大学的时候,它就卖到五块钱一颗了!对于学生党而言简直是巨款好么?然后那时候跟当时的男票咬牙买了……三颗!

  接着,惨剧发生了!~撒尿肉丸呲了一脸不说,还是烫的,衣服也毁了!

  嘤嘤嘤。

  比明礼还要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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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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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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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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