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的追光,打在站在舞台中央,那个手上握着小提琴,身量修长的清隽身影上,越发称得季明礼芝兰玉树,风采翩然。
这位享誉音乐界的音乐才子,手中握着小提琴,朝大家优雅地鞠了个躬。
优雅、激昂的小提琴曲响起。
令现场的每个人都如痴如醉,沉浸在这场听觉盛宴当中。
陶夭不懂音乐,不懂什么跳弓、双联音拉奏等华丽的演奏技巧,却也从快速的把位变换以及曲子的快慢切换当中,听出了这首曲子的演奏难度。
——“接下来,让我们怀着最崇高的敬意,用我们最为热烈的掌声,有请我们的S帝国之光,素有古典乐才子之称的季明礼……”
古典音乐才子,大音乐家季明礼。
难怪,难怪他住得起“风月”那样的高档小区,难怪他能够在受聘S大后,就任性地又买了一栋传统风格的独栋院落。
其实她应该早就应该发现季明礼不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的。
一个普通的音乐教授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高收入,买房子就跟买一棵菜那样轻松。还有,季明礼身上穿的每一件衣服虽然看不出牌子,但是每一件衣服无论是设计还是质地都非常地好。那天晚上在酒吧,峰子跟峰子他爸对明礼的态度也是毕恭毕敬。
一个小小的大学音乐教授,怎么可能会受到那样的礼遇?
是她自己潜意识想要逃避这些事情
如果季明礼只是一个小小的大学音乐教授,她还能告诉自己,她一个十八线小演员配季老师刚刚好,大家都是从事相关艺术类的工作嘛。
可如今对方摇身一变,成为了万众瞩目,享誉全球的大音乐才子。
这样一个闪闪发亮的存在,又岂是她一个十八线都算不上的透明小演员高攀的?
对方看不上自己,也是应该的吧?
曲毕。
台上,季明礼面朝礼鞠躬致意。
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再次响起。
台上,台下。
不过短短几十米的距离,于她一辈子都跨不过去的鸿沟。
“幺幺,还好吗?”
徐以渔握住陶夭的一只手,在发现她的掌心有点凉后,包裹住她的掌心,眼露担忧。
季明礼是作为压轴出场的。
上一次他跟悦享乐团的联合演出大获成功,这一次,是悦享乐团在云城的最后一次收官演出,之后悦享乐团便会开始全球的巡回演出。
这次收官演出,悦享乐团特意邀请了季明礼作为特殊演出嘉宾,季明礼没有理由拒绝,也就欣然应邀。
一曲精湛的《a小调第24随想曲》将晚上的演出推向高潮。
一曲毕。
所有人的都激动地起身鼓掌。
于是,手握着手,站在前面几拍的陶夭跟徐以渔两人就显得相当地扎眼,更不要说,在一众西装、晚礼服的打扮当中,只有陶夭一个人是T恤、短裤。
季明礼握着小提琴,在舞台当中站定。
视线不经意经的一瞥,目光不期然地与陶夭对了个正着。
幺幺?!
季明礼的眸光闪过一丝错愕,但与此同时,内心又有掩藏不住的喜悦。
幺幺还是特意来看她的演奏会的吗?
不对,幺幺并不知道知道他还是音乐家的这一身份,她一直都以为他只是S大一个普通的音乐教授。
是有人告诉她的吗?
季明礼终于注意到,陶夭与徐以渔交握的双手。
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他的眉间顿时拢起了一座小山峰。
悦享乐团的指挥也已经上台,率领乐团队员们向观众们鞠躬致谢。
季明礼只得跟悦享乐团的指挥以及队员们一起鞠躬退场。
……
“恭喜你,师哥!演出很成功!师哥的发挥还是一如既往地稳定!”
季明礼在一片恭贺声以及赞美声中回到后台,早就等在后台的章亚若张开手臂,上前热情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章亚若尚未触碰到季明礼,季明礼把手中的小提琴给章亚若递了过去,“帮我拿一下,我很快回来。”
“师哥你这是要哪里啊?师哥,师哥……”
章亚若下意识地把小提琴给接了过来,不等她把话给问清楚,就看见拿起放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急急忙忙地疾步走出了后台门口。
“这么着急,是赶着去见女朋友吗?哼!早知道我今天晚上就不过来了!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章亚若撇了撇嘴,没好气地替季明礼把小提琴给收拾进琴包里。
嘴里吐槽归吐槽,装琴的动作可以说是非常地小心翼翼了。
价值八位数的小提琴啊,稍微有个划痕,她一个月工资就要飞了。
梁知微一只手挽着爷爷梁康,一只手捧着一大束黄色玫瑰来到后台。
后台有一进一出两条通道,梁知微、梁康爷孙二人恰好与季明礼完美地错过。琇書蛧
梁知微是听人说季明礼下了演出就回了后台,特意听完演出就过来的,还特意拉上了爷爷,为的就是能够动用爷爷,跟季明礼有更多的接触。
她脸上的笑容在听见章亚若那句音量不算小的自言自语时,微微凝在了唇边,“亚若,你见过……明礼的女朋友?”
“嗯。见过啊。不但我见过,师父也见过嘛。怎么,师父没跟知微姐你提过吗?”
梁知微瞳孔一缩,倏地转头看向自己的爷爷。
为什么她从来没听爷爷提过明礼女朋友的事情?
梁康眉头微皱,对自家孙女这种类似质问的眼神感到略微不满,不过他自梁知微幼时便对这个家里唯一继承了自己优秀音乐天赋的孙女宠爱有加,这个时候即便是心里稍微有些不舒服,不过也只是一会儿的功夫。
梁康绷着张脸,看着章亚若沉声问道,“明礼还跟那位小姐在一起?”
梁康为什么没对梁知微提过那天他在俱乐部大厅见到季明礼跟一个女生暧昧不清的事情。一是梁康身为长辈,又是男性长辈,自然不会对晚辈的情感生活那般嘴碎。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梁康坚定地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开放到公然坐在男性大腿上,还喝得醉醺醺的这种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女孩。他认为季明礼只是一时的鬼迷心窍,迟早会跟对方分手。那种不正经的女人,如何跟自家孙女相提并论?
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对手,自然没有提及的必要。
倒是没想到,几个月的时间过去,明礼竟然没有分手!
章亚若虽然之前跟季明礼告过白,不过她不是那种死心眼的女生。她对季明礼的喜欢更多的也是建立在崇拜基础上的喜欢,因此即便当初告白,在谈起季明礼的女朋友时她也没有什么嫉妒的神情,当然多少有点小吃醋也就是了,“分手?我看人家两个人感情好得很呢。师父,知微接,你们来迟一步,是没看见刚才师哥走得多匆忙。你们也知道师哥那人的性子,从来都是不疾不徐的。反正我是从来没见到他那么匆忙过。你们看,师哥还把‘月光’都交给由我收。‘月光’平时师哥最宝贝了,除了他自己谁都不让碰。今天把琴往我怀里一塞,就赶着约会去了。”
但凡是玩音乐的,都会对自己的乐器倍加爱护,尤其是像季明礼这种从小就接触乐器,接触乐器的时间比跟人相处的时间还要多的人,对待乐器的重视程度,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出来的。尤其是季明礼这把名为“月光”的小提琴,是著名小提琴琴师师为其独家定制,价值连城不说,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再找不出第二架来。
梁知微当然知道这把“月光”对季明礼的重要性,当初梁知微跟季明礼交往时,参加学校的一次校庆演出,就曾开口向季明礼提出过能不能把这把月光借给她联系几天,到时候登台用,被季明礼拒绝了。
想到这里,梁知微的脸色变得相当地难看。
捧花的手臂收拢,梁知微垂下眼睑,有机会她倒是要见识见识,那个能够把明礼迷得如此七荤八素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模样!
……
陶夭和徐以渔两人随着人流一起走出胡桃音乐厅。
现在是初夏,音乐厅开了空调。
陶夭在音乐厅里就挺冷,现在一走出来,夜风这么一吹,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阿嚏——”
陶夭打了个喷嚏。
徐以渔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披在陶夭的身上。
陶夭看了他一眼,把肩膀上的外套还给了他。
徐以渔指尖微僵。
陶夭自顾自地快速地走下阶梯。
徐以渔追在她的身后。
期间,不停地有散场的观众从两人身边走过。
陶夭快速地走下阶梯,闷声低头走路,眼看陶夭快要跟对情侣装起来,徐以渔一把将陶夭给拉住,顶着周围投注过来的异样的目光,把人拉到绿化带一棵槐树的后面,“幺幺……”
陶夭愤怒地甩开徐以渔的手,她眼睛彤红地瞪着他,“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
他早就知道了季明礼的身份,所以才会有今天晚上邀请她听音乐会的这一出!
徐以渔没有办法骗陶夭说,他也是今天在舞台上看见季明礼时才知道他的身份,幺幺既然问出这个问题,就知道她心底已经认定了他早就知情,他也不屑对她撒谎。他邀请幺幺来听这次的演奏会,的的确确是想要陶夭清楚地知道那个她口中的大学音乐教授到底是一个怎样显赫的人物。
徐以渔眸色沉沉,“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的。”
“几天前就知道。很好,那你告诉我,既然你几天前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个时候不告诉我,而是一定要我亲眼看见!你是想要告诉我,我有多蠢,对方明明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他的身份,我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察觉!还是想要提醒我,我跟他之间的距离有多大,我跟他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可能?”
陶夭发泄式地朝徐以渔吼完了这段话之后,立马就后悔了,她懊恼地咬住下唇,“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尽管,那天在陶夭的身上看见吻痕,徐以渔心中就有所猜测,在亲口听见陶夭类似于求而不得的痛苦宣泄时,徐以渔的心还是空了空。他目光定定地望着她,“幺幺,你真的喜欢上季明礼了?你们才认识多长时间?你知不知道,季明礼不仅仅只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而已。他还是季封疆的长孙,季曜州的儿子。他的身份,别说是你,就算是我的那些堂姐堂妹,表姐表妹想要跟他攀上关系都难如登天,你跟他之间,是不会有……”
季明礼每说一句话,都像是在陶夭的胸口上扎上一刀。
西南军区一把手季封疆的孙子,国防部长季曜州的儿子……
这要是搁古代,绝壁是皇亲贵胄了。
这样的条件,别说是云城的名媛千金随便他挑,就算是放眼整个S帝国,想要找个门当户对的,都太容易了。
对季明礼的背景了解得越多,陶夭就越是觉得自己可笑。
季明礼这样的人物,没有看上他,是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要是他真的喜欢上了她,才是奇迹吧?
“我们没有在一起。”
陶夭一句话,打断了徐以渔接下来要说的苦口婆心的规劝。
徐以渔微愕地看着陶夭。
陶夭以为要说接下来的这番话对她而言会是很困难,但是发现,有了开头之后,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艰难,“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喜欢他,但是他不喜欢我。所以你担心的那些事情不会发生。社会地位的悬殊也好,个人条件相差太大也好,都无关紧要。因为,从头到尾,都只是我一个人在一厢情愿而已。”
“你们没有在一起,这怎么可能?那,那天你身上的吻痕……”
陶夭的脸色白了白。
徐以渔在看见陶夭骤变的脸色时,就懊恼地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反倒是陶夭在看见徐以渔跟吃了一脸土的菜色后,笑了,“嗯,成年人之间的ONENIGHT而已。怎么了你?好像跟他上过床的人是你似的。”
果然,陶夭这话一说出口,徐以渔的脸色就更加差了,简直就跟生吞了一只苍蝇没有区别。再没有比在直男面前说他跟另外一个男人上过床要来得更令直男们毛骨悚然的了。
“哈哈哈哈!”
陶夭看着脸色铁青的徐以渔,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
倏地,陶夭笑容一顿。
“怎么了?”
注意到陶夭神情的不对劲,徐以渔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刚好看见,距离两人几步之遥的季明礼。
……
季明礼追出音乐厅。
一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在音乐厅广场附近的陶夭跟徐以渔,还是在听见两人起争执的声音,这才追了上去。
因为陶夭跟徐以渔两人似乎因为什么事而发生了冲突,季明礼不好在这个时候过去。
他站在距离两人几十米的地方等了等。
——
“你们没有在一起,这怎么可能?那,那天你身上的吻痕?”
“嗯。成年人之间的ONENIGHT而已……”
两人的对话,就那样清晰地抵达他的耳里。
季明礼攥紧手中,特意带上的外套。
入夏之后,但凡是有演出,为了能够给大家带来更好的视觉、听觉体验,音乐厅都会开启中央空调。
因此,稍微有经验的听众都会在来之前带上一件薄外套。
之前在台上,一眼就注意到了指穿着短袖的陶夭。
视线落在陶夭身上的男性西装外套上,季明礼好看的唇形微微抿起。
纤长的睫毛垂覆而下。
只是成年人指尖的ONENIGHT而已吗?
……
徐以渔上前一步,你保护者的姿态,用身体挡住陶夭,迎上季明礼的视线,“季先生有什么事吗?”
季明礼没有回答。
他的目光越过徐以渔,落在他身后陶夭的身上,“幺幺,我们单独谈谈,可以吗?”
“不用了。季先生有什么想说的就在这里说吧。”
陶夭从徐以渔身后走出,用近乎冷漠地语气说道。
除了最开始在电话里她称呼他为季先生,之后幺幺要么直接唤他的名字,要么总是开玩笑地看他季老师。
生平第一次,季明礼发现季先生,这个被许多人称呼的最为寻常的称呼,竟然也有一天会听起来刺耳极了。
季明礼一瞬不瞬地盯着陶夭。
陶夭避开了季明礼的目光,冷漠地道,“如果季先生没什么要说的,那么,我跟我的朋友就失陪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既然他们两个人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么,就让他们彼此各归其位好了。
陶夭拽着徐以渔的胳膊,从季明礼的身旁走过。
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季明礼扣住了陶夭的手腕。
徐以渔反手扣在季明礼的手腕上,“季先生,请自重。”
季明礼没动。
徐以渔之所以在武馆被称之为二师兄,可不仅仅是因为他当初拜师早,更是因为除了早年出国的陶忘机的大弟子之外,徐以渔的武学综合实力也是排在第二,仅次于比陶夭还要更早开始习武的,陶夭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苏子衿。
季明礼跟莫维诚的保镖动过手,而且丝毫未占下风。陶夭猜到季明礼的身手应该是不错的,还是担心对上从小就习武的小鱼儿会吃亏,她没有将手从季明礼的手腕中抽出,漂亮风情的眸子直勾勾地看向季明礼,“明礼,你喜欢我吗?”
季明礼的唇线抿成了一条线。
“我知道答案了。”
陶夭的唇边勾起自嘲的笑容,她的手腕从季明礼的手中一点一点地抽出。
徐以渔也随之松开了对季明礼的钳制。
在陶夭的手快要从季明礼的手中抽出时,季明礼陡然加重了力道。
徐以渔当即警备地看向季明礼。
陶夭冲着徐以渔摇了摇头。
徐以渔只得冷着一张脸,站到一边,只是仍然用敌意的眼神瞪着季明礼。
陶夭似笑非笑地睨着季明礼,“季先生,你该不会是,因为那一晚的意外,所以来跟我商量婚礼的事情吧?大家都是成年人。ONENIGHT是什么意思,需要我跟季先生解释解释吗?”
季明礼眉心微皱。
那天早上,出现在床单上的玫红很清楚地告诉他,幺幺绝对不是那种会随意跟人发生关系的那种女生。
季明礼在人前是一贯地沉稳,哪怕当着徐以渔的面跟陶夭谈及那晚的事情令他感到略微不自在,他还是坚持地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我是真心的。”
陶夭刚才不过是为了气季明礼,想要把人气走而已,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傻子,竟然是真的因为那一天晚上的事情打算娶她。
腕关节反转,陶夭的手腕利落地地从季明礼的手中挣脱,“季明礼,你这个傻子。你什么都不懂。”
季明礼知道陶忘机是开武馆的,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陶夭的身手竟然也不错。
当陶夭从他的手中挣脱时,他一时间竟然没能反应过来。
手心倏地落了空。
陶夭已经跟徐以渔两人相携离去。
季明礼怔愣地望着方才握过陶夭手腕的那只手的掌心。
他不懂?
不懂什么?
------题外话------
终于粗长了一点~
明天继续努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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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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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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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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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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