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顿火锅对于生活费还要靠家长赞助的学生们而言到底算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此除非寝室或者是社团聚会,一般情况下前单身狗们很少会选择来火锅店,相对而言情侣会来得比较频繁。
章宜岚也很抓住这些学生情侣们的心思,除了食材保证新鲜,还有汤底是一绝外,餐厅内的灯光设计也都比较昏暗,营造出足够暧昧、浪漫的气氛。
陶夭本来就不是细心的人,加上包厢内灯光比较暗,她完全没发现季明礼额头沁出的冷汗,以及脖子、手背上冒出的红色斑点。
在陶夭再劝季明礼喝第三杯汤底之后,季明礼总算以有点撑为由婉拒了。
陶夭目露惋惜,这样的人间美味,你竟然才喝了两碗就饱了,实在太没有口福来了的意思。
季明礼哭笑不得,却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陶夭一个人把剩下的汤底还有底料全部都给兜底了。
季明礼看着桌上叠起来的空碟,多多少少有些惊讶,这位陶小姐的胃口应当是他认识的女性当中最好的了。确切来说,恐怕大部分男性都望尘莫及。
实在想象不出陶爷倒追男人到底是这么一副场景,钱多多没忍住,借着送水果的名义进了包厢一趟。放下水果盘时,视线还时不时地偷瞄了季明礼几眼,看得季明礼很是有些莫名。
在钱多多放下水果盘,还慢腾腾地赖着不走的时候,陶夭借着吩咐钱多多再拿一碟生蚝的功夫,附在她的耳畔不疾不徐地警告道,“够了啊。再看下回你要是逃课,爷我就不帮你签到了啊~~~”
软肋捏在人手里,不怂不行。
“两位慢用。”
钱多多面带微笑,麻利走人。
……
每张桌子上都贴着支付二维码,在季明礼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对着桌子扫二维码时,陶夭连忙伸出一只手,挡住二维码,“别,说好了,我请客的。”
“好。”
季明礼无奈,只好把手机给收起来。
陶夭于是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抢先一步把钱给付了
扫完二维码,陶夭忽然想起自己刚才好像瞥见明礼手背红红的,像是被蚊子给咬了似的。可是现在才初春,按说包厢里应该没有蚊子才对。而且就算是有,那她也应该会被咬啊,怎么她就一点感觉也没呢?
陶夭想要确认一下季明礼手背上的红点点到底是不是蚊子咬的,要是真被蚊子给咬了,她好去找多多要点止痒水过来。
陶夭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问了。
季明礼微微一愣。
一整个晚上下来,季明礼基本上已经能够确定眼前这位陶小姐并不属于那种心思细腻的女生了,因此对于对方竟然注意到了自己国民的手背,季明礼有些微讶。
包厢里当然没有蚊子,他手背上之所以会有红色斑点,是过敏症状而已。
为了避免对方愧疚,季明礼撒了今天晚上第三个谎,“嗯?应该是光线的缘故吧。”
一晚上就连撒三个谎,对于笃礼、慎行的季明礼而言可以说是创下历史记录了。
季明礼语气太过自然,加上刚才的惊讶根本不像是装出来的,陶夭不疑它,很快就将这件事给抛诸在了脑后。
开春之后,云城的白天渐渐地长了起来。
季明礼下了课,来赴陶夭的约时,夕阳才刚刚下山,天色还很亮堂。
陶夭和季明礼走出火锅店时,钱多多跟章宜岚母女两人都不在前台,想来是到了晚上的点,店里的客人明显多了起来,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外面的天色也已经全部都黑了,街上亮起了街灯,夜色如天鹅绒般迢迢垂挂,可见两人这一顿火锅吃得还时间还挺长。
“明礼,你在这里等我一下。一下下就好。我很快就回来噢。”
两人从店里走出,陶夭忽然出声道。
季明礼不明所以,看着陶夭往巷弄里跑去。
“铃——铃——”
不一会儿,季明礼的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声。
季明礼转过身,就看见陶夭按了自行车的刹车,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大拇指比了比自行车的载人后座,朝他明艳、爽朗地笑道,“上车。”
季明礼看了看陶夭那辆女士自行车的后座,一时间竟然有些茫然,一时间竟然没能领会对方的意思。
“哈哈!放心,不会把你给摔了的!相信爷……嗯,我的意思是说,相信我的车技!”
陶夭又按了几声自行车铃声,催促季明礼上车。
“你车应该还停在S大吧?快点,上来,我送你回去取车!”
这是陶夭临时想出来的主意。
胎SOLO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上一个长相、声音都这么合自己胃口的,她实在不想这么快就跟季明礼分开。以送对方回去取车的名义,骑自行车载对方穿梭在小吃街的大街小巷,S大的教学楼,宿舍楼,再时不时地加快速度,或者是假装骑不稳,要对方搂紧她的小蛮腰什么的,简直不要太赞!
哈哈,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很奇怪,他明明不是一个不懂得如何拒绝他人的人,偏偏,面对陶夭那双热情、纯粹的眼睛,拒绝的话竟是怎么都说不出开口。
陶夭一再催促,季明礼实在不好拂了对方的好意。
一米八七的个子,坐在女士自行车后座,大长腿实在有些无处安放。
陶夭也发现了这一点。
两个人一上一下,两两对望。
“不然……”
“要不……”
几秒钟后,两人同时开口。
“你先说。”
陶夭让季明礼先说。
季明礼本来想说要不就算了,他可以自己一个人走回去,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一旦他真的那么说了,对面的人的眼神很有可能会黯淡下去,于是,说出口时,成了与意愿截然相反的意思,“要不……换我来骑?”
在瞥见陶夭骤然晶亮的眼神,季明礼莫名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他也随之弯了弯唇。
……
陶夭坐到了后座,季明礼成了骑车的人。
这辆女士自行车是钱多多的,大一时买来方便上下学用的。陶夭比一米六出头的钱多多高了快半个头,她坐在骑座上时,双腿都有些憋屈,何况是身高一米八七的季明礼。
“噗嗤。”
季明礼那双大长腿太招摇了,他往自行车座上那么一跨,就跟大人骑儿童自行车似的。陶夭没忍住,笑出了声。
怎么以前没发现这车这么迷你啊!
季明礼从来没骑过女士车,本来就有点羞赧,陶夭这么一笑,季明礼更是目露窘迫,耳根都染上了一层薄红。
夜色昏暗,陶夭倒是没瞥见季明礼通红的耳根,只是看出了季明礼窘迫的她连忙试着止住笑意,“好啦!我不笑,不笑就是啦!”
为了表示诚意,陶夭还用手把嘴巴给捂上了,只是笑意还是从她的眼神里跑了出来。
季明礼无奈,“坐上来吧。”
“好勒!”
陶夭往后座一坐,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季明礼腰的两侧。
她倒是想直接搂上去来的,这不是,怕把人给吓跑了么。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
腰间传来温热的触感,季明礼身体一僵,身后响起陶夭雀跃的声音,“走咯~~~出发咯!”
季明礼只好把注意力全心全意地放在骑车这件事上,一脚踩在脚蹬上,另外一只脚也跟着踩在另外一只脚蹬上,自行车迎风向前驶去。
这辆车本来就是女士自行车,陶夭坐在后面刚刚好,只要把双腿稍微翘起就可以了,不会像季明礼那样,大长腿根本无处安放。
谁骑车,谁坐车的问题解决了,在骑自行车上路后,两人又面临了新的问题——
两条腿季明礼在国外读研究生期间曾经有过一段时间骑自行车上下学的经历,回国后大部分都是以车代步。长时间没有碰过自行车,一个人骑时可能尚且游刃有余,在后座载人的情况下,难免就有些力不从心。
季明礼在骑上后没多久就发现了这一点,只是一想到如果这个时候他提出不如由他自己一个人步行回去,陶夭瞬间黯淡的眼神,莫名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自行车歪歪扭扭,艰难地在路上行驶,好几次都差点撞到人。
陶夭一开始还抱着不可言说的心思,想着趁季明礼专心骑车的时候,她就在后面悄咪咪地摸一把腰,小脸贴季明礼的后背上,感受一下小说里描述的靠在男人结实的后背之类的情节,由于自己实在太不稳,陶夭彻底没了吃豆腐的心思,注意力全在给季明礼指挥路况上了。
“啊啊啊!前面有车子过来了!明礼,小心!!小心!”
“快,快,按喇叭,啊,不不不,我的意思是铃他,铃他!”
“快撞上了,撞上了!妈呀!你倒是摁自行车铃啊!操!该不会是这破车的铃铛又坏了吧?”
季明礼在吃火锅时,因为过敏,出了些冷汗,被风这么一吹,难免有些都晕,加上多年都没有碰过自行车,又从来没有过载人的经验,扶稳把手已经有些吃力,何况再分神去摁自行车铃。
钱多多这车饱受主人跟大力陶爷的摧残,其它零件都修过好几回了,这铃铛更是时好时坏的,陶夭只当是这铃铛又间歇性失灵了,她只好在后面充当一回人工喇叭,扯着嗓子喊,“新手上路,让一让,让一让啦!”
季明礼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陶夭嗓子清亮,别说,她这么一喊,效果俱佳。
自行车过处,两边的行人纷纷避让。
季明礼起初觉得窘迫得不行,到了后来,看着纷纷避让的行人,以及身后陶夭一路洒下的清脆声音,心底竟然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新奇来。
会骑车的人,即便是很长一段时间没骑,在一开始的生疏之后,上路不久就会找回熟悉的感觉来。
季明礼的自行车骑得越来越稳,渐渐地,不需要陶夭再用她的嗓子来开路了。
两边是不断倒退的街灯霓虹,骑车的人是心上人。
陶夭盯着季明礼结实的腰身,一点一点,把脸蛋给凑过去,悄悄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
可能是老天也有意帮他。
前面有一个大坑,天色太黑,季明礼没注意。自从车在过坑时,车身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天赐良机,陶夭果断圈住了季明礼的腰身,嘴里也适时地“哎呀”地叫出声。
刚才的坑确实挺大的,听见陶夭的惊呼声,季明礼紧张之下,连称呼都忘了改过来,更没有注意到陶夭圈在他腰间的双手,“陶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就是被吓了一跳。”
陶夭连忙道。
陶夭这话要是被钱多多跟徐以渔他们给听见了,肯定能把白眼翻到天上去。
什么时候自行车过个坑能把窜天入地的陶爷给吓住了,这不扯呢么?
闻言,季明礼道,“没事就好。”
陶小姐没事就好。
有惊无险地过了大坑,季明礼稍微放松了神经。于是,圈住他腰身的那双手臂的存在感陡然变得强烈了起来,隔着衬衫薄薄的衣料,他甚至能够感觉到背后之人吐出的温热的气息。
季明礼稍微放松的神经又陡然紧绷了起来。
陶夭这会儿正美滋滋地贴着季明礼的后背呢,自然察觉了季明礼忽然僵直的身体。
妈呀,季老师的反射弧这么长的吗?
可爱到犯规啊!
不过这会儿季明礼既然已经有所察觉了,陶夭也不好再搂着人不放。楼一会儿还能解释她刚才是被吓到了,所以条件反射地做出了这样的举动,要是一直搂下去就不妥了。
在自行车彻底趋稳之后,陶夭就松了手,之后也没有继续再搂上季明礼的腰。
圈在腰间的温热消失,季明礼陡然松了口气。
S音乐大学已然在望。
季明礼对S大学的路况熟悉一些,自行车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了一点。
再长的路也都会有走到尽头的时候,何况小吃街跟S大本就相距不远。
自行车在季明礼授课的那栋多媒体教学楼下的停车场停下时,陶夭“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扶在季明礼腰身的手。
季明礼并未察觉陶夭眼底的不舍,所以当陶夭挥手跟他告别时,他点了点头,说了一声路上注意安全后,便弯腰坐进了驾驶室,头也未回地开车离去。
陶夭一直等到季明礼的车子消失在视线当中,这才慢腾腾地抚摸上车座,想到季明礼的臀部坐过这车座,自己还用手摸上去,陶夭触电似地缩回了手,红晕却在她的耳根蔓延开来。
……
季明礼是易过敏体质,因此,他的家中常年备有抗过敏药。
平时,季明礼过敏病症发作后,只要一吃过敏药特效药就能好,不知道是不是陶夭的那两碗麻辣锅底太过霸道,这一次竟然没能起作用。
冲过澡,总算洗去身上一身的火锅味的季明礼,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看着脖子上,胸口到处蔓延的红色斑点,微微拧了拧眉心。
季明礼换上真丝睡衣,打了一通电话给堂弟季墨白。
云城特殊局,法医部,尸检房。
“死者面部有青色肿胀,眼结膜有针尖状出血点,口腔内黏膜,颈部,也有损伤跟出血点。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伴有表皮脱落皮下出血,身体未见开放性损伤。初步判断:死者死前曾与人发生激烈冲突,遭受过捂口、掐颈。大腿内侧以及私处有撕裂痕迹,不排除死前遭受过姓侵并且被灭口的可能。更多的细节,要等解剖后才能得出结论。阮绵绵……”
男性清冽的嗓音平板如停尸房冰柜冒出的冷气,被点名的阮绵绵连忙将毕恭毕敬,诚惶诚恐地将解剖刀给师父季墨白递过去。
季墨白站在原地,完全没有伸手接过的意思,一双精致的眉眼又冷又凉地看着阮绵绵。
初春的天气,阮绵绵生生地被自家师父的眼神给冻一哆嗦,眼神怯怯,“师,师父?”
难道是她解剖刀拿错了?不,不应该啊,割开咽喉不就用这种解剖刀么?
季墨白冷冷地道,“这次你来。”
阮绵绵眼睛陡然睁圆,花容失色,“师,师父!”
“姜成,你指导她。”
季墨白对大徒弟姜成吩咐道。
这不仅仅是对阮绵绵的考验,更是考验姜成的全局观,也是对两人默契的培养。
姜成还是在校声时就被季墨白给选中当了特殊局的助理,今年不过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有了超乎同年龄人的沉稳气度,“是,师父。”
比起被点名后不慌不忙的姜成,阮绵绵慌乱到不行。
被硬赶鸭子鸭子上架,阮绵绵面如死灰,一点一点地朝停放着尸体的解剖台挪过去,那脸色,看着比她面前的尸体都好不到哪里去。
“呵,是想等着尸体变枯骨,然后再告诉你凶手是谁吗?”
实力嘲讽阮绵绵走得太慢。
阮绵绵::“……”
总算走到尸体前,阮绵绵硬着头皮,拿解剖刀的手都是抖的。
季墨白嘲讽技能全开,“刀都拿不稳的手,留着何用?”
言外之意就是,再抖就砍了吧。”
阮绵绵:“……”
想哭!
当初分组的时候到底为什么那么想不开,放着温润如玉的师兄不选,赌气选了季墨白这个黑心大魔王!!!
“没关系的,绵绵,我们都会帮你的。”
姜成给这位刚入组的小新人打气。
阮绵绵勉强挤出一个苍白的笑容,朝姜成僵硬地笑了笑。
锋利的刀锋,划开青色的肌肤表皮,嗯,第一次,力道太轻了,只划开一道浅浅的痕迹,表皮都没划破。
“阮绵绵,你是在给尸体挠痒痒吗?”
这句话说的人如果换成是另外一个人,只怕尸检内的众人会笑场。
但是说话的人是季大魔王,再配上他那森冷、凛冽的语气,别说是笑场了,众人是心都被吓得抖了抖。
其他人尚且如此,更别说本来胆子就小的阮绵绵。
屋漏偏逢连夜雨。
阮绵绵在季墨白的嘲讽技能下本就战战兢兢,乍响的手机铃声更是如同一枚惊雷。
“妈呀!”
阮绵绵的手被吓得一抖,手里的解剖刀用力过猛,陷入肌肤表皮。
所有的人都捏了一把冷汗。
死去的人不会说话,没有办法为自己沉冤得雪,尸检是帮他们讨回公道的重要途径。
这一刀下去,直接割断气管,破坏了证据,他们这组可是要集体背大过的了!
季墨白周遭的气息,比停尸房的冷气很要冷。
尸检房内,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就连队长安明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开口替阮绵绵这个小姑娘求情,没办法,他们季法医气场太强大了,老头子他都有点怕!
刚刚险些闯下大祸的阮绵绵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手腕僵直,太过紧张,阮绵绵忘了她的手里还拿着解剖刀,她刚想转动一下她的手腕,一道来自地幽冥地府般森冷的声音响起,“再动一下试试?”
大有她要是再敢动一下,就让她也成为解剖台上的尸体的意思。
感受到死亡的威胁,阮绵绵一动不敢动。
刚才是季墨白的手机响了。
季墨白走过去,把手机调成静音,站到阮绵绵的身后。
阮绵绵站成了一座雕塑,要不是杀人犯法,她真怕师父会直接从背后给她捅那么一刀,真让她去地府问被害者到底是谁害死了她。
阮绵绵四肢僵硬,在季墨白从身后,双臂绕过她的身体,手腕覆上她拿着解剖刀的手。
妈呀,冷血大魔王的手竟然不是冷的!
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太过紧张,这个时候阮绵绵竟然还有精力去注意季墨白手上的温暖竟然是暖的这件事。
专注于解剖尸体的季墨白并没有注意到阮绵绵的走神,当然,他如果注意到了,只怕会再次开启他的嘲讽大招,令阮绵绵羞愤到挥刀自杀。
季墨白没有注意到阮绵绵的走神,于是,阮绵绵的小命得以暂时保住。
同样的解剖刀,拿在阮绵绵手里各种生硬,不配合,被季墨白握在手中,解剖刀仿佛就成了那绣花针,在尸体表皮轻松、娴熟地游走。
气管被划开,里面有少量的泥沙。
之后,季墨白直接接过阮绵绵手中的解剖刀,对尸体的私处进行解剖,提取分泌物,以最终确认死者生前到底是否遭受过姓侵。
分泌物顺利提取,季墨白将其交给大徒弟姜成,“交给化验室,做JING斑预实验。”
“是,师父。”
季墨白转过身,当着其他小组成员的面,对阮绵绵道,“阮绵绵,法医不适合你。”
一字一顿,吐字清晰。
阮绵绵的脸色陡然一白。
……
姜成将死者的分泌物拿去化验室,接下来的工作要等化验结果出来才能进一步展开。
季墨白身上的法医防护服没脱,他放下手中的解剖刀,拿起自己之前振铃的手机,在瞥见未接来电显示“大哥”三个字后面跟着的3数字时,眉宇微微皱了皱。
如果打来电话的人是小叔慕臻,季墨白会等晚上所有工作结束后再给对方回电话,毕竟对方是那种喊他一起喝啤酒,他在工作,没接到,都能疯狂打上十来通电话的人。
季明礼不是,季明礼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
跟小组成员说了一声之后,季墨白走到外面去打电话。
季明礼在给季墨白打了三通电话,对方都没有接之后,就猜到对方应该又是在忙工作。靠在沙发上休息,想着迟一点再打好了,结果,不小心睡着了过去。
季墨白回来电话时,已经睡着的他被手机铃声给震醒,“小白,工作结束了吗?”
季明礼睡意昏沉,却还记得之前自己给对方打了三通电话对方都没接的事情,一开口,却被自己沙哑到像是车祸现场的喉咙给微微吓了一跳。
季墨白观察力惊人,隔着听筒,听出季明礼气息微喘的,喉咙沙哑。
“你发烧了。”
不是问句,而是陈述句。
季明礼听了之后倒是没有多惊讶,他过敏严重起来时就会发烧,不过,除了很偶尔的情况下有可能误食加了辣椒的食品,向来沉稳行事的他这些年来其实让自己过敏的情况都很少发生,更别说过敏严重到发烧的地步了,对于自己这次来势汹汹的过敏,季明礼其实也是有些外的,不过语气听不出来也就是了。
“嗯,应该是过敏引起的发烧。实在对不起,打扰你工作了。不过我不想去医院,能不能麻烦你来我家里一趟?”
季明礼现在浑身长满了斑点,又痒又有点刺痛,还发着烧,自然是不想动弹。
电话里,季明礼的情况听起来确实有点糟糕。
季墨白很少会在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闻言,还是对电话那头的季明礼道,“等我一下。”
他需要跟小组里的其他人交代一下。
“好。”
“季法医,是不是您女朋友病了?照顾女朋友重要,你要是有事,就先走吧,反正化验科那边结果没那么快出来,等出来后,我们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
季墨白接电话时也没走多远,尸检房的门开着,哪怕大家无心偷听,也将他打电话的内容听了个七七八八。不等季墨白开口,一组队长安明就善解人意地开口道。
阮绵绵茫然地朝季墨白看过去。
女朋友?
大魔王也会有女朋友的吗?
“是啊,师父,您要是忙,就先走好了。这里有我们呢。”
大晚上的,发烧了,不去医院,而是打电话给季墨白,众人脑海里自然而然地勾勒出一个脸色苍白,柔弱无助地躺在病床上,等着男朋友回家带自己去医院这么一个漂亮女性形象。
何况,他们跟季墨白共事了这么久,从未听季墨白提过他的家人,也就更加理所当然地以为是季明礼的女朋友打来电话了。
对众人的误会漠不关心,季墨白“嗯”了一声,换下法医防护服,出去了。
“没想到季医生看着这么冷的一个人,竟然对女朋友这么好。果然人不可貌相,看着越冷的人,心底越是住着一座火山。”
不同于工作期间寡言少语的季墨白,法医一组,过完年就要退休的队长安明开玩笑道。
“天呐,忽然好羡慕季法医的女朋友是肿么回事?”
一组唯二的女生程瑜君目露羡慕,还用手肘碰了碰同样身为女生的阮绵绵,“绵绵,你说是不是?”
阮绵绵从帝国法医院毕业后,就进的特殊局,跟在季墨白的身边,她跟其他组员一样,都习惯了季墨白工作狂的属性了。
因为生病的女朋友的一通电话,工作狂属性的大魔王竟然真的放下工作去照顾女朋友去了,这他妈是什么言情玛丽苏的走向?
还有,大魔王有女朋友,她心里干嘛酸酸涨涨的?
可能是嫉妒大魔王这样丧心病狂的人都已经脱单,像她这样人见人爱的宇宙美少女竟然还是单身狗!
嗯,一定是这样的。
“啊?嗯,是啊,是啊。”
阮绵绵嘴里随口应着,胡乱想道。
……
“换衣服,去医院。”
季明礼知道季墨白要来,就提前在客厅里等他。
听见门铃声,季明礼前去开门。
即便是在电话里就听出季明礼的情况不大好,在看见季明礼整张脸都因为过敏而肿胀起来时,季墨白当机立断地道。
因为发烧,季明礼整个人都没什么力气,他现在一动都不想动,他沉吟半晌,“不能在家里输液吗?”
“急性过敏严重会致死。”
季墨白声音还是冰冰冷冷的,但是季明礼还是听出了他话里的关心。
没办法,季明礼只好回房去换了衣服。
季明礼给季墨白打电话时才八点,季墨白回电话过来已经是十一点多,将近凌晨。
崇光医院的创始人就是季明礼祖父季封疆第三人妻子慕晴雪,不需要挂号,从季墨白送季明礼到急诊室值班主任会诊,再转到VIP病房输液,前后不过半个小时。
“早知道医院这一趟省不了,晚上我就不打电话给你了。不过,小白,今天晚上还真是得谢谢你了。”
季明礼躺在病床上,注视着手背上的输液,苦笑道。
确实如同季墨白所判断地那样,季明礼这次不是普通地过敏,而是突发性急性过敏。
季明礼被送到医院后病情就忽然恶化,高烧不退,呼吸急促,之后经过抢救,病情才稳定了下来。急诊科主任医生明确告诉季明礼,如果季明礼没有听从季墨白的建议,等到明天才来医院就医,或者嫌麻烦,在家里随便输一瓶抗过敏药,情况只怕不容乐观。
急诊科主任说得委婉,季明礼并不愚钝,自然听出其中的凶险,因此在主任要求季明礼住院时,季明礼没有反对。
总而言之,这件事亏得季墨白提前察觉了季明礼不是普通的过敏,而是突发性过敏,不然结果如何还真不好说。
“不用。”
大弟子姜成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进来,告诉季墨白化验结果已经出来了。
这个点,去走廊上讲电话难免会影响到其他的病人,因此,姜成的这通电话季墨白是当着季明礼接听的。
隔着听筒,季明礼自然是不知道姜成在电话那头说了些什么的,不过从季墨白脸上的表情以及电话里头偶尔清晰的几个名字,季明礼也猜了个七七八八。
他不赞同地看着季明礼,对这个堂弟语重心长地到,“这么晚了局里都还有事找你?小白,你不能仗着你自己年轻,就恣意挥霍你的健康。”
对话莫名有些耳熟。
——
“小季啊,又通宵呢?你们这些年轻人,仗着自己年轻就天天熬夜。以后等你到我这个年纪,迟早得后悔。要注意劳逸结合,知道吗?”
季墨白:“……”
他这个堂弟自从长大后话就越来越少,季明礼也没在意,没有输液的那只手摆了摆,“去吧。我现在已经感觉好多了,没什么事了,你忙你的事情去吧。不过你一定要注意,劳逸结合。记住了吗?”
季墨白:“……”
季墨白眼神颇为复杂地看了眼前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堂哥一眼,不明白为什么季明礼一个三十岁没到的人,讲话语气会跟即将退休的安明如此相像。
但凡是抗过敏的药,大部分药效都比较重,输液后很容易陷入昏睡。
季墨白没有马上离开,他在病房里坐了一会儿,又给季明礼烧了一壶热水,放凉,季明礼喝下一杯热水后,跟季墨白说着说着就睡了过去。
季明礼的呼吸趋于平稳,脸上的过敏也在渐渐地消退,不知不觉已经睡了过去。
季墨白这才关灯离去。
……
“明礼,你怎么样?好受点了吗?”
昨晚上被季墨白陪着来医院时,季明礼就担心自己过敏住院的事情会被家里人给知道,叮嘱了医生护士,结果消息还是走漏了。
第二天,听说了消息的爷爷季封疆以及季封疆的第三人妻子慕晴雪,母亲夏温慧在一大早就赶到了医院。
慕晴雪还给季明礼带了她亲手熬的鸡肉粥。
保温盒打开,钝得烂透的鸡肉的香气就跑了出来,慕晴雪给季明礼盛了粥,用汤勺在粥里舀了舀。
季封疆盯着保温碗里的鸡肉粥,不悦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
季明礼是清楚自家爷爷对慕奶奶霸道的占有欲的,哪敢真的劳动长辈给自己吹凉,她连忙从慕晴雪手中接过碗跟汤勺,“谢谢慕奶奶,我来吧。”
“你这孩子,跟我客气什么?”
季明礼笑了笑,还是坚持从慕晴雪手中接过碗跟汤勺。
慕晴雪没办法,只好把粥递给他。
余光瞥见自家爷爷瞬间缓和的脸色,季明礼失笑。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古人诚不欺他。
季明礼这个时候其实没什么胃口,但是还是很捧场的把慕晴雪的粥给吃完了,相比慕晴雪的体贴周到,夏温慧这个当亲妈倒是空手来的。
没有对比也就算了,这么一对比,夏温慧的脸色就有些不太好看了。
如果不是慕晴雪是长辈,名义上是她的婆婆,夏温慧肯定早就当场发作了。
不能冲慕晴雪发火,夏温慧便把气都洒在了儿子的身上,
“你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会忽然突发性急性过敏呢?你不是向来请的五星级酒店的师父给你在家里做饭吗?而且,你不是在你住的那栋别墅备着过敏药吗?怎么还这么严重?明礼,你如今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做事还这么不沉稳?”
音量微扬,声音尖锐,听着不像是来探病的,倒像是特意来兴师问罪的。
季封疆皱了皱眉头,夏温慧犹不自知,还在那儿一连串地诘问季明礼。m.xiumb.com
季明礼按在嘴角的纸巾一顿。
从小到大,无论他如何努力做到完美,迎合母亲去成为一个懂事、优秀的孩子,到了母亲的嘴里,总是听不见一句夸奖的话。
小叔、阿冷、小白在玩的时候,他永远只能在琴房羡慕地看着他们在院子里自由奔跑的身姿。
小提琴、钢琴比赛得青少组第一名,获得音乐知名学府的OFFER,十三岁时成为胡桃音乐厅上最年轻的音乐指挥家,母亲也从未给他哪怕一个笑脸,有的永远只是冷冷的眼神。
如果不是他的眉目与母亲有几分相似,如果不是家里真的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会真的以为他还有一个弟弟或者是妹妹,分走了母亲对他的爱。
季明礼从小都是早慧懂事,慕晴雪是再没见过比他更沉稳的孩子了,她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温慧只有明礼这么一个孩子,却总是对这孩子疾言厉色的。
是爱之深,责之切么?
不管如何,当母亲的教训孩子,慕晴雪是不好插手的,等夏温慧开炮似地说完了,慕晴雪这才打圆场道,“明礼从小就容易过敏。会不会是柳絮过敏?初春,刚好是柳絮飘飞的季节。”
食物过敏还有可能是误食了什么,这柳絮,云城只要是有桥有水的地方都种植着成排的柳树,春风一吹,柳絮便跟雪花似地漫天飞舞,只要经过难免会飘进鼻子,过敏就难以避免,这总不好再怪明礼了吧?
果然,一听说季明礼有可能是柳絮过敏,夏温慧就涨红着一张脸,什么都不说了。
由始至终,季明礼都没有想过要替自己辩解些什么。
季明礼刚才面对慕晴雪时还有说有笑,轮到夏温慧开口,他便一句话都没再说过,夏温慧才刚熄灭的怒火“腾”地一下,又有了窜起的趋势,她还想开口说些什么,季封疆开口了,“温慧啊,明礼的过敏虽然是退了,我看明礼气色还不是很好,我们就不要留在这里打扰他了。谁知道我们身上是不是也沾了棉絮呢?你说呢?”
季明礼的过敏症状,确实是后半夜就退下来了。
急性过敏就是这样,发作起来来势汹汹,只要对症下药,去时也特别地块。
不过一个晚上,季明礼脸上、脖子、耳后、手背这些部位的红疹子就退得差不多了,只有后背,大腿内侧这些不怎么通风的肌肤还有红色斑点。
身为公公的季封疆开了口,夏温慧不可能拂了长辈的面子。
她忍着心中的不满,跟着季封疆还有慕晴雪一起离开了。
临走前,季封疆还朝季明礼眨了眨眼。
季明礼失笑。
爷爷真是跟小叔越来越像了。
季明礼昨天晚上因为过敏折腾了一夜,没睡好,陶夭却是彻夜未眠。
昨晚上陶夭刚回到家不久,接到武馆经理电话,说是有人寻事滋事,叫嚣着什么欠债还钱,不然就要把武馆给砸了。
“欠债还钱?哪个煞笔呢,欠揍的理由都找得这么清醒脱俗?”
陶忘机这两天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天天早出晚归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武馆。陶夭给自家老爸打了几个电话,都没能打通,索性挂了电话,把自行车一骑,就赶去了武馆。
当前来闹事的领头人拿出陶忘机亲笔签名的巨额欠条武馆,陶夭傻了。
“幺幺,你一晚上没睡觉了。你听我的,先回去睡觉好不好?”
陶氏武馆,陶夭坐在阶梯前,呆呆地望着武馆朱红色的大门。
徐以渔昨天晚上应酬到很晚,关机了,早上起来才看见师兄弟们打来的N通未接电话。
早饭都没吃,徐以渔就赶到了武馆。
他赶到时,陶夭就坐在维持着这样的姿势,从头到尾就没动过。
听其他师兄弟说陶夭昨天一晚上没睡,早上天还没亮,就这么坐在武馆前,徐以渔心痛到不行。
他在陶夭的边上坐了下来,一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小鱼儿,你说我爸他是不是欠债跑路了?”
陶夭机械地抬头,一双妖娆、媚然的眼里全是红血丝。
徐以渔生气了,“幺儿,你说什么呢?师父他是那样不负责任的人吗?!再说了,师父他平日里那么疼你,他就算是欠债跑路,也肯定把你给带上啊!”
“是啊,陶老头不是那样不负责任的人。他那么疼我,所以,肯定不会丢下我一个人跑路的。那你说,他既然不可能跑路,那他到底去哪儿了?他从来不会接我电话的。可是从昨天晚上起,我一直打他的电话,我一直打,一直打,他的电话就是没有通过!他平时经常去的地方我也都找过了,可是他们全部都说没有见过他!没有人经过他!!你说他现在人到底在哪儿,在哪儿!你说,你说啊!”
陶夭忽然一把将徐以渔给推开,她双眸蓄泪,朝他嘶吼道。
“幺幺,你别这样,你别这样。你冷静一点,冷静一点。我们一定能够找到师父的,我们一定能够找到师父的。”
徐以渔把幺幺给抱住,在她的耳畔,不停地安抚道。
“啊啊啊!黑猫警长!啊啊——”
陶夭刚换的手机铃声几乎刚刚响起,处于情绪失控状态的她就瞬间接起了电话。
“喂,爸!”
莫名占了陶夭一声便宜的季明礼:“……”
“陶小姐,是我。”
如果是在昨天晚上出事之前接到的季明礼的电话,陶夭只怕开心都还来不及,但是现在,她实在没有多余的心情。
“明……明礼,是你啊。有什么事吗?”
陶夭尽可能地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自然一些。
“请问……你认识一位叫陶忘机的先生吗?”
“是我爸!陶忘机是我爸!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怎么了?他现在跟你在一起吗?他现在好不好?他……”
“陶先生他可能不是很好。你现在方便吗?能否来一趟医院。我把病房号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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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元旦假期快乐!
……
爱你们,么么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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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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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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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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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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