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路已经彻底硬化了,以前,从万家村到镇上,走路要四五十分钟,可新修的水泥路平坦好走距离近,二十几分钟就能走到,有自行车的话,几分钟的事儿。
如今服装厂的工人,每天加班加点,大家有了新盼头,那就是今年,能买一辆新的自行车。
忙忙碌碌的,不止是她们。
万家村,姜迎春带着一群人,巡视大棚。
这个时候的姜迎春,好似回到了上辈子,带着科研人员巡视试验田,整个人散发着自信的光芒。
“这个小黄瓜,不能舍不得断芽,该舍就要舍,你看你们家这个,太多了,这样黄瓜长大的养分不够,该上市的时候,你家的还不能摘,这才是影响收益,就按照一个分叉上,留三个的样子就行,其余的,全都掐了。”
“你们家浇水,水量太大了,你看这土的粘度,太大了,你按照我说的记住,浇水两小时后,小木棍插进土壤,能带出来土壤,这样的水量就正好。”
“你们这个辣椒长势很好,不过通过有些过了,通风之前,要好好关注温湿度,湿度过大,冷风吹进来,容易冻苗,湿度低于百分之四十的时候,才能通风。”
就是后边跟着的人,有些跟不上趟。
她后面跟着一群人,个个拿着小本子,埋头苦记。
“迎,迎春,你说慢点,我记不过来了。”
赵满红的爹赵大迷糊,捏着个铅笔刷刷写字,实在是记不过来了,大着胆子说了一句。
有他的话开头,剩下几个大老爷们纷纷点头,“嗯嗯,迎春,你慢点说。”
周自强拿过赵大迷糊的小本本看了一眼,“你这写的啥?”
一旁的人伸头一看,忍不住哈哈笑起来,“哎呦,大迷糊,怪不得过年的时候,你写字得不着奖,我还以为你那时候写的就够丑的了,可好歹能看懂,现在你这写的,是个啥啊。”
赵大迷糊写的快,整个本子上,就和蝌蚪睡觉一样,东倒西歪,看得大家直乐。
他也不恼,“笑啥,迎春说的快,我这才写的粗了一些,我自己能看懂就行,再说,我晚上回去,还让满红给抄一遍呢,到时候就看得清楚明白了。”
姜迎春也笑起来,以往跟在她身后的,都是精英人士,哪用得着她来迁就别人呢,“好,那我说慢一点,你们可以只记关键的,以后我写一个注意事项的科普本,然后再去镇长买一些书,咱们可以成立一个图书角,平常可以开展一些交流活动,这样大家的水平,很快上来了。”
她三言两语,提出的建议都很有建设性,惹得周自强连连夸奖,“迎春,还是你有办法,这个办法好啊,有问题,大家一起学,进步的更快。”
姜迎春的办法,不止这一个,随着服装厂的生意越来越火,电话一直打到家里,已经影响了她安静的生活,她索性直接在服装厂的办公室里安装了一个电话,招工。
这工人照的不是别人,还是个熟人。
“你好,我来应聘。”
吴有才板板正正的声音在办公室响起,姜迎春觉得熟悉,抬头一看,果然是熟人。
“吴有才?”
吴有才忍者心里的紧张抬头一看,也愣了神,“姜迎春?”
当初两人不打不相识,吴有才心里还有了一丝不可说的小心思,可吴金花坐了牢,让吴有才的心彻底冷了下来,两人聊了聊,吴有才心里愧疚。
“对不起,当时,我姐让你为难了吧。”
姜迎春觉得,这短短一年时间,吴有才成长了不少,果然,苦难让人成长,“她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想到吴金花做的那些事,吴有才又后悔又生气,他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他要是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就能保护大姐了,他也生气,为什么大姐胆子那么大,生生把自己弄进了监狱。
想到这里,他挺了挺胸,“我来应聘的,销售,你看我行不行?”
他再也不能胡乱混下去了,这一年里,他把家里的书,认真学了一遍,打算听大姐的话,以后好好考大学,可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干,光靠着家里人养着,听说最近这边有人招工,他就想着,来试试。
他面上平静,心绪却是翻涌,情绪波动到姜迎春都能听到他的心声。
还没问,姜迎春已经肯定,他可以。
一问下来,她就更满意了。
吴有才以前吊儿郎当不学无术,实际上脑袋是个聪明的,他沉下心踏踏实实学习,成效显著,姜迎春问了几个问题,他答的都不错。
“行,吴有才,你被录用了。”
吴有才看着姜迎春伸过来的手,有些迟疑地伸过去,轻轻握住。
姜迎春点头笑,“欢迎你,加入我的团队。”
这种被肯定的感觉,让吴有才整个人有些激动,他猛地点头,“谢谢,我,我会好好干的。”
会好好干的,不止他一个。
吴有才的工作,并不是很难,他每天负责接打电话,统计订单数量,记录仓库库存,朝姜文兰上报统计销量。
进货发货,周二红的男人负责,服装厂的内勤,董柱子一个人就能干利索。
其实这些活并不轻松,可他发现,大家还在挤时间学习。
每天到了下班时间,大家并不急着走,姜文兰会拿出小黑板,写上那么几个字,仔细给大家讲每个字的意思。
或者几人凑在一起看一本书,一起朗诵一篇课文。
她们,在学小学的课本。
更用功的,是董柱子,他每天走的最晚,来的最早,吴有才发现,只要有空闲,他都在学习,或者嘴里碎碎念,或者拿着铅笔头,在纸上一个一个写字。
他忍不住好奇,问董柱子怎么这么爱学习。
董柱子看向书本的眼神,带着神圣,“迎春姐说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我也想学很多知识,以后,像文兰姐那样,带着大家干活。”
知识就是金钱,万家村的人,慢慢地开始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并且开始努力的,让自己学得更多一些。
食品厂选在正月十六开业,莫忍冬和莫怀宇都来了,镇长亲自剪了彩,生产线上下来的第一批琪玛酥,当做礼物送给了所有的来宾。
剩下的,姜迎春带到了学校,打算当做礼物,送给同学们。
可她没想到,她一进教室,冯珍珍就迫不及待找上门来了。
冯珍珍穿了一件珍珠扣的短款上衣,搭配了一件半身裙,整个人显得很温柔,开口却很犀利,“姜迎春,你不是说你开了食品厂,在哪儿呢?”
姜迎春皱眉,“你每天都没事干嘛?”
闲到盯着别人上门找茬。
这回冯珍珍却没有恼羞成怒,她底气满满。
她穿了现在宣城最流行的洋气小套装,这件套装价格非常高,据说现在很多女明星都在穿,整个宣城都没几件,她在家里求了好久,才买了这么一套,穿上这身衣服,她觉得自己比姜迎春漂亮不知道多少倍。
再说食品厂,她弟弟已经去看了,姜迎春那个破村子,瓦房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工厂了。
至于成绩,哼,那更是想都不用想,她假期已经对着课本预估了一下,她的成绩,肯定是最好的。
她摸了摸身上的珍珠纽扣,笑意满满看了一眼班上好奇的同学,转头对着姜迎春说话,“我就是觉得,有些人,明明穷到村子里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还装的自己多厉害一样,这样骗人,不好而已。”
姜迎春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异常,“你去过我们村?”
冯珍珍更加得意,“那样的地方,我怎么会去,是我弟弟,出去玩,经过你们那个地方,听说你开了食品厂,就想去看看,结果啊,啧啧。”
她捏着手里的照片甩了甩。
“食品厂没有,破水泥路倒是有一条。”
她心里的得意,如同喷泉一样涌上来,以至于姜迎春听到了她的心声。
什么食品厂,装的和什么似的,食品厂没有,破水泥路倒是一条,还不知道半夜,有没有人挖坑,笑死了
几个看热闹的张嘴就想大笑,却见姜迎春抬脚朝着冯珍珍走了一步,突然,就笑不出来了。
那一步,太有攻击性了。
那一瞬间,姜迎春满脑子,都是村里名叫石头的那个孩子,拿着镰刀,对着自己嚎啕大哭,说他们的路,被人给毁了的样子。
“你觉得很好笑,好玩?”
“就是你弟弟,趁着董大叔犯病的时候,告诉他半夜在水泥路上种地,能种出来金子?”
“作弄别人,很好玩?”
冯珍珍脸上笑容一秒消失,“什么,什么种地,我不知道。”
姜迎春冷哼一声,不介意自己下场撕她,“我调查过,那天,有人看见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带着相机的人,和董大叔说过话,那一整天,只有那个人是个陌生人,那个人是你弟弟吧?”
冯珍珍一下把照片收进怀里,后退两步,“姜迎春!你别诬陷人!”
在场的,已经看出冯珍珍的不对劲了,何况姜迎春,她一把抽出冯珍珍怀里的照片,问她,“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很开心?”
“看着别人倒霉,很高兴?”
“还是看着我的家乡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差,让你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她前进一步,冯珍珍后退一步,直到退到了桌子上,冯珍珍也不退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姜迎春!你还想打我吗,你就是不如我!你哪点都不如我!”
呵。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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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那些事这本书里,赵晓娇的一生短的可怜,干部子女,肤白貌美,她本是家属院里一朵花。
可知青下乡,开启了她的噩梦之路。
爹妈探亲,发现同样当知青的许艳艳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赵晓娇掏心掏肺对这个妹妹好,却惨遭设计,被发现和村里没爹没娘家徒四壁的宋卫平躺在一个被窝里。
赵晓娇百口莫辩,只盼着自己男朋友能够相信她。
可男友拥着娇俏的许艳艳,“晓娇,你脏了。”
赵晓娇直接崩溃,投身大河了断一生。
许晓娇看到这里,啪得一声扔了书,“笨蛋,宋卫平这种十项全能男人他不香吗,他以后可是商业大佬。”
一觉醒来,她竟然穿成了书里的赵晓娇,和宋卫平躺在一个被窝里四目相对。
随即,敲门声响起,许艳艳兴奋的语气响起,“晓娇姐,你是不是在里面?”
!!!
许晓娇看着面前赧然的宋卫平,眼泪吧嗒就下来了,“我,我不会拔草,不会种地,不会做饭。”
宋卫平看了她一眼,慌忙避开,“我,我都会。”
许晓娇看着面前的长期饭票,“那我们结婚吧。”
人人都道宋卫平许晓娇这一对不般配,就等着看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离。
刚开始,大家等着看宋卫平这个穷光蛋头上什么时候绿起来。
可等着等着,宋卫平买了自行车,盖了大房子,有了大哥大,还当了大老板!
后来,大家等着看宋卫平什么时候休了许晓娇。
可等着等着,许晓娇被宋卫平宠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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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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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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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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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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