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哥,你去点了一壶茶?”张之蕴问道。
“刚刚碰见了永和居的老板,他现泡了一壶茶送给我,我记得你和我说过张爷爷是喜欢喝茶的,所以把茶拿过来给张爷爷品品。”江枫解释道。
张之蕴当然没和江枫说过张褚喜欢喝茶,但是江枫在有关张家的两次记忆中都在柜子上看见了茶叶罐子,大概能猜到张褚平时是喝茶的。
“你这孩子,和别人聊天说什么不好,和小江同学说我喜欢喝茶。”张褚乐呵呵地道。
张之蕴:???
他怎么不记得他说过。
“庐山云雾茶,还是山上云雾。”江枫把茶壶递到张褚面前,坐下。
“山上云雾,不得了不得了,那我今天倒是有口福了。”张褚一脸兴奋,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热茶,细细品了一口。
“雾芽吸尽香龙脂,茶汤清澈,味道醇厚甘甜,果然不愧是山上云雾。”张褚夸赞道,拿起茶壶便给桌上所有人倒茶,“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茶,山上云雾有价无市,你们都来品品。”
江枫说他喜欢喝冷茶,主要是因为买的饮料也不会是热的,冰镇的维他柠檬茶和冰红茶味道更好。家里有时候来客人泡茶他也不会喝,没想到今天居然在永和居喝茶了。
入口,苦的。
再尝一下,还是苦的。
并不醇厚,也不甘甜,只有苦,和苦。
江枫转头去看张之蕴的表情,他的喝茶技术应该和自己差不多。
牛嚼牡丹,暴殄天物,这8个字用在他们两个人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桌上的京酱肉丝已经去了大半,但油淋茄子大家尝过一块之后便再也不去碰它。永和居的厨师做油淋茄子做的一般,也可能是做这道油淋茄子的厨师一般,中规中矩,甚至还有些油腻。
江枫夹了一筷子油淋茄子,尝了一口便没了兴致。
“爸,你点菜真不行,你就没一次点对过菜。”张之蕴吐槽道。
张赤远:……
“就是,蕴蕴说的没错,你不会点菜以后就不要瞎点菜,你看看你点的都是些什么。”张妈妈显然也对油淋茄子不满意。
张赤远:……
“下次我不点了。”张赤远认输。
“你们明天准备去哪?”江枫问道。
“还没定,本来准备明天去爬香山的,但是这个天太热了,今天去逛恭王府都热到不行,这个天要是爬山的话我爷爷身体肯定受不了。”说着张之蕴不由自主的拿手扇了两下,“明天我们去美术馆或者博物馆看一看,去点室内的地方有空调。”
“是啊,这天太热了,这么热的天去室外的地方肯定受不了,我都受不了。”张赤远附和道。
说话间,服务员上菜了。
是坛子肉。
“永和居的坛子肉味道特别好,上次我们家来永和居就点了这道菜,用柴火焖出来的,非常正宗。”江枫极力推荐永和居的坛子肉。
这次的坛子肉,水平依旧很高,大块的五花肉泛着油光,色泽棕红,明明是肥瘦相间的肥肉的比例还挺高,却不会如旁边那道油淋茄子一样让人觉得油腻,只会让人觉得诱人。
在场的男性同胞个个都是肉食动物,纷纷下筷夹肉大快朵颐。
“这道菜好吃。”张之蕴夸赞道,已经在吃第3块了。
“再好吃还能有你奶奶烧的好吃?”张褚年纪大了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尝了一口便浅尝辄止,接着品茶。
“和奶奶烧的比起来肯定是还差一点。”张之蕴道,但实际上他都已经快忘了曹桂香烧的菜是什么味道了。
曹桂香只在他的生命中短暂停留了16年,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光是他已经已遗忘得差不多了的童年与幼年。这几年除了孙冠云的干炒牛河和江枫做失败的蕴鸡,他已经鲜少能想起曹桂香做的饭菜的味道了。
“您好,银耳素烩,请慢用。”服务员将银耳素烩端上了桌。
这是一道非常漂亮的菜,白色的银耳,黑色的发菜,橙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莴笋,棕黄色的鲜蘑,五彩缤纷。
银耳团成一个圆球像一朵花一样摆放在最中心,胡萝卜和莴笋都被去皮削成了鲜蘑状,与团成球的发菜和小颗的鲜蘑一起整齐且轴对称的码在银耳的旁边。
整道菜就是一个圆形,底下是浓香黄色的鸡汤,看上去如一朵花一般。
这是江枫第1次亲眼见到银耳素烩,在此之前只是听过,知道这是谭家菜中有名的互菜,也就是素菜。
江枫下筷子夹起一块胡萝卜,厨师的刀功很好,胡萝卜被削成了小巧可爱的圆形,大小相似,个个圆润规则。
入口,有胡萝卜本身的甜香,也有用鸡油做成的芡汁与原汤的咸香,非常清淡鲜美。
永和居能被不少人在私底下称为北平第一酒楼,果然有两把刷子。
先前江家人来吃饭的时候江枫还觉得没什么,觉得虽然永和居师傅们的手艺不错,但自家的手艺也不差。
现在尝了这银耳烩素,江枫只能感叹北平的老牌酒楼果然有两把刷子。
曹桂香二师兄的徒弟都能做出如此水平,江枫根本想象不出来曹桂香做的银耳烩素会是什么味道。
待江枫再去夹发菜的时候,却发现桌上没人动筷子了。
错愕的抬头看向其他人,江枫发现他们的眼睛都红了。
见江枫在看自己,张之蕴胡乱地抹掉了堵在眼眶里即将要流下来的眼泪。
“这道菜的味道和我奶奶做的很像。”张之蕴解释道,“不如我奶奶在我10岁生日的时候给我做的,但是真的很像。”
有的时候人们觉得自己忘掉了很多东西,脑子里已经没有了那时的记忆,但身体却很诚实的帮他们记着。
眼睛记得,鼻子记得,舌头记着。
舌头会帮你记住菜的味道,吃菜时的感觉,以及对做菜人的感情。
这是一辈子的记忆,永远也忘不掉。
“这菜虽然是素菜,但做起来却麻烦得很。银耳要提前泡,泡完之后还得拿清汤煮一个小时,胡萝卜和莴笋都得削,削起来又浪费,勾芡的用原汤,还得用鸡油,最好得是老母鸡的鸡油才香。”张褚看着桌上的银耳素烩,仿佛透过这道菜看见了曾经为他做这道菜的人。
江枫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保持沉默。
“今天这是怎么了,好多年没想起你奶奶了,吃了一口菜倒是想起来了。”张褚笑道。
周围突然一下暗了下来,江枫抬头,发现灯关了。
整个2楼大厅的灯都关了,大厅里的客人一片哗然。
“各位客人,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可能是旁边修路把电缆挖断了,紧急停电。我们店里是有备用电源的,大家请稍安勿躁,马上就能来电,给大家添麻烦了真是不好意思。”大堂经理跑出来大声和大家解释。
夏天天热,北平天黑又晚,要到8点钟才能天黑。现在虽然已经7点了,但依旧十分燥热,空调只要一停下来,人就会感觉到热。
“蕴蕴你去把窗户打开,这没空调太闷了。”张赤远已经感觉到有些热了,需要开窗透气。
“我来开吧。”江枫的位置离窗户近,起身准备开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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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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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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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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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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