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来自书中的第一仙>第九章 掌柜(一)
  自这世上有人起,便有交易。

  人们用欲望交换欲望,各自满足,各取所需。

  有些人以为,可以用交易外的东西,得交易中的便宜。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交易中从来都不会变的,就是公平。

  公平,是个多么奢侈的词语,它在或不在,人们其实并不在意。

  因为它的存在本身,不过是得而不求,求而不得而已。

  不过,这世上有些东西,生来便公平,记忆便是其中之一。

  因为每一段记忆,无论长短、内容,都是组成世界的唯一,你我皆有,不曾离弃。

  ……

  ……

  邬镇,是坐落在华夏西北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镇子。

  镇子周边资源充沛、水土富饶,再加上大小算是个交通要道,所以常常会有各地的行商路过歇脚。

  这个镇子有过许多名字,钱镇、金镇、孙镇等等等等……

  而如今叫邬镇,不过是因为现在镇子里权势最大的一家,是邬家罢了。

  说来也怪,每隔百十年,掌管镇子的家族就会更换一次。

  倒不是因为什么明争暗斗或是各大家族之间的和平契约,仅仅是因为每隔百十年,不论掌权的家族如何财大势大,都会莫名其妙的因为各种原因在数年内倒下。

  然后自然而然的被其他家族瓜分干净。

  所以在这个镇子里,只要你块头够大、实力够强,这老大的位置,迟早有一天能够落到你手上,你甚至都不需要特地做什么,只需要继续保持着家大业大就好。

  当然了,你也得记住一点。

  那就是百十年后,无论你愿不愿意,这把交椅都得交出去。

  老大轮流做的规矩,无论如何也是不会坏的。

  ……

  ……

  在如今的邬镇里,有一家典当铺,掌柜姓金,名财顺,镇子里的人都叫他金掌柜。

  数百年前,金家也曾风光一时,为这个镇子改过名,而结局自然也和所有前辈后辈一样,逐渐没落,直到如今。

  不过,到现在金家还能有这么一间典当铺、还能有子孙后代,已经足以说明曾经的实力。

  多少家族,到最后能剩下的,不过是乱葬岗上的几缕青烟而已。

  金掌柜有个儿子,叫金不欺,刚满五岁的时候,便开始跟着金掌柜学习简单的算术和鉴别物品的能力。

  毕竟金家现在一脉单传,不出意外,这家典当铺迟早要交到儿子手里……

  因此,吃饭的本领,早些学会总是好的。

  而小家伙也继承了金家在这方面的天分,学得很快,这让金老板非常满意,每每想到自己的儿子,他的脸上就会扬起笑意。

  而除了金不欺之外,金家还有一个女儿,名叫金曦。

  更准确的说,她是金不欺的童养媳。

  对于金曦的来历,金掌柜夫妻并不太清楚,只知道金不欺四岁那年,一个人跑出去玩耍,等到回来的时候,怀里便抱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

  金掌柜问他怎么回事,他只说是看见这个女婴躺在街边角落的一堆杂物里,觉得有些可怜,就捡了回来。

  不过奇怪的是,金曦似乎并不是中土的孩子,倒像是外邦人……

  金发碧眼,与中土人的黑发黑眸完全不同。

  可最近也没听说有什么外邦商旅来过邬镇,这让金掌柜夫妇疑惑不已。

  谨慎起见,金掌柜和妻子也向镇子里的好友都打听过,却也没发现哪家有丢了孩子的消息。

  再加上小金曦着实可爱,他们便将她收养了下来,给金不欺作童养媳。

  夫妻二人期望着,等到金不欺和金曦长大成人,两人成了亲,便将典当铺交给金不欺打理,他们也就能轻松养老去。

  而接下来的事情,也确实顺了他们的意。

  在夫妻二人的悉心照料下,金不欺和金曦一点点的长大。

  十二岁那年,金不欺就已经可以在典当铺里独当一面了。

  到了他十五岁时,金掌柜就当起甩手掌柜,将一应事务都交了给金不欺处理……

  而又是五年过去,金不欺终于年及弱冠,在举行完成人礼后,金家便开始操办起金不欺和金曦的成亲事宜。

  成亲那日,镇子里的亲朋挤满了金家的院邸,就连邬家都派人送来了贺礼。

  金掌柜和金夫人的脸上,一整天都堆满笑意,而金不欺和金曦,也在那洞房花烛下,互许了今生之情。

  这之后,典当铺便彻底交到了金不欺手里,金掌柜夫妻过上了悠闲的生活,整天种种花品品茶,期待着孙子的早日来临。

  ……

  ……

  “哗啦啦啦啦啦……”

  一天傍晚,外面下起了大雨,镇子里的居民们都早早的回了家,街上只余下雨滴撞击地面的声音。

  刚成亲一个多月的金不欺,正在典当铺里收拾东西,这几天他的心情特别好,所以一边收拾、嘴里一边哼着小曲。

  因为,就在几天前,金曦诊出了喜脉,金家有了后继!

  片刻后,金不欺收拾完毕,他快速地将店门锁好,撑开伞走进了雨里。

  雨很大,带起阵阵凉意,金不欺不禁加快了脚步,往家的方向赶去。

  他知道,妻子已经做好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正在等着自己。

  由于典当铺离家很近,没一会儿的功夫,金宅的轮廓便出现在视野里。

  可这时,金不欺却突然停了下来,眉头皱起……

  因为他发现,前方的雨幕中,有一个蹒跚的身影,正一步步地朝着自己的家门靠近。

  带着疑惑,金不欺走了过去,站在这人身后。

  也许是雨太大,也许是天已经非常暗了,那人似乎并没有察觉到金不欺。

  “那个……请问您找金家有什么事情?”

  金不欺伸出手,想拍拍这人的肩膀,可就在自己的手接触到这人肩膀的瞬间,这人像是断了线的木偶一样,“噗通”一声倒了下去。

  他顿时大惊,连忙跑进家里叫来父亲,父子二人齐心协力将这人抬进了屋里,直到深夜时分,这人才慢悠悠地睁开了眼睛。

  然而令一家人奇怪的是,这人竟然失去了记忆,什么都想不起。琇書蛧

  无奈之下,心善的他们只好将这人留了下来,当做伙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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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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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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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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