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蜡烛在床头边的烛台上,一盏蜡烛,比小孩子的手腕还要粗。
烛光稍微的微弱一些,便会响起一阵噼里啪啦,随之而来的,是烛光瞬间蹿升起来。
昏暗的房间,瞬间又亮了些许。
在烛影的映射下。
房间里的窗户上,出现了一对璧人的身影。
坐立的姿势。
两人拥抱缠绵。
秦九月无意间转眸,看了一眼窗户上的影子,面红耳赤的收回目光。
江谨言很喜欢这样。
很深。
影子也有相依为命的错觉。
后半夜。
江谨言亲自去烧了水,提进来,夫妻俩简单的沐浴过,才筋疲力竭的睡去。
第二日。
江谨言就骑着马离开了。
他要去找当年科举考试的时候,被卑劣手段耽误的人,也不知道这次行程要几天。
秦九月前脚才把江谨言送走。
后脚。
端王竟然到了。
秦九月连忙出门迎接。
端王倒是自在的很,“秦掌柜的,你不必这样拘谨,你平日里和其他的掌柜的怎么相处和我就怎么相处,我们很快就要是合作伙伴的关系,你要总是这样,倒是弄的我不敢来见你了。”
秦九月笑了笑,虽然什么也没说,不过这份恭敬的确少了些许,但是该有的礼节还是一样都不能少。
两人坐下来。
小姝儿不知道家里来了客人,举着从外面买来的桃酥跑进来,“娘!哎呀,有客人呀?那宝宝先出去了。”
端王看着一闪而过的小胖妞,好奇的问道,“这是秦掌柜的女儿?”
秦九月笑着点点头。
端王有些意外,“当时没想到秦掌柜的女儿都这么大了,一点也不显。”
秦九月没解释。
只是转移了话题,“王爷,我让下人送去的芦荟胶,你尝试了没有?”
端王点点头。
提起芦荟胶,端王的脸上闪过了一抹独属于生意人的算计,“尝试过了,因为这是给女人孩子上脸的东西,所以我觉得要谨慎为好,让家里的人用过之后,又停留了这段时间,观察了一下后续的进展,确定不会发生什么坏的反应以后,我这就迫不及待的过来了。
只是眼下还有一道难关,现在天气寒冷,保存时间尚且还长一些,足够可以满足我在路上运输的需要,可若是天气炎热了,怕是那芦荟胶放上三五天就会变了味道,想必变了味道的芦荟胶就算依旧具有保湿的作用,也没有人愿意用,这一点不知道秦掌柜的考虑过没有?”
秦九月随口说道,“我也想过的,所以芦荟胶尽管可以在深秋到初春的时候使用,这段时间的芦荟胶保存两个月是没有问题的,后期,我会努力研制,让其尽量延长品质的办法,另外是到春分到白露这段天气颜色时间,我会在妆粉和胭脂中掺上芦荟胶使用。”
端王醍醐灌顶,“这倒是个好办法,塞外那边,也是秋冬风沙较大,春夏稍微缓和,这般正好可以一一对应,换句话说,这叫对症下药。”
秦九月给端王添了茶水,“王爷,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端王端起茶盏,小啜了一口,“秦掌柜的不用客气,尽管说。”
秦九月微微躬身,“王爷,京城这边的市场,还请您留给我。”
端王眨眨眼睛。
瞬间就明白了秦九月的意思,“秦掌柜的是想在京城开店?”
秦九月嗯了一声,“不瞒王爷说,我是有这个打算,因为过段时间我们家里人会过来,家里人多了,总得另外寻觅一条赚钱的路子。”
端王眯了眯眼睛,“其实,如果秦掌柜的完全相信我,塞外的这一条路,足够秦掌柜的一家人衣食无忧了。”
秦九月知道面前这位王爷也不是傻子。
和聪明人说话没有必要藏着掖着找理由。
开门见山的说,“就像王爷的产业遍布京城各处一样,鸡蛋总要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才不至于在其中一个篮子出问题的时候,所有的鸡蛋跟着一起遭殃。”
端王哈哈一笑。
倒是出乎意料她这样直接,“好,我答应你,其实,我在京城这边也从未涉及胭脂水粉之类的生意,因为……商人的地位你也知道,本来经商这件事情就让父皇很是恼怒和失望,若是再让他知道,我还涉足了胭脂水粉这些女人用的东西,怕是会大动干戈。”
端王刚走。
秦九月就找来家中佣人,让他们去寻找芦荟,芦荟这种植物是很容易养活的。
家中的芦荟是之前秦九月从外面挖来的,养了这一段时间,每一颗芦荟的根部又发出了无数个小芦荟,秦九月把他们一个个的分了盆,现在小芦荟也长得葱郁旺盛。
只是……
唯一蔫了的芦荟,就是被小姝儿撒了金疮药的……
为此,小家伙还难过了一些时日,被秦九月好好开导了一番。
——
宁王和威宁侯凑到一起。
宁王主动说道,“前段时间去江家搜寻了一番,没有找到张顺,看来,江谨言和张顺果真没有关系,舅父如果想用,就尽管用吧。”
威宁侯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一早就跟你说,你就是不信我,不过,也不知道江谨言这小子最近做什么?我有心找他,拉拢他,结果连人影都看不见。”
宁王笑了笑。
威宁侯继续又说道,“朝阳公主成亲,皇帝允许你出去送亲吗?”
宁王摇头,“暂且还不知道,宫中那边什么消息也传不来,加上母妃现在也被禁足之中,皇上也不去母妃那里,好像安插在宫中的耳目都被掩上了,堵上了,闭目塞听,本王现在啊,就靠着舅父传来的消息过日子了。”
威宁侯干巴巴一笑,“日子倒是也过得快,你也不用太过于焦虑,目前朝堂之上没有任何的变化,睿王依旧花天酒地,把那种地方的女人抬进家之后,现在又看上了另外一个姑娘,果然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ωωω.χΙυΜЬ.Cǒm
贤王那边也不必担心,没有什么大动静,估计是你这件事,也给贤王提了个醒,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
皇帝身体好好的,这样的局面就不会轻易改变。”
威宁侯顿了顿,看宁王没有接话,尴尬了一下,继续说,“唯一让我头疼的是宁国公,按理说你那管家出来挡了视线之后,孔霜的那件事情就算过去,他那段时间同我虽是不说话,可以勉强能相处,但是今天早上在朝堂上,他好像莫名其妙地呛白我,退朝以后,我主动找他说话,他正眼都没有看我一眼,不知道这老头是又知道了什么?”
闻言。
宁王的眼珠子微微动了动。
他脑海中率先想起的就是沈云岚和睿王成亲的那天晚上,自己喝了几杯酒,借着酒意去找了孔霜,想要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儿。
想到这里。
宁王用余光偷偷的看了一眼威宁侯,抿了抿唇瓣。
半晌,才开口说道,“是不是怀疑什么了?还是说有人跟他说了什么?”
威宁侯嗯了声,“有可能,当初审问这个案子的是沈毅。”
宁王呵呵一笑,借坡下驴,“没想到平西候府和宁国公府什么时候这么要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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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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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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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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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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