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明>第一千九百三十章 是兄弟,就别挡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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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溥兴的面孔,象极了李定国,到底是亲生的。

  刚毅、有型,加上身材高大,往那一站,就是一员勇将。

  “团副,咱们能守得住吗?”有身边士兵呐呐问道。

  也是,两天了,身边熟悉的面孔越来越少了。

  从最初临战的兴奋和紧张,到后来的麻木和恐惧,现在,更多的是……想回家。

  李溥兴拎动了一下右手,掂了掂边上的手雷,这玩意,杀敌如同鸡肋,可还真不可或缺。

  但凡敌人窜上墙上之际,引爆一颗,能让一窝敌人摔下城墙去。

  要是能多些碎片就好了。

  听着身边士兵问,李溥兴随口反问道:“从军几年了?”

  “如果算上军校两年……三年了。”

  李溥兴呵呵一声,“那就还是个新兵蛋子……难怪。”

  “我这是第二次参加实战!”那士兵涨红着脸反驳道,“敢问团副从军几年了?”

  嘿……这新兵蛋子,李溥兴饶有兴趣地转过头去。

  这种事,恐怕也就出现在第一军中。

  要是在大西军,没有人敢这么对主将说话。

  李溥兴突然想念起家人来,特别是那个……不苟言笑的父亲。

  其实李溥兴和父亲并不亲密,谁摊上这么一个一年到头征战沙场的父亲,恐怕都亲密不起来。

  关键是,父亲从来不屑于与自己几兄弟谈心,他习惯于命令,不管是对下属还是……儿子。

  可李溥兴此时,突然想念起父亲和兄弟来……你们,还好吗?

  李溥兴看着那士兵,咧嘴一笑,“多大了?”

  “过了今年就十八了。”

  “我从军的日子,和你的年龄差不多!”李溥兴平静地说着。

  那士兵一脸怀疑地道:“不可能,您才多大,怎么可能从军十多年……您,您是在诓我?”

  李溥兴没有解释,微笑着拍拍那士兵的肩膀,道:“别怕……吴王说过,战场上只要把自己当死人,那死得就一定是敌人……你放心,敌人攻了两天都没攻下,再攻两天也一样攻不下。”

  那士兵茫然地看着自己的上司,不明白上司为何如此自信。

  李溥兴起身巡视城墙上的阵地,他哪来的自信,他只是在安慰那士兵的同时,安慰着自己。

  没有人敢自信这样的实力对比,可以守住城墙。

  能守两天,已经超过了李溥兴的估计。

  不过他对那士兵说“从军的日子,和你的年龄差不多”,这话还真不是哄骗。

  出生没几年,李溥兴就随父亲征战南北,与他一样,弟弟妹妹也是如此,甚至于在行军路上出生。

  李溥兴心里怪过父亲,可现在,他不怪父亲了,有的,只是满满的思念。

  要是没这场该死的战斗,自己何时应该在前去凤阳的路上,想着或许再也见不到家人,李溥兴的心,在一阵阵地抽痛。

  后悔吗?

  李溥兴在心里问着自己。

  这是自己恳求妹夫,也就是如今的监国吴王殿下,让自己至江北参战。

  自己不想被父亲两蹶名王的光芒掩盖一生,不想被人一说,就说是晋王世子……我想听人说,这是,李溥兴!

  城下那敌酋已经在挥动他的弯刀了,又要进攻了吗?

  李溥兴微笑起来。

  这是个傻子,避长扬短的蠢货。

  数千精锐骑兵,愣是被这蠢货当作了步军……啧啧,这清廷不亡,那才叫奇怪呢!

  来吧!

  李溥兴突然感觉自己心里豁亮了,没什么可后悔的!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看着身边同生共死的战友同袍,李溥兴大呼道,“能与汝等共御敌、同生死……吾,幸甚!”

  ……。

  有些人,生来就是幸运的,自出生就被幸运女神眷顾。

  正象有些人,走霉运一直到死。

  没有什么可奇怪和怨艾的。

  人,生而不平等。

  如果相信人生而平等,那就是傻子、蠢货……愚不可及!

  蒋全义是个疯子,北伐军中公认的。

  但这“疯子”的称谓,绝不带有一丝贬义,在北伐军将士心中,这是称颂!

  如果真有人敢用一种讥讽的语气喊出这两个字来,那么,如果幸运,他会在后半夜被冷水当浸醒,因为他确实需要,清醒。

  可钱翘恭却不是疯子,钱翘恭是君子。

  君子待人,如和风细雨。

  所以,钱翘恭受人爱戴,说他是君子,语气不是称颂,而是揶揄,但绝不失亲热,如同对待自己敬爱的兄长一般。

  人的世界,就是人脉。

  而这,是在敌营逗留两年多的沈致远不具备的。

  所以,沈致远无比郁闷。

  他不认为自己是错的,他做到了他想做的事。

  甚至比起蒋全义、钱翘恭,他为吴争出的力,远比二人多得多。

  他带来的可是二万枪骑新军。

  然而,沈致远依旧感受到了北伐军将士对他的疏离,这是一种……敬,而,远,之。

  沈致远想不通,所以在凤阳府时,刻意地挤兑、讽刺,甚至“坑”钱翘恭。

  他不敢对蒋全义那样,不是因为怕,而是敬重!

  没有敢对自己阵营,一个经历仪真防御战、率残部辗转数千里的老兵不敬。

  如敢不敬,那便是自绝于军旅。

  哪怕有一日,功劳超过了蒋全义,也不能,这叫资历!

  所以,沈致远将发泄的矛头指向全然不知所谓的钱翘恭。

  因为钱翘恭,是他的兄弟,如同吴争一样的兄弟。

  只有兄弟,才可以无所顾忌,如同当日,沈致远对吴争直言“你若不要,那便不要挡我的路”这般的话来。

  当然,几年后的沈致远,已经不会再这么说话了,因为他懂了,懂什么叫……人心所向!

  可是,沈致远依旧不甘心,不甘心于自己被孤立。

  在他的二万枪骑簇拥下的沈致远,依旧感到孤独,他想建功!

  兵不血刃,轻取徐州之后。

  沈致远找蒋全义、钱翘恭商议。

  因为吴争传讯,大名府有内应,所以,北上大名府传檄可定,已经不需要太多人马了。

  沈致远想要东出。

  用他的话说,“是兄弟,就别挡我的路!”

  钱翘恭一直是他的兄弟,在顺天府同吃同睡同训练、同生共死的兄弟。

  蒋全义也是他兄弟,在凤阳城一战,二人就约定,能活下来就义结金兰。

  没人想拦他、挡他。

  于是,沈致远与二人分道扬镳,率六千枪骑东出。

  其意很简单,北上大名府已经不会再有太大悬念,那么,如今的激战战场就不在西路,而在东面,大丈夫建功,自然得向虎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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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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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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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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