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一次战役胜负的,就会简单一些。
而决定一场战斗,那相对就简单了。
无论是精锐,还是乌合之众,打赢一场战斗,并不奇怪,哪怕是以弱胜强。
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占上一个,就能改写战斗的结果。
何况,沈致远手中,有蒋全义的锐士营。
锐士营,最早出现在老秦人,把蒋全义此时的连发枪新军称之为锐士营,其实是不合适的。
相较于之前北伐军士兵,这些士兵的勇武甚至逊色多了。
也是,短短半年间拉起的队伍,兵员还不是从军校遴选出的,训练难度可想而知。
但,有一点很明确,这些士兵,皆是良家子弟。
古往今来,有一点是具共识的,一支真正精锐的军队,士兵的出身很重要。
这么说吧,有道是性格决定命运,那么士兵的出身,同样决定着一支军队最后能走到何种程度。
良家子的出身,未必能使这支军队最具战斗力,但,它的忠诚,是绝对可靠的。
用贤,不如用忠,乃此帝王之道!
蒋全义追随吴争久了,自觉深谱吴争的心思。
所以,这支锐士营的士兵,皆来自于通州周边的子弟。
半年的训练,让他们初具行伍战技,但战场搏杀却非他们的强项。
沈致远之所以力求吴争调拨蒋全义部,看中的就是这点。
久历沙场的都清楚,一场胜利并不代表着结局,但,一场胜利决定着这位主将的未来。
沈致远想要一场胜利,来向北伐军将士和陈胜证明自己并非秀外朽内,但他更知道,他的胜利需要有一支根正功红的军队来衬托。
这是一场几乎是赢定了的战斗,就算吴争不同意将蒋全义部调拨给沈致远,沈致远也能凭着他旧部新军中的精锐,打博洛一个措手不及。
可如果是率一支根正功红的军队打胜这一仗,那……便是锦上添花。
这是一种互相“利用”,也是相互衬托。
……。
怀远之战,规模不大。
却堪称战术典范。
沈致远为陈胜主力断后,率蒋全义所部二千火枪兵,还有他旧部三千枪骑,且战且退,于怀远水域设伏。
博洛并非无能,亦或者骄狂。
就算他骄狂,在被吴争囚禁三年之后,他也该谨慎了。
但博洛的想法,绝对无法去影响这支由数支清军精锐拼凑起来的大军。
虽然主体是清廷新编健锐、火器两营,但满旗人太少,组成不了如此规模的军队,清廷在部署东、西两路大军之际,往里掺入了不少降清明军,譬如……汉军正黄旗。
听起来,汉军正黄旗是真金白银,应该除了血统之外,便是货真价实的汉八旗了。
可事实上,不是。
在这六年多的拉锯战中,清廷的实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
仅以军队质量而言,甚至已经远远落后于不断更换新血的北伐军。
为何这么说呢,道理很简单。
北伐军士兵的更换和补充方式有二,一是战损失补充,二是整编。
但不管是补充,还是整编,新征兵员也好,旧军队整编也好,士兵皆须入军校三个月和半年不等,是为回炉。
而对于整编者,低十五岁、高三十五岁,不收,遣返回原籍务农耕作。
这样一来,兵员的体力和素质,不会因扩编或整编而大幅降低。
可清廷不一样,满人人口难以具备象北伐军如此“奢侈”的补充新鲜血液,同时,清廷还须为数十万降清明军“负责”。
如果连这都做不到,天晓得,那些降清明军会干出什么事来。
而这数十万降清明军背后,又有超过百万级的家眷,还有无数喝兵血的贵胄。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清廷以他们的归顺坐稳大半壁江山,可反过来,这些人,同样掣肘着清廷。
六、七年过去了,这些人都老了。
哪怕当时降清时正当壮年,那么,此时也早该退役了。
何况,清军入关时,明军是何德性、是何战力,人人心知肚明。
可问题是,这些人能退役吗……肯退役吗?
清廷同样心知肚明,知道这些军队不可靠,这才“高薪养廉”,将它们圈在京畿周边,说是卫戍,实则是由驻京八旗对其监视。
可随着多尔衮战亡,二旗形同割据,再由鳌拜在小汶河的覆没,驻京八旗,早已名不符实。
那么,清廷想再调博洛、岳乐率大军出征,心,还放不下吗?
那可是数十万的降军啊,没有足够的兵力对其监管,一旦出事,必是焦头烂额。
于是,小皇帝的智囊……洪、范二位皇师,为福临献了个良策,就是让博洛、岳乐,带这些降军出征,一则,减轻京畿的压力,二则,都养了他们六、七年了,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也该让他们为朝廷出把子力了。
怀远之战,与沈致远作对手的,正是这帮降军。
倒不是博洛想将这些人充炮灰。
完全不是。
博洛并没有那么狭隘。
况且,一支军队前锋非常重要,它的战果,直接影响着整支大军的士气和战术部署。
博洛就算想将这些降军当炮灰,也不会是让他们在前锋位置被对手吞没。
可博洛的前锋,正是降清明军。
为啥呢?
原因说起来也简单,这支降清明军,它来头不小!
……。
左梦庚,这名字或许不显眼。
但他爹原明宁南侯左良玉,必是耳熟能详。
虎父生了个犬子,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虽说左良玉也并非是什么忠臣良将,也极具个人野心,可好歹,他全了身后名,并未降清附贼。
左良玉当时拥兵八十万,分为十营,号称百万大军。
前五营是他的嫡系亲兵,后五营是那些年围剿民军时,投降过来的士兵。
啧啧……听这数量,简直堪比一国之军力啊。
自然,左良玉野望也特大,他历来结交东林党,在弘光朝马士英、阮大铖掌权后,他受东林党的邀约,借假太子案,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布檄文,挥师东向。
那阵势……从汉口到蕲州,排列了二百多里长的战舰,可谓重帆蔽日啊。
可惜的是,上天都不乐意左良玉成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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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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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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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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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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