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明>第一千六百九十二章 三蹶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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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腰上的清兵已经被山顶上的泥腿子缠住了,就算没缠住,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太快了,这帮泥腿子们打仗没本事,跑步是长项,都快赶上战马的均速了。

  也是,刘一手在大校场里,可不就让人在负重练跑吗,跑不快,那是没饭吃的。

  阿卡苏是绝望了,他知道,就算他活着,侥幸逃了出去,也难逃一死。

  因他的“指挥”失误,致使敏郡王被俘或遇害、致使六百精骑和三千新军全军覆没,这样的罪过,不说朝廷不能饶他,就连“叔王”也饶不过他。

  阿卡苏这边刚抹脖子,那边勒度就大喊“投降”了。

  就象是专等着阿卡苏抹脖子一般。

  这么说,还真错怪了敏郡王了。

  镇子方向的义军一出现到阿卡苏抹脖子,其实就一柱香的时间。

  勒度在惊惶之余,脑子还挺好使的。

  他记起阿玛临别时,叮咛他的话来,于是从怀里掏出济尔哈朗给的锦囊,打开来一看,上面就两个字——“投降”。

  要嘛说,人老生精。

  济尔哈朗竟猜到了勒度此行会有这一难?

  不是说好了,这是手到擒来的功劳吗?

  勒度看着这两字,就想哭。

  他不想投降啊,他是王爷,这要是投降了,还能做王爷吗?

  勒度想寄希望于阿卡苏,希望阿卡苏能力挽狂澜,救他于危境,勒度甚至暗暗发誓,只要阿卡苏能救他出险境,他就权当之前要收拾阿卡苏的誓言……没说过。

  可惜啊,这希望太沉重,阿卡苏明显担负不起,如果是在野战中,阿卡苏倒是有突围的可能,但此地,一侧小山,一侧水田,中间还有因山势一个大转弯,三百多人被五、六千人团团围住,恐怕是有天大的本事,都没法使啊。

  勒度刚一抬头,阿卡苏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抹了脖子,这下勒度才知道他阿玛的好了,于是,再无犹豫,降了!

  可红了眼的义军哪管他降不降,已经见了血,又正是顺风仗,那边明显一大官主动抹了脖子,怎么可能因一个小鞑子说降就不动手了呢?

  勒度若不是喊“投降”,那可能还暂时无人理会他,这一喊,目标过于明显,衣着就不一样啊。

  近前的十几人挥舞着手中的家伙什,直扑勒度。

  眼见着勒度就要一命呜乎,好在这小子机灵,心念一转,立时喊出了一句话,保住了他的小命。

  勒度这么喊的,“吴王殿下麾下将军钱翘恭是我侄女婿!”

  他的小命,保住了。

  这支义军基本上都来自于扬州、淮安二府,或许不识钱翘恭是谁,但吴王二字,足矣。

  义军心里想啊,能与吴王殿下攀上关系的,那自然是杀不得的。

  ……。

  一片狼籍啊。

  三百多清兵,包括自己抹了脖子的阿卡苏,死无全尸。

  可山腰上,刘放所率义军,已经打残了。

  从冲下山来,双方迅速胶着接触,清兵的火枪失去了效果。

  可清兵的厮杀能力,又岂是这帮子泥腿子能匹敌的?

  几乎是三、四条命都换不了鞑子一条命,如果不是上冲下的地利优势,这一柱香的时间,足以让刘放一伙全军覆没。

  老天是仁慈的,它保了勒度一命,也救了刘放等八百多义军的命。

  为什么这么说呢?

  清廷这支新军与沈、钱二人在拱北城训练的新军,组成有所不同。

  这支新军的兵员,大部分来自关外,蒙古大半部落与满人结盟,高丽被皇太极征服,关外各府的汉人已经归入了汉八旗。

  经过这些年,那些原本还是孩童的,已经成人。

  既然福临要组建一支亲军,鉴于沈、钱二人,一叛一疏的前车之鉴,清廷对新军兵员有了严格的控制。

  所以,这支新军,对汉族没有什么向心力,加上此时山腰上他们稳占了上风,怎么可能弃械投降?

  只要再一柱香功夫,歼灭了刘放一伙,他们就可以调转头,扫平山下这支人数众多但明显是战场门外汉的乌合之众。

  然而,敏郡王勒度的投降,让他们不得不放下手中兵器,投降了。

  满清是半奴隶制度。

  奴致主死,皆诛!

  勒度是主,他们是奴,就算最后打赢了,如果勒度因此被杀,这些人都有过无功,难逃一死。

  特别是勒度的阿玛是当朝叔王济尔哈朗。

  正因为勒度在降后下令清兵投降,这支清军才不得不放下了武器投降。

  ……。

  是役,义军伤亡高达二千多人。

  而清火枪新军仅伤亡一百多人,但包括阿卡苏在内的六百清骑,无一漏网。

  衡阳镇,在那一天,满镇哀恸声。

  整条守备衙门前大街,全是白幡。

  义军将士和家人们,无不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

  只有刘放这厮,乐得跟捡了宝一样,全无一丝悲恸之意。

  不得不说,这货真是不当人子啊,全然不顾民众的痛苦,要知道,他老娘还尸骨未寒呢。

  可话说回来,刘放还真捡了宝了。

  要知道,这支清骑,除了之前被炸死炸伤的二百多骑,其余三百多骑,基本上都是被义军用血肉之躯围住,然后拖拽下来弄死的,马匹几乎无伤。

  平空得了三百多匹战马,是不是宝?

  一骑抵十兵啊,这要是放在明末间,妥妥一个总兵啊,至少也得副总兵。

  再有,总共三千清兵齐卸甲,三千人的装备哪,便宜了这货,他怎能不乐开花?

  这上面二条,已经够刘放乐得了。

  可勒度愣是还给他送上了一份大礼,直到此时,刘放才知道,当初一战,他干死了清廷一个亲王、一个郡王,丰功伟绩啊!

  如今又活捉了一个郡王,寻遍这天下,谁与比肩?!

  就连两蹶名王、声名赫赫的晋王李定国,还比刘放少了一王。

  所以,这时的刘一手,叉腰跨在大校场刚搭建的木台上,双目直瞪苍天,那架式,妥妥地“问天下,谁是英雄?!”

  世道,变了,真变了。

  都道英雄不问出处,可没见过运气好到象刘放这样的。

  任何人,这种好事遇到一个,就已经祖坟冒青烟了。

  可这货两月间,遇到了三。

  时也、运也、命也!

  可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这匹夫搅动出的浪花,远远不止于浪花,而是整个战局,甚至整个北伐大业、整个天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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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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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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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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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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