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要隘中的清军士气就荡然无存了。
做为汉人,他们终于记起了之前装作不知或者忘记了的身份。
随着投降的出现,要隘不攻自破。
请降者杀起“同袍”来,绝对比广信卫狠!
到此,凤阳府第一战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刘体仁两战付出了近二千人伤亡的代价,攻下了原飞熊、英武两处要隘,由此凤阳城以南,再无成建制敌军。
而阿济格原本自信满满地想打刘体仁一次歼灭战,愣是打成了自己损兵折将,不但一千骑兵几乎全歼,连主将爱松古都身死当场。
最让阿济格震怒的是,姜瓖竟将一万汉军带去了敌人阵营,此消彼涨所带来的损失,那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当然,姜瓖实际上带来的人并没有那么多,也就六成上下,因为在来的路上,还躺着二千多具尸体。
但不管怎样,凤阳府里,阿济格完全碾压广信卫的兵力优势,根基已经开始动摇。
要知道,阿济格己部旗军,仅不足万人,号称十万大军,其实主体是原徐州驻军,而这支驻军的成份更是复杂,是河南、陕西,甚至山东各路降清明军的大杂烩。
而姜瓖的反叛,给这支军队起了一个“很不好”的开头。
这让阿济格引起警惕,自然,以他的脾气,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监视、圈禁、解除汉人将领的军权。
可这样一来,凤阳城内,军心更加浮动。
……。
相较于刘体仁的幸运,李过是啃上了硬骨头。
不但是硬骨头,还是腿骨,没肉、光杆,牙口稍有不好,就得崩掉门牙的那种。
阿济格麾下有员大将,名叫巴颜。
听名字,都认为是满人或者蒙人,可他却是个汉人,至少有七成以上,是汉人的血统。
巴颜的父亲李永芳,都是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汉奸,可以说,他开创了明将降清的先例。
李永芳原为明驻抚顺边军的游击将军,万历年间被努尔哈赤一封带着恐吓和利诱的信招降,他降清后,努尔哈赤倒也没食言,不但授了三等副将,还娶贝勒阿巴泰之女。
在随努尔哈赤伐明时,已经授三等总兵官。
所以,巴颜早已不将自己当汉人,私下里还以自己身上有汉人血统为耻。
这样一来,但凡与明军交战,杀起汉人来尤凶狠,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洗涤他身上汉人的血液一般。
正是巴颜这种对汉人狠厉的表现,满人确实将他当成了自己人。
阿济格是十分信任巴颜的,这才让巴颜率一万二千人进驻临淮,依为犄角。
李过所带的人马已经不多,不足万人。
好在将士这些天在宝坻养精蓄锐,士气还是高涨的。
所以一到临淮城外,稍加整肃,李过就悍然下达了攻城命令。
但李过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临淮做为凤阳城的卫城,怎会对李过大军来犯,竟无一丝反应呢?
至少也该得斥侯侦知,向南作出戒备才是……再不济城墙、城头也该多派些守军警戒才对。
可如今的城头上,依旧是如常的守军巡逻,似乎对渐渐逼近的广信卫视而不见。
这种情况,就算是个战场雏鸟,那也该警惕起来才对。
但李过却不管不顾,悍然下令攻城。
李过傻吗?
其实不傻,人嘛,到了每个分岔路口,总得作出选择。
李过开始时,确实想保存实力,麾下广信卫到现在已经壮大成近五万人马,这要是放在任何一个不是主战场的地域,那就是个土皇帝,至少也是一方诸侯啊。
为吴争去拼命,李过确实有些不甘心,倒不是说李过看不起吴争,而是李过认为,想让他效命,至少得是将来的皇帝。
可惜,吴争越来越没这个意思了,李过虽然不解,但有道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家意图如何,关自己何事?
所以,李过就想着在吴争旗下混日子、坐观其变,再谋日后。
可吴争突然往江西一行,不但让李过的计划落空,更使得长子丧命。
李过心中真没记恨吗?
恨还是恨的,纵然长子不是吴争亲手所杀,可也逃不开关系。
但这种恨,还上升不到不共戴天的程度,毕竟是自杀,人要是自己想死,谁也拦不住不是?
对于阿济格,李过从始至终就没有过投靠的想法,一切都是虚于委蛇,但虚于委蛇之中,也不乏一丝真心,怎么说呢,就是安于现状,最好双方相安无事,要打,别人打去。
可吴争的一封申饬令,彻底断绝了李过脚踏两只船的想法,等于将广信卫的退路给堵死了。
也就是说,要么遵令进攻,要么假戏真作成为叛军。
李过和刘体仁做出了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背诵初衷,不如拼死一搏。
杀鞑子,便是初衷!
既然做出了选择,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好决定了,退是死路,进也是死路,不如死在进路上,也能搏个青史英名,为高一功那路广信卫打出一份功劳,也好让广信卫在北伐军中占有一席之地。
李过不是不清楚事有反常必为妖的道理,但他没得选择,之前已经消极怠战了,如果现在再消极怠战,那么……一世英名,付诸东流,如何甘心?!
准备打一场绝户战,打出忠贞营的威风来,让吴争和所有北伐军将士都看看,忠贞营上下也是响当当、敢死的汉子。这……就是李过不管不顾,悍然下令攻城的真正原因。
巴颜出身行伍之家,征战沙场多年,指挥若定。
试想,一个年纪仅而立之年的汉人,已经晋为满清一等伯爵,他立过多少战功?
换句话说,这些年,死在他手下的汉人,该有多少?
相较于鞑子的勇猛,巴颜更多了一丝狡猾。
他就象一只草原上的狼,阴狠、诡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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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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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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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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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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