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争慢慢吸了口气,悠悠道:“胡说,你家少爷扶的从来不是朝廷,而是天下汉人,准确地说,是认为自己还是汉人的汉人……都道不作死就不会死,取死之道,往往是自己寻的,但……现在还未到时候。”
“卫国公无法入京,就只能依仗廖将军了……少爷真能信得过他吗?”宋安突然问道,“万一他突然反悔,少爷处境就会十分危险……少爷对进京路上作了部署,可京城之内……要不,调二憨所部前来护驾吧?”
吴争笑着摇摇头道:“真要陷在京城,莫说调二憨前来,就算调入二卫也无用,百人与万人并无区别,少爷光明磊落,岂能让宵小落了口实?人心向背,阴谋诡计或可得逞一时,但绝不能得逞一世,只有正确的开头,方才有正确的结果,这一点,你须牢记……况且,你的长林卫在京城不有了二千人的规模吗,对付区区朱存釜、张同敞之流,想来够用了。”
宋安严肃的纠正道:“长林卫不是我的,是少爷的。”
吴争注视着宋安,微笑道:“不,是咱们的,包括二憨。”
宋安突然也笑了,因为他懂了,懂了自家少爷的心思。
……。
丑时一刻。
已废弃的淳化驿站,方圆数里之内,已无烛光、人声。
唯一在动的,也就是左右前后四队巡逻值守的哨兵们。
吴争所带百人,听起来不多,但很精锐,可谓百中挑一,说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是夸张了点,因为北伐军不提倡个人英雄主义,注重的是团体配合作战。
但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高矮、胖瘦、力气大小、动作敏捷与否等等不同。
这百人,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
按宋安的话说,以一当十,就算有数百贼寇来攻,阻挡、击溃也如探囊取物。
杭州府至应天府,光复已有时日,些许贼寇免不了,但要说有成千上万的贼寇出现,那就是打朝廷和大将军府的脸了。
所以,这百人队防的是小股贼寇,而非军队。
正如此时巡逻值守,应对得是贼寇潜入,对军队突袭根本无用,至多是起个预警作用。
会有军队来袭吗?
要知道,在此驻跸的可是当朝吴王、大将军,手掌千万人生死,寻常贼寇,怕是唯恐避犹不及,哪来的贼寇找死?
可世间事,就这么不可理喻。
没有军队,是一群贼寇,判断是军队和贼寇,首先总是以服装去判断。
所以,这真是一郡贼寇,只是这数量……多了些,不下千人之数。
贼寇并不避讳,他们堂堂正正地从淳化西、北两个方向,朝淳化镇合围。没有骑兵。
他们的每一步跨出,都异常坚决,这,显然不是一支寻常贼寇,倒象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至少,该是一群死士。这是宋安得出的结论。
没错,宋安之前提醒过吴争,已经在路上有了部署,没有部署的只是京城之内。
吴争在皱眉思忖,倒不是踌躇能不能挡住这支贼寇,而是在困惑,哪个不识趣的二货,有这么大的胆。
贼寇推进的不快,他们几乎根本不理会驿站中人听到预警有准备,也不担心人从东、南两个方向逃脱,他们有序地两面推进,如同战场上的合围夹击。
或许他们是自信超过十倍的兵力可以牢牢掌握战场主动权,亦或者只是想……迫退,而非屠戮?
在宋安再一次促请吴争,下令阻击时,吴争笑了,“管他是谁,拿几个活口,审审就是……去吧。”
去吧,这不是一句令百人随扈出击的命令,而是召兵前来的命令。
百人随扈手中的火枪开始倾吐烈焰的同时,一道碗口大、打着滚的绚丽的烟花带着缤纷和刺耳的啸叫,冲向数十丈高空。
枪响,就是战斗的开始,贼寇开始加速。
战斗开始得很慢,结束得却是非常快。
一柱香,就一柱香,当旋风般飞驰而过的骑兵,如同收割炎夏稻谷般掠过后,原本井然有序的贼寇迅速溃散。
随着百人随扈地反击,这场原本该死伤无数的的夜袭,轻松得如同是一场夜间演练。
留下百余具尸体和数十俘虏,贼寇退得比来时快数倍。
八十骑,间距五十里,这便是宋安的部署之一。
八十骑是精锐骑兵,黄驼子带来的钱翘恭旧部中遴选出的精锐。
左右双短骑枪,负弓、挎刀,着轻甲,战马马首、腹部两侧披链甲。
如果是冷兵器,须白蜡长杆、镰钩枪等方可反击,仅凭手中短兵、弓箭,根本无法相抗,显然,这伙“贼寇”没有预料到会出现这么一群“煞星”。
宋安的审问,简单而粗暴,但很省时间,非常有效。
他拎刀走到一排被随扈按压在地的俘虏前,问,“谁派你们来的?”
不答。
挥刀。
砍左臂。
再问。
不答,砍右臂。
三问。
不答。
斩头颅。
喷淋周边滚烫的血液,就算再坚强的人,心神也会被夺。
很快就有人招了。
……。
“张同敞?”吴争蹩紧了眉头,“他疯了?”
吴争确实有些不信。
“贼寇”的口供只是供出了他们的身份——锦衣卫。
可吴争下意识地认为,这是张同敞在捣鬼,显然是为了阻止自己入京。
这与之前贼寇的进攻,两侧逼迫的方式相印证,更让吴争认为,张同敞的本意或许是逼退自己,而非截杀。
在吴争看来,张同敞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在京城不远的淳化截杀一个奉旨入京的王爷,这不是自掘坟墓吗?
吴争确实想不通。
可宋安想得通,他道,“为何不是陛下?”
吴争悚然一惊,喝斥道:“不得胡吣!”
宋安平静地道:“少爷只是将她当成了一个女人,忽略了她是皇帝的事实。”
吴争脸色凝重起来。
锦衣卫是“夜枭”改编而成,原头目是郑三那个老太监,有什么样的头领就有什么样的从属,这支队伍从最初就决定了它的本性。
所以,吴争的第一反应,这是一场阴谋,引自己将矛头指向朱媺娖,离间二人然后渔翁得利的阴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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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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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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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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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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