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施琅说,“此战败局已定……所以,你别怕打输,本王对你只有一个要求,打痛敌人,让他们在此战之后,想起今日之战,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如此,本王便记你一功。”
施琅默默抱拳一礼,出舱接替了吴争指挥。
……。
施琅的性格,其实不完全属于莽撞,恰恰相反,他属于闷骚型。
因为他的投效,郑森无法再象史书上那般杀他的父亲和兄弟。
郑森不敢,确实不敢。
连多尔衮都不敢轻易杀死沈致远和钱翘恭,郑森又怎么敢杀施琅的父兄呢?
不是吴争有多可怕,吴争最多力敌三、五鞑子,再多恐怕也是饮恨沙场的份。
但吴争背后,二十万北伐军就是最大的后盾。
北伐军的构成和编成,与此时的所有军队不同。
以营为壑,营是基本单位,并非作战单位。
营,可以是千人,也可以是万人,甚至数万人。
营,只是一个容器,装盛兵员的容器,它的主将是都指挥使。
都指挥使的主要职能,是练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一军统帅。
这不是吴争的首创,事实上,欧洲,特别是英吉利人,首先开创的是团的概念,与北伐军的营编制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也不尽相同,吴争有了一定的改良。
北伐军真正的掌军者,是各卫指挥使,他们不参与练兵,却掌握着真正的军权。
曾经张国维、方国安等人提出过异议,认为这种方法会受将不知兵,兵不识将,从而使得战力大减,非善战者所不为。
但事实证明,吴争的改良是正确的。
之前的冷兵器战争,崇尚个人武勇,譬如古之无双吕布、关二爷等,他们就是贵族战争的典型代表,寻常人不用说能不能吃成他们的体态,就是寻觅象他们一样合适的兵器,恐怕倾家荡产都得不到。
那里的战争,就是有钱人的战争,普通民众只是挥旗吆喝的本份。
可如今的北伐军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就象是后世流水线生产出的产品。
一样的思想文化教育,一样的体能、战技训练,除了天生的体格,别的,没有什么不同。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句话,被吴争以铁石勒碑,树立在军校大门处。
所以,北伐军能做到兵不挑将,将不挑兵。
这彻底颠覆了之前兵随将走,武将挟兵自重的天生缺陷。
这一路的北伐,证明了吴争的正确,方国安所率军校兵团,和陈胜所率原沥海卫,他们的汇合可谓水乳交融,完全找不出一丝小山头的味道来。
所以施琅虽然新附,可对舟山水师的掌控,却是得心应手的,因为士兵在乎的不是自己是不是施琅的嫡系,在乎的唯有施琅是不是舟山水师总兵(指挥使)。
施琅闷骚,说得是他的性格。
他喜欢标新立异,这在之前,受郑森不喜而被压制。
可现在,吴争虽然不信任他(这是明面上的事),但吴争确实给了他自主的权力。
当然,这权力吴争可以随时收回,也不象郑森处,一旦授以一支军队,那这支军队从此姓施。
如果施琅敢于临阵倒戈,那么有一点可以肯定,他麾下将士,必定哗变。
北伐军忠诚的对象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以吴争为代表的大汉族利益。
其实这句话并不准确,原话是,北伐军忠诚的对象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利益。
吴争很贼,吴伯昌更“贼”,他偷梁换柱,加上一个的定义,那就是,以吴争为代表的大汉族利益,听起来并无区别,此时的大汉族利益就是国家利益,但,谁能保证,未来的国家,还姓朱?
当然,民众是分不清楚的,士兵们也分不清楚。
能分清楚的,是那些饱学鸿儒,但他们,从来不是吴争所赏识、重用的人。
施琅不是饱学鸿儒,他其实是个二憨子,所以,在他的脑海里,当兵吃粮、用命换功,天经地义,他要立功,就得拿命来换。
这种思想“觉悟”之下,施琅从根本上不认为吴争将战场指挥权让渡给他,是一种“赏赐”,他感到的更是一种责任……不,不全是责任,更多的,是一种考验。
所以,施琅决定,拿命来回报吴争的“信任”,这是一种热血上头的负气?
施琅下达了命令,他在此战中唯一的命令——进攻!
这与吴争的思想,几乎是一脉相承,但……更决绝!
施琅此时的瑞安号旗舰,冲在主力舰队的最前沿。
这让王一林非常恼怒,这个半路投效的二五仔,真他X的不知“礼仪”。
王一林的恼怒,与张名振的不甘落后有着天壤之别。
一个是针对施琅个人,另一个是考虑全局。
事实上,水师上下,没有任何一个将领或者水兵,还期待出现奇迹,得到这场海战的胜利。
但也绝对没有一个人,会去质疑吴王殿下的总攻令。
这就是新军与旧军的区别,区别在于两个字——信仰!
没有信仰的军队,是没有灵魂的。
当然,此时北伐军将士的这种信仰与后世不同,差别在于,后世的信仰是人主动的、可以选择的,但此时,除了心中的敬畏,剩下的,恐怕只有盲从。
与时俱进,不如退而求其次。
吴争绝不认为,这时的民众能和后世已经开启的民智有一般的觉悟,在尚不能失去头上一个皇帝、天子的时代,讲究纯粹的民权,那不过是个笑话,最多是一个实在不好笑的笑话。
种下一颗种子,给它的长成定一个框架,这是吴争唯一可以为这世做的一件事,因为吴争不是神,更没将自己当成救世主,他为自己定了个位——他就是一个想让大汉族重显辉煌的……过客,迷恋于世间情的过客。
施琅自然不明白吴争为何执意要打这一场没有指望胜利的仗,如果换成他是主帅,施琅会毫不犹豫地下令撤退,正如他此时悍不畏死地冲在最前列。
这很矛盾,但很真实。
我要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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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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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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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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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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