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吴争认为,眼下施琅并无降清,以还没有发生的事,去惩治施琅,有欠公允。
况且吴争也不认为,施琅投到自己手下,还会象在郑成功手下一样的结局。
如果施琅真是按历史发生降清之事,吴争也有决定,天涯海角,必诛杀之!
“施琅,本王问你,你阵前请降,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此心?”
吴争的第一个问题,问得非常犀利。
临时起意,在说明郑成功的突然下令主力后撤,导致了施琅及其中部下起了异心,这与法不容,于情可原。
早有此心,那就是品德败坏,因为上司对你不公,你走就是了,可阵前倒戈,致使大军陷入极度被动,那就有失德行和操守了。
出乎吴争的预料,施琅答道:“回吴王话,施某……是早有此心。”
吴争目光一闪,心中微微叹惜,此人虽有将才,但还真不可重用。
“这么说,你从一开始时,就想好了阵前倒戈?”
“是。”施琅丝毫没有犹豫,“延平王一直忌惮施某,不管我如何在战场上拼命,也难获延平王青睐。”
吴争有些犹豫起来,面前这人,还是与自己原先想的不一样,难道真是天生反骨?
可历史上,施琅攻破东番,并没有象伍子胥那样,对郑成功掘坟鞭尸以泄愤,反而亲自去祭奠了,这说明时势还是可以影响人、化解人心中戾气的。
“就因为这,你就背叛旧主?”吴争淡淡地问道。
施琅答道:“倒不全是因为施某不受重用……吴王想必不知,之前施某被海阳郝尚久阴谋陷害,被打了个伏击后,才决定离开李成栋,投靠延平王,为的就是报这一箭之仇。可延平王坐拥二万大军,却始终不肯东进,攻打海阳城,甚至连军师陈永华也数次进谏,都因延安平王优柔寡断,结果惠州李成栋及福建清军援军赶到,郑军坐失良机……可就因为施某的进谏,延平王将我贬至厦门。前不久,正好同安清军偷袭厦门,延平王族叔郑芝莞畏战不出,坐观清军在城外大肆劫掠,施某不忍见百姓遭受屠戮,率数十人果断出击,击退了这支清军,原想着,延平王可以论功起复施某,重新让施某掌军阵前效力,不想,仅仅赏了二百两银子……吴王,这样的主上,施某已经看不到任何出头之日,岂能不叛?”
吴争微笑着问道:“可如果本王没来呢,你将去投靠谁?你应该不会事先知道,吴淞水师会与原王得仁部联手进入闽粤海域,对吧?”
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吴争最在意的地方。
此次南下计划,连自己都是临时起意,安排了王一林接管王得仁的水师,才有了张名振与王一林配合,打算给郑成功一个教训,报挖自己墙角的一箭之仇,同时震慑郑成功,使得他不敢再起意北进浙东海域。
所以,既然施琅是早有背叛郑成功的心思,那么,如果自己没来,施琅会怎么选择?除了郑成功之外,闽粤就只有清军了,他想降清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怪不得我了!吴争心里有了决定。
吴争一直认为,有才无德之人的危害,远超过无才无德之人。
所以,如果施琅真已经起意要投清,那么,必杀之!
吴争在微笑,问得很自然,就象是随口问的。
可张名振却听出了吴争口气不同之处。
说起来,张名振有施琅有些小过节。
两年前吴争率舟山水师,千里奔袭,救援隆武,得手后,吴争将张名振留下,助隆武守福州城。
而当时李成栋归降隆武,吴争虽有报仇之心,但身在客地,加上李成栋已投隆武,终究没有如愿。
而施琅当时受李成栋之命,率部配合张名振守北城,也是因施琅桀骜不驯,屡次顶撞过张名振,让张名振非常头痛。
这也应了那句话,再有才的人,也需要内敛。
否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而施琅,或许还称不上秀木。
但张名振也是惜才之人,做为曾经临时的上司,他对施琅的印象其实还是不错的。
人嘛,总有不一样的,有些人见不得属下比自己有能为,或者说担心属下功高震主。
可有些人,胸襟广大,能容忍属下的小脾气,愿意包容,甚至不在乎或许有一日,属下成了自己的上司。
可往往,前者逼反属下,后者永远在属下之上。
自古至今,英雄和枭雄有一共同之处,那就是,善用人才!
张名振不经意地往前一挡,躬身道:“王爷,今日施琅能弃暗投明,归于王爷麾下,总是……。”
吴争眉头一紧,伸手拨开张名振,对施琅道:“如实回答本王问题,不得隐瞒。”
施琅性格虽然鲁莽,但心眼还是灵巧的。
这一瞬间,他后背冷汗渗出,迅速回味到吴争是在试探自己会否有降清之心。
于是急忙道:“吴王容禀,施某就算被冤死,也不敢有投清之心……况且郝尚久有杀我两族弟之血仇,我岂能投他?不瞒吴王,其实在这场战事之前,施某就有意率部经海路来投吴王。”
吴争沉着脸,瞪了一眼张名振,然后对施琅道:“有一件事,本王想不明白,还请你解惑。”
施琅拱手道:“吴王尽管问,施某知无不答。”
吴争道:“你的家人皆在闽地,你这一降,延平王岂能饶了你的家人?你难道就不担心亲人的安危吗?”
这是吴争同样担心的地方,如果一个人连亲人的安危都不顾,那么就算再有才,也是个不可靠之人,因为他没有感情、冷血,这样的人往往在紧要关头,或者是生死抉择之时背叛。
施琅立即回答道:“回吴王话,我决定投吴王之时,就知会了家中父亲和兄弟,此次与延平王出征前,已经派人通知家人。”
吴争问道:“你家人眼下在何处?”
“应该回了原籍晋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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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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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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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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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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